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道:“纵然马被大王杀死了又如何?那马腾若是知道了马被大王杀了,岂肯善罢甘休?何况,其他羌族部落对大王也并非甘心听令吧?大王要是因为一念之差杀了马,不仅得不到什么好处,反而会给烧当羌引来灭顶之灾。先零羌可是一直在盼望着烧当羌能够完蛋呢,大王不会愚蠢到这种地步吧?”
那良想了想,问道:“那你说该咋办?就这样任凭马来杀我?”
“大王,只要你肯听我的意见,我就能让烧当羌一如既往的受到马的信任,等时机成熟了,我们来个里应外合,直接杀进长安,到那时候,大王对马要杀要剮那就悉听尊便了。”
那良问道:“你说的可都是真的?真的能够攻进长安?”
曹操点了点头,说道:“只是时间问题,快则一年,短则两年,必然能够拿下长安,将马氏一族尽皆屠戮,到时候,我奉大王为天下之主,他马腾能当的了皇帝,为什么大王当不了?”
那良被曹操的这番话说动了,皇帝啊,这可是羌人一直都不敢想象的啊。他重重地点了点头,对曹操说道:“你会那么好,让我当皇帝?”
“西北风沙大,气候干燥,不适合我居住,我是魏国的亡国之君,如果我能帮助大王当上皇帝,大王就以全力助我复国,我仅此一个要求,如果大王不答应,咱们今天就当什么都没有谈,以后各走各的路。”
那良见曹操果然有所求,便笑道:“好,你很直爽,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不……是兄弟!我愿意和大王歃血为盟,结为异姓兄弟。此生此世,绝不背叛。”
那良见曹操很豪爽,当下说道:“好。我们就结为异姓兄弟,从此以后福祸共当。”
于是。两个人走到僻静的地方,草草地结拜了,完事之后,这两个人才一前一后的回到了篝火边,而许褚和马仍在不断的激战,围观的人都开始雀跃地欢呼了起来。
曹操见事情已经成了,便急忙唤道:“点到即止,点到即止。太子殿下,仲康,都罢手吧,且莫伤了对方。”
许褚听后,立刻收手,跳开了战圈。
马已经累的气喘吁吁了,见曹操给了个台阶下,便看了一眼同样气喘吁吁的许褚,说道:“哼!算你跑得快!”
两边罢手,围观的人只觉得很是扫兴。于是尽皆散去。但是,此次一战,虽然胜负未分。许褚虎痴之名已然在羌人当中传开,算是间接打响了许褚的名声。
那良见马退了下来,佯装出一番热情,说道:“天将军,夜已深,天将军还是早些歇息为好。”
马现在也没有了酒兴,和许褚也斗不下去了,毕竟体力透支的厉害,便点了点头。由亲随王双带着离开了。
曹操、许褚也和那良告别,各归各营。
“太子殿下。以后要多提防着点曹操才是。”王双扶着马,进入大帐后。张嘴便说道。
马狐疑地问道:“曹操怎么了?”
王双道:“刚才臣看见曹操和羌王那良一起去了隐秘处,好像商量什么事情来着,属下怕引起他们的怀疑,所以一直没有靠近,而是远远看了过去,见他们有说有笑的,十分的愉快。臣想起索绪之前的话语来,觉得曹操确实不应该有丝毫放松。”
马冷笑了一声,说道:“派人严密监视曹操一干人等,如果再和那良有所接触,立刻来禀告我。”
“诺!”
……
曹操回到营帐,心情一片大好,看到曹仁、曹洪、夏侯惇、夏侯渊、曹休、曹真都在那里,杨修也在,便问道:“刚才假扮先零羌的人可是你们吗?”
曹仁点了点头,说道:“正是,是襄南侯的计策。”
曹操扭头看了一眼杨修,拱手道:“侯爷智谋过人,实在佩服,要不是侯爷想出此法,只怕我今天就要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杨修回礼道:“魏侯太过客气了,如今我们都是一条船上的人,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目的,但是我深知马根基乃羌人,如果能够离间了羌人和马之间的关系,就等于成功了一半。魏侯也是雄才大略之人,看到我让诸位将军做出如此的事情,必然能够想通其中一二。”
曹操点了点头,说道:“确实高明,我已经取得了那良的信任,明天将会出去别的部落,不知道侯爷是否随行?”
