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豪门 > 四合院:逍遥人生 > 第一章 重回过去

第一章 重回过去(1 / 1)

清晨,杜云打开门,惬意的伸了个懒腰。

嗅着那清新的空气,心中感慨不已,你能在四九城嗅到这么清新的空气?你能看到那湛蓝的天空?

杜云能,并且时常看到。

因为这是六三年,四九城的环境还没有受到破坏,二环以外全是农村。

现在的环境真是让人喜欢。

怪不得以后会追求绿水青山,说什么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

杜云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他本来自于几十年后,不知为何,本来正在家中睡觉,一觉醒来就来到这个时代,穿越到同名同姓,同样叫杜云的一个少年身上。

母亲生他时难产而死,父亲也死在战场上,无父无母身世凄惨。

然而在这个时代,无父无母的人不在少数,他只是其中的一员而已。

但他以前父母双全,连儿女都有了,忽然来到这里,他以前的父母怎么办?以前的家庭怎么办?

杜云自哀自怨几天,就无奈接受事实,振奋精神开始新的生活。

不同意他能怎么办,回不去啊!

正如那句话说的,人生就像那啥,如果不能反抗,那就躺下来享受。

杜云表示他已经躺平,你爱咋滴咋滴。

再说人的幸福都是对比出来的,而他现在居住在一个大杂院,有两间房,相比很多家庭一家人挤在一间屋内,要宽裕的多。

自身更是即将毕业的中专生,在这年代大小也算个人才,足以让他过得不错。

杜云在确定所处的年代,已经回不去,之后就开始埋头学医,谁让他中专学的就是医术。

这是以前那个杜云的人设,他不能崩。

现在对间谍之类的抓的很严,稍有风吹草动都会引起群众关注。

相比现在百姓的警惕性,朝阳群众都是小弟。

你一个学医的,一学好几年,眼看着快要毕业,忽然转行跑去干其他工作,摆明有问题,不被抓起来严刑拷打审问才怪。

可问题是他虽然接受了原主的记忆,自己却终究没有经历过。

真要形容的话,更像是看电影一般走马观花,将他从小到大的经历观看一遍。

知道是知道,但一样米养百样人,一部相同的电影,各人有各人的理解。

他对医术并没有了解多少,面对一个月后的毕业考试,根本就没办法通过。

当时他整个人都麻爪了,不毕业如何就业。

没办法,学古人头悬梁锥刺股,想尽办法学习。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

或许是经过两个灵魂的融合,他的记忆力大增,学习能力出众。

还算不错,这一个月除了去学校,在家里一门不出二门不迈,一心一意恶补功课。

不求能成为医科圣手,比肩华佗张仲景,至少得让他能将证件考下来。

要不然不能说没人要,但那是专业与不专业的区别。

同样的实习,工资级别给你往下调两级,日后想升迁,同样是个困难。

就在昨天终于通过考试将证件考下来,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至少是有证的。

失去外部压力,杜云方才有空打量这个家里,一共两间房,几十平米,一间用来居住,另一间则是客厅。

至于厨房,当然是在外面。

家门口就是个地锅,炒菜做饭烧水都在那里。

院里各户人家同样如此。

本来家里就没多少空,你再弄个厨房,连个住的地方都没了。

这也是现在邻里关系密切的原因,洗衣做饭都在一个院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缺点东西抬头就能问人借。

哪怕不开口,你看到邻居缺点油盐酱醋,能不给借用一下?

不可能。

反过来你有事情,邻居也会主动帮忙。

处过来,处过去,关系能不好吗。

这要搁以后,一家一套房,洗衣做饭干什么都在房内,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一回邻居很正常。

住在一起十几年,不知对门邻居是谁的也不在少数。

邻里关系能好才怪。

咕噜噜感觉肚子有些饿,杜云揉揉肚子,开始做饭。

墙角有一口半人高的大诰,装的是粮食。

然而打开盖子,里面只有薄薄的一层包米面,大概五六斤的样子。

这年月买东西都得要票,粮食更是按人头发放。

他的粮食定量是三十二斤。

其中有二十五斤包米面和高粱米之类的粗粮,细粮只有七斤,两斤米,五斤面。

听着三十二斤够吃的,二零年的人均粮食消耗量不过二十五斤,三十二斤还要超出七斤呢。

实则不是那么回事,这时候的人都缺油水,一顿吃七八个馒头的不在少数。

后来之所以人们吃的少,那是有更多可供选择,肉类,蛋类,再加上各种零食,你一个月能吃多少肉?几只鸡鸭?多少瓜果蔬菜?

这些极大的减少了主食的消耗。

这点粮食对他一个年方十八的棒小伙来说,也就能让他饿不死。

就这点吃的怎么能行,杜云一面做饭,一面开始思考吃食的问题。

身为几十年后过来的人,习惯了大鱼大肉烤串啤酒,忽然来到六十年代,别说烤串啤酒,连窝窝头你都吃不饱,谁受得了,总得想办法弄点肉食。

一群喜鹊在树上喳喳叫个不停,瞬间让杜云有了想法。

喜鹊是一种很常见的鸟。在中国是吉祥的象征,自古有画鹊兆喜的风俗。

人们也认为听到喜鹊叫声会带来好运。

可杜云心中却只有一个字——肉!!!

管你喜庆不喜庆,吉祥不吉祥,他现在只想吃肉。

实在是被靠的难受。

习惯了大鱼大肉,突然变成天天窝窝头大白菜,他现在看什么都是肉。

或许到了弹弓王出手的时候。

弹弓在小时候不过是玩具,很多人都用它打过麻雀打过斑鸠。

一般情况下,成绩惨不忍睹,几天下来没一点收获,渐渐也就成了真正的玩具,而没有人想到打猎改善生活。

但他当初对于弹弓却有一定的天赋,更为了吃上一口肉,认真练习过一段时间。

不仅打过斑鸠麻雀,上初中的时候更是打过几次野兔、野鸡,狠狠改善了几次伙食。

当自己打的野鸡被做成叫花鸡那一刻,那股香味他至今难忘。

说不得他这次就要重出江湖。

;

最新小说: 嫡女夺珠 失忆五年,我和死对头奉子成婚了? 分手后,被渣男小叔明撩暗宠 病秧子先别死,神医娘子来冲喜了! 喝醉后,女神让我忘了她 都市觉醒:我能不断进化异能 宠妾灭妻?主母二嫁高冷王爷 钱局 相亲当天,我被豪门大佬闪婚了 诱哄:心机前夫他蓄谋已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