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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一路同行(1 / 1)

轩王冷冷的看着一地的尸体,之后挥挥手,所有人立刻飞速散去。

李沫猜测这一大堆人马应该是去剿匪了。

作为一个王爷,这里是他大晋国的国土,他去剿匪责无旁贷。

没多久,忽闻马蹄声,一名黑衣精骑飞驰而来,下马便报道:“报,报告王爷,周围有异动。”

轩王眉宇微沉,寒风忽冽:“传令,所有山贼杀无赦,探探有无其他通道,将出路都堵了,不得让山贼逃出。”

轩王知道这一带山贼居多,出发之前,已经做好剿匪的准备,带了足足两百人马,全是影部的精英,以一敌十。

李沫耸耸肩,反正也不关她的事,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疯陈也是刚刚才知道曾经在松江县住了很久的轩公子竟然是轩王。

不安地看着李沫,前几天才杀了一个朝廷命官,轩王追究起来怎么办呢?

还有就是他们这一次京城之行,是否会顺利。

那位富商可是京城人士,轩王会不会阻止或者通风报信?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疯陈已经想了很多。

李沫给了他一个放心的眼神:没事,一切有本官。

李沫和疯陈简单收拾了一下,也就是把从山贼身上搜出来的银子装好。

赶紧出发,不然天黑之前就赶不到下一个城镇了,干粮差不多吃完,得找个地方补给。

杀的山贼太多,总觉得身上血腥味很浓,得找个客栈好好漱洗一番。

谁知,正当李沫和疯陈往京城方向走的时候,后面跟着几个跟屁虫。

李沫看着旁边这个阴魂不散的男人,气得咬牙:“皇埔轩,你是不是很闲呀?”

轩王看着张牙舞爪的李沫,竟然没有发火,反而好脾气地说:“本王刚好要回京,走的正是这条路,你不是要去京城吗,正好同路。”

李沫有点疑惑,他怎么知道我要去京城?

难道春凡告诉他?不可能啊,来之前她没有跟任何人说过,她要去京城。

去京城的路也不止这一条,要不要换道而行?

只是,其他的路会稍微远一点,很不划算。

李沫狐疑的问道:“皇埔轩,你那些手下都不用管了吗?”

轩王撇了她一眼:“你以为本王是你,什么都要亲力亲为。”

李沫:“。。”

这天没法聊了。

既然话不投机半句多,那就赶紧走吧。

只是这个跟屁虫是甩不掉的了。

客栈里。

轩王低头看着冬哲交上来的情报,火光照着眉宇,忽明忽暗。

半晌,他将情报往桌上一丢,道:“这不是普通的山贼,像是有人故意培养的士兵。”

情报上显示,伏云山深处窝藏着应该不止五千山贼,而且个个训练有素,里面还有被抓的当地百姓。

由于对方很谨慎,导致他们无法深入了解具体情况。

山寨周边有哨岗,有围墙,不,应该说是城墙,不比边关的城墙矮,可以说是十步一岗。

他们两百人马,不敢轻举妄动,等待轩王的下一步命令。

也算李沫好运,此次前来打劫的只有三十多人,如果真正大部队出来,秒得李沫连渣都不剩。

冬哲摸摸下巴:“若是普通的匪窝,一个山寨里有一两百个山贼,还能说得过去,如今有五千余人,不可能是一两天发展起来的。当地官府为何不上报朝廷,王爷,要不要再派兵?”

两百人怎么打得过人家五千人,踩都能把人踩死。

秋雨:“这里面的肯定大有文章,难道他们想造反了?”