杨修摇了摇头,说道:“我若随行,不久必然会被马现,不妥。魏侯可紧随马身边,见机行事,我去参狼羌和白马羌一趟,步你们后尘,一一说服各个羌王,然后静待良机,伺机而动。”
“侯爷只身一人,羌人有好勇斗狠,只怕会有危险,不如……”
“不用了,魏侯的人马都记得一清二楚,少一个必然会引起疑心。羌人虽然好勇斗狠,但是更加的贪财,只要我晓以利害,必然能够成功劝服。只是,我担心凉州东部的先零羌会慢慢坐大,此次烧当羌已经元气大伤,先零羌必然会回来对付烧当羌,到时候,羌人内乱,必然会有损我们的计划。此事,还请魏侯多上心。另外,在烧当羌西部,还有一支钟羌部族,这支羌人算是西羌当中最稳定的,但是其实力却不容忽视,如果能够借助钟羌的兵力,再加上烧当羌、参狼羌、白马羌等,颠覆秦国指日可待。”
西羌,出自三苗,是姜族的别支,三代以后居于河西、赐支河和湟河之间。战国时,羌族兴盛。
公元前2o6年西汉王朝建立。这时进入中原的羌人已基本上融合于汉族之中,未进入中原的羌人除部分生活在陇西以外,大都散布于长城以西,特别是河湟地带。
西羌部落繁多,大多以动物之名为号,如白马、牦牛、参狼、黄羝、黄羊等。可能是一种图腾崇拜的遗迹。有一些以地名为号,如勒姐、卑。这部分人可能已进入地缘性联盟。而较强大的先零、烧当羌则以父号为名,表现了父系氏族的父子联名制。
大致说来。西北诸羌,部族繁多。各部中自有酋长,数相攻杀掠夺,战祸频频不断。
诸羌之中,最初以先零羌最强大,居住在大榆谷今青海贵德县、尖扎县之间,水草丰美,自然条件比较优越。对外向汉朝边境用兵,对内并吞弱小。曾一度以武力盖压诸羌,也是第一个称羌王的部族。
后后,诸羌受尽了先零羌的压迫,以烧当羌为,数十部联合起来,一起攻击先零羌,并且成功取得胜利,于是先零羌向东远遁,居住于北地、安定一带,这之后。先零羌的实力逐渐被削弱。
烧当羌本来居住在大元谷今青海贵德西,人少势弱,在群羌联合击败先零羌后。又与卑浦羌生冲突,遂征讨之,杀其酋长,尽收其民,然后迁居到大榆后,日趋强大起来。此外钟羌也很强大,号称有兵力十万,只是很少参与斗争,算是羌族中的永久中立者。正是因为这种策略的行使,在一定程度上壮大了钟羌。收留从战乱中归来的其他部落的族人,渐渐地成为了西羌当中又一支实力较为强横的羌人。至于其他羌部。大者万余人,小者数千人,一时都很活跃。但是先零羌、烧当羌却成为了世仇,经常隔个十年八年就会兵戈再起。
曹操曾经前来平定过西凉的羌胡叛乱,深知羌人一旦聚集起来,那种形势是十分骇人的。不过,羌人当中没有指挥得当的军事人才,若是能有一个精通兵法的人指挥这些羌人,羌人的骑兵绝对是这个时代最凶猛的。
他知道杨修要走,便问道:“侯爷什么时候走?”
“现在便走,若等到天明,反而容易被人认出来。魏侯,西羌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则可替魏侯斩荆披棘,扫清前面的障碍,如果用不好,反而会割伤其手,请魏侯慎之!”杨修提醒道。
“请侯爷放心,我自有分寸。我还有一事请教,不知道马在钟羌当中信义如何?”
“不如钟羌以东六部羌人的信义强盛,但仍然有所触及,钟羌是所有羌人中的异类,好斗,却不好战,如果要去请钟羌之人,魏侯还需要着实费上一番功夫才行。”
“嗯,我会的。侯爷,那就告辞了,等回到长安后,再找个时间秘密见上一面,还有司空陈群之事……”
“包在我身上。魏侯,我就此告辞,咱们长安见。”
曹操亲眼目送杨修离开,当杨修离开之后,他已经有了成熟的打算,准备利用这次机会,借助西羌的力量,完成他反客为主的策略,并且要在西北的大地上,东山再起!
