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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二节 打击一小撮(1)(1 / 1)

晁错没过多久,就来到了刘彻的面前。

“朕近日一直在看爱卿给太宗和先帝所写的奏疏……”刘彻拿着那些从故纸堆里翻出来的晁错奏疏道:“卿的见地,以朕来看,确实是贾长沙后,中国少有之庙算者也!”

晁错这个人,不仅当官很厉害,写文章,也是牛逼的很。

他的文字,就像一把把利剑,直指问题核心所在和弊病的症结所在。

且从来不讳言某事的好坏。

譬如的《言兵事疏》《戍边劝农疏》,哪怕是放在现在,也是有许多可取之处的。

而这两道奏疏,却是在二十余年前,上奏太宗的。

至于近年以来,晁错也没闲着。

除了‘削藩策’这张让其名留青史的奏疏外,他在刘彻即位后,也写了《再论戍边策》《请益百姓疏》等。

总的来说,晁错的文字,跟他的为人一样,又臭又硬。

逼急了,他连皇帝的作为,都敢评判一下。

至于骂官僚、骂诸侯王,更是从不惮于表达自己的愤怒和不满。

所以,尽管,一直以来,很多人都想晁错死。

但刘彻一直张开了羽翼,保护了晁错。

现在,在石渠阁里,最起码有上百封弹劾晁错的奏疏,躺在那里发霉。

“陛下缪赞了……”晁错低头谦虚的道:“臣不过是狂夫之言而已,幸得陛下圣明,择而用之!”

刘彻闻言,微微一笑。

晁错的性格,还真是从来没有变过!

狂夫之言,而明主择焉。

这是左传中形容太公望的话……

所谓‘太公望年七十。屠牛朝歌,卖食盟津,过七十余而主不听。人人谓之狂夫也。’

换句话说,这货哪怕是谦虚的时候。也是自比太公望的。

难怪,后来鲁迅会喜欢晁错,说他‘西汉鸿文,沾溉后人,其泽甚远’。

这两人的脾气,性格,原来根本是一样的。

不过,这话在同时也拍了刘彻祖孙三代的马屁。

能用太公望的。文王武王成王是也!

所以,刘彻也就由得他去装逼了。

“朕闻说先贤曰:赏罚所以禁恶扬善也,今卿为御史大夫,身负先帝重托,辅佐朕,治理天下,牧治江山社稷,有乱臣贼子二三人,卿诛是不诛?”刘彻也不跟晁错绕圈子了,直接就开门见山的问道。

晁错立刻跪下来。长身而拜,道:“臣受太宗、仁宗两代先帝知遇之恩,委以托孤之重。敢不为陛下效死?”

“善!”刘彻点头:“明日朝会,朕将致法于济南,凡有非议者,皆可为乱臣贼子,卿可自处之!”

晁错微微一愣。

天子的意思,他自然很清楚。

那就是谁敢反对,谁就是抗拒天子意志的乱臣贼子。

他这个御史大夫,可以自由处置之。

而,当今朝堂之上。不客气的说,除了丞相和大将军等少数人外。其他人,屁股底下都是一堆的翔。

贪污受贿和渎职枉法的事情。基本上人人都干过。

哪怕是他晁错也不例外。

换句话说,在朝堂上,只要打起反腐的旗帜,那是一抓一个准!

只是,这样会不会太激进了?

万一,有些了不得的人物跳起来,也要处置?

但晁错的犹豫,只在这一刹那,他很快就做出了决定,拜道:“诺!”

“臣谨奉诏!”

对晁错来说,天子的命令,合理要执行,不合理也要执行。

这就是法家的宿命。

更何况,收拾诸侯王跟勋贵,这本就是晁错的使命!

只是……

“若东宫干预、说情,臣当如何?”晁错抬头问道:“请陛下示下!”

晁错的担忧,当然很有道理。

素来,东宫就是汉家勋贵和大臣的保护伞。

很多大臣贵族,就是因为跟东宫关系密切,所以,一般的问题,哪怕被人发觉,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尤其是那些旧日与两位太后有旧的家伙们。

除非是犯下必须惩罚的大罪,一般的小事情,像贪污受贿,根本就动不了他们。

当年,晁错费力九牛二虎之力,将袁盎干趴,逐出朝堂,结果如何?

