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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不速之客(1 / 1)

第一章不速之客

疼-疼-疼――

小夏在无边的痛楚中醒来,说不清是哪里,就是觉得身体里有一根游走的针在四处乱窜,所到之处把她的身体刺得千疮百孔。

尤其是脑袋,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抽走了一样,模糊成一团空白,只要试图仔细去想,那团空白就变成了穿不透的黑暗,而且伴随着剧烈的头痛,让她禁不住呻吟出声。

一只温暖干燥的大手抚在她的额头上,让她有片刻的舒服,努力睁开眼睛。

“还认得我吗?”男人笑咪咪地低声问。

“废话。”小夏无力地呢喃了一句,“我很想忘记。”

“就是说想忘也忘不了是不是?我就知道我魅力大!”万里的手还在小夏的额头上,“烧是退了,不过看来还是有点虚弱。”

“我怎么了?”小夏迷迷糊糊的,一时之间,思维有些混乱。

“你不记得了?”万里若有所思地望着小夏的脸。

作为医生他很明白,心理上的打击总会间接造成身体上的伤害,从中医学的理论来讲,意念是很重要的。就像这一次,阮瞻只是消除、修改了小夏的一小部分记忆,但阮瞻在做这件事时,小夏很可能已经意识到了,所以她会受到很重的心理伤害,再加上她在洪清镇遭受到很多的肉体伤害和精神恐吓,结果导致她一直高烧不止,并且昏迷不醒,最后弄到要住院那么严重。

但愿她不要捡回失去的记忆,否则她会恨阮瞻,而且会很伤心的。或者是潜意识中,她自己也不愿意醒来吧!

“我好像做了一个梦。”小夏皱紧眉头,“可是我想不起来梦到了什么,但是绝对有什么事情发生,我只是想不起来。”她伸出手烦躁地搓搓额头。

她很希望能想起什么,在内心深处,她总觉得那是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

“你的脑细胞太活跃了,对梦境的代入感很强,这是很脆弱的心理状态。”万里用手指抚了抚小夏皱起的淡淡秀眉,“你只不过是水土不服,一进洪清镇就病倒了,然后我只好去把你接回来,那儿的医疗条件还是比不上这里。”

“洪清镇?”这个名子在小夏的脑海中一闪,让她突然抓住了记忆的边缘,“对啊,我去进行普法宣传――最后一个地方是洪清镇――然后我们住进旅店,然后――然后――”

小夏用力地想,弄得万里相当紧张。他相信阮瞻的法力,不过如果小夏的记忆太深刻的话,也有可能以人的本能战胜法力的禁锢。好在,小夏想了一下后,由于头疼而宣告放弃。

“然后你就突然昏了。”万里加强小夏的意念,“你把阿百吓坏了,她又不能送你去医院,只好在第一时间通知我。”

“阿百?”

“阿百你该不会不记得了吧?”不记得最好!

可是小夏的反应并不按万里所期望的走,她微笑了一下道,“我当然记得阿百啊,只是我才醒过来,有点迷糊罢了。她怎么了?”

“hoho,你该问问我怎么了!”万里尽量说得夸张一点,“没人能遇到我遇到的这种怪事,大半夜的,电话铃突然响了,我还没接,电话那头就有个女人对着我叫:万里――万里――万里――你试试就会知道是什么滋味了。”

“是有点吓人。”万里学着阿百娇媚的声音,让小夏忍俊不禁,“这个世界对她而言太奇怪了,不能怪她嘛!对了,阿百呢?”小夏这才想起来左右观望,发现窗外是明媚的阳光,自己身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之中,一看就是病房。

这病房是三人间,不过另两张病床上并没有病人。

“白天她出不来吗?咦,我的手镯呢?”小夏抬起手腕,没有见到那个阿百藏身的手镯。

“她拿走了,说要做纪念,作为交换,她给了你这个。”万里说着从衣袋中拿出一件东西。

那是一条翠绿的细绳,上面绑了一块小石头,石头的四角镶了一些银边。绿色的丝密密麻麻地绑在石头的外围,几乎完全把它包部裹住,但还是有一丝丝极其美丽的红色从那一圈圈的绿中透了再来。

鲜艳的绿,耀目的红,雪亮的银,让这项链看来有一种扑拙之美,使小夏一眼就喜欢上了这首饰,感觉自己天生就是这石头的主人!