当夜,马超、曹操等人都在烧当羌部落内休息,睡到大半夜后,忽然喊杀声四起,部落边缘地带也着起了大火。
曹操登时惊醒,提剑出了大帐,正好撞上了许褚,急忙问道:“出什么事情了?”
许褚道:“不知道何处兵马来袭!”
这边话音刚落,那边曹仁跑了过来,急忙喊道:“主人,是先零羌……”
这个时候,夏侯惇、夏侯渊、曹洪、曹休、曹真都汇聚了过来,护卫在曹操的大帐左右,但见半个烧当羌的部落都已经烧着了,烧当羌的羌人正在奋力迎敌。
“先零羌居然突袭烧当羌,这事情确实是始料未及,绝对不能坐视烧当羌不顾,需要予以反击。”曹操道。
曹仁道:“主人,先零羌人多势众,又是突然袭击,我们只这几个人,何以抵挡?不如静观其变,反正羌人的死活与我们无关,何必要浪费精力呢?”
曹操摇头道:“非也!现在我和那良是同一条船上的,烧当羌有助于我们复国,必须帮衬。不过……先零羌确实人多势众,你等随我来,在那良面前做个形势即可。”
话音一落,众人跟随曹操便朝那良所在的位置而去。
此时,那良的羌王大帐周围聚集了成百上千的骑兵,那良也亲自披挂。抡着马超刀,迎击突袭部落的先零羌。
先零羌来势凶猛,数百骑已经突入了中军。朝着那良的王帐而去,烧当羌的骑兵昨夜因为喝酒的缘故。以至于还有点酩酊大醉,这种状态下迎击,无疑是前去送死。
很快,先零羌的骑兵便冲到了那良的面前,那良率众与其激战,虽然人多,却抵挡不住,很快周围死伤一片。
眼看那良被围。不想一匹白马从天而降,马背上一人银盔银甲,白马银枪,长枪横扫,先零羌的骑兵尽皆落马超,死伤一片,正是马超。
而马超身后,王双也提一口大刀杀了出来,带领二百余骑兵冲杀过来,随同马超一起将先零羌的骑兵拦腰斩断。
先零羌的一个渠帅见了马超。登时心惊胆寒,没想到马超也在这里,立刻下令撤退。
其余被包围的先零羌骑兵。尽皆被马超、王双等人屠戮。
等曹操带着人赶到那良的王帐时,马超已经解决了危机,而且先零羌因为畏惧马超的威名,不战而退,留下一地的狼藉,这场杀乱遂平。
马超见曹操率众赶来,便横枪立马,冷笑道:“曹孟德!何来太迟也?”
曹操一脸的羞愧,本来是想来救那良的。没想到却晚了一步。他当即翻身下马,朝着马超行礼道:“有太子殿下在。这些蟊贼,何足为虑?臣不过是过来凑个热闹而已!”
马超冷哼了一声。转身对那良道:“先零羌突然袭击这里,胆子不小,你部受创,需要调整些日子,待明年开春,我亲自率领劲旅攻击先零羌,为你报这一箭之仇!”
那良此时左臂中间,鲜血直流,看到一般部落被毁,火势虽然被控制住,内心之恨却尤为加深。他点了点头,说道:“那就仰仗太子殿下了!”
“报——”一个羌人飞快地策马而来,到了那良身边,大声地喊道,“大王,不好了,兰兰公主被先零羌的人掳走了……”
“你说什么?”那良气愤非常,当即喊道,“追!派人追击,务必要将兰兰给我抢回来!”
马超听后,便对身后的王双道:“你率领一百骑兵,火追击先零羌,务必将兰兰公主带回来!”
王双道:“臣遵旨!”
于是,王双带领一百骑兵调转了马头,直接走了。
曹操道:“太子殿下,臣愿意一起去追击!”