人家虽然丢到了全部官职,甚至爵位也被一撸到底。

只是,人家有东宫窦太后的保护和照顾。

所以,这些惩罚,只是将袁盎暂时赶出朝堂而已。

但袁盎的声音和意见,依旧可以通过其他官员和贵族的口,在朝堂出现。

在曾经的历史上,更是让袁盎联合起了所有晁错的政敌甚至盟友,将晁错逼入绝境,使其落得腰斩弃市的下场!

如今,刘彻再让晁错定向反腐,就不得不先排除东宫的干扰。

不然,晁错前脚抓人,后脚东宫使者跑来要求放人。

到时候,晁错是放呢?还是不放呢?

这个问题,刘彻自然也有考虑。

“东宫方面,爱卿无需顾虑,朕会亲自去跟两位太后解释……”刘彻淡淡的道:“卿只管履行职责就可以了!”

刘彻很清楚,这次的事情,不能再有什么妇人之仁,也不能让人看到自己的软弱立场。

必须旗帜鲜明的告诉天下的贵族诸侯王们。

别作死,作死就一定会死!

同时明确告诉世人——朕意已决。

若他稍有迟疑和放纵,那他的计划,就极有可能要流产!

所以,哪怕是东宫,也不能动摇他在这个事情的坚定态度。

“诺!”晁错看到刘彻的态度,心里顿时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只要东宫不干涉,那,他就可以保证完成任务。

………………………………

翌日。是例行的常朝。

刘彻端坐在御座之上,看着满朝文武百官。

“南越内附,朕已经下诏。将其国分为七郡:南海、桂林、象郡、交趾、日南、桂林、苍梧……丞相与御史大夫要选派好监察御史和采诗团的成员,务必。要让南越上下君臣,皆知中国法度……”刘彻缓缓的做了个开场白。

南越之事,如今,基本已经全部谈妥了。

经过这半个月的谈判。

南越王赵佗已经接受了刘彻提出来的大部分条件。

其中,就包括了同意中央政府,向南越郡县派遣监察御史和采诗团。

监察御史,监督不法,宣扬王化。采诗团,则深入南越郡县,与各个阶级广泛交流。

这样,中央政府,就在法律和意识。形态上,控制了南越。

这种控制,虽然还不比目前中国腹地的诸侯国。

但起码也要强于后世对hk的控制。

现在的南越王国,虽然依然被准许拥有受其王室控制的军队、官僚和贵族。

然而,南越全国的制度、法律以及社会结构,上下等级。全部都要跟着长安来。

从法理和原则上来说,从此以后,南越百姓。也就是汉朝百姓。

他们的名字被登记在南越王国的户籍本上,同样也被登记在了长安丞相府的户籍本上。

南越士子、贵族和官员,可以跟中国士子一样,来长安参加考举,一视同仁获得出仕做官的机会。

这一步迈出去,基本上,只要刘彻不作死,对南越横征暴敛,南越与中国的融合就会越来越密切。

要不了二十年。就会跟当年的长沙国一般,从一个特殊地位的诸侯国。变成一个普遍意义上的诸侯国。

他的官员、法律、军队,甚至王室。都会慢慢的被长安所控制和掌握。

对于这一点,刘彻的自信心还是很高的。

当然,仅仅依靠政治控制,想要彻底的稳固住南越内附的成果。

见效是会比较慢的。

通常,这是一个水磨功夫。

要下力气,一点点的在南越,尤其是百越部族之中,传播和宣传汉朝的法律、政策以及意识、形态。

所以,刘彻跟赵佗还谈妥了许多经济援助的协议。

希望借助经济援助和技术援助,来达到加快这个进程的目的。

“南越与中国分离日久,其百姓,多刀耕火种,不识中国之先进耕作技术与工具之用……”刘彻看向大农令直不疑道:“大农要在关东吴楚齐鲁淮泗之地,广选农稷官,前往南越,轮流教导南越士民耕作及开凿水利设施!”

向南越普及先进的技术和农具,这同样有利于国家的统一与民族的融合。

百越诸部族,向来刀耕火种,以原始低效的劳作方式,获取生活物资。

这怎么能行呢?

