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美国,就像是从一个完全没有尘世喧嚣的世外桃源重返人间一样,一下又恢复了以往的忙碌和充实。机场所遇到的记者突袭,就像是做了一场梦一样,谁也没有再提起,就这样让它沉淀在回忆里了。
因为已经正式举行了婚礼,所以封予灏打算在不久后举行的rhk集团八周年成立庆典上让南宫暮雪适当的亮相一下,好让所有的员工都认识这位新的总裁。
他现在已经“退居二线”,整天打着为老婆打工,给老婆跑腿的旗号四处晃荡。至少在他的朋友圈子里,甚至是集团的一些高层管理人员中,人人都能背下他的口头禅了:我得回去跟老板汇报一下。
不管是公事还是私事,他总是习惯于这么说,而且每次一提到南宫暮雪时,那张俊脸上总是会泛着淡淡的幸福。
仿佛想到这个人,就让他心情愉悦,所有的烦恼都被驱散,每一天都是阳光灿烂的日子。即使前一秒钟还是沉着一张脸,要是有人提起南宫暮雪,脸色立马就会变得柔和。这一堪称变脸的奇特现象被那几个损友称为异象,甚至还常常用这个来跟他开玩笑。
这天也是他婚后第一次出现在朋友圈子里,到了他们常去的据点——也是大卫的另一个产业所在,尊尼会所。
黑色的迈巴赫一路轰鸣着到了酒吧门前,引擎还在运转着,车子的地盘低得看上去几乎是贴着地面行驶的。
刚停稳,就立刻有车童过来帮他开门了,见到他连忙点头哈腰地打招呼:“封总裁,好久不见了。老板他们都在加利福尼亚包厢,您请进吧!”在这样的高档消费场所上班,如果连一点眼色和记性都没有,那是极其危险的事,随时都要面临被炒掉的可能。
而尊尼会所在纽约是数一数二的娱乐场所,这里除了消费高得吓人之外,从门口和地下停车场所停泊的一溜名车,就可以看出消费的人非富即贵。
迈开长腿从车里下来,封予灏只是微微对他点了点头,淡淡地问道:“约翰,他们都来齐了吗?”这位车童在这里上班也有些年头了,记性很好,几乎每位顾客经常用的车,包括谁叫什么名字,是什么来头,他都记得很清楚。
而且在顾客的名单中,有不少还是政要或者公职人员,他们就会在停车的时候,特地把车子开进停车场的某处——那里一般人是不能进入的,可以很好地保护了这些政客的行踪和个人隐私。
作为一个会员制的场所,没有会员资格也是不允许入内的。在这里消费的人,大家都心照不宣,就算是认识的,也不过是不动声色地掠过一眼,不会在这种地方谈公事。
真正会什么都聊的,也就是他们几个人,这里是众多的据点之一,又是在大卫自己的地头上,说什么都不怕。
约翰算得上会所里的老员工了,当年还因为一件小事得到了封予灏的赞赏,大卫就给他涨了工资。因此他对于封予灏更是极其尊敬,每次见到他时,脸上的笑容都格外亲切和灿烂,这是个懂得感恩的孩子。
听到封予灏的问话后,他连忙答道:“云先生和道森先生都已经来了,就差您了。”他们这几个人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在这里小聚一下,这是多年来都不曾改变的传统。
这些人即使没有聚头,分开来看,都在各自的领域有着极其重要的位置,而且在整个北美都颇有份量。能把大学时期的友谊延续这么多年,在各自都事业有成,终日都忙于做空中飞人的时候,还记得腾出一些时间和老友小聚,这实在很难得。
封予灏轻轻点了一下头,然后从钱包里掏出几张大面额的纸币递给他,真诚地说了声“谢谢”。性格冷淡不代表他不懂礼貌,而他也从来不觉得自己的身份有什么值得去骄傲或者炫耀的,更不会轻易看不起别人。
每个人的际遇和生活背景不同,所面临的困难也都不一样,如果别人也有合适的契机,再加上自身的努力,必定也会过得不差的。所以他对于这些服务行业的人,始终都很客气,并不因为自己实力雄厚而看轻谁。
门童看到他向里走去时,就已经让出一条通道,打开大门半鞠躬地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那样子恭敬至极。
一路畅通无阻地进了传说中的加利福尼亚包厢,无需通报,更不需要敲门去做样子,就这么抬起大手,用力将门板推开。
“哎哟,你都不知道那小子当时的脸色有多难看,简直都可以和锅底相媲美了,我从来都没见过他对什么事情这么在乎。这回真的成了名副其实的‘疯子’了,唉!”说话的正是这里的老板大卫,瞧那声情并茂的姿态,不知道又在说谁的坏话了。
正对着门口坐的道森眼尖地见到来人后,将左手紧握成拳,放到嘴边轻咳了一下,试图给某个人一点提示。
毕竟这位当事人可是他们轻易不敢去招惹的,这家伙发火的时候估计得从太平洋直接抽水才能浇灭。
可是他的暗示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大卫似乎是聊上了瘾,也或者是这样的私密事情只能和自己的好友分享,他又滔滔不绝地说:“还有那个暮雪啊,你们是没见过,这可真是个人物啊!‘疯子’在她面前规规矩矩的,俨然化身为一个温顺的小绵羊。哈哈哈!很有趣吧?”