轩王眸底清光泼人眼,身在小客栈中,那目光却似飞越百里,已在伏云山上。

冬哲几人眉宇沉沉,屋里气氛非常安静,只闻烛火噼啪声。

过了会儿,轩王低头再次拿起桌上的情报,不久之后,一道道命令从小客栈发了出来。

李沫知道住在隔壁的轩王一直忙不停,应该是因为剿匪的事情。

这种国家大事,就不需要李沫这种小老百姓操心了,她只需要安心睡大觉。

这晚,李沫睡得很香甜,住客栈就是比在外面风餐露宿好多了,不用起来守夜,不用饱受冷风吹,最主要的是有暖暖的被窝。

这一觉竟睡到了日上三竿,起来时发现皇埔轩已不在,这是好事,就是这个时候,赶紧跑。

谁知,刚出客栈门口,冬哲一脸笑意的看着她。

李沫翻了个白眼,真的是阴魂不散。

在松江县留了一个春凡当耳目,如今又留下一个冬哲来监督她。

瞬间觉得这个世界一点都不美好,充满了讨厌的灰色。

凭她的能力,要甩掉冬哲有n个方法,只是没有必要,爱跟着就跟着吧,就当多一个保镖。

她以为轩王已经先回京城,其实不然。

轩王当天晚上又赶回了伏云山。

影部通过抓到的山贼,摸清了山寨的所有通道及内部情况。

山寨里的人,比他们之前了解到的还要多人。

将近八千人,而且都是按照军营的日常来训练。

再问详细的情况,如幕后人是谁,他们这些小兵小将就不知道。

还有就是,寨中有被关押的妇女儿童,也有被充作劳力的青壮年,在剿匪之前,必须要把这些人安全解救出来。

梁旭命令所有人隐藏起来,在轩王和大部队没到来之前,他们不能轻举妄动,打不过是小事,怕的是那些人拿妇女儿童出气。

随着轩王和大部队的到来,这些山贼狗急跳墙了,将一批妇女儿童押上山寨的城墙,逼轩王退兵,不然便杀了所有的人。

一时间,孩童的啼哭声,妇人皆发髻凌乱衣不蔽体的求饶声,男人被鞭打的痛苦声,响彻云霄。

一名山贼抓着个女人挡在身前,撕破她的衣服,当着轩王的面想侮辱那女人。

扬言若不退军,便在众人面前爽快一次,死前也要做个风流鬼,下辈子还做男人。

看看是你们够狠,还是我够狠。

又有几名山贼提着几个不到五岁的孩子,吊在城墙外,扬言一刻钟之内,若不见退军,便要将这些孩子从城墙上扔下去。

又不是他们的孩子,才不在乎他们的死活。

影部头领梁旭气得直骂娘,一时之间不知道如何是好,只能焦急地看着轩王。

轩王冷冷的看着城墙上几个嚣张的人,一言不发,从秋雨手中拿过弓箭。

城墙上,山贼看着轩王的动作,大惊,又把女人往前挡了挡。

只见轩王一袭黑衣,用力拉满弓,一箭飞吟,凛冽寒风,惊闻疾风至,那躲在女人身后的山贼,恍惚间只觉箭如闪电,快到无法看清。

霸道的劲风把女人的头吹偏,露出了躲在后面的山贼,眨眼的工夫,有白光迎面刺来。

只见山贼直挺着身子倒下,旁边几个提着孩子的山贼吓得直哆嗦,手不觉一松,几个孩童呼啸着便摔下了城墙。

所有人倒吸了一口气,这么高的城墙摔下来,还有活的吗?况且他们还只是个孩子。

却只见那一道黑色的人影手一抄,捞过旁边几名属下手中的长枪,纵身而起,长枪一掷。

银枪刺破寒风,穿过几个孩子的衣服直钉入墙内,孩子们被挂在了半空中。

再抬头,只见轩王已在墙下,一手接了长枪,一手接了孩子,待几个孩子被救下,足尖往墙上一点,直上墙顶。

刚才威胁着要将孩子掷下城墙的山贼,来不及呼喊,瞬间脑袋开花,红光炸现。

长枪一甩,那人直接被抛下了城墙,地上一片血迹。

紧接着轩王长枪横扫,砸了大片山贼,回首间,见男人眸寒刺骨,冷冷喝道:“杀!一个不留。”

