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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峰顶上白雪皑皑,终年不化。
萧煜牵着萧玥走上峰顶,秋叶曾在这儿战徐林,借去一山之雪,铸就了一把前所未有的巨大雪剑,如今物是人非,唯独白山不变。
山顶很冷,不过紫月已经备好御寒衣物,萧煜无所谓,萧玥则是在山腰时换了小牛皮靴子,披了一件玄色披风,只露出一张小脸。
萧煜问道:“想不想修行,像我这般,飞天遁地,寒暑不侵。”
萧玥皱了小脸,没有说话。
萧煜屈起指,在她脑门上虚弹一下,“你这个小懒货。”
被弹得生疼的萧玥朝着萧煜一通张牙舞爪,可惜萧煜只是一伸手,就让萧玥只能看得到自己,却怎么也碰不到自己。
萧煜用婆娑世界逗弄一通萧玥后,在萧玥恼羞成怒之前见好就收,一本正经道:“修行之道,不但可以延年益寿,而且有诸般神通,委实妙不可言,真不想学?”
萧玥拧着眉头,似乎在天人交战。
萧煜叹息一声,不作多劝。真如亚圣所言,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也罢,我萧煜走到如今的地位,难道还不能护持自己妹妹一生安稳?
萧煜忽然有点想念林寒这小子了,有小舅子在身边,他说点什么都有个逗趣的,可惜这家伙最近有点不安分,得好好敲打一番,免得忘了自己姓什么。】
萧煜又看了一眼还在权衡的萧玥,在心底安慰自己,不上进也有不上进的好,若是都如林寒、萧瑾这般上进,整天想着篡权上位,那自己也是不省心的。
萧玥想了许久,还是“遗憾”地拒绝了。
早就料到如此的萧煜也不强求,只是下意识地抹了抹鬓角,在这儿已经有了一丝不算明显的白发,再过几年,他就是而立之年,成家立业,为人主,为人夫,为人兄,还有为人父。既然挑起了这副家国担子,那他在这世上走过,总得留下点什么,不求百世基业,但求一世安稳,尽善尽美。
萧煜食指一缠一绕,将那丝白发连根拔起,自嘲笑道:“华发早生,人生似梦,一杯薄酒对山月。”
萧煜松开手指,任凭白发被山风带走,低声道:“可惜无酒也无月。”
萧玥刚好看到这一幕,她莫名打了个寒颤,鼻子有点儿发酸。本该是意气风发时,她却从萧煜的身上看到了一丝暮气。
这分暮气,是因为萧煜觉得自己很累,不是身累,而是心累。环顾四周,举世皆敌,知我者何人?即便知我,知我又同道者,几何?
现在想来,林银屏不知,萧玥不知,秦穆绵只能算是知道一半。萧烈知,秋叶知,可他们却道不同。
萧煜俯瞰着属于自己的中都,转过头来柔声笑道:“小玥,你想不想飞?”
心神不定的萧玥先是一愣,然后猛地啊了一声。
只见萧煜握住她的手,然后从山顶上纵身一跃。
伴随着萧煜的大笑声和萧玥的尖叫声,两道身影盘旋着向中都城中落去。
天人境界虽然不能像逍遥境界那般朝游沧海暮苍梧,但短暂的飞行还是不成问题的,萧煜这位大高手以一己之力托举两人更是毫不费力。
呼啸的风声不断灌入萧玥的耳朵中,身后是白雪皑皑的白山,下面是巍峨伫立的中都,白云在身旁,清风伴我行,这让第一次飞天的萧玥仍不住瞪大了眼睛,在这一刻新奇压过了恐惧,俯瞰着由上而下的别样中都风景,盘旋而下,不知身在何方何处。
骤然风声止,萧煜双手一托,萧玥身形飘摇而起,身形高出云海,脚下有一道元气凝而不散,让她如立云上,似是踏云飞天。
萧煜虚立在云海之下,双手抬至胸口处,微笑道:“小玥,天上风景可好?”