瞧他那乐不可支的样子似乎又想到了什么有趣的画面,自己一个人笑得前合后仰的,仿佛这是本世纪最大的笑话。
在他们四个人中,封予灏是最沉稳的,也是话最少的。甚至于像他们这样的关系,也很少见过他有什么比较开心的时刻,就连笑都只是淡淡的。见到他因为一个女人而有了多样化的情绪在那张万年冰山脸上,还不够让人兴奋吗?
以前还打赌,像他这样的男人,估计这世界上没有哪个女人敢嫁给他,不然半夜翻身的时候都会被这张寒冰脸给吓醒。
谁知人家不但找到了互相爱慕的女人,还成了四个人当中第一个步入婚礼殿堂的,叫他们怎能淡定?这就是大卫一直有事没事去他们家晃悠的原因,无非就是好奇嘛!他想看看嫂夫人究竟是何方神圣,能把这“疯子”训得服服帖帖的。
道森看到大卫一点都不明白自己的良苦用心,不由得暗地里翻了个白眼,朝他身后努努嘴,示意他后面有人。
正在兴头上的大卫哪里顾得上这么多,还是眉飞色舞带着比划的继续说着他见识到的“奇观”,就连坐在他身旁的云逸都已经感觉到来自身后那股强冷空气了。
迅速和道森交换一个了然的眼神后,两人就开始明哲保身地闭上了嘴巴,一点要挖掘八卦的欲望都不敢有。云逸还不动声色地悄悄往沙发的另一边移动,生怕等会儿上演什么暴力事件对时候,自己会被波及。
喝了一口vsop,大卫接着兴奋地说:“他们家那个小崽,哎哟,你们要是能见识一下,保证会大开眼界。长得简直就和‘疯子’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那脾气都一模一样呢,说话那个气势那个嚣张啊!连我这个做叔叔的都自叹不如。”
不能怪他话太多,实在是这家人给他带来的震憾太大了,尤其是那母子俩,绝对一个个都不简单啊!他要是也能教出这么个机灵又可爱的儿子,那多好,羡慕死人了。
想到这里,又开始摇头感叹了:“他要是我的儿子,就算要我把天上的星星给他摘下来我都愿意,可惜不是啊!”那惋惜的语气,仿佛错过了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
每每想起谦谦那小人儿,他总是觉得心头暖暖的。这孩子虽然言辞有时候会犀利一点,但是他往往会这样,无非就是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瞧他对曲云哲的敌对态度就可见一斑了。还整天以小小男子汉来自居,言行举止也试图装得像个小大人一样,呵呵。
门口的人似乎已经没有耐心再听下去,迈着沉稳的步子进入包厢,一边冷冷地打断大卫所有的幻想:“你可没有那样的福气拥有这么出色的儿子。”
骄傲的语气中,透露的是他对儿子的自豪和满意,这是他这辈子最宝贵的财富。当然,和老婆相比,还是差了那么一点。
径自在道森的身边坐下,拿起桌上已经倒满酒的杯子朝其余几人遥举了一下,浅笑道:“抱歉,我来晚了,自罚一杯。”这是他们之间不成文的规矩,谁要是没有在规定时间之内出现,除了罚酒以外,偶尔还会有罚款。
至于罚款的那些钱,全部都由云逸来管理,美其名曰作为他们的活动经费。可是交了这么久,似乎没有哪次活动是动用到那些钱的,虽然数量也不少。
每次的小聚,总会轮换不同的地点,几个人就轮流坐庄,反正大家都不差这么点钱,不就是图个开心吗?吃好喝好玩好就行了。不是有句话说么?在哪里吃饭不重要,吃的是什么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和谁一起吃。
他们的心境大体也不过如此吧?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他们不但有知己,还有三个。彼此都很了解,虽然平时联系不多,但都会下意识地去关注其他人的消息。
偶尔会打个电话,尽管在通话中更多时候都在互相对损,或者是说些没有营养的废话,彼此却能够在那样的交流方式中感受到彼此的情意。
像这次封予灏大婚,因为他本人并不是特别在意b国那边的仪式,所以就没有邀请好友过去。加上皇室那边还有些乱七八糟的礼仪需要兼顾,就没有必要让大家都过去受累了,过程实在是枯燥得很。
重要的是他已经结婚了,不但有了老婆,还有个聪明伶俐的好儿子,在时机合适的时候,自然会带着他们出现在好友的面前。
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一系列的动作,大卫这才后知后觉地闷声问道:“‘疯子’,你这家伙什么时候偷偷溜进来的?为什么我会不知道?”可恶,这两个家伙竟然也不给点暗示,就让他当着人家的面说坏话?
要知道封老大对于自己的娇妻爱子可是护得很紧的,绝对不允许他们成为别人的谈资,哪怕是他们这样铁的关系也还是别去试探他的底线比较好。
尤其是前段时间的机场采访事件,即使最后并没有一家媒体敢不怕死地去刊登任何相关消息,但是他也通过媒体界的朋友听到了消息,说那位冒犯南宫暮雪的年轻人已经人间蒸发了。可见惹怒了封老大的确是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只能祈祷那位年轻人还不至于因此丢掉性命吧!
不过这“疯子”翻脸比翻书还快,身为老友的他也摸不准这家伙到底什么时候会发怒,所以还是地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
万一刚才真的被他听到很多内容,那自己是不是要先抓过抱枕来稍微遮挡一下,然后再伺机跑出去逃命?
那也不行啊,这家伙腿这么长,身手又矫健,像他这样“文质彬彬”的斯文人明显就不是他的对手嘛!完了完了,今天就不该一时嘴太快,说了这位老大的八卦,唉!
