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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十二那些过去(1 / 1)

“真的假的?同学?”晓岚一阵感叹,听了刘菲菲她和马晓天是同学后她实在是惊的不行讶的不行。刘菲菲一阵苦笑,你既然问,那么我就,虽然这都是自己不愿意在提及的回忆,但心痛总比被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吵个不停的晓岚烦死要好。在晓岚的语言攻势下,刘菲菲彻底屈服了,只得给她讲了自己和马晓天的那些过去。话回来这貌似还是马晓天害了她,若不是那天化工厂仓库他的那番混帐话,这丫头也不能缠上自己。

刘菲菲的猎狐反恐分队营地里的办公室内,晓岚静静的听,刘菲菲耐心的讲。

刘菲菲的叙述:

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生活安宁,世界和平,高一新生来校报道。当时的人真的是多的一把抓不过来的。所以能被分到一个班的我们都是有缘分。不过可能是我的人品有些问题,当把我分到班级里后,我才发现我是整个班里报道最晚的一位。也就是,没有了选择座位的权利。而那时整个班级四十多个人已经几乎是人满为患,除了最后一排的位置也许是哪位好心人为我留了一个空位。不假思索的我就坐到了那儿。而后才发现身边有一位睡的烂如泥的哥们。这哥们就是马晓天了,当时我很不自在而且也很不爽。心想我这一如花似玉的美眉赏脸来当你同桌,不舀出点花生米瓜子饮料啥的欢迎欢迎就罢了,但你至少要保持清醒吧,用个好的状态来迎接姐姐的到来,可他倒好,处于半死亡状态。本来心里就憋屈,加之我脾气不是很好于是我把睡的狠死狠死的马晓天用力的摇醒。那场面真是太可怕了,我从来不敢想像人可以流那么多的口水,简直像是人工瀑布。桌子上和他的衣服上都是湿湿的一大片。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这些。睡猪加口水王。但毕竟同桌在一起还是需要和睦相处的,我和他还算好,没有什么矛盾。如果他也是个暴脾气的话那我相信我和他肯定会每天都干架,可偏偏他老哥却是那种很温柔的男生,对于我的无理刁难他也可以默默忍受。或许他是认清了好男不跟女斗的原则。

马晓天真是一个糟糕透顶的男生,或许他根本不懂如何取悦女孩,哪怕是我在上课期间脱下凉鞋用脚趾去蹭他的腿他都能不为所动的呼呼大睡,我本想他是否算个男人,对于我的竟可以无动于衷。当然,我也只有无聊的时候才会做这些事的。但他还是不傻的,至少有些时候很会看人脸色行事。他都知道作为女生是需要男生来保护的。他也就充当男子汉的把里面的座位让给了我,你要知道,坐在外面那个座位在打瞌睡的话很容易就会被讲课的老师发现,所以他也没少吃粉笔头。这才是他可爱的地方。

他很粗心,而且脑子也很笨,倒不是他傻,是他学习很糟糕,可以用一塌糊涂来形容。所以很多时候那些臭老九留下的课堂作业啥的基本都得本小姐出马来帮他搞定。对此他是感激不已,时不时的就领着我出去给我买冰棍买小吃请上网啥的。当然如果他有难本小姐也是会帮的,记得那次他来学校匆忙没吃早饭,上午第一堂课的时候我基本都是在他肚子的叫声中度过的,所以撒,我只好很出血的舀出自己那本就少的可怜的money来给他买点粮食。而对于这些小事情,马晓天还是记得很清的,他是个有恩就报的主。他总觉得我对他实在是好的不行。

可是时间长了,久了,我却厌烦了,倒不是厌烦和他同桌。从高一到高三,我俩总是很合拍的自己搬桌子板凳的坐在一起。我厌烦的是,像个死木头一样的他不懂得抢肉。当然这肉就是指我了。班级里是男生多女生少,也是个狼多肉少的年代,到高三的时候单身的男生可是一大堆。而单身的女生就我老姐一个。其它的都以沦为那帮子饿狼的嘴边肉了,马晓天他简直就像是个呆子,虽他爱打瞌睡,还流口水。但这些却掩饰不了他作为一名帅哥的崛起。高一的他普普通通,高二的他略显帅气,高三的他则已经完完全全的升级为一名型男类人物了。而我在等待,等待着他的进攻。我拒绝了那么多牲口为了谁?而他和我依旧是重复每天所做的事,一起笑,一起吹牛,一起吃午饭,没事一起逛街。但关系却从未确立。因为如果不是恋爱关系的话就算是牵手也是犯戒的。我不知道他怎样想,总之我是那么想的。毕竟在一起三年了,了解的也算透彻。就算是个石头也得有些想法吧?我都怀疑他是否看得出来当时的形式,而我则相信他是害羞,因为我了解他。

多次,我也曾想过我主动,可我的思想观念也比较保守,觉得女方主动很不合乎情理,于是我也忍。我单身,他也单身,可还是坐在一起的同桌。还是一起谈心笑。这种感觉就像是在打冷战。

而直到高三的毕业典礼,他才显现出了危机感,或许是他的那帮哥们都看不下去他和我这样的明争暗斗了,劝了他。加之马晓天本来也有那种想法,所以,还是他率先对我发起了进攻。当然,这是两厢情愿的,我等待那一刻等了三年。毫不犹豫的且很爽快的答应了他。

于是,我的初恋以及他的初恋都以送出。接着就是大学,可能爱的太深,又不能离开,他的成绩只能够上一所普通大学,而我可以上一本级别的大学。可我不在乎这些,我要的是能够再和他继续做同桌,我不希望丢掉这份回忆。

可是令人失望的是虽然我们在同一所大学,但却已不是一个班的了。但我又很懂得距离形成冷淡。所以没事我就逃课,去找他到校外的那些花花世界里疯,酒吧、ktv、旅馆等等。我们两个玩的很high,当然,都将第一次给了对方。

我以为我们已经是这个世界上最相爱的一对情侣了,四年的漫长的大学时光都不曾削弱这段我认为坚不可摧的恋情了,而后我们订婚,这也都是稳舀稳的事情了。他有了工作,也就是我们现在做的这个,他可算得上是出道很早了的吧?在飞虎队里呆的。可让我意想不到的是,或许是因为工作的差异,也许是因为其它什么。他忽然提出了分手……我被甩了……很突然……真的很突然的就……

刘菲菲讲完时却已经开始不停的抽泣了,晓岚则给她递着纸巾。

“他不是了嘛,你是他老婆嘛那天在化工厂……”晓岚看刘菲菲已是伤心的很,安慰两句撒。“总之,菲菲姐,我们在加油,把我们的老公追到手吧”刘菲菲一头栽倒。啥?啥子?

“你……”人在开放思想在前卫也不能这么样滴啊。貌似晓岚你这样好像也复古了,只有古代的男人才可以有很多老婆的。

“嗯嗯,没事的,你做大我做小啊”晓岚的话实在是令她难以接受,可她心底却产生不了任何的醋意。倒是她觉得真是这样的话还真不错撒。

乱套了,什么世道?竟有女女还同意一夫多妻制?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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