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最恐怖惊悚的事,无非是站在另一个角度看到自己的尸体。
杨怀仁就经历了这一切,在另一具驱壳中望着黑暗中逐渐冷去的“自己”,真是别有一番滋味。
在这之前,杨怀仁最后的记忆是清晰而生动的,作为一家远近闻名的胡同小饭馆的少东家兼厨师……助理的他,一大清早就被大厨老爸撵着起床,骑着他的名牌电动三轮车,到早市上张家小妹的菜摊上拣了一整车时鲜蔬菜,临走还与她打情骂俏了一番。
至于后来,却像是断片了一般,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呆傻之间,周围的景物逐渐明亮起来,即使是早晨,初夏的第一抹阳光也有些灼人。
杨怀仁觉得有必要把“自己”给埋了,这事儿做起来有些诡异,却是势在必行,让“自己”曝尸荒野可不是多么好玩的事情。
“哥们,对不住了。”
杨怀仁嘟哝着,把“自己”身上的钱包钥匙手表啥的搜了个干净,除了一小包干辣椒,大包的时鲜蔬菜都摔了个稀烂。他寻了根趁手的树枝开始刨坑。
直到挖断了七八根酒瓶儿口粗细的树枝,才算掘好了坟墓,勉强给“自己”下了葬,已是晌午时分了。
在溪边洗净了一身臭汗,杨怀仁这才看清楚现在自己的模样——一个身高只有一米七出头,年约十七八岁,皮肤白净身体瘦弱的穷书生。
“你姥姥的死孩子老天,两世为人,就不能让我做一次帅哥吗?”
溪水映照出的一张脸,五官也算精巧,可是比帅哥二字,起码还有八条街的距离。
寻了块扁长的的石条充了墓碑,杨怀仁给“自己”留下了墓志铭——“本妖蜗居此处,昼伏夜出,善吸人血,哨声为号。”
取下一个管哨钥匙链夹在两块青石之间,杨怀仁这才满意的撇嘴一笑,“看谁敢靠近本大爷的领地!嘿嘿……”
顺着溪流走了二三里,才看见一条大路,上了大路,就看见人了。
杨怀仁学着古人的语气问清了路径,才调转方向,朝东而去。
已是过午了,一丝风都没有,官道两旁的杨柳被烈日炙烤的半死不活,它们能做的不多,虽然为杨怀仁抵挡了烈日,却抵挡不了热浪。
汗水不断的从他的额头上滴落,砸在夯实的黄土路面上,立即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升腾的热空气扭曲了视线,杨怀仁觉得自己出现幻觉了,不然怎么走了那么久,这条路还是没有望到尽头?
“狗老天,熊老天,别人穿越了不是皇帝就是王爷,最次也是个达官贵人家的纨绔子弟,怎么到我这里就是个小破书生了?”
长这么大,杨怀仁第一次体验到什么叫饥困交迫,也终于懂得了幸福原来其实挺简单,对于目前来说,一杯可乐加冰就足够了。
可乐终究是没有的,埋怨也不会有什么作用,他只好继续踩着烫脚的路面继续走这条没完没了的路。
不知走了多久,远远的看见一座城的时候,杨怀仁激动的差点哭出来,可惜身上的水分被烤得没剩多少了,并没有多出来的几滴去浪费在眼泪上。
东京城是大宋最大的城市,可杨怀仁进了城,却没见到几个行人,除了几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子和一条脱了毛的老狗躲在城墙根下的阴影里,整座城好似热的静止了一般。
try{d1('gad2');}catch(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