封予灏熟知他的性格,从他脸上那瞬息万变的表情就猜到了他的想法,不由得好笑地说:“行了行了,收起你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吧,我一时半会儿还不会杀了你,你这颗脑袋暂时还是安全的。”
他如果真要动怒,还能让他有机会继续说这么多废话?主要是他说的都是好话,听到自己最亲密的家人得到好友的认可和赞赏,这本来就是一件值得人高兴的事情,何必去打断呢?听这样的话也是一种享受。
伸长手臂替大卫把杯子里的酒再度填满,示意他大可以放心的喝酒聊天,不必有任何心理负担。他的宝贝儿,一大一小都是心头肉,他固然不会在乎别人怎么看,因为他自己就很清楚拥有了多么宝贵的财富。
只是能得到别人的赞扬,总是会衍生出一股由衷的自豪感,比夸奖自己还要更令人高兴——当然,封老大从小到大听这些恭维话已经不少了,所以麻木了。
装出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胸膛,大卫才松了一口气道:“多谢老大不杀之恩!小的下次一定注意,绝对不会再轻易说出嫂夫人和小少爷的半句不是,以免惹祸上身。”那动辄就会演变成杀身之祸了,谁不怕?
显然他的说法有些夸大,立刻就招来了道森的吐槽:“用你的话说,嫂夫人不是个人才,女中豪杰吗?小少爷又聪明又可爱,你要是说他们的坏话,不就成了有意为之了嘛!所以你只要如实阐述自己所看到的一切,给他们最中肯的评价就够了,不会死人的。”
只要不是恶意中伤,相信封老大都不会阻止的,瞧他此时脸上那自豪的骄傲神情,就差没有露出傻笑了。
爱情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很多,往日不苟言笑言语不多的男人,都可以变得亲切起来,犹如和睦的春风般温暖。这本身就已经是一个奇迹了,即使没有大卫方才的一番描述,他们对于那母子俩也很是好奇。
感到好奇的似乎还不只是他,一直默默淡笑着看他们聊天的云逸也忍不住问道:“今天为什么不带嫂子一起过来?我们都没见过呢!小宝贝没带回来也就算了,见面礼可以留着下回再送,但你不能总是把嫂子藏在家里吧?”
这个有怪癖的家伙,不但自己不喜欢出现在公众视线中,连老婆孩子也藏得很紧。从知道他要结婚的消息到现在,就连他们这么铁的友谊关系,连传说中的嫂夫人都没能见上一面,用得着搞得这么神秘吗?
难不成以后都不让老婆孩子见人?他们总不能还要特地跑到他家里去,才能见一下吧?再说了,比起那些媒体记者来说,他们好歹都算是自己人,即使见过了又怎样?
还怕他们会偷拍照片,然后流泻出去吗?拜托,他们也是有操守的人好不好,也不至于缺那个钱啊,出卖老友能有什么好处?
有人提出以后,自然就会有人响应,道森赶紧顺着云逸的话茬说:“就是啊!你怎么不带出来让我们见见?”对于这个化腐朽为神奇的强悍女人,他们都好奇得不得了,偏偏大卫这该死的家伙还故意卖关子,不肯透露过多的信息。
真是能把人都给急死了,说几句能死啊?身高外貌职业通通都不知道,就连为什么会在孩子快三岁的时候才打算要结婚也不知道,这不是有意要让他们这几个单身汉郁闷吗?
被封老大抢了先,成了这群人中第一个成家的也就算了,人家居然还是买大送小,他们又怎能不嫉妒?他们这几个连合适的对象都还没有呢,太刺激人了。
提到南宫暮雪时,封予灏就情不自禁地露出了笑脸,就连声音都变得不一样了:“她今晚有聚会,要去请学生吃饭,刚才就是送她去餐厅,过来的路上堵车了。”不然以他的性子,绝对不会出现迟到的现象,生意人守时观念都很强。
之前因为要回b国去置办婚礼,所以南宫暮雪也把州立大学那边的课程停掉了,这次回来就说要请那帮关系比较好的学生吃饭,也算是弥补没有邀请他们参加婚礼的缺憾。
为此还特地按照中国的传统风俗,到唐人街那边去买了不少大红色的精美小礼盒,往里面塞满了喜糖西饼之类的东西,作为送给大家的小礼物。幸好学生还不算多,所以只是装了满满的一个大购物袋就行了,不然恐怕还得专门找一个仆人陪她一起去才能把东西拿完。
一想到这些,俊脸上那柔和的神色就令人嫉妒不已,这就是活生生的幸福光芒嘛!只有每天都活在这样的氛围里,才会有这样的反应吧?
仿佛他的眼里什么都是美好的,只因为拥有了完整而温馨的家庭,就拥有了整个世界。这种满足感不是任何其他的事情就能给的,完全发自内心,来不得半点虚假和做作。
“啧啧啧,”他这副模样立刻就招来了别人的嫉恨,大卫首先就忍不住吐槽了:“你们都看到了吧?不是我夸大其词啊,这丫的简直就跟变了个人似的,瞧瞧这一脸花痴的表情,初恋的毛头小子都没有他傻。”
话一出口,这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好像人家真的是初恋。于是又不甘心地追问:“‘疯子’,你丫的真的是第一次谈恋爱吗?还是以前有过,你保密工作做得比较到位,没有让我们知道?”
