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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烂荣仔(1 / 1)

“对了阿东,你们洪家班还招人吗?要不你把你表哥弄进去,这样既能让你表哥少跟那些烂人混在一起,你们兄弟相互之间也能有个照应。”

骂着骂着,小姨突然看向杨旭东。

杨旭东沉吟了一下,“我刚刚加入洪家班,洪家班的老大洪金宝都还没见过,冒昧的推荐表哥恐怕会引人反感。”

“这样啊……”小姨刚刚亮起的目光逐渐暗了下去。

“小姨,你放心,我现在在洪家班虽然没什么话语权,但我相信要不了多久,我就能混出头的,到时候我肯定把表哥带上。

等到时候,我在浅水湾买一套别墅,让小姨你住,你什么都不用干,就在家给我们带孩子!”

杨旭东笑着安慰小姨。

对于能不能混出头,杨旭东很有自信,拥有领先几十年的记忆都不能混出头的话,他还不如干脆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好,好!”

被杨旭东这么一说,小姨顿时眉开眼笑起来,“到时候你多生几个,小姨给你带!”

杨旭东在小姨的摊位上待了大概半个多小时,帮着她一起招呼客人,直到太阳高高升起,俩人才收好东西回家。

小姨的肠粉摊不用一天开到晚,她每天都是上午六点左右出摊,十点半左右收摊回家吃饭,然后下午四点左右她又再来,一直摆摊摆到八点左右。

有时候有事耽搁的话,她的出摊时间跟下摊时间会晚上一些。

就像今天中午,因为客人比较多,所以下摊时间就晚了一点。

杨旭东帮着把摆摊用的木桌抬到角落用布盖着,然后又把锅碗瓢盆放到了街边的一个亲戚家,这才一起往家赶。

“酒干倘卖无,酒干倘卖无!”

“酒干倘卖无,酒干倘卖无。”

“多么熟悉的声音。”

“陪我多少年风和雨,”

“从来不需要想起。”

“永远不会忘记!”

“没有天那有地”

……

街角靠近城寨方向有一家音像店,此时正播放着去年大红的台湾歌手苏炳为电影《搭错车》演唱的《酒干倘卖无》。

这首歌从去年电影上映,便火的一塌糊涂,不仅在台湾火,在整个东南亚华语地区都火到爆。

苏炳直接凭借这首歌一跃成为了东南亚巨星,更是有人评价说,她引领了台湾音乐走向了一个新时代。

“小姨,我给你买个录音机吧!”

听着音像店里的歌,再看着小姨略显憔悴的面容,杨旭东突然停了下来。

“买那玩意干啥,我又不会听,还费钱,赶紧走,回家给你做排骨。”

小姨瞪了一眼杨旭东,不想浪费这个钱。

杨旭东没有坚持,而是跟着小姨往家走,不过他已经想着下午自己再出来一次,给小姨买个录音机,让她平时一个人在家准备肠粉材料这些的时候听。

现在的他并不能帮这个家什么,但一个让小姨在家不那么孤独的录音机还是能买得起的。

两分钟后,杨旭东时隔五天再次闻到了属于城寨才有的独特腐臭味。

尿骚味,屎臭味,乃至各种杂物垃圾堆积散发而出的酸臭。

“喂!阿东,好几天没见你了,是有什么发财的路子吗?”

城寨有一个破旧足球场,一群青年正在场上踢球,砰的一声,球从杨旭东旁边飞过,一个青年追了过来,看到杨旭东,青年问道。

“哈哈!阿坚说什么呢!我东哥可是未来的百万富翁,人家肯定是在干大生意,哪像你,每天只能为几十块的买卖打打杀杀!”