“哦,不用了,有王双一人即可,先零羌不过是趁火打劫,不足为虑。等天亮了,你还要和我一起去其他部族!”马超笑着说道。
曹操无奈,只好不再吭声,看到那良受伤,烧当羌受创,心中暗暗想道:“看来,烧当羌的实力果然不如从前了,必须找个机会去一趟钟羌才对,若得钟羌十万兵,必然能够借势威吓其余羌人……”
天亮之后,曹操等人跟随马超辞别了烧当羌,继续去其他的羌族部落,一一拜会各族羌王。
而与此同时,先零羌的骑兵掳劫了烧当羌那良的妹妹兰兰之后,一路长途奔袭,向自己的部落奔驰而去,平明的时候,众人暂时停下歇息一番。
先零羌渠帅乌孟虎从马背上跳了下来,身材巨大、体格健壮的他径直走到了被掳劫过来的兰兰身边,见兰兰穿着性感,缠着面纱,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后来伸手撕开了兰兰缠在脸上的面纱,登时被兰兰的容貌惊讶的合不拢嘴。
良久后,乌孟虎啧啧地说道:“怪不得大王非要把你给抢过来,原来你长得是如此的美丽!”
兰兰不卑不亢,不吵也不闹,问道:“你们袭击烧当羌,就是为了抢我?”
乌孟虎点了点头,说道:“我家大王对你垂涎已久,一直念及烧当羌强大,不敢下手。这次听说烧当羌十万兵尽皆命丧中原,实力不如以前了,这才蓄谋已久,派我前来将你抢走。不过,如果打的顺手的话,干掉那良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只不过可惜了,神威天将军当时也在,如果不是他在的话,我早就一刀将那良砍翻了。”
“那良是西羌王。西羌第一勇士,你有这本领吗?”兰兰问道。
乌孟虎呵呵笑道:“狗屁的西羌第一勇士!也只能去欺负欺负参狼羌、白羌等,以他那点三脚猫的功夫。若是来到我们先零羌,给我洗脚都不要!”
他说的虽然夸张了点。但是确实是事实,烧当羌、先零羌是世仇,彼此征战不休,互不承认对方的存在,那良称西羌王,先零羌的羌王也自称西羌王,所以先零羌的人视烧当羌的人如同草芥。
不过,也不得不承认。这乌孟虎确实够勇猛的,昨夜突袭烧当羌后,顺利的掳劫了兰兰,顺带着攻击了一下那良的王帐。就是他带领数百骑兵突袭到了烧当羌的王帐,并且在看见马超逃跑后回身一箭射中了那良的左臂。
兰兰不再吭声,她辗转婚嫁了十七次,再多嫁一次也无所谓,反正她是个克夫的命。虽然羌人并不相信中原道士算命的这一套,但事实证明,凡是与兰兰成婚的西羌男子。均在新婚之夜因为各种意外命丧在兰兰的裙摆之下。
西羌的巫医曾经为兰兰看过,可是也没有现什么异常,后来这件奇怪的事情就传遍了整个西羌。先零羌的大王乌吉利听说话。亲自扮作商人,到烧当羌去看兰兰,这一看之下,立刻被兰兰的美貌所迷住,回去之后,也暗暗地下定了决心,此生非兰兰不娶。所以,才有了这出乌孟虎不远数百里奔袭烧当羌,却只是为了抢一个女人的荒唐事。
乌孟虎刚休息了不到一会儿。后面的探马便过来禀告,说追兵来了。于是乌孟虎便翻身上马,带着部下继续向东奔驰而去。
先零羌的人马在前面跑着。王双带着一百秦军骑兵和五百多骑烧当羌的部众在后面狂追,连续追逐了一个白天,直接追到了北地郡内。
先零羌由于秦军支持烧当羌,是以和秦军互有芥蒂,所以受到秦军的排斥,秦军曾经试着攻打过先零羌,但是先零羌很警觉,和秦军玩躲猫猫,你来我走,你走我再去,一直活动在北地、安定、武威三郡之间,后来,秦军一直把视线放在了汉中和关东,忽略了先零羌,先零羌的大王乌吉利便率部攻占了北地郡的廉县,永久性地驻扎在了灵武谷。
灵武谷和华夏国的朔方郡交界,也是秦军的边缘地带,所以先零羌处在这个两不管的地带,逐渐恢复了往日的生机,短短两年功夫,先零羌和鲜卑人唇齿相依,在这里站稳了脚跟。
乌孟虎带着兰兰和八百骑兵一路退到了北地境内,可是王双等等依然穷追不舍,他怕泄露了先零羌的居住地,便分出一百骑护送兰兰先回,他自己则改变方向,带领士兵钻进了贺兰山。
王双等人因为受命在身,也一起追至贺兰山,依然对乌孟虎穷追不舍。
而负责带领兰兰回灵武谷的那一百骑兵,离灵武谷也越来越近,心想追兵也被引走了,又累有困的他们便找了个地方休息一夜。
哪知道,睡到半夜的时候,突然遭受到了袭击,一员大将手提大刀连斩十数人,一马当先,勇不可挡,正是华夏国卫将军、朔方知府庞德。
庞德本来驻守朔方,听闻边境老是有不明骑兵出没,以为是鲜卑人,便率领十余骑远离朔方府,深入北地打探,没想到竟然遇到了这拨骑兵,遂突然袭击。
朔方府驻军都是昔日张辽所带狼骑兵,各个骁勇善战,虽然只有十余名,去也奋勇杀敌,杀的又累又困的先零羌骑兵纷纷四处逃窜。
庞德正追逐间,见一名骑兵带着一名女子,于是追了上去,一刀将那名先零羌的骑兵给劈成了两半,见其余骑兵纷纷逃走,便不再追逐。他策马来到了那名女子的身边,看了一眼骑在马背上貌美的兰兰,问道:“你是何人?抓你的又是些什么人?”
