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垂着头,来回踱步,思量着到底要拿这些打不得又杀不得的人,怎么办。
我一边想一边随口问道“父亲如何了?”
“国君现已在勤政殿东阁处歇息,太医已为国君瞧过了身子,说是已无大碍,服用一些定神的汤药便能醒过来,如今由凤姬夫人与国君所信的内侍监老茶照料着,公主暂可放心。”崇明俯身回答道。
我娘也在宫中了?
我瞥了一眼百里肆,却见他嘴边的笑似有似无。
他也倒是有心了。
“这宫里可有网鱼的?”我忽而开口问道。
昶伯与百里肆,小五与崇明四个人面面相觑地看着对方,皆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我摇了摇头,看了一眼已经因为长时间跪着,已经累的浑身发抖,额上冒汗的老家伙们开口对崇明道“射声校尉崇明,即刻恢复陈宫禁军统领之位。”
崇明闻声上前再拜。
“命人将这些老家伙们关在一处,等拾掇完子,待父亲醒过来,身体好些时,再来审,在这期间不允许他们离开半步。”说完我便转身回到了桌前,拿起笔在帛纸上画了起来。
崇明即刻领命,唤来手下的禁军将地上的五人给拖走了。
屋内清净很多,我也能集中地开始想事情了。
片刻,我将画好的图递给了百里肆道“就按照我图中所画的一般,我记着从正阳门向勤政殿走时,要经过一条悠长的宫道,昶伯安排些兵卫,拿着渔网隐藏在宫道的高墙上,届时子带着她的旌阳兵一旦进入了这条宫道,我们便可以撒网捕鱼了。”
“当初在终首山时,你就是用的这个办法,劫了李少师亲戚的车马吧?”百里肆看着帛纸,眼角含笑。
我错愕,连忙摆手谄笑道“信北君说笑了,我只会哭鼻子瞪眼睛,哪里会劫道。”
昶伯侧过头不明所以地看着信北君,他并不知道,我年少时在重华寺所做的那些荒唐事。
“我记着信北君似是还有个红眼的小白貂来着,若不说起以往的那些事,我都忘了问,怎地这次在上卿府没见着呢?”说到了终首山那次被信北君给围剿的经历,我便想起第一次见到信北君的时候来。
那时的他年轻又高傲,远远望去,就像是向上盘旋而生的向阳花一样。尤其他肩上还趴着一个红眼小白貂,我只在终首山上见到过黑眼与褐眼的,红眼的倒还是第一次见。
也是因此,我对百里肆最初的印象,其实并还没有他肩膀上的那只小白貂更好。
“它死了。”百里肆风轻云淡地说道。
他将帛书交给了昶伯,昶伯看了一眼之后,便退出勤政殿,按照我的要求布置兵卫去了。
我歪着头,神色凝重地看着百里肆,我记着骨碌曾与我说过,那小白貂可是百里家的守护神,怎地就死了?