“哈哈哈……就是,以后可别叫阿东,要叫杨生,就像电视上的李家诚一样,要叫先生!哈哈哈……”

不远处的几个青年毫不掩饰自己对杨旭东的厌恶,话里话外全是嘲讽。

生活在城寨这个混乱的贫民窟,大多数青年都会选择加入三合会(香江以三合会定义洪门,俗称也就是黑社会)。

而杨旭东与其他青年相比有些格格不入,除了十六七岁的时候跟他们一样混迹社会外,后来便改邪归正,不再去碰社团。

在一个几乎所有人都混黑的地方,杨旭东这种行为几乎就是另类,很多青年都看不惯他。

虽然因为何家武的原因,大多数人都不会招惹他,但也有不怕何家武的,就比如眼前这几个青年。

城寨混社团的人也是分派系的。

目前城寨有两个人最有势力,一个是何家武跟的黄坤,另一个则是对面这群家伙的大哥刀疤王。

两方虽然没有发生大冲突,但生活在城寨这么一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地方,双方底下的人自然免不了会有各种摩擦。

杨旭东记得,这几个家伙好像跟何家武有恩怨。

原因好像是因为一个女人,何家武好像绿了这几人中的某一个。

“阿东,别理他们,咱们走!”

小姨拉着杨旭东,不想让他惹事。

“啧,这胆小鬼,快回家抱着你小姨哭吧!哈哈哈……”

“我听说他在跑龙套,要当大明星,哈哈哈……要是他能当大明星,我都能当总督了!”

耳边回荡着几人各种嘲讽声,杨旭东没有理会,头也不回的跟小姨往家走,等到了他们家下面的楼下,杨旭东扫视了一圈,突然目光一亮。

“小姨,你先上去,我去买块肉,晚上咱们吃红烧肉。”

他指着不远处的肉摊说道。

“阿东,你可别……”

小姨皱起眉头。

“小姨,你放心吧,两分钟,两分钟我就上楼了!”

杨旭东笑着说道。

小姨三步两回头,似乎在担心杨旭东要回去找刚才那几个青年麻烦。

见杨旭东真是往肉摊去了,她才放心的上了楼。

杨旭东一直注意着小姨,见她上楼,这才快步来到肉摊前。

“阿东,最近都没看到你啊!他们都说你当明星去了,是真的吗?”

肉摊后面站着个身高超过两米的大汉,一身肌肉就像石头一般硬邦邦的,看上去就像个巨人,再加上他那满脸横肉的脸,看上去着实有些吓人。

“大傻春,我有个买卖,你做不做。”

杨旭东瞄了一眼,没看到肉铺老板李叔,这才开口。

大傻春是杨旭东他们这栋楼的邻居,也姓杨,真名叫杨大春。

杨大春家里穷,有个需要治病的老母,为了赚钱,这个脑子不太灵光的家伙学着电视上的杀手,收钱打架砍人,只要给钱,他都干,让他揍谁他就揍谁。

嗯,他就像是电视里的赏金猎人一样,当然,他这是街头混混流。

“什么买卖?”

大傻春放下手里的杀猪刀,感兴趣的问道。

“三百块,帮我把烂荣仔那一帮人揍一顿。”

杨旭东掏出三百块钱放到大傻春面前,说道。

“他们人多,我一个人打不过!”

大傻春有些意动,但想到烂荣仔那帮人的人数,便摇了摇头。

“他们现在只有四个人,就在球场那边,你应该不会怕才是!”

杨旭东说道。

“四个的话倒是可以,不过先说好,我有原则的,只揍人,不杀人!”

大傻春抓过钱,嗡嗡的说道。

“我又不想当通缉犯,怎么可能杀人,放心,就揍一顿。”

杨旭东解释道。

大傻春这家伙,不知学的是哪部电影,还立了个原则,叫什么不揍老实人,不杀人,不揍女人。

至于老实人的定义,好像就是混不混的性质,在他这里,混社团的就不是老实人,不混社团的就不是老实人。

“他们怎么惹你了!”

大傻春从肉铺里找出一根钢棍,走出肉摊,好奇的问道。

据他所知,何家武在城寨很威风,应该没人敢惹杨旭东才是。

“这几个家伙嘴巴没把风,我忍他们好几次了,你放心,你是坤哥的人,揍了他们,他们不敢把你怎么样!”

不说以前,就穿越过来这段时间,每次遇到烂荣仔这些家伙,都会被这些家伙嘲讽侮辱,杨旭东就是再好的脾气也不能忍。

城寨就是这么一个地方,有仇报仇,再没有比揍他们一顿更解气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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