所有人崇拜的看着轩王,这就是他们一心追随的战神。

不谈判,不妥协,他甚至不想跟山贼说一句废话。

只以刚才的一幕告诉他们,他皇埔轩不接受威胁,不与敌军谈任何条件,一字不谈,一步不退,直接杀个精光,只有死人才不会说废话。

攻下山寨,花了不少时间。

一共斩除山贼八千四百七十人,缴获金银财宝无数,救出百姓一千三百人,其中女人八百二十人。

此消息一传出,周围所有百姓朝京城方向齐跪:“谢谢轩王殿下。”

而太子府的书房,却是遍地狼藉。

“岂有此理。”太子怒拍桌子,面色因为气怒,变成了紫色。

心腹:“太子殿下,消消气,别伤了身子。”

太子怒道:“如何能不气,这些人手可是本太子花了多少人力精力财力才培养出来的,如今却被皇埔轩一锅端,杀得一个不剩。”

太子深吸了一口气,对心腹吩咐道:“都处理干净了,不能让人查到本太子身上。”

心腹:“是!”

所有人都走了之后,太子负手,立在书架前,仰头看着墙上挂着的一副字:“忍”

这是他的恩师告诉他,在没登基之前一定要忍住。

可是,他能忍吗,皇埔轩一而再再而三的破坏他的好事,却怎么都杀不死他,想想就恼火。

这一次他去了伏云山,为何没有人来通知他,难道他太子府的人都是饭桶。

镇国侯府,惠儿一脸兴奋地对欧阳靖雪说:“小姐,轩王又立功了。”

自从上次赏花宴之后,欧阳靖雪气了很久。

不过,冷静下来之后,觉得轩王更加吸引她,正因为轩王如此霸气,所以他的身边还没有女人。

如果轩王也如同其他皇子一样多情,此时他的王府早已人满为患,这样的轩王不值得她去爱。

放眼望去,整个京城,有哪个女人比她优秀,除了她欧阳靖雪,有哪个女人能配得上轩王。

欧阳靖雪一脸娇笑:“看把你兴奋的,轩王又立了什么大功。”

惠儿把伏云山剿匪的事说了出来,末了还星星眼地说:“小姐,年都没过完,轩王就急着去剿匪,真是个爱民如子的好王爷,你看其他皇子,除了吟诗作对,斗鸡遛狗还会什么?”

欧阳靖雪笑骂她:“这话在这里说说就行了,小心隔墙有耳,被人知道了,小姐我也保不住你。”

惠儿吐吐舌头:“奴婢的意思是说小姐你有眼光,一挑就是所有的皇子中最好的一个。”

欧阳靖雪一脸娇羞:“就你贫嘴。”

坐到琴边,扬手,弹起了她最喜欢的一首曲子《塞下寒梅》,这是京城有名的乐师专门为轩王所写的的曲子,描写的是轩王征战沙场的情景,磅礴大气,扣人心弦。

她轻轻的闭上了眼睛,恍惚之间看到自己跟轩王一起策马奔腾,踏过千山万水,看了一场又一场的盛世烟花。

点点滴滴的爱恋顿时化作漫天飘飞的幸福音符,鸟语花香,天涯尽头,海枯石烂,永不分开。

道不尽的爱意萦绕在心间,悠扬的琴声带来的是幸福和甜蜜。

悠扬的琴声划破了稀薄的空气,她亦是有些紧张了起来,绽放在冷风之中是那张微笑、美如仙女下凡的小脸。

心底突然又生出一股无法抑制的酸楚,这股酸楚太过于复杂,以至于让她在仓促间无法理清里面的情结。

似不甘,似心痛,又似甜蜜,轩王何时才能知道她的心意,再等下去,她就要成为老姑娘了。

还有一天,就要到达京城,今天晚上又要露宿野外。

李沫只不过去解了个手,回来时冬哲的身边直挺挺地站着一个人,不用走近,李沫就知道那个人是谁。

真是阴魂不散,本以为他已经走了,谁知道又杀了个回马枪。

李沫双手抱臂,阴阳怪气的说:“皇埔轩,你不是已经回京城了吗,怎么又出现在这里?你真的很闲呀,有时间不如多去剿匪,免得匪祸横生。”