此时的萧玥自然不能回答萧煜,只是随着萧煜的元气不断攀升,好似仙人飞升,登天过仙门。举目看去,云海滔滔,阳光散落层层金黄,镀云海金边,所谓仙境,不过如此。
飞至萧煜的元气极限后,萧玥开始向下坠落,跌破云海,重新来到看到萧煜。萧煜伸出五指,如佛祖手掌,以掌中佛国托住下落的萧玥,然后反手抓住萧玥的手腕,同时磅礴元气流转全身,脚下乘风,飘摇落下之间,大袖飘扬,似是谪仙人降世。
在距离中都城头还有百余丈的时候,萧煜似有所觉,松开手让萧玥独自一人缓缓下落,他则是虚立空中,转头朝另外一个方向望去。
倒也是个熟人。
牡丹花主,李皎。
萧煜在空中一个转身,在空中飞出一段距离后,落在了中都城的东南武林门外。
牡丹花主一人独立在城门前。
她穿了一件很宽大的灰色袍子,将整个人包裹其中,这一路应该是走过来的,看起来风尘仆仆。萧煜在见到她后有点儿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虽然眼前这女人是萧烈的女人,但却将牡丹留给了萧煜,两人之间关系还算不错。
李皎开门见山道:“萧烈带了那个女人回东都,我不想见她,所以想来你这儿散散心。”
萧煜一愕,然后点头道:“花主愿来,自然是极好的。”
在萧煜看来,牡丹花主是个颇为悲情的女子,她本是与萧烈青梅竹马,后来萧烈后建游时结识颜可卿,与这位当时的魔教圣女纠缠不清,李皎因此与萧烈决裂,后又沉浮二十余年,始终未嫁,自然也无半个子嗣。牡丹也交给萧煜之后,她就真真的是一个孤家寡人了,无处可去时,来继承了自己基业的萧煜这边落脚,也在情理之中。
萧煜问道:“花主是现在入城,还是?”
李皎平淡说道:“在城外走走吧,上次来的时候,恰逢徐林出兵草原,到处都是一派兵荒马乱的景象,这次正好可以看看塞外风光。”
萧煜点点头,轻声道:“我陪您。”
李皎转过头来,定定的看了萧煜一会儿,笑道:“能被西平郡王用一个您字,我李皎实在是受宠若惊啊。”
萧煜一笑置之。
两人绕城而走,李皎问道:“刚才那个小丫头是谁?”
萧煜笑道:“我的堂妹萧玥,刚回中都不久。”
李皎哦了一声,“我还以为是那位草原公主,方才还在想,你们小两口感情真好。”
萧煜没有说话,只是上身向前倾斜出一个微小角度,作聆听状。
既然如此,李皎也没藏着掖着,干脆直言道:“我这次离开东都,是很狼狈的,就像……”
说到这儿,她顿了下,然后自嘲道:“就像一条惶惶丧家之犬,夹着尾巴从东都跑到了中都。”
她也有些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来中都,也许因为那个坐镇中都的年轻人是方璇的儿子,她是羡慕方璇的,也时常在想,自己若是有这样一个儿子该多好。最起码自己死了以后,不会无声无息,还有个人记着自己,逢年过节还会有一柱香火。
经历二十年,再次与萧烈相逢时,她本以为萧烈已经收心,也抱了摒弃前嫌的心思,所以她将牡丹交给萧烈最看重的儿子,自己选择留在东都。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终究是破镜难圆。
这一次,她真是哀莫大于心死了。在离开东都时,她也在想,自己若是有个儿子,这时候应该能为自己撑腰吧,可惜,她没有,她什么也没有,而那个女人好歹还有个女儿。
女人断断续续地说了很多,多是这些年自己积攒下来的一些经验和道理,不是对萧煜说教,更像是在说给自己听。
萧煜虽然没有说话,但是听得很认真。
女人说着说着,落下泪来,落在脚下的黄土地上,转眼便消散无形。
萧煜递上一块手巾,叹息道:“花醉满堂,无情多似情长。光寒一剑,河山拱手相让。笑我多情,华发早生,步步彷徨断肠。”
李皎接过手巾,擦了擦眼角的泪痕,对着萧煜歉意一笑,然后从怀中拿出一方手帕,低声念道:“犹记当年明月在,常盼明朝彩云归。”
她笑了笑,将手帕撕碎,碎片随着风儿飞向西北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