“喜欢吗?”万里很喜欢小夏脸上开心的光彩,“石头是阿百送的,但把它设计成这么美丽的项链可是我的功劳。我就知道这些红绿配,正适合你这种柴禾妞!”

如果在平常,小夏会回嘴的,此刻她的心神却完全被这石头项链吸引,努力想起身。但才一坐起,就一阵头昏,万里急忙搂住她肩膀,帮她把项链戴上。

石头一贴近小夏的前胸,她忽然感到非常亲切,还有些淡淡的哀伤,并且最意外的,这一枚枣子大小的石头竟然轻飘飘的没什么分量,好像天生就是她身体的一部分。

“都说首饰是女人最好的朋友,果然不假,看你喜欢得什么似的。”万里轻叹了一句。

“天哪,我感觉这石头有灵性,别是阿百的什么宝物吧,这也太贵重了!”

“也许就是宝物,听说这叫永生石。不过,她给你,你就拿着,她一定有她自己的道理。阿百说,等她有时间,她会用自己的方法告诉你,这石头有什么神奇。”

小夏点点头,看了一下和自己的身体分外妥贴的石头,“你还没回答我,阿百去了哪里?”

“回家了啊!”万里努力说得很轻松,“她是仙女一样的人,不会贪恋人世间的繁华。她来,就是为了找司马南,找到了,自然就回去了。”

这消息让小夏有点意外,连忙缠着万里问个清楚,好在万里在小夏昏迷这段时间已经好好编过一番说词了,所以并没有露出破绽。

小夏叹了口气,“原来司马南也爱阿百,还一直跟在我们后面,我都不知道呢。唉,也好,虽然司马南做了好多坏事,但阿百那么好,又那么爱他,他能改过也是好事。可是,要是阿百能来看看我就好了。不然,我们去看她吧!”

万里吓了一跳,“不行!”他否决,然后立即寻找借口,“人家两个人要修行,你大概应该算是人类,阳气经常沾染人家,是会坏事的。”

这借口有些勉强,但在小夏的心里,阿百也有她自己的生活,可能确实不喜欢别人去打扰。她和阮瞻在一起的时候,也恨不得天底下就只有他们两个人。

“他呢?”不知为什么,想起阮瞻,小夏心里一疼,“我是说――阮瞻,他去哪里了?”

她能感觉到自己身体的不适,相当虚弱无力,应该是病得很重吧,难道他都没来看自己吗?虽然他们之间的关系比朋友好一点,但还不到恋人的程度,虽然她的暗恋还没有结果,‘农村包围城市’的计划也没有实行,但作为朋友,他也应该来看她吧。

“阿瞻啊――”万里扶小夏躺好,“他都不知道你生病。你去普法宣传没多久,他就回乡祭祖了。虽然他是养子,不过他老爹可就他一个儿子,他这个人就算坏,也要偶尔尽个孝道嘛。怎么,你想让我通知他吗?”

小夏连忙阻止。

她和阮瞻的关系还没到那么亲密的地步,没有权利对他撒娇的!可是为什么一想他就会心痛,感觉那么爱他?怎么了?病得软弱了?可是她不能这样,在她还不知道阮瞻对她是否有意前,她不能破坏他们之间那种暧昧又脆弱的关系。只是为什么一场病而已,就让她的心境产生了变化?

万里看着小夏脸上复杂的表情,不知道说什么好。她总是掩藏不住自己的情绪,什么都摆在脸上。这是她最让他动心的地方,善良、直率、纯真,在现在这个社会,几乎是绝迹的美好品质了。

他明白,小夏对阮瞻的感情太强烈,所以就算失去这一部分记忆,也会有遗留的感觉。人的身体和心理是这世界上最复杂的东西,没有人能研究得透,也没有人能控制得住。

他对小夏也很有感觉,除了对娜娜,就算他的前妻,他也没有这样动心过。只是一开始,他就犯了个错误,当时他刚走出失败的婚姻,结果他的小心和谨慎让她把他定位成了好朋友、好哥哥。等他再想挽回时,阮瞻出现了。

他了解自己的朋友,表面看来好像很花心,对每个女人都一样好,但骨子里却是一等一的好男人,小夏如果和阮瞻在一起,一定会幸福。看到这一点,又看到小夏对自己并无那方面的意思,他决心要退让。

一个电影里说得好:他宁愿要两个开心的朋友,也不要一个不开心的女人!