“我叫那兰,是一个不详的女人。”兰兰操着一口西北方言说道。
庞德听到这一句话时,眼睛里冒出了一丝异彩,急忙用西北方言问道:“不详?何等的不详?”
“中原的道士说我是克夫的命,我已经连续克死了许多任丈夫,所以,我是一个不详之人……”兰兰回答道。
“抓你的又是些什么人?”
“是先零羌的人。说要抓我献给先零羌的大王。”
庞德也是凉州人,自幼生活在凉州,对那里的情况非常的了解。打量了一下那兰后,当即问道:“你不像羌人。也不像汉人,是西域来的?”
“我是羌人,是烧当羌的,只是母亲是西域人而已。”
庞德不再问了,环视了一周,说道:“此地不宜久留,我只率领了这十余骑,只是出其不意才获胜的罢了。我给你一匹马。你走吧。”
“我孤零一人,又手无缚鸡之力,若是再遇到那些先零羌的人,又该如何是好?”那兰身上流着的血虽然有一半是羌人的,但是身体素质一点都不像个羌人,除了会骑马以外,开不了弓,射不了箭,显得很是柔弱。
庞德顿时怜香惜玉,觉得兰兰说的很对。便想了想,问道:“那你可愿意跟我一起回去?”
“我的命是你救的,你就是我的恩公。你说什么,我就做什么。”
庞德道:“那好吧,你跟我一起回去吧。”
话音落下,庞德等人簇拥着那兰迅离开了此地,开始原路返回。
第二天傍晚的时候,庞德等一行人终于抵达了朔方府。
临戎城的城墙上,旌旗林立,华夏二字迎风飘展,朔风怒号。秋风如刀,吹的那兰的身上一阵冰冷。若非庞德脱下了自己的外衣给穿着单薄的那兰披上。只怕那兰早已经坚持不住了。
临戎城上,守城的狼骑兵远远地望见庞德一行人回来了。便打开了城门,放庞德等人进城。
朔方原本是郡,自从林南称帝后,便将境内所有的郡改成了府,太守改成了知府,算是正二品的官。但是朔方是华夏国的边塞,又是苦寒之地,所以跟其他地方有所不同。别的地方都是军政分离,但是在朔方,庞德一个人挑起了军政的大权,只因朔方人口稀少,地处塞外,与沙漠接壤,苦寒之极,城中除了驻军以外,连一个百姓都找不到。
进城之后,庞德带着那兰来到了知府衙门,将那兰安排在了衙门里面,并且吩咐士兵给那兰整顿好房间。
一切都准备妥当之后,庞德拖着疲劳的身子,便回到了自己的住房。
刚一推开门,便见一个女人直接朝庞德扑了过来,一把抱住了庞德的腰,嗲声嗲气地道:“夫君,你怎么才回来啊,人家可想死你了……”
庞德呵呵地笑了起来,一把将那女人给横抱了起来,然后径直朝床上,啵了一下。
“让夫人受苦了,这里地处塞外,苦寒之极,不比蓟城。但是我身为卫将军,国中大将,守备边疆也是应该的。这些日子你可住的还习惯吗?”