印象中似乎还真的没有听说过封予灏喜欢哪个女的,大学时期就有不少女生对他表示好感,最终都被他那冷冰冰的样子给吓跑了。
偶尔有几个胆子大一点的,写什么情书,送电影票之类的东西,他连看都不看,直接就扔到垃圾桶,要么就更狠——用打火机烧掉,连灰烬都在阳台上被吹得灰飞烟灭了。
所以在听到他要结婚的消息后,他们几个才会这么震惊,震惊程度都不亚于原子弹爆炸了,久久都不能回过神来。从来没听他说过自己喜欢什么类型的女人,现在突然就成了家,除了佩服那个女人能擒获他的心外,也忍不住去猜测她是什么来头。
不过从这么本能又激烈的反应来看,南宫暮雪应该是他的第一次恋爱,否则又怎么会像个毛头小子一样?整天一想到对方就会傻笑,凡事都把老婆放在首位,都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做才算是真正的宠爱了。
唉,男人啊!一旦堕入情网,也不见得会比女人好多少,谁说爱情里往往受伤的都是女人?像封予灏这样的,要是哪天南宫暮雪有意要伤害他,那绝对是百分之百的命中率,他连一点还手之力都没有。
听了那不靠谱的猜测,封予灏随手抓起沙发上的一个抱枕砸向对面的某个人,嘴里还佯怒地骂道:“去你的!胡说八道什么?雪儿就是我的初恋,不但是初恋,还是我这辈子唯一深爱的人。”
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否则他也不会一头就栽了进去,爬都爬不上来。现在他反而有些想不通,为什么有的人一辈子可以爱上几个人?一颗心给了一个人之后,还能再收回来吗?
他甚至以为,南宫暮雪就是他的整个人生了,今生也绝对不会再爱任何人。哪怕将来老了,谁先离开了这个世界,他相信对方还是会依然孤身一人走到生命的尽头。只有太爱了,才会明白那颗心被填得有多满,满得什么都不可能再容下。
他这副严肃认真的样子,又让几个人感叹了一番,爱情伟大得都能让人盲目,让人疯狂。不得不认同大卫方才的话,这才是名副其实的“疯子”。
围绕着这个话题,大家又唏嘘感叹了很久,尤其是大卫。他一直都想不通,为什么对爱情没有任何憧憬的人反而会先结婚,而像他这样苦心追寻幸福的却迟迟没有任何着落。
“上帝真的很不公平,一点都不考虑人家的需求程度!我也想要个老婆啊!”一口饮尽杯中的琥珀色液体后,大卫仰头靠在沙发上,哀声感叹道。看到封老大这副样子,他也想结婚了,也渴望在回家的时候,能有另一个人陪伴。
道森就不太认同他的话了,甚至还冷冷地打击了一下:“你身边什么时候缺过女人啊?至少我见过的就已经十个手指都数不过来了,难道就没有哪个入得了你的眼?差不多就行了,别太挑哈!”
他好歹也是个花丛中打滚的人,身旁美女如云,每次见到的个个都是身材惹火,面容姣好的,这会儿居然还敢来叫嚷说找不到老婆?也不怕自己会遭天谴。
像他这样的才苦逼好不好?家里老头还逼着要快点抱孙子呢,真不知道那些老人家是怎么想的,难道结婚就是为了生孩子?即使没有孙子给他抱,老头不也每天都过得有滋有味吗?就会找这样的借口,真是蹩脚。
总不能为了传宗接代才娶老婆吧?好歹也要自己喜欢的,看得顺眼才行啊,不然一起生活多郁闷?估计用不了多久也会离婚的。
“得了吧,他那些个女伴,用来做床伴还不错,如果真要娶来做老婆,还不知道头上会戴几顶绿帽子呢!万一将来生了孩子,还得浪费钱去做亲子鉴定,那多麻烦!”云逸听了道森对大卫苦口婆心的劝说后,一语就道破了真相。
逢场作戏的东西,大家你情我愿,高兴就小睡一下,反正醒了以后谁也不记得谁。要是感觉还不错的,以后偶尔还可以再约,如果感觉不好,也就是一个晚上的事情。
再说,那些个什么名模和女明星,有几个没有过潜规则?不是为了自己能在事业上有更大的靠山,就是为了要钓个金龟婿,带着这样的目的性去交往——而且仅仅是在床上有交流,又怎么可能会生出感情来?没有惹上什么不干净的毛病已经算不错了。
但是他也不否认,大卫其实对于爱情还是很渴望的,谁说花花公子就不想成家?那是因为一直都没有遇上对的人。感觉对了,成家和生孩子都是水到渠成的事。
偌大的包厢里突然传来了手机铃声,封予灏赶紧按下通话键,直接省略了称呼:“活动结束了吗?我现在过去接你?”时间不知不觉都已经过了九点,看到南宫暮雪的来电时,他才想起差不多该过去接人了。
从他接电话时漾出的那一抹微笑,其余三人就已经很八卦地跑过来了,几个人一起挤在不大的沙发里,几乎都贴在他的耳边要偷听。
当听到封予灏就要走去接人时,一个两个赶紧眼疾手快地把封老大按在沙发上,大卫更是直接从他手里抢过了手机,嬉皮笑脸地说:“嫂子,我们这正喝得高兴呢!你们家那位喝了不少酒,恐怕开车过去会不太安全,要不你过来接他?顺便也见见我们另外两位好兄弟嘛!”