我见百里肆又与崇光将军二人细商着事情,便没再开口问。
也是后来听昶伯与我说起的,那小白貂是在我回来之前,为了救百里肆而被子派出的暗影卫,一箭穿心了。
它这也算是功德圆满,尽了守护百里家的责任。
戌时一到,天已经暗了下去,昶伯将原本守在正阳门的亲兵撤走,安排了原先守门的禁军。
为了成功地诓骗子入陈宫,昶伯还逼迫李家公子李辰站在正阳门前,让他安定子的疑心,若他不从,或是半响反戈与她,李家所有人全部凌迟。
李辰的年岁本就不大,又是李少师的独子,想是在家里已经被宠溺坏了,因而十分胆小怯懦,被昶伯吓的老老实实地站在正阳门口,等着子入宫来。
戌时一刻,有兵来报,说卫姬夫人已在正阳门口。
半响,又有兵来报,说卫姬夫人已经率领身后军队,进入了正阳门。
我从台上起身,走出勤政殿,站在勤政殿的高处,望着灯火缭绕的远处。
静谧之中传来了齐齐地步伐声,少顷,这步伐声变成了混乱的嘶吼声,咒骂声。
我连忙转身跑下台阶,往宫道处跑去。
此时宫道,子和她的亲兵正被铺天而来的大网困在里面,而这张大网的下方还坠着些许形状大而敦实的石块。
这是百里肆想出的法子,即可使网快速下落,又可使困住的人,没办法出来。
宫道上的火光接连点燃,将暗夜照的通亮。我走上前见子身后跟着大概有几百个旌阳兵。
她也算是个聪明人,怕入宫稍有不测,还盼着能后继有人可杀进宫来救她。可她倒也不想一想,她的对手可是大名鼎鼎的信北君。
门外的那些旌阳兵,预计早被百里肆那张三寸不烂之舌说服,放下武器,等着回家呢。
就算不肯放下武器,依旧要忠心于他们的公主,昶伯亦会将他们这些人围起来,不服者,莫怕是要尸骨留陈,再也不得归乡罢了。
我在崇明的陪同下,缓缓地走上前。
看到网中被困的子,衣冠散乱,满身尘灰,丝毫没有君夫人的风姿绰约。她握着面前的网绳,目光如炬地道“你是妫翼。”
我翘着嘴角笑着,十分自然地点了点头道“没错,我就是大陈的嫡公主,福祥公主妫翼。”
“嫡公主?”她笑的面目狰狞“不过是个卑贱的涂山女,还妄想做陈国的嫡公主,不觉得可笑吗?”
“你莫要再无端生事,冤枉我娘亲,若我是涂山族的人,我娘亲早就死了,哪里还会活到现在,你难不成不知,涂山与人通婚孕子的话,其母活不过七年吗?”我相信子一定是确信我娘亲就是涂山娇与大禹的后人,所以她才什么都知道。
“谁知道你们用了什么龌龊的法子,让那个贱人到现在还活着,她早该死,早该死了。”她拔出腰间的匕首,奋力地砍着面前的网绳。
“若谈起龌龊,没有谁比你更合适,早先,是你抢走了本该属于我娘的君夫人之位,现在,却还在害她,你不光害她,还要害我的父亲,你与息国,蔡国一道惹怒了楚国,结果呢,自己的女儿被抓去做了楚国的禁脔也就罢了,这都是你自食恶果,可你为何偏偏要拉着陈国一同,你要清楚,这是我妫氏的陈国,不是你赵氏的。”我说完后,抬眼示意崇明派人将网中之人的兵器夺下。
崇明领命后,吩咐在宫道两旁埋伏的禁军一涌而出,以刀刃利器逼迫网中困住的旌阳兵交出随身的所有利器。
为了活命,他们只能乖乖地听话,交出了身上所有的利刃。
可子就不同了,她的身份本就是陈国的君夫人,所以她一点都不害怕有哪个禁军敢来伤她性命。
她依旧举着匕首四处挥舞,使得禁军不敢上前。
我又拔出身上的青铜短剑,才要抬脚走过去,却被崇明扯住了手臂。
“如今卫姬夫人并未被国君褫去君夫人的封号,算是你的嫡母,公主这样做,可否是反了礼数。”
“我本就是乡野间长大的,哪里知礼数?”我翘着痞痞地笑道。
“你刚才是没见到,那些个被我吓的起不来身的五个老家伙,就是被我这样的蛮横无理轻易地击垮了,礼数从来都是制约好人,而方便恶人的,我啊,本来也不是好人。”我挣脱开崇明的拉扯,拿着青铜短剑,朝子走了过去。
她见我走近了,更加猖狂地挥舞着匕首。
我见她也不过是狐假虎威,武功还不如我这个半吊子,索性用小白教给我的山鬼剑法第二式,才出了一招,就将子的手背给划了一道口子。
她吃痛丢掉了匕首,倒在地上捂着自己受伤的手背,面色惊恐地看着我道“你胆敢这样对我,我是你父亲的正妻。”
“那又怎样,你又不是我亲娘。”我将她掉在地上的匕首踢到了一旁,然后收起了短剑。
“果然是个不知礼数的乡野女娃,我问你,你有何理由困我?”她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子,怒目圆睁。
“与外敌惑乱陈国内政,与内臣软禁毒害国君,这个两个理由,就够你死了。”我歪着头,用鼻孔鄙视着她。
“呵呵。”她惨淡一笑“你有何证据吗,试问有哪位内臣交代,是我软禁了国君,还是有哪些人交代了,是我用毒药毒杀了国君?”