女人是庞德的妻子,是一个乌丸人。林南曾经三次下令胡汉通婚,而庞德和他的妻子就是胡汉通婚的产物,而且还是第一次。
那个时候,林南刚刚平定了丘力居的乌桓叛乱,并且成功说服难楼等人迁徙到辽西,在稳定了乌桓人的基础上,第一次布胡汉通婚令,庞德自告奋勇,身先士卒,跑到乌桓的居住地挑选了他现在的老婆。当时有些人并不看好这桩婚事,但是事实证明,庞德的婚姻生活很美满,结婚刚一年,便已经生了一个儿子,两个人的性格也极为相似,因为庞德的老婆也是能征善战的乌桓族的女中豪杰。
“有什么习不习惯的,你们汉人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既然嫁给了你,自然就要跟你在一起。再说,我们乌丸人都是天当被,地当床的,一个穹庐走天下,早已经习惯了塞外的生活。说实话,在蓟城我还真不习惯,现在来到这朔方,我渐渐地找回了以前的感觉。对了夫君,你怎么去了那么久?”
“有点小事给耽误了。夫人,我这次从北地带回来了一个女人……”
“你……你要纳妾?”庞夫人紧张地问道。
“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庞德说过,这一生只要你一个。我带来的那个女人,是西羌的美女,姿色可以称得上是倾国倾城,陛下的蝉贵妃你见过吧?”
“嗯。见过。”
“这个女子绝对不亚于蝉贵妃,陛下之前丧了一个配偶,皇后娘娘和贵妃娘娘又都各自哺育两个小王爷。如今不打仗了,陛下也应该多娶几个贵妃充实后宫了。所以。我想将这名西羌美女献给陛下。”
庞夫人听完之后,狐疑地道:“夫君,你怎么会突然想道这个问题?”
“现在整个华夏国,文武大臣都在替陛下着急,虽然嘴上都没有说,但是他们心里都清楚,陛下早晚会再纳妃子的。谁要是攀上了陛下这门姻亲,谁就会飞黄腾达了。我庞德自从跟随陛下以来。从未有过二心,也承门陛下看得起我,让我做了卫将军,我只有一个失散的哥哥,却没有什么妹妹,这次偶然得到了这样的一名美女,若不献给陛下,我庞德的心里也过意不去。”
庞夫人道:“夫君对陛下忠心耿耿,若是献了这名美女,以后陛下也肯定会对夫君另眼相看的。”
“陛下一直对我很好。如果不是当初在北宫伯玉的贼窝里和陛下相遇了,我想我现在应该还在西凉放马呢。当然,还有太尉大人。因为是太尉大人的一番话,才让我选对了明主。”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送给陛下?”
“不急,我另有打算。如今陛下已经赶赴洛阳,正在筹备人才选拔的事情,我这个时候不应该让陛下分心。我先给太尉大人写一封信,让太尉大人将此女推荐给陛下……”
话音一落,庞德当即离开了床边,坐在一张凳子上,开始给贾诩写信。信写完毕之后,便差人送了出去。
第二天。庞德便委派几名亲随将那兰送往蓟城贾诩的太尉府。
……
华夏国,洛阳。
林南御驾莅临洛阳。但是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壮观的出场场面,而是单独骑着一匹马,身后带着一些亲随,便来到了正在重新修建的洛阳城周围。
早在林南宣布称帝的时候,就委派士孙瑞召集民夫,重修洛阳城。林南更是拨了一项巨款给士孙瑞,让士孙瑞务必要修建的比蓟城更大,更有都市的气息。
城建图是林南亲手绘制的,第一次在城池的下方运用了排水系统,在洛阳废墟的西北二十里处开始修建,一边挖掘地下排水系统,一边用水泥涂抹好挖掘而成的甬道,保证以后一旦下了大雨,就不会出现水淹七军的局面。
林南视察了一下洛阳的建设情况,仅在此停留了一天,便朝这次文武才俊选拔的地方襄南城奔驰而去。
襄南城内,人山人海的,各地文武才学之士多不胜数,而且络绎不绝,源源不断的向襄南城中涌来,襄南城也就自然而然的成了这些文武才子的临时休息地点。其中,不乏有一些从华夏国外来报名参加的。
因为之前林南称帝、选拔文武官员的事情早已经传遍了大江南北,再加上时间充裕,所选的地点又是在天下之中的洛阳,所以各色各样的人都汇聚在了这里,静候开始选拔的那一天。
华夏军驻扎在襄南城外,负责这次选拔大赛的武官主考官,赵云早已经在这里搭建好了皇帝的行辕,也搭建起来了擂台赛,让人统计一下报名情况后,才敢向上汇报。
林南抵达行辕时,已经是旁晚了,华夏国虎威大将军赵云亲自率部迎接,将林南迎接至行辕内。
“臣等参见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赵云以下,所有行辕内的大小军官全部跪地叩道。
林南端坐在行辕的龙椅上,不慌不忙地说道:“都平身吧。”
于是,众人站了起来,纷纷在林南的示意下落座。
“诸位将军,你们都辛苦了,这些日子以来,为了选拔的事情而操心,我的心里真是过意不去。我已经让人带来了十几车美酒,不日即可抵达,到时候你们就可以痛快的开饮了。子龙,截至到目前,一共有多少人报名?”