说完还冲沙发上的几个人眨了眨眼睛,那样子仿佛在说:看吧,还是我好吧?都懂得要给你们争取福利,不然你们怎么有机会能见到嫂子?
道森毫不吝啬地朝他竖起了大拇指,无声的表扬了一下,手下就更加卖力地和云逸一起把那想反抗的男人按住。
想了想还惟恐天下不乱地叫道:“嫂子,你快来吧,你再不来,我们就要叫小姐进来陪你老公了哦!”脸上那兴奋的神色,是他们当年在大学时期最常出现的。每次几个人一起成功逃课,从学校里翻墙跑出来happy的时候,总会有这样的表情。
直到大卫挂掉电话,两人才松开了手,从他那得意洋洋的表情不难猜出,这个方法管用了。不出意外的话,用不了半个小时,他们心心念念想见的那个人就会来到这个包厢里,光是想到这个就令人期待。
大卫主动叫服务员送上了现调的果汁,还增加了一个果盘和其他的小吃,难得嫂夫人大驾光临,他好歹也要尽一下地主之谊嘛!
见到他的表现,道森又开始搞怪了,跑到包厢镶有玻璃镜面的一边去,认真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发型和衣服,确认没有任何问题后才回到沙发边。
挺直腰杆坐下去,一本正经地问道:“我这个样子还可以吧?看起来很帅吗?会不会给嫂夫人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严肃的样子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开玩笑,甚至还不太放心的又拿起手机,通过屏幕的反光拨了一下额前的头发。
这严阵以待的样子,仿佛南宫暮雪是特地来视察的,如果他们稍有不注意,就会叫封老大从此跟他们断绝来往似的。
哪怕是要他去参加相亲节目,恐怕他也不会这么认真对待吧?紧绷着的一张脸看上去很紧张,一双眼睛更是直直盯着门板,随时等待着想象中的某个女人推门进来。
云逸还是不痛不痒地翘着二郎腿在喝着小酒,似乎对于这件事情反应很平淡,看到对面的人变了个样,凉凉地嘲讽道:“嫂夫人不是特地来看咱们的,不过就是来接老公回家而已,你帅不帅都没有半点毛线关系。”
白痴啊?人家这么甜蜜的小两口,谁会对其他的闲杂人等关注?能记住他们长什么样都不错了,还管他什么形象不形象的?切!真是多余!
拿起桌上的酒杯递过去给道森,封予灏也笑道:“你就别耍宝了,等会儿要是还不知死活的跟雪儿挑衅,我可不会救你。”
这几个人在一起就像以前一样,永远都是长不大的孩子一般,偶尔也会互相恶心对方,不然就像这样,各种耍宝搞怪。仿佛他们在彼此相处的时候才会完全放松,没有往日里那些个威严而高高在上的总裁和政客的形象。
起初道森对他这样的忠告还不屑一顾,丝毫不认为南宫暮雪有什么吓人的地方,实际上在他见到这个女人的脸蛋时,也不认为会有值得自己去敬畏的一面。
甚至还嬉皮笑脸地跟她闲聊:“嫂子,你是怎么搞定我们老大的?他不是不近女色吗?有什么方法吸引到他?给我们也传授一下经验嘛!”
安然地张开嘴,任由老公给自己喂了一颗圣女果,南宫暮雪嚼了几下后才不以为意地说:“没什么经验,就是比他更强,比他更冷,把他气死最好。”
话音刚落,整个包厢里就出现了极其诡异的气氛,除了封予灏还如同老僧入定般静坐着以外,其他人都已经目瞪口呆了。反应过来以后,几乎全部都用敬畏的目光看着这略显得纤瘦的女人,比封老大更强?
这个说法似乎太过了吧?连他们三个来头不算小的人都不敢不自量力地去和封老大硬碰硬,何况是一个弱质女流?
姑且把这个当作一个笑话听听就好了,他们也别太认真,省得把脑袋都想破了还整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次换了一个人来问,云逸很有风度地淡笑着问道:“嫂子,那我们封老大又是做了什么事情,最终虏获了你的芳心,让你最终下定决心要嫁给他呢?”既然从刚才的角度问不出个所以然来,他就换个思维吧!
事情都有两面性,从男人的角度出发,似乎总是不太靠谱,不知道从女人的角度来看问题,能不能挖掘出什么八卦的料呢?
偏着头想了一会儿,南宫暮雪才浅浅一笑:“应该是他不害怕我的刀子吧!毕竟那是整天都和死人打交道的工具,能不怕它的人很少很少。”
想到他们最初刚认识的时候那针锋相对的状态,她就很想发笑。那会儿好像一天不吵架就不舒服,怎么看对方都不顺眼,她似乎还曾经说过,要是嫁给他这样的男人,除非是自己脑残。
唉,早知道就不说这样的大话了,这不等于是在拐着弯的骂自己嘛!想想都觉得很悲催,怪不得老人常说,话不要说得太满。现在也没有了转圜的余地,幸好这男人从来都不提起这件糗事,不然真的要丢脸丢到家了。
除了大卫,另外两个人体内的好奇因子又被调动到了至高点,这女人玩刀子?乖乖,不会是杀手吧?不然为什么会说整天都和死人打交道?
