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家里差不多有两千多文钱,算不得富裕,不过一时半会儿不会为生计发愁了。
不过在赌场里捞钱终究不是长远法子,陈慕的目标不在养家糊口,而是摆脱眼下的贫民身份。
造反起义不可能,但至少得成为这个世界的上位者之一。
在这种封建王朝想要出人头地,光靠手上有点儿臭钱还不行,终究还是要为官做相,只有一条路可以走——科举。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原主连最初的童生都没考过,因此陈慕还得亲自应付秋后的童试。
不过无论在哪个世界,想要真正将书给读好,真正从科举这条路上走出来,没有大量的金钱支撑是不行的,目前还是掐钱要紧。
一天时间将书抄完,第二天清晨,陈慕吃了点儿早饭便往夜郎城大哥铺子去了。
不到逢场时节,夜郎城街上行人寥寥,一眼便能数清,陈慕很快便来到书铺门前。
不过待走进去,他这才发现所有书架上的书都被一扫而空,整个屋子空荡荡的,萧索的很。
待看到抱着酒罐躺地上的大哥之时,陈慕便明白,怕是出事儿了。
“嗯……陈慕来了啊,书抄完了”
陈江河一脸疲惫撇了眼陈慕,如此问道。
“大哥,你这是……”
“哎,没啥,干这么多年疲了,不做了。”
陈慕蹲下身子,望着大哥,看似一脸的风轻云淡,但却能清晰在他眼里寻出几丝颓废与不堪。
世间大多人都是如此,或许在身边人眼里觉得极为有本事,但在社会上摸爬滚打,是在当狗还是在做人,只有自己知道。
陈慕倒是很理解他的心情,一连在外混了十多年,没有达到所谓的阶层跨越,除了在外开了眼界之外,仍是个穷苦底层。
昨天或许他想了一夜,这么多年,自己到底干嘛去了,为什么到头来仍一无所有,这老天当真不公。
“大哥,跟我回理河村吧,虽破了些,但至少是个家不是”
这铺子不是买的,也只有村里是个落脚点。
大哥不断摇头,对此他是拒绝的,毕竟他这形象在村里,几乎是家家崇拜的人物,这落魄回去,所带来的舆论压力无疑能压死人。
不过陈慕并未放弃,一手紧紧拍着陈江河的肩膀,随后极为认真道:“只要人还在,一切都可以推倒重来,所谓……否极泰来。”
陈江河怔怔看着陈慕的眼睛,不知为何,竟有一种极强的安全感席卷心头,就好似突然出现了个……可以仰仗的人物一般。
只能说此时的陈慕,莫名有一身气场,心头不由自问,这还是同一个人吗
不过当下仍旧笑骂一声:“狗日,你小子是大哥,还是我是大哥”
终究,在陈慕的劝说下,陈江河再次回到了理河村。
自从父母死后,他便再也没回来过了,离乡十来年,等他再次走上这条山路,心中定是思绪万千。
回到家里,大哥看到老家这户破房子,也是忍不住训斥几句,爹娘留下来的房子,也不知道修缮下。
待柳思迎门撞见他这素未谋面的大哥的时候,先是茫然,待陈慕一介绍,顿时就拘谨起来了。
结口打了个招呼后,接过买来的肉,就朝厨房里走去。
这天夜里,二人喝了点儿酒,在月下在院中畅谈许久,男人在一起,无非就是聊人生聊理想。
陈江河在酒精的助推下,不断诉苦,说这些年在外被骗,开始给自己说书铺生意如何好做,等积蓄全部投进去,生意又是如何如何难做。
而陈慕则静静听着他被当成韭菜割的经历。
俄顷,大哥将带来的包袱打开,随后便取出一叠书籍递给陈慕。
待一瞧,除去四书五经之外,还有一两本有关治理策论的书籍。
“你小子不是说还要参加童试吗,这些书……咱专门给你留着的。”
看着这厚厚一叠书,陈慕不禁心头一暖,原主这大哥是真没说。
不过当下趁着烛光,突然瞧见大哥包袱里另一物件儿,眼前不由一亮。
似乎是……铅笔,不过形状有些怪。
“大哥,你那啥东西,能给瞅瞅不”
见陈慕所指的物件儿,陈江河皱眉细瞧几眼后,便解释起来。
“这物件儿叫墨笔,哎,在一个行脚商人手里买的,听说这是从西洋那边传过来的,稀奇是稀奇,却不适合写字。”
陈慕细瞧了一遍,是铅笔不错,只不过做工并不像前世那般细致,仅用俩木片将石墨芯包裹住,很是简易。
“不过城里女人倒是经常用这个描眉,给弟妹你吧,明日对着水面捣鼓捣鼓。”
“谢谢哥。”
柳思接过,虽不知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毕竟是个西洋传过来的物件儿,倒是一脸的好奇。
在这个只认纸笔墨砚的时代,铅笔这东西,也就只能给女人描描眉了,毕竟拿笔手势都不一样,不论东西好坏,终究要得到大众认可才行。
这家本就是爹娘留下来的,前些年突降暴雨其实都塌过一遍了,怪原主太懒,草草收拾的这屋子,连乞丐看了都流泪。
床本来就小,如今再住一个人进来,可想其中的艰难程度。
不过在古代倒还好,一大家子人挤在一架床上的情况也不是没有。
第二天天一亮,大哥便跟柳思带着绳子斧子进山里去了,说要将屋子彻底修建这番,这样子一直住里边,忒埋汰了。
不过在陈慕眼里,倒是觉得这草搭屋子挺好,毕竟在他的计划里,或许要不了多久,就会在夜郎县城里边置办一间宅子。
为人杰,岂会一直久居于村宅之中
草草吃了点东西,陈慕便再次去往夜郎城。
谁叫自个儿起点低呢拢共就两千文本钱,不得不暂时投身打工人的队伍里边。
虽说原主这家伙连童试都没考过,但好在会写几笔字,因此陈慕倒是不需到码头这些地方做苦力,找家书铺誊抄些书籍,至少不辛苦。
既然日后琢磨做这方面的生意,这一次陈慕自然是往全夜郎最大的书铺去。
路很熟,原主经常去,至于原因很简单,这家铺子正是夜郎城当红的才女,王子墨的产业。
在原主记忆里,此人有些来头,擅长书画,诗词多以情爱寄笔,就算在整个龙夏王朝中也算得上小有名气。
此人也是凭着一本名叫《朝夕》的情爱小说名声大噪,虽写的腻歪至极,但奈何老百姓就好这口。
因此他也是趁着这个机会不断开设书铺,不过五年时间,整个益州的书铺行业都被她垄断了。
想要真正做大做强,必须先琢磨透此人的商业模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