轩王一路赶过来,急切想看到她的好心情,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李沫缓缓地走过去,今天刚好是生理期的第一天,可能是因为一路奔波,没休息好,肚子痛得很。

面色微微地有些苍白,大风吹动之下,有一种飘零的美。

轩王眉头一皱,想要脾气,可是看她这副样子,却突然说不出话来。

他想说什么呢?想说她连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出个远门把自己折腾得一副病殃殃的样子。

轩王命令冬哲生火,待火势起来后,让李沫坐在火堆旁。

这么冷的天,李沫当然不会拒绝。

暖意融融,李沫坐在用树枝垫起来的板凳,伸出手来在火前烤着火,苍白的脸颊慢慢恢复了些红润,

轩王看了李沫一眼,就在她的对面坐了下来,想了半响,才问道:“你刚才干什么去了。”

李沫想说:我大姨妈来了,我要侍侯着。

轩王肯定会说:你大姨妈在哪里?怎么没看到她过来?

画面太美不敢想象。

李沫噗哧一声的笑了出来,其他人不明所以的看着她。

李沫一秒回归正经:“解手,难道这个也要汇报吗?竟然不知轩王殿下有这个爱好。”

轩王没在说话,一刻钟之后:“你在这里等着,本王去去就来。”

小半个时辰之后,李沫都要睡着了。

轩王姿态潇洒的坐在火堆边,翻烤野味,顺风而来的,是令人留口水的香气。

淡淡的月光之下泛着悠悠的光泽,李沫眼睛盯着兔肉,努力地咽了下口水,说道:“还以为你跑到哪里去了,原来是去打野味了。”

轩王继续翻烤着手上的野味,淡淡的说道:“本王特地为你抓的,能尝到本王的手艺,是你的福分。”

李沫嗤笑道:“是我让你去抓的吗?是我让你烤的吗?”

轩王哼了一声,也不作答,架子上的香气越来越浓,兔肉已经呈金黄色,不断向下滴着油,看起来十分诱人。

李沫知道这一次出门必定风餐露宿,所以随身带有调料。

轩王撒上调料之后,烤肉的味道更香了。

李沫的鼻翼动了一下,深深的吸了一口,赞叹的说道:“皇埔轩,没想到你还有这个本事。”

“好了。”轩王拿起架子,撕下一只兔子腿。

李沫没想过轩王会给她,本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理念,刚想动手去扯另一只兔腿。

轩王却挡住她的手说道:“等等,烫。”

一边说着,一边左右手的来回颠倒,不断的吹着气。

过了好一会,才递给李沫,说道:“好了,能吃了,小心烫嘴。”

李沫狐疑地看着他,这丫的这么好心,该不会有毒吧。

想想也不可能,毒死她有什么好处。

李沫接过兔腿,撕下一小块肉,放进嘴里,只觉得香而不腻,外酥里嫩,十分可口。

笑的眯起了眼睛,伸出满是油腻的手竖起大拇指,嘴里含着肉,含含糊糊的说道:“好吃。”

轩王闻言很是开心,只是他的表情依然冷冰冰的,说道:“好吃就多吃点。”

一边说,一边掏出刀子,将另一只兔子腿切成小片,放在架子上用小火温着。

李沫看了他一眼,疑惑的问:“你怎么不吃?

轩王:“本王看着你吃就行。”

李沫看看天,再看看四周,无比确定这是晚上啊。

难道因为荒山野岭的原因,轩王出去了一趟,已经魂飞魄散。

而此刻在她面前的是狐狸精变得?

看看瞪大眼睛惊悚的看着轩王的冬哲,无比确定的,这个轩王不是鬼上身就是被人掉包了。

李沫一边吃一边口齿不清的问:“你真的是皇埔轩吗?”

轩王眉梢一挑,淡淡的说道:“那你要不要确认一下?”

李沫:“怎么确认?好像我跟你不是很熟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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