难道她还有特殊的癖好,喜欢收集某些怪异的刀具?用不用这么重口味啊?但是转念一想,如果不重口味,为什么会选择了封老大?这本身就是个极大的挑战。
像是一眼就看穿了他们心里的想法,南宫暮雪喝了一口猕猴桃汁后,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说:“我原来是做法医的。”声音就像她此时的表情一样,很平静,丝毫不觉得这个职业有什么值得人家去惊讶。
这世界上的职业这么多,三百六十行还只是个笼统的说法。光是做法医的同行,就有成千上万个,况且从古代开始都有了仵作这个工作了。
就算时代再发展,也还是需要他们这样的人,只要有罪案发生,就有用得着他们的地方,这点是毋庸置疑的。至于别人对这个职业的神秘感所感到恐惧,或者是带有成见,她没有办法去改变,也觉得无关紧要。
出乎她的意料,大家在得知她的职业时,神色如常,没有丝毫的鄙夷或是惧怕的样子,仿佛这个职业就像是其他普通的职业一样,没什么不同。
云逸还从她的话里听出了端倪,好奇地追问道:“你刚才说,封老大不害怕你的刀子,难道你还会随身携带手术刀?是为了方便随时投入到案情中吗?”在他的认知里,除了杀手之类的角色外,女人似乎都不会带着这种东西吧?
先别说能不能通过安检,就是放在包包里也觉得很别扭,就不怕会发生意外,伤到自己吗?带着刀子也不好玩吧?
转过头看了封予灏一眼,得到他的微微颌首同意后,南宫暮雪才说:“不是,我习惯用刀子来防身,偶尔遇到一些看不顺眼的人时,也可以随便飞出一两把吓唬吓唬人。”
之前有听老公说起过,他们这几个人的“革命友谊”,所以在他们面前也不需要刻意的隐瞒什么。只是相对要保守的秘密,就是他们各自的另一个身份,就算是好友,也要适当的有所保留。
尤其是这么神秘的事情,知道的人越少就越好。当然,也不是说害怕他们会有什么对自己不利的地方,但人总会有弱点的,难保不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不愿意一直都在谈话中处于被动的地位,南宫暮雪就主动转移话题说:“别老是围着我提问,搞得像在采访一样,现在也该我问你们了吧?这家伙以前有没有过什么不良记录?或者做过什么糗事?”
既然说是大学时期的损友,那就必定一起经历过很多事情,光是互相爆料都有的聊了。她比较关心的就是向来高大威严的某人,有没有什么令人捧腹的事,能让她以后也偶尔拿出来取笑一下。
互相对视了一眼后,那三个人就不约而同地爆出了朗声大笑,道森还不怀好意地朝封予灏“嘿嘿”地冷笑了两下,仿佛无声在说:你的死期到了,这可不是兄弟们做人不厚道,是嫂夫人主动问起的,我们不说都不行啊!
被威胁到的某人,依旧是不痛不痒地坐在那里,长臂随意地从沙发上方伸过去,搂住自己的老婆,一副悉听尊便的样子。
瞧这架势,这几个家伙是想把他们以前做的事情都抖出来是吧?那也没关系,哪个男人在年轻的时候不做些反传统的事?谁读大学的时候没有逃过课,没有捉弄过老师?那个估计是书呆子,或者圣人吧?
像他这样脑子灵活,又有能力自学成才的,压根儿就不在乎课堂上教的那些知识,反正考试的时候总是成绩名列前茅,那就够了。
通常对于这样的优异生,老师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管得太严。加上他还有另一层贵族身份在里头,谁会不怕死要去和皇室作对?老师也是要养家糊口的,谁都不想丢掉一个名牌大学工作的好机会,何况薪酬待遇还不错。
他们以前的那些个“丰功伟绩”,彻底把南宫暮雪给逗乐了,她万万没想到,她那万年冰山的老公居然还是好几次重要行动的策划人?
果然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谁说看一个人的表面就能知道他的真实性子?要她说,不管再严肃再冷漠的男人,身体里都住着一只小恶魔,永远都会有一些邪恶的想法,或者是童心未泯的举动。
直到回家的路上,她还是忍不住轻笑,这忍俊不禁的样子让封予灏都要抗议了:“笑得这么甜,别告诉我你已经被那几个贫嘴的家伙给哄得晕头转向了。”
虽然是吃醋的口吻,却听不出他有任何的不悦,反而声音中还有着不常出现的轻快。看到老婆和自己的好友能相处得这么愉快,还有什么值得他介怀?
结婚以后,就意味着原本两个完全没有交集的家庭要汇聚在一起,成为一个大家庭。彼此要学着去适应和融入的,不仅仅是各自的家庭关系,还有朋友圈子。爱屋及乌也不单表现于亲情和爱情,还有友情。
在商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固然是和自己的努力分不开,但是封予灏始终认为,友谊也是人生中最宝贵的才财富之一。
人生在世,若是没有一两个知己好友,那会是一件极其悲哀的事情。他不但有,还不止一个,至少做人不算失败了。
从这小小的聚会上,南宫暮雪也看出这个男人对于温情的渴望——不管是家庭的温暖还是友谊的欢乐,这都是不可或缺的。想到他和安卡斯父子在误会消除之前,有好多年都强自压抑着自己内心的痛苦去生活,她就觉得心疼。
在那样的情况下,封予灏回家的次数也屈指可数,到真正开始创业之后,更是有了光明正大的理由去躲避那所大宅子。
别说家庭的温暖了,只怕他在那段时间里,连什么是“家”都不清楚了。也许家庭这样的概念也变得模糊起来,每每想起这个,她就感到自责。
从他们确定恋爱关系以来,封予灏一直都竭尽所能地给她最好的一切,包括甜蜜和谐的生活,那她又能为他做些什么呢?贤妻良母,似乎自己根本就不沾边,可是日子总要过下去吧?她必须得学着成长起来,尽快适应妻子的角色。
将来要是有了第二个孩子,她还要比当初带着谦谦时更用心,这次不能再做个甩手掌柜了,老妈的年纪也大了,该让老人家享享清福,不能再让他们操心。
所幸州立大学那边的课程近期都没有安排,所以她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好好琢磨,怎样才是一个合格的妻子。思来想去,还是决定从她最惧怕的那个地方——厨房开始做起,归根结底,她觉得自己并不是没有天赋,只是没有把某些细节的问题弄清楚。
上次不过就是锅和油的温度都没有控制好,所以才会发生了意外,连带着把某人的公寓厨房都给烧了。那她就有针对性的恶补咯,看看事情还能恶化到什么程度,她就不信区区一些菜谱就能把她给难倒!
