秋存墨回到房间,翻找出当年的绝交信,与喜帖上的笔迹略一比较,就甄别出了差别。
——字迹有相仿,但是绝对不雷同!!
如果喜帖是父亲亲笔题写,那绝交信就是假冒的!!
秋存墨突然想到一件事:三年前,她存放家书的盒子被小师妹丁宁失手打翻,所有的信笺都掉进了火炉,烧成灰烬。
随后,丁宁就失踪了。
她当时还以为丁宁是因为烧了她的家书,愧疚出走,她还为此自责了很久很久。
此后,家里就再也没有来过任何书信,直到半年后,父亲写来的绝交信!!
“是丁宁!丁宁冒充了我……”
她和丁宁先后脚上山,因为容貌有几分相似,就结为了好姐妹,吃住都在一起,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晚上睡在一个被窝里聊天。
丁宁是孤儿,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每次听到她说起温馨和睦小家时,总是羡慕不已。
而她也喜欢讲小时候的故事,无论事情大小,只要她能记住的,都会一一说给丁宁听。
两个人甚至还赌咒发誓,等以后有机会回家的话,她一定会让爹娘收丁宁做干女儿。
“我和她长的有点像,女大十八变,又离家多年,就算稍微有点变化,家里人也不会有太大的怀疑,”秋存墨捏紧了喜帖,眉眼深佞:“丁宁,你喜欢我的家,我可以带你回家,但是,我绝不允许你背叛我,还又夺走我的一切!”
为了冒充她,丁宁仿冒父亲的笔迹写了绝交信,让她这些年在飞霄阁受尽苦楚却连哭诉的人都没有。
如果不是父亲仁义,瞒着丁宁邀请朱文出席婚宴,她可能这辈子都会以为,自己被抛弃了。
秋存墨找到孙旱,将事情原委和自己的猜测说了一遍,孙旱当即就留跳出来,叫嚷着陪她回风云庄讨要公道。
两人商量之后,决定让孙旱扮做飞霄阁的使者,而她则扮做随行婢女一起回风云庄。
送帖子的男子叫石大成,是庄子上的佃农,为人开朗,一路上和孙旱说说笑笑,被套出了不少二小姐“秋存墨”的事情。
“哑杀妹子,你和我家二小姐有点像,但是比二小姐好看,嘿嘿嘿,回去之后,你可别把这话告诉二小姐呀。”
秋存墨莞尔乖巧的一笑:“长的像有什么用,要是能和秋师姐那样,找一个高门贵府的如意郎君才好呢!”
“谁说不是呢?前年年根底下,大公子押的官镖被劫了,人也被绑走了,新姑爷听说后,动用各种关系才找到大公子,把人救了回来,虽然丢了官镖,人也伤了,但好在人活着呀。”
孙旱意味深长道:“秋存墨是紫韵天骨啊,谁敢劫你们家的镖?不想活了?”
“你们不知道吗?”石大成错愕抬头:“二小姐在山上修炼的时候,伤了根基,说是回家休养,如果能恢复的话,就再回飞霄阁!你们不知道此事?”
“知道,知道,我们知道!”秋存墨连忙打岔,粲眸一笑:“孙先生的意思是,秋师姐回家都好多年了,还没修复好吗?”
孙旱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脸:“啊,对,是啊,我就是这个意思。”
“哦,我就说呢,你们怎么会不知道,”石大成很是憨厚的一笑:“没呢,听说是恢复不了,这不,就嫁人了嘛!”
秋存墨咬唇微笑:“那可真是……够遗憾的了!”
这个丁当,心思够缜密的。
她应该是早就计划好了一切,将所有的可能都计算到滴水不漏,所以能成功的冒充她好几年,甚至于以她的名义嫁给了伯爵府庶子。
“孙先生,那个,我没别的意思,就是有件事情想冒昧的问一下,不知道……为什么你们不乘飞兽,而是和我一样骑马呢?”石大成笑的像个憨憨。
孙旱:“……”
你以为飞兽是你家门的大白菜,想有就能有的?!
那是要驯养,要花大价钱的!
“我看人家的宗门,都是飞来飞去的,为什么飞霄阁就没有飞兽呢?”
孙旱:“呃……”
秋存墨立即抢答:“我们家先生晕鸟!”
“晕鸟?嘿嘿,先生好与众不同呢,”石大成囧囧的摸摸头:“先生别误会,我是想着,咱们西子洲很少有飞兽,要是先生有飞兽的话,那,咱们风云庄也威风威风呢。”
孙旱比他更尴尬:“如果有下次的话,我一定克服困难,坐飞兽!”
“不不不,先生不必勉强,我是想说,没有飞兽,咱们就得快马加鞭了,要不然,赶不到九月九日之前回去,就参加不了二小姐的婚宴了。”
风云庄二小姐与伯爵府三公子的联姻盛宴,安排在九月初九日。
提前两天,风云庄就开始布置,张灯结彩,树木挂红,来往的宾客更是络绎不绝。
孙旱以要准备礼物为借口,让石大成先回风云庄,叮嘱他回去之后不要露出口风,他要在婚宴上给二小姐一个惊喜。
打发走石大成,孙旱凝重了许多:“姑娘,丁宁抢了你的姻缘,你不现在过去揭穿她的真面目吗?”
“丁宁是抢了我的身份,可没抢我的姻缘,我和姓胡的压根不认识,她愿意嫁就嫁呗!”
“那可是伯爵府啊……”
“那又怎么样?”秋存墨不屑嗤笑:“官爵人家,侯门重地,听起来风光,其实里面烂透了,傻子才会想要嫁入那种地方埋上一辈子呢!”
“现在需要我做什么?”
“我需要风云庄这些年来发生的所有事情,说实话,我总感觉事情有点不对劲!”
石大成只是一个佃农,他所知道的事情,也就是点皮毛,还是人传人的皮毛,风云庄里面的水,必定还深的很。
两个人分开行动,孙旱去酒馆打听,她则易容之后去了风云庄附近转悠。
风云庄的后门处,下人们来来往往的在搬东西,秋存墨刚露面,就被一个婆子揪住了。
“死丫头,又偷懒,就知道你们些新来的丫头又懒又馋,还偷奸耍滑不干活,来,把这一筐萝卜送到厨房去!”
婆子没好气的将她推到一个竹筐前,指着她的鼻子骂:“一天十个铜币雇你们来干活,不是来享福的,要是再给我抓到偷懒躲巧,就给我滚出去!”
秋存墨连声答应着,抱着萝卜跟着人流走进后门。
看着周围似曾相识的一切,脑海里关于家的记忆慢慢涌上心头。
小时候,她喜欢吃鸡腿,但是母亲怕她积食,总是不给她多吃,大哥秋冽就带着她从狗洞爬进厨房偷鸡腿。
石大成说,大哥两年前虽然被救了回来,但是伤了身体,只是伤到哪里他却不肯说。
秋存墨找了个角落将萝卜放下,趁人不注意,低头快步的跑进了大哥秋冽的小院。
院子很素冷,与外面的热闹格格不入,还飘着一股浓烈的药味。
循着药味,她走近西厢房,看到了一方小灶,还有灶台旁佝偻在椅子里,脊背弯曲的男子。
听到动静,男子回头,熟悉的面孔让秋存墨心一颤:“……大哥?”
是大哥秋冽!
可,记忆中的大哥,是一个鲜衣怒马,气吞山河的桀骜少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