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着双方都退下去后,没有多久,赛台旁边的空白之处上就出现了下一次比斗的人名字,依然还是以甲修士和乙修士为名字。
这一回两个人的修为都是合体后期,在参与赛台上的比斗数据,甲修士竟然有三百六十场,而且比率还是很高的赢三百一十五场。
乙修士也不比甲少,乙修士竟然有三百九十四场,赢率是三百七十二场。
之梦看到了这个数据都有些莫名的兴奋,看来玄天剑宗的公平公正是有目共睹,也可以让人放心的。
看了两回的比斗,这是把修为和战力相当的人放在一块比。这对双方都是不错的,就剑修来说既可以起到磨砺战力的作用,也能在这种地方完全抛开一切的战斗。
除了受了不可逆转的重伤,古侠听说玄天剑宗的赛台上一旦危机到了性命,赛台上的裁判有出手干预的权利,还有最终的决策权。
一旦危及到双方性命,会判过错一方为失败一方。就是说不管哪一方一旦没有控制好攻击力度,不管你之前可能快赢了,也会判你输。
玄天剑宗在赛台前就有提示,如果一旦失手把对手打死,也是会判输不说,还会有很重的处罚措施。
如果想和对方生死对决,就去生死比斗场,那里才是这些人该去的地方。剑修喜欢比斗,在比斗中磨砺战力,升级修为,可不代表剑修嗜杀。
剑修是正义侠义的化身,这是玄天剑宗的建宗宗旨。正义侠义之剑一旦变成嗜杀之剑,是会被玄天剑宗除名,甚至情节恶劣的还会被宗门直接灭杀。
之梦就很欣赏玄天剑宗的宗旨和做法,这也是她选择在玄天赛场参加比斗的根本原因。
之梦已经许久都没有和人比斗了,她在下场前还是会多观摩一下别的合体期修士的战斗。
就看眼前下一场的比斗,还真不好说哪一个赢面大一些。看样子两个人应该是旗鼓相当,这样的比斗才精彩。
很快赛台上随着钟声敲响,就出现两个人,还是两名剑修,而且看情形还是两个互相认识的剑修。
两个人互相抱拳行礼,之梦眼光有些凝重。这两个人的修为都是合体后期,身上的灵力修为都很稳固,神魂强度也不相上下。
在两个人还都没有出动本命剑的情形下,还真是难以判断谁的实力更胜一筹。
这一回之梦没有急着下注,两个修为相当,神魂强度相当的修士,谁胜孰负还真不好说,两人看着年龄差距也不大。
那就是说可能实践和战力也可能不相上下。
两人互相行了礼,乙方就先动起手来,两人都没有选择上来就人剑合一。而是以剑招对敌,之梦修习的是剑阵,对剑招的把控还是差些火候的,这个时候正好可以多观摩一下。
台上的两人都单纯的以剑对敌,剑气都收敛的干干净净。之梦看得非常神往,她还是真的缺少剑招方面的习练。
之梦一开始的本命法宝和剑一点关系都没有,还是因为她当年受到了重创,失了本命法宝惑天尺,后来在无奈的情况下才选择的古侠本体作为本命法宝。
而自从接受了古侠本体后,之梦的战斗机会就很少不说,她一直都没有真正的把自己当做过修剑的人。
本命剑最后还是被她愣改炼成剑阵,和她法修的身份相当了。
所以从始至终之梦都没有把自己当成剑修过,如今观摩到真正剑修的战斗,之梦的感悟还是很多的。
台上的两个人这个时间好像也不是在战斗,而是更像是在同门切磋。两个人剑来剑往,开始台下的人还很认真的看,后来就有人不耐烦,在底下起哄。
台上的两个人也不管底下的人作何反应,直到打的尽了兴,才从见招拆招到剑气纵横。
之梦从头到尾都认真的观看比赛,脑子里还模拟对应之招。两个人的比斗方式之梦非常喜欢,都是合体级别的攻击手段和力度。
两人的剑气冲击到赛台上的结界时,经常爆发出巨大的波动。倒不至于破坏掉结界,但从这点就能看得出两人的剑气的攻击力度有多强。
两个人已经战斗了快一个时辰了,之梦也没有看出来两个人谁的胜算更高一些。再看金卡上的赌注比率,还依然停留在开始之前,都是一比十的赌注比率。
这是裁判也一时看不出谁的胜算率更高一些吧!
其实之梦觉得这赛台下赌注是有漏洞可寻的,比如现在之梦和古侠就可以分别投双方赢,这样两个人其中的一个是能拿到十倍的赌注回报的。
之梦把想法和古侠交流,古侠摇头,这比率还有一个是平的。之梦这才注意到,还有赌两个人平分不出胜负的。
古侠说,“这下注赌赢率也是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和完善的,没有什么空子可钻。”
之梦也就歇了找漏洞的想法,本来她还想把露儿的金卡也拉上投注平手。
正在之梦琢磨着寻找投注漏洞的时候,台上的两人终于发展战斗到了紧要关头。双方都瞬间就进入人剑合一的状态,再看台上是两把剑纵横往来,之梦又一阵子无语,就连本命剑的合一状态都看不出、分辨不出一个上下来。
之梦都要怀疑两个人都是一个师父教出来的,本命剑还是同一个炼器大师炼制出来的,就连本命剑的材料用的都差不多。
真是天下无奇不有,也就两人的剑招使用的不同,其他的都分不出差异来。直到现在,之梦依然无法判断出两个人谁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之梦看不出来,可身为剑灵的古侠却是判断出,乙修士的剑体本身曾经受到过创伤,虽然表面上修复好了,可内里还是有暗伤存在的。
这个跟炼制修复的炼器大师水平有关系,这个人的炼器水平虽然和之梦不相上下。可乙修士的本命剑的暗伤实在是过大,能修复到这个程度已经是非常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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