“那些不过都是你们猜测,敢问你们可有亲眼看到了?”
我抿着嘴,回想着所发生的一切,她所说的证据,我确实一个都没有。
知道子给父亲下毒,软禁父亲的净慧师父和小雀都死了。
而关在陈宫的那些老家伙,又怎会承认与子共谋毒害老爹呢,要是承认了,那便是自己卖了自己,更是诛杀三族的死罪。
“我说你有,你便有,就像你说我是涂山族的后裔一样,被说多了,不是也有人信吗?”我依旧仰着头,丝毫不示弱。
“你不怕刀笔吏的青史将你写成不择手段的暴吝之人,那你便这样做吧。”她的神情傲慢,使我无比憎恶。
我又抽出青铜短剑像她走去,却被崇明一把拉了回来。
“卫姬夫人的身份现是陈国的君夫人,公主的嫡母,难道你要做九州上第一个弑母的公主吗?”
我挣脱开崇明的拉扯怒道“都说了她不是我亲娘了。”
“公主不怕被天下人所唾骂,难道国君不怕吗,一个弑母的公主,怎样继承国位,怎样做陈国的女君?”崇明又拉住了我的手臂,不让我去到卫姬夫人身前。
我转眼沉思,深觉这话倒不像是崇明可以想得出的,故而随口猜测道“是百里肆让你对我说的这些话,是吧?”
崇明神情微怔,遂而放开了手,叹气道“果然什么都瞒不过公主。”
“可信北君之意,并不无道理啊,公主,如今卫姬夫人已经败了,她现在最想看到的,就是你没办法继承国君之位,你可莫要上了她的当。”他跪在我面前,信誓旦旦地道。
我长吸了一口气,随后狠狠地将短剑丢在了地上。
我侧过脸,看着子那幸灾乐祸地模样,撸着袖子又要上前。
然而崇明再次将我拉了回来。
“杀不得,难不成还打不得吗?”我气的红了眼,就想着能为净慧师父和小雀报仇,可未想到仇人就在面前,却只能看着她继续张牙舞爪地挑衅。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啊,公主。”他怕我再次没有理智地朝子出手,因而将我环抱在肩膀下,任我怎样捶打都不放手。
我打得累了,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不知是因为生气,还是因为疲惫,前胸与后背像是贴在了一起,仿若是喘不上气了一般。
我反过头去,想着眼不见为净,不再看向子,却在背后面的宫道上,看见一个人,正摇摇晃晃地朝这边走过来。
我疑惑地站起身,拍着身侧的崇明,指向远处正步履蹒跚往这里走的人。
崇明大喝了一声“来者何人?”
那人似是听到了声响,停留了片刻,而后没有作声,依旧往这边走来。
崇明即刻吩咐身侧的禁军,手举火把,将那人围起来。
火光逐渐朝那人聚齐时,我这才看清,那个人正是妫燎。
他衣冠缭乱,衣带断裂,交领四敞,待他走近了一些,我才发现,他的身上已是血迹斑斑,手臂,胸口,脸颊,或许腿上也有,全都是大小不一的剑伤。
他面色惨白,还未走到我面前,便跌倒在了地上。
我连忙跑了过去,将他扶了起来。
他顺势压在我的身上,在我耳边对我说道“公主可是在寻子的罪状啊?”
我侧过脸,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你如何得知?”
“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公主可否想要子的罪状。”他的脸突然靠近了过来,吓得我连忙推开了他。
他没有站稳,被我这突如其来的推搡,跌落在地。
“我这里有公主要的所有东西,但我需要公主答应我一件事。”他坐在地上,仰着头看着我。
“何事?”我鬼使神差地开口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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