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吾在何处(1 / 1)

“你好,我是柳菊花,请问昨天那个昏迷的年轻人在哪个病房?”柳菊花询问值班的护士,她上午接到医院护士的电话,中午下班后,连午饭都没顾上吃,坐公交车赶来医院。

“他在8号病房32床,他是你的亲人吗,他可能伤了大脑,失忆了,很多事情都忘记了。”值班护士好心提醒她。

“失忆?昨天不是检查过身体,没有大问题,只是虚弱昏迷,多休息就可以,怎么还失忆忘记事情,我昨天领着孩子去买东西,在路边发现他昏迷,帮着叫了救护车,我不认识他,我就是一个路人。”柳菊花一脸懵的说。

“奥,原来您是爱心人士,那他这种情况有点特殊,他只记得自己的名字,不记得身份信息,连手机号都不记得,上午医师又为他检查了一遍,他现在身体没有问题,今天下午就可以出院,去结算一下住院费用就可以走了,你们想......”护士遇见这种情况有点为难。

“他中午吃饭了吗?我先看看情况再说。”柳菊花说道。

“给他带饭了,他正在病房。”护士立马回答。

“好,谢谢你,我过去看看。”柳菊花一边道谢,一边走向8号病房。病房里,有个身着黑色骑马装的男子在遥望窗外的景色。

“你好,我是昨天那对母子中的妈妈,我叫柳菊花,你身体好点了吗?”

“好,谢。”顾恒答的简单。

“身体没问题就好,我听护士说你失忆了,忘记了很多事情,身份信息除了名字都不记得了,这样吧,我一会儿帮你办理出院手续,你想去哪里,或者你有什么亲人?”柳菊花问道。

“不记,忘。”看着一脸焦急的女子,顾恒看出她没有恶意,于是徐徐回答。

“这可难办了,你失忆忘记很多事情。这样吧,我下午还要上班,我是借着买材料的名义出来的,我给你办理出院手续,还有你住院的费用是我垫付的,等你有钱后一定要还给我,我先把你安置在我家的阁楼,不是白给你住的,一个月租金600元,记在你的欠账上。”柳菊花想了一会儿,决定好人做到底,看着对面的年轻男子,气度不凡,身材高大,目测1.8米以上,五官算不上精致帅气,柳叶眼,高鼻梁,薄嘴唇,高高冷冷的淡漠样子,特别像有些超模中的“高级感”。

看起来,这青年不像个窝囊废,气质这么好的人应该有赚钱能力,能还得起我的钱,我的一万元啊,想想都心痛,自己一个月工资全部加起来才7000元,做了一次好人好事,一次就进去了这么多。这是柳菊花的心里独白。

拿着住院费用单子,上面显示9452元,没有身份信息,没有社保卡,没法办理报销,全部自费,一脸肉痛的柳菊花,手头拿着医院找回的几百元现金,领着顾恒离开了医院。两人坐着公交车来到了锦绣园的一栋房子前。

锦绣园算是一个老旧小区,房子的外表看起来有些年代了,有的墙皮发黄了,柳菊花的家在6楼,当初买房的时候,选购了一套“买6楼送阁楼”的房子。楼房是多层样式,走进去,套二的房子很干净整洁,家具家电一应俱全,客厅里有很多孩子的玩具,旁边有个学习桌,小孩子的绘画本,小学阶段语文、数学课本,这些书都是用过的旧书。

“顾恒,你以后就暂住在这里,厨房、卫生间都有,你想买菜做饭就去路东边的“每日鲜超市”购买,这些现金给你留着用,这是房子的钥匙,客厅中的书和玩具,我晚上回来让孩子们拿走,你先歇着吧,租房协议,我有空给你送来签字。”柳菊花安排好顾恒,急忙乘车赶往公司。

顾恒望着阁楼的布局,雪白的墙壁上挂着一排玉兰花的壁装画,黄色的实木沙发,一共三组,墙上挂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黑色东西,实际上这是一台32寸的海尔牌彩电,顾恒生活的那个金国时代,没有玻璃,有纸币,他们叫做“交子”,热水器、洗衣机这些东西,他以前没有见过,感觉好神奇,仔细把阁楼的边边角角查看了一边,他对那些书本感兴趣,书是柳菊花借来给大儿子陆浩用的,从一年级至六年级的小学语文、数学。阿拉伯数字,顾恒是认识的,很多数字表述他懂得,但是语文的简体字里很多字他不认识,那些拼音也没有见过,语文课本的文章表述方式跟安国时代大不同,唯一相同的是几首古诗,顾恒接触过古诗,府里的教导老师是一名进士大儒,饱读诗书,他接触过正规的诗文讲解。

学习桌上摆放着一张相框,里面是两个男孩的合照,一个瘦瘦的男孩,大约6-7岁,另一个矮一些,长的白白胖胖,大约4-5岁,这个男孩他见过,叫陆然。相框后面的白纸上写了一首诗:“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中。”下面右下角还有两个字“竹石”,书法是娟秀的简体正楷字,顾恒连蒙带猜的把整首诗读了出来,“好诗1他仿佛看到一棵竹子牢牢的扎根于大山的岩石缝隙里,坚韧不拔地生长着,大风吹不倒,大雨冲不走,狂风暴雨奈我何的气概渲染而生。

“吾在何处?”顾恒在心里发问。住着高层阁楼,没有小厮、丫鬟的身影,没有马匹,没有认识的人,见过的东西奇奇怪怪的,这难道是传说中的天宫吗?看着不像,没有烟雾缭绕的宫殿,没有妩媚多姿的天娥,没有神勇盖世的守卫天将,吾怎么来此处的?他记得来这之前,发生了一场安国和金墨国的战争,他受伤了,流了很多血,那场同归于尽的战役很惨烈,双方的士兵基本都战死了,徒留了一地尸体。后来,天降大雨,自己的血滴在了黄金匕首上,越滴越多,匕首吸血入体,黄金匕首开始发光,光芒照射在他的身上,身上的伤口不断愈合,雨中来了一道闪电,闪电劈在黄金匕首发出的光芒上,忽然他感到一阵眩晕,好像被吸进一个风阵中,醒来的时候,就来到了这个处处高楼大厦的地方。

“匕首,血,闪电,风阵。”这些是来到这里的关键线索,他急忙把匕首拿出来,咬破左手食指,将血滴在匕首上,血被吸收进去,这次匕首没有发光,顾恒拿起匕首上下端详,看了好一会儿,发现它除了会吸收他的血,再没有其他变化。看来他回不去安国了,只能留在这里。想想父母,祖母祖爷,因自己的失踪不见,他们一定会很伤心,自己在家中排名第二,上面还有一个大哥,下面一个弟弟,一个妹妹,还好家中子孙多,自己不在还有其他兄弟替自己孝敬长辈。想着想着,他就不难过了。既来之则安之,努力把现在的生活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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