有了坚定的信念做指导思想后,南宫暮雪很快就找来了各式菜谱,可是中餐那些菜式,她觉得都不是自己可以轻易驾驭的。
图片看起来都很漂亮,也能起到令人食指大动的作用,但她认为像她这样的初学者,还是不要学这么有难度的好了。免得到头来浪费了原材料不说,折腾半天也只是换来一堆黑糊糊烧焦的东西,看都看不出来到底是什么。
挣扎再三,最后选定的是无火作业的紫菜卷和饭团。呃,好吧,她就是这么个不思进取的人。最初阶段,只想着能先做出些简单的东西,至少先奠定她对于烹饪的信心嘛,这样才有士气继续下面的实践。
为了能做出些别出心裁的新鲜玩意儿,南宫暮雪特地花了一天的时间,亲自开车在纽约各大市场和超市转悠,寻找一些有意思的模具,买到了整套原材料。
可是对着那一袋米时,她又茫然了,到底要放多少米才合适?水呢?什么量会比较好?万一水多了就会烂烂的,口感差不说,还不好弄出形状来。要是水少了,米饭就会有夹生的感觉,失去了她想要的松软弹口的效果。
真是要疯了!为什么连煮个米饭都这么困难?想了许久,也不敢下手去放水,还是打电话去向老妈求助吧!
谁知她老人家正和谦谦在玩遥控车,忙得不得了,听了她的场外求助后,只是大而化之地嚷嚷了一句:“把手放进去,大概水超过米的一指左右就行了。哎哟,这种东西是要凭个人感觉的,而且不同品种的米,吃水量都不一样,你自己摸索吧!”
听听,见过这么不负责任的老师吗?哪有人给人家这么模棱两可的答案的?这说了跟没说有什么区别?
还没等南宫暮雪抱怨两句,饶西莉又接着说:“小雪儿啊,你终于开窍了,决定要对我的好女婿用心了?我跟你说,能找到这样的男人算是你的福气了,你要是不懂得珍惜啊,好女婿早晚都要被你给气跑的。要紧紧抓住男人的胃……”
得,一听到那最熟悉不过的开场白,南宫暮雪不用猜也知道老妈接下来要说些什么。无非就是让她多学习一些持家之道,什么孝敬公婆,体贴老公之类的说教,她都几乎能背下来了。心知犀利姐这一开了头,没有半个小时是停不下来了。
她赶紧对着手机叫道:“喂?老妈,你怎么不说话了?我听不到你那边的声音耶?喂喂喂?哎呀,手机也刚好没电了,我先挂了哈!改天有空再给你打电话。”说完不等那边有所反应,眼明手快地按下挂机键,还顺带把电源给关了。
盯着手机关机的图案,直到宽大的屏幕恢复到一片黑色之后,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不是她不孝,也不是她没有耐心,而是犀利姐那堪比唐僧的念功实在太厉害,她可不想自寻死路。
好吧,既然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她就只有自己摸索了,好在今天买的米还比较多,一次不成功,那就再试吧!
纵使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当第一第二锅饭都宣告失败了以后,南宫暮雪不免还是出现了挫败的沮丧情绪。时至今日,她才知道老妈是有多不容易,能轻而易举地做出各种菜式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做的事情。
而且老妈还几十年如一日,经常在外面饭馆或者酒店吃到什么好吃的新鲜菜式,回到家去她还能自己再如法炮制,这点是最令她佩服的。
做个家庭主妇真的很难,光是厨房这一关都能要人命,相比之下,南宫暮雪情愿自己去做一台手术,那还比较好。至少那是她的强项,几乎都不需要经过思考,也犯不着像现在一样,对着白花花一堆米饭发愁。
收拾起低落的负面情绪,她还是决定要咬牙做最后的尝试,如果这次再失败,今天就不弄了,省得把她的自信心打压到最低点。
吸取了之前的两次经验教训之后,这次选了一个折中的数量,取前两次的中间值去放水,应该不会太糟糕吧?第一次是太硬,第二次是太软,希望这次能成功。
紧张的十五分钟过后,再度打开锅盖时,扑面而来的热气让人感觉暖暖的,脸上也蒙上了一层水汽。努力睁大眼睛,在这一片雾气蒙蒙中紧盯着米饭的表面,发现没有多余的水分时,心中一喜。
等到水蒸气散发了一部分之后,南宫暮雪才拿起饭勺去搅了一下,以她的失败经验来分析,眼前的手感似乎很不错哦!