“一共有一千三百六十二人。”
“年龄最大者几何?最小者又是有多大?”林南问道。
“年龄最大者已经五十八岁了,而最小的才十岁。陛下的求贤令一经布,立刻便引来了所有人的关注,加上这次悬赏极高,而陛下又唯才是举,所以报名的年龄差距很大。”赵云一五一十的回答道。
林南笑道:“才一千多人啊,人真少……”
“陛下,离正式选拔还有十天的时间,不知道陛下可还有什么要求?”
“没了,按照我之前定的方阵去做吧。”
“诺!”
公元190年,华夏国神州元年,十月初八。
这天早上,太阳刚从苍苍的山巅后面露出来,它那最初几道光芒的温暖跟即将消逝的黑夜的清凉交流在一起,使人感到一种甜美的倦意。
这是―个非常新鲜幽丽的早晨,阳光晒的大地镀上金色,空气是清冷而甜蜜的,欢乐的曙光照射在了整个襄南城的上方,在太阳底下,一座早已经搭建好的擂台周围站满了人。
只短短的十天,前来应选武官的人数便激增到了一万五千八百三十七人,让林南看到了一种希望。
华夏军的士兵整齐地列队在擂台的周围,负责当地的治安,赵云站在林南的身边,负责他的人身安全。
高高的擂台上,身穿龙袍,头戴皇冠的林南显得是那样的威武,站在高处,环视了一下擂台下面前来应选的人,朗声喊道:“今天,注定是一个难忘的日子,因为,我华夏国要从你们当中选出能够冲锋陷阵的将军来。你们当中有来自不同地方的,有华夏国的,也有别国的,每一个人的报名信息虽然不是都能了如指掌,却也大致浏览过一遍。我希望你们能够拿出百倍的信心,勇争上游。那么,我宣布,此次华夏国第一次武道选拔大会正式开幕!”
“万岁!万岁!万岁!万岁!”军民齐悦,朗声呼喊,响声直冲云霄,许久没有生机的洛阳京畿附近,仿佛苏醒了,那一条沉睡中的巨龙,也似乎在这欢呼声中一点点的醒来。
于是,在林南宣布正式开幕以后,按照事前将应选选手编号进行了统一的安排,单号和双号分开,分成了两大组,一组为华夏队,一组为神州队,两组的比赛同时进行,但又分别划分出许多不同的场地来。
报名的一万多人里,良莠不齐,为了能够合理的处理这一事情,林南特意将选拔分成了弓箭、骑术、兵器、力气以及拳脚五个比赛项目。大赛采取淘汰赛,第一轮各个选手并不直接参见对抗赛,而是先进行海选。林南特意抽出了军中的一些将军担任主考官,分别对各个项目的比赛进行评级,凡是符合选拔规格的,予以录用,不符合的则无情的淘汰。
所以说,这次武官选拔,林南只重视个人的能力,也就是说,第一轮选拔,你要五项全部通过才行,他要的是先锋大将,能够冲锋陷阵的,如果不是全能,根本不配做那么高的官。
辰时三刻,一切都已经准备就绪,选手也全部被分派到襄南城周边的各个场地进行项目测试,第一轮海选正式开始。
林南在赵云的护卫下,带着亲随游走在各个选拔场地之间,利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使劲的给选手加油打气。那些选手受到皇帝的鼓舞,越的显得精神十足,在林南临近的时候,便大肆炫耀了一下自己的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