如今,刘彻既然已经成为了南越的主人,所有百越部族的天子,那自然有义务,帮助他们,从原始的氏族社会,过渡到文明的封建社会。

当然,中央政府,不能只付出,而没有回报。

那样的话,中央政府,岂非就是一个大写的s。b?

“另外,朕还与南越王谈妥了,以蔗糖换铁器的计划……”刘彻对少府令刘舍道:“少府要跟进这一计划,同时派遣能工巧匠,前往交趾、桂林、日南,指导南越士民,种植甘蔗,榨取蔗糖,转输中国,再以每石蔗糖,给盐一石,铁器若干斤……”

大农直不疑与少府刘舍,于是同时出列领命:“诺!”

这南越的蔗糖,算是刘彻计划里,未来交趾、日南和桂林等地区的主要经济作物。

当地种植水稻和其他作物不是不行,但经济效费比太低,而且也很难运出当地。

与其如此,不如在保证了基本的粮食产量后,全力发展甘蔗种植业,以蔗糖作为主要商品。

然后,南越的部族和百姓,再以蔗糖,从中国换取大量的食盐铁器布帛。

这是双赢!

错!

应该是三赢!

因为,还有一个赢家,是伟大的甜党!

自从刘彻让人抄袭了刘安的发明,在关中推行了豆腐后,豆腐脑这种神奇的零食,就成为了关中中产阶级和贵族家庭的零食与早餐的选择。

然而,中国自古缺糖。

现在,中国主要的糖料来源,除了麦芽糖就是蜂蜜了。

很显然,在这样的情况下,哪怕是麦芽糖,也是很贵的。

一般的中产阶级,甚至都消费不起,更别说拿来当豆腐脑的佐料。

于是,关中咸逆横行,甚至可以说是唯我独尊。

这当然是不可接受的!

引进蔗糖,帮助甜党王师,讨伐咸逆,长久以来,就是刘彻的一个心愿。

刘彻相信,在有了足够的蔗糖后,甜党大军,必然兴盛起来。

因为,人类是永远都无法抗拒多巴胺带来的快乐的。

将南越之事,处置完毕。

朝议,就进入了正题。

“济南之事,卿等都知道了吧……”刘彻站起身来,沉痛的道:“济南王臣辟光,居然如此丧尽天良,竟役使、奴役国人过律至斯,济南固然有罪,朕也难逃其责!”

“非朕德薄,安可致济南丧心病狂至如斯地步?”刘彻挤出两滴眼泪,哀伤的道:“朕当素服以避正殿,斋戒沐浴,祷告上苍,请求天地神明,毋因朕之过失,而降罪于朕之百姓,天下治乱,在朕一人,诸般罪孽,皆由朕起!”

面对刘彻忽然的这么个变化,大部分官员,都是措手不及。

在汉室,天子是永远没错的!

哪怕天子自己说自己有错。

那也一定是因为大臣们的原因!

天子怎么能错?假如真有错,那也必然是这个世界的错!

更重要的是,刘彻咬死了一个时期,他不提刘辟光横征暴敛,也不提他激起民变。

只提他‘役使国人过律’这个问题。

不了解汉室律法的人,可能会以为这个罪名,也就跟小偷小摸差不多,撑死罚酒三杯的罪行。

但,实际上,这个罪名,在汉律之中,是极为严重的大罪!

当年刘邦登基称帝后,下令萧何在秦律基础上,修订汉律。

汉律的绝大部分内容,都是抄袭的秦律。

但有几条,却是刘邦发明创造的。

这些律法中那条‘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固然是如雷贯耳。

但役使国人过律,却同样是举足轻重的律法。

刘邦设立这条法律的初衷,就是吸取了秦亡教训,为了防止诸侯贵族,肆无忌惮的奴役自己的封国的百姓而设下的高压线。

谁碰谁死!

这样说吧,这个罪名在现在,就跟武帝朝时的巫蛊罪一样。

是属于人渣败类才会去做的事情。

尤其是在舆论界看来,诸侯王和贵族们,本身就是穷奢极欲的富贵之人。

这样的人,却还要役使国人过律,只能说,良心都被狗吃了!

历代以来,所有坐死了这个罪名的人,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一撸到底,废为庶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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