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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荒野生活(1 / 1)

一大早,李琛就开始忙活起来。

他正在用胶带粘乌蚕裤,这是他昨天奋战一晚的成果。

一共买了五件乌蚕衣,其中两件被他改成了裤子。

咱不能厚此薄彼,光保护上身,下面也得护着,不能光顾头不顾腚。

乌蚕衣不愧是“四大宝衣”之一,寻常利器根本难以划破它,只有韦爵爷的同款匕首能勉强裁开,还得李琛用上十二分力气一点点的硬揦,足足弄了一晚上才勉强改出个裤腿样。

缝就别想了,针根本就刺不穿,用胶带粘一下,穿在里面,不影响行动就好。

怎么也是个保护,比没有强。

剩下三件乌蚕衣都穿身上了,再加一件防弹背心,佩戴好随身枪械、匕首、手雷,最外面罩上一件宽大的卡其色防水风衣,将所有装备都遮盖起来。

把准备好的物资都装上车,又跟当铺那边交代好,李琛便往郊外一路开去。

行驶了好几个小时,终于选到了一个令他满意的地方。

这里临着一个小湖,四周没有障碍物遮挡,无论有任何风吹草动,一眼就看得清清楚楚,完全符合要求。

李琛把车停在一边,开始布置。

用木箱装满土,搭一个简单的掩体,架上重机枪和狙击步枪,手雷、火箭筒则堆在地上随手可取。

然后又在商城里购买了单兵侦察雷达和数十枚地雷,以他搭的营地为中心,在四周布置了一个小型雷区。

如果这种程度还能让对手偷袭成功,那真就是“该死”!

李琛基本上做了一切他能做到的,自认为把危险降到了最低,这才从商城中买下了九阳神功。

在《倚天屠龙记》原著里,甚至整个金庸武侠体系里,九阳神功都是最顶级的内功之一。

它号称自生速度奇快,无穷无尽,普通拳脚也能使出绝大攻击力,防御力无可匹敌,自动护体神功能反弹外力攻击,成金刚不坏之躯,更是疗伤圣典,百毒不侵。

在漫威世界,这些说法看看就算了。

金刚不坏就别想了,能不能抗住子弹还两说呢。

李琛也没太高的要求,雷神、绿巨人、惊奇队长、绯红女巫这些猛人自己很长阶段都是不可能比得过的。

虽然是同一个宇宙,但可以算是两个次元了。

一套武侠练下来,能打得过寡姐和鹰眼,他也就知足了。

情况跟之前的基础强化类似,九阳神功秘籍的经文直接被系统灌入李琛的脑中,同时一股暖烘烘的真气在他的身体中开始流动。

从丹田向镇锁任、督、冲三脉的“阴蹻库”流注,折而走向尾闾关,然后分两支上行,经腰脊第十四椎两旁的“辘轳关”,上行经背、肩、颈而至“玉枕关”,然后真气向上越过头顶的“百会穴”,分五路下行,与全身气脉大会于“膻中穴”,再分主从两支,还合于丹田,入窍归元。

牢牢的记住了系统演示的真气运行路线,李琛开始照此修习内功。

虽然他被迫一心二用,会时不时的看一眼雷达,提防着四周,但总体的修炼效果还是非常不错的。

九阳神功跟李琛非常契合,真气周天循环,迅速就壮大了起来。

短短半天时间,丹田里就似有烟雾缭绕,身体如灌甘露。

这么看来用不上三天,便能将第一卷经书上所载的功夫练成。

记得张无忌练完第一卷是用时四个月,那这个修炼速度还是能搏一搏的。

待李琛功行圆满收功之时,已经是半夜时分了。

预估的敌人——少林三渡、玄冥二老或成昆并没有第一时间出现,他也没有因此而放松下来,随便弄了点吃的,短暂休息片刻后,立即又马不停蹄的打起了野球拳。

经过强化后的李琛并不需要长时间的睡眠,有足够的热量摄入和每天两到三次半小时左右的小憩便可保证一天的精力。

他的野球拳现在可以做到1个小时打1万5千拳,有效拳数超过百分之九十八,休息半小时便可继续再打。

也不是不能一次打更多或者打更长时间,不过一旦超过这个数字,有效拳数便会直线下降,恢复的时间也要更长。

这是李琛找到的,目前最合理、效率最高的打拳方式。

除了野球拳和九阳神功外,他还从商城里买了不少价值几百美金的基础武功,比如武当长拳、擒拿手、梯云纵、点穴之法等,穿插着修炼。

这种普通功夫,价格低,性价比高,多练一些丰富自己的体术手段。

至于它们可能引发的反派人物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这种级别的小卡拉迷都不够一梭子打的。

漫天的繁星绚烂璀璨,风吹草浪发出的沙沙声和虫鸣声衬托得夜晚更加静谧。

大半夜的在荒无人烟的平原上打拳,除了画面看上去有点奇怪之外,倒是别有一番“天为罗盖地为毯,日月星辰伴我眠”的潇洒意境。

星空之下,李琛认真的练着功夫,心无旁骛。

突然,他身形一滞,停了下来。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从身后传来,虽然极为细微,但还是没能逃过李琛的双耳。

身上的汗毛一根根直立,心脏在这一刻仿佛都不跳了,甚至血管中的血液都停止了流淌。

“来了吗?”

李琛全身上下的肌肉骤然收紧,体内刚刚修炼一层的九阳神功喷薄而发,整个人箭一般的向前窜了出去。

人在空中迅速拔出枪来,一个高难度的凌空转身,对着远处抬手射去。

砰!

一声枪响,打破了夜的宁静。

惨叫声一发即没,在离李琛十多米远的地方留下了一具尸体。

eay!

不是少林三渡,也不是玄冥二老,是……一只肥大的土拨鼠。

刚才空中转身的时候就看见了,本来是不想打死它的。

李琛还挺喜欢网上流传甚广的这个“啊啊啊……”的,关键是不开枪,它就进入雷区了。

与其被地雷炸个粉身碎骨,不如给它留个全尸,毕竟……

地雷比子弹贵多了。

这一波虽然是虚惊一场,但也可以算是模拟战,战后盘点是必要的。

咱这个高难度的空中转体拔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毙敌人,简直帅呆了,也就比直接转身射击速度慢那么一点几秒……

咳,要快还是要帅,这是一个问题,容我想想。

李琛绕开地雷,来到死了的土拨鼠跟前。

就这么埋了它是不是有点浪费?尤其它还这么肥壮,据说土拨鼠的肉挺好吃的……

什么,野生的不能吃,会有病菌?

咱九阳神功护体百毒不侵,怕一只土拨鼠?开什么玩笑!烤了它。

待李琛点起篝火烤好土拨鼠时,东方已经冒出了鱼肚白。

荒野上,时辰失去了意义,只有看到太阳升起的时刻才意识到已经是新的一天了。

野营第一日,有惊无险,安然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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