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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双狼斗县城(1 / 1)

望着地板上的那抹血迹,我在想,会不会有一天,我也会变成秦三那样,会不会有一天,我也会变成三哥的刀下亡魂。

三哥被袭这件事,从一开始我就没相信是真的,当我看见三哥完好无损坐在我对面时,我觉得这件事,确实在我的意料之中。

只是,我没想到动手的人会是秦三。

我和于仁都很聪明的没有问秦三去哪了,事实上,那天所有看见三哥的人,都没有问这个愚蠢的问题。

秦三能在哪?

要么是冰柜里,要么是土堆里,要么是县城那条深不见底的湖泊中,不会有在这以外的结果了。

三哥没动我,是因为我还有用,是因为我和于仁还有用,所以我们还能坐在他的旁边,跟他一起品尝着茶水,还能感受着活着的滋味。

在村子的时候,我不会想到,有一天自己的生意竟然会带血,世事无常,白云苍狗,人生是不变,但不变就是万变。

峰回路转,才是人生。

昨天,我还看着账户上一点点变多的金钱欣喜若狂,今天我就要为那些金钱而付出代价了。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

付出才有收获。

先收获后付出的,都是代价。

我拿了属于三哥的红利,那我就要为三哥做事。

这就是我的代价。

啥叫代价,代价就是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要付出的东西。

你大口抽烟,那你就有可能付出肺部患病的代价。

你大口喝酒,那你就有可能付出肝病的代价。

你夜夜笙歌不睡觉,那你的头发注定就会掉下来。

代价,是我们这一生都没办法避免的词语。

不管我愿不愿意,我们明天都要动手了。

我们要赶在马江回来之前,对他展开致命的打击。

办马江,自然不能像办老刀那样,拎着刀直接把他剁了,人和人段位不一样,对付的方法也就不一样。

如果是马江办我,他大可以找上十几个人把我绑起来,乱刀劈砍,这个世界会继续灯红酒绿,人们会继续推杯换盏,除了于仁和三叔会舍命为我复仇,我不知道还有谁会这样。

我如果被办了,县城还能继续运转下去,一切都不会发生改变,被改变的只有我身边的人。

但如果是马江被办了,那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如果马江突然就死了,会有很多人为他陪葬的。

他的合作伙伴,支持他的老板,还有他麾下的手下,会把县城搅弄成一锅粥。

如果办我,那就只有冲我来就好了。

如果办马江,那就必须先卸掉他的左膀右臂,最后才能对他动手。

因为办我,我代表只是一个人或者一伙人。

而马江代表的则是一个集团。

你办他,成了都会腥风血雨。

那要是没成呢,你能想象会发生什么吗?

三哥不会冒这种无所谓的风险,就像打扑克一样,你不可能上来就把王炸出了,那剩下的牌怎么办?撕了吗?

此时在这个县城里,三哥和马江就是两个打牌的人,而我只不过是三哥手里的一张牌。

我是第一张牌。

一张打完就废的牌。

可以肯定,马江倒台之后,三哥会立马调转枪头对付我,对付三叔,我得给自己留后路。

可是前路都遥遥无期,看不见踪影,我又何谈后路?

我从没有过像现在这样的感觉。

心乱如麻,脑袋一片混沌。

三叔的绝症,我和兄弟们的前路,我和三哥的最终归宿,以及三叔的女儿夏叶。

对于这些问题,我该怎么办?

我又能怎么办?

我还是那艘漂泊在江水之中的孤舟。

和之前不同的是,我现在有了目标。

即便是孤舟,那我也是要复仇的孤舟。

这些,那些的破烂事,以后再想,先办了马江的左膀再说。

既然要办马江的左膀,那就必须先了解这个人。

马江的左膀姓吴,是县城一水果店的老板,吴老板麾下的生意星罗棋布,水果店只是其中之一。

他还做走私的生意。

只不过是小打小闹,只是走私些香烟,吴老板有一辆大货车,他的人会把那些香烟压到那些水果下边,避开检查,从市区把烟运过来。

靠着这个买卖,吴老板买了房子,买了车,他的走私买卖越做越大,甚至在水果店旁边还开了一家食品超市,用这个超市把自己走私的钱全都洗个干干净净。

这一开,一下子就冲击到了旁边的县城集市,超市的生意愈发红火,集市反倒变得冷清起来。

三哥对我说“要想办了老吴,那就必须激起民怨,激起民怒,团结一大部分人打击一小部分人,这才是帝王之道。”

集市的商户,因为老吴的超市,赚的钱变少了,甚至是赚不到钱了,这件事能激起民愤,但是还不足以引发反抗。

举个例子吧,在一个公司,有一个周扒皮似的领导,你和你的同事都恨他,烦他,可却又离不开这个公司。

某一天,这个公司了出现了一伙反抗者,他们向那个可恶的领导发起了进攻,这个时候,反抗者向你们发起邀请,问你们是否要发起反抗。

这个时候,大部分人的想法是,如果你反抗了失败了怎么办?

领导会不会加倍的报复我。

我还是求稳算了。

于是你在观望,等你观望到了反抗者击败领导的那天,或者说等你观望到领导已经弹尽粮绝那天。

你会毫不犹豫的加入反抗者。

因为这是大势所趋。

因为大家都在这么做,所以你也得这么做,不管对错,不管好坏,即便你根本就不恨这个领导,你也要狠狠的骂上几句,来证明,我和你是同类。

人云亦云,随波逐流,才是人本性。

当所有人都喝酒,你不喝的时候,那你就是错的。

当所有人都骂一个人的时候,你不骂,那你就异类。

当我们一个人的时候,我们害怕孤独。

当我们一群人的时候,我们害怕孤立。所谓集体,其实就是排除异己的产物。

在我眼里,那早就不是什么县城集市了,那是人的本性。

我们即将要利用人的本性,在这里上演一场阴暗的狂欢。

我们就是那身先士卒的反抗者。

我们的反抗办法也很简单,也很粗暴。

我坐在一辆白色的面包车里,车里像我这样的年轻人有很多,他们呼出的气,几乎要填满了我们的车。

我们彼此看着对方,想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来,你到底是猎人还是猎物。

车里已经变成了烟筒,所有人都在抽着烟,只有我没有。

我低头戴着手套,感受着棍子带来的冰冷,我的体温在一点点让棍子变热。

车子猛的停下,车门哗啦啦的被人拉开,那群年轻人就像饿狼一样冲下了车,他们站在老吴超市的门口,举着大牌子,大声嚷嚷着,说要让超市给自己一个公道,给自己全家一个公道。

我和于仁不必下车,我就坐在车后座,看着那群年轻人演戏。

他们举着大牌子,上边写着老吴超市,丧尽天良,卖过期食品,吃坏家里老人。

他们不砸超市,也不打人,就这么举着牌子坐在门口,来顾客看见这这么一大群人坐在门口,全都不进去买东西了。

这招的效果真不错。

之所以不动手,是在等,我们在等老吴动手,一旦他先动手,那我们的目地就达到了。

五分钟以后,老吴气势汹汹的从超市里走了出来,抓住其中一个年轻人问“哪来的小盲流子,跑到我这崩钱来了是吗?既然来了,那就都别走了。”

于仁推了推我,让我扒开车窗,看向远方,不远处几辆轿车并排停在集市边上,车上呼啦啦的下来一群人,朝着我们的方向杀气腾腾的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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