对着米饭发了一会儿愣,赶紧从那兴奋中走出来,免得错过了做饭团的最佳时期。放调料的时候就吸取了教训,轻易不敢多放,生怕糟蹋了这一锅好米饭。
把盐、糖和醋都分别放了一些到米饭里,费了点功夫才搅拌均匀,然后挖了一点点放入口中品尝。发现味道似乎很淡,几乎都吃不出来,又如法炮制地加了一些。每次都不敢下手太重,免得太算太咸或者太甜了,如此小心翼翼地摸索了足足有几分钟,总算把味道调好了。
直到这时,她才发现自己的衣服已经被汗湿透了,老天,做这个比做了一台手术还要累人。起码她在手术台上不会像现在这么紧张,仿佛所有的精力都全部集中到大脑了,整个人因此而变得神经兮兮的。
趁着米饭放在那边等着温度降低的功夫,南宫暮雪把紫菜铺在了一块竹席上,随手把腌好的小黄瓜和肉松拿出来备用。
米饭不烫手的时候,这才用饭勺盛出来,在紫菜上铺平,还煞有介事地用饭勺把饭拍拍继续,让它变得更平整。
然后就在上面加小黄瓜和肉松,专注得像在给病人做手术似的,一丝不苟。这是除了工作以外,她难得表现出耐心的一面。对于她这样的懒人来说,做这样的家务活简直就是要命,尤其是她还没有什么天赋。
不过这样对饮食比较挑剔的人,通常要是真的下定决心要学习烹饪,都会做得不错,因为有一个很刁的味蕾。
紫菜卷之所以广受欢迎,并且开始频繁出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无非就是因为它用料很简单,做法也很简单,就连烹饪的难度系数也是最低的。当看到那一条紫菜卷静静地躺在光滑的菜板上时,南宫暮雪几乎都要感动得流泪了。
相比较而言,饭团好像要难一些,幸好她聪明,买了现成的模具回来,只要把饭捏出形状,再放到模具里压出形状就好了。
饭团是打算留着她自己吃的,所以某个女人很邪恶地买了吞拿鱼罐头,就让那男人吃肉松去吧!哈哈哈!
把调好的馅儿都放入饭团后,不断回想着犀利姐每次做汤圆时的动作,南宫暮雪先是将饭团合起来,然后放在掌心来回搓着。直到搓成一个圆圆的饭团,并且从外头看不到里面的馅儿后,她才停下来。
接下来把饭团放到模具里,压出一个个可爱的形象,看着都觉得赏心悦目。尤其是那个小熊脑袋的造型,看上去都叫人舍不得吃掉。
像是觉得还不够似的,又用剪刀把紫菜修剪成独特的心型,摆在小熊的脑袋上,还用黑芝麻做它的嘴巴。大功告成以后,又特地用手机拍下来做个纪念。
一看时间,才发现原来光是折腾这么简单的东西,她都耗费了将近一个上午!老天!看来有了成功的经验,下次她一定要把速度提升上去,不然每次都这么浪费时间,太可耻了。家庭主妇的第一步还算是成功的吧?
把紫菜卷和饭团都装进便当盒后,这才换了一身衣服,高高兴兴地拎着盒子出发去给老公送外卖。去rhk集团的路上,一想到那男人可能会有的反应,她就忍不住心情一片大好。
偶尔给老公来点意外的惊喜似乎也不错嘛,至少可以起到笼络人心的效果,当然,这么要命事情还是少做一点微妙,点到即止就行了。
等待红灯的时候,又再度扭过头去,看着静静待在副驾驶座上的便当盒发笑。此时的她居然像普通的女人那样,处心积虑要讨老公欢心,甚至愿意为了一个男人洗手作羹汤,这要是放在以前,她连想都不会想。
听到身后的车子按喇叭的声音,南宫暮雪才赶紧发动车子离开,每次转弯的时候都开得很稳,生怕里面的便当会被弄得东倒西歪的。
到了总裁办公室才知道,原来某人早上去项目视察去了,要中午才能回来。唉,她还想着进门就能换来一个大大的拥抱,外加老公的赞不绝口呢!
现在看来也只能等着了,不过早起的人总是容易犯困,眼看距离封予灏回来还有一些时间,她就把便当盒搁在办公桌上,先到休息室里小睡一会儿。
刚上到集团大楼的顶层,封予灏就听到秘书说老婆大人来了,赶紧迈开大步往办公室走去,迫不及待地要见到那抹倩影。要知道平时那女人可是经过都不一定会上来的,今天居然没有事先打招呼就跑上来,实在是令他感到惊讶。
进入办公室环视一周,都没有见到那心心念念的人儿,正准备过去打开休息室时,就看到了桌面上那个突兀的东西。
便当盒?他的办公室里竟然还会有这样的东西?带着满腹的疑问走过去,轻轻把暗扣打开,掀开盖子一看,里面整齐地摆放着两排紫菜卷,还有好几个饭团。
其中两个心型饭团上还用紫菜拼出了“iloveyou”的字样,虽然只是简体的表达方法,却足以让他心花怒放。而旁边那个小熊的饭团,还做得有鼻子有眼的,很萌的感觉。
从那已经有些散开的饭团不难看出,应该是出自某个女人之手——外面卖的如果是这样的水准,估计早就要关门大吉了吧?卖相如何无所谓,光是这里头的心意,就足以令他感动万分,甚至都舍不得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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