可是现在情况变了,阮瞻头上悬着‘逢三之难’这把随时会落下来的刀,两个法力高强的人都说他绝渡不过这个死劫,这让阮瞻如钢铁般的意志也不由得变得软弱。阮瞻真心地爱上了小夏,这感情让他无法割舍,所以他不得不从他的角度为小夏考虑,最后决定放弃她!

这是无私还是自私?万里无法判断。但是他决定,他也要慢慢接近小夏,看她能不能接受他。不是趁火打劫,而是希望最后无论结局如何,无论这三角关系怎么解决,受伤的不是她就好。

毕竟,他也是爱她的!

“行了,别想那么多啦,顺其自然好了!”万里拉回小夏的思绪,“你病了两周了,回家后要好好调养一段,然后再销假上班。”

“两星期?!”

万里点点头。

实际上只有一星期,但他要把小夏困在空城里的时间算出来,不然她会对不上号。至于医院记录方面,这里的主治医生追求过他,这点小事还瞒得住。

“你烧糊涂了,所以没什么印象。一会儿我叫医生来给你看看,假如没什么大碍了,明天我们就出院吧――就先住――”万里想让小夏住他家一段时间,好就近照顾,可话还没说完,病房的门打开了,一个男人闯了进来。

“美女,好点没?”他轻快地说着。

小夏吃了一惊,抬眼望去,见一个年青的男人笑嘻嘻地走了过来。

这男人没有万里的帅气温柔,也没有阮瞻的神秘优雅,不过长得眉清目秀,十分讨喜,让人一见就会产生好感。他身上穿了很时髦的休闲装,头发挑染得红一缕黄一缕,手上捧了一大束玫瑰花,直接递到了小夏的手里。

“给我的?”小夏下意识地接住。

“当然。你看你,病得都憔悴了,但被这红玫瑰一衬,马上又美丽好多倍。”

小夏不由得微笑了。每个女人都喜欢听赞美,而且这男人说话的语气还显得格外的发自肺腑。

“可是――”小夏努力回忆自己什么时候认识这么一号人物,但根本想不起来。他是谁?为什么根本没有印象?难道病得失忆了?不可能啊,她明明记得好多事的!

“哦,我是你的仰慕者。”男人善解人意地说,“鄙姓包,小字大同。”

他说得文绉绉的,让小夏差点笑起来,但这个名子突然在脑海中一闪,“包大同,你是包大同!”

“我是啊。”包大同眨眨眼,“小夏你知道我吗?”

“当然啊,万里给我讲过你们之间的故事!”

包大同听小夏这么说,转头去看万里,但见后者正一脸不耐烦地看着他。

“你来干什么?”万里冷冷地说。

“我来探小夏的病啊,你没看到嘛!”包大同说着想去抚摸小夏的头发,但却在半空中被万里架住,“小夏也是你叫的!”

“她名子不是小夏吗?我为什么不能叫?”包大同好像很愕然。

此刻,小夏就算神经再大条,也看出这两个人之间的情形不对。按说,他们是共同经历过生死的,而且万里为人随和、心地特别善良,应该和任何人相处都没有问题,但不明白为什么,他对包大同这样恶声恶气。

“谁让你进来的,你就不会敲门吗?这是身为男人应该有的礼貌,小夏可是女孩子。”万里继续指责。

包大同却一脸无辜,“你不是男人吗?你在里面的话,小夏应该不会处在需要避讳的情形,我为什么不能直接进来。”

“你能和我比吗?我们是多年的朋友。”

“你也说是‘朋友’了,过不多久,我可能是她最好的朋友呢。你说是‘多年’比较亲近,还是‘最好’比较亲近?”

万里冷笑了一下,马上回嘴顶了回去,然后包大同又顶回来。两个辩了半天,一个一脸不耐烦,一个一脸傻兮兮,让小夏越听越看越头疼。

“那个――包大同――”

“嘿嘿,叫我大同就行了。”

“好吧,大同。你来本市有何贵干?”

“他来当职业神棍!”

“我要开捉鬼公司!”

两个男人给出了语句不同,但意思相同的两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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