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周亦辰(1 / 1)

掀开盖板,一股扑面而来的凉意让男子瞬间打了个激灵。

没错!这就是冰块!

“来,公子,这是你要的绿豆冰棍儿。”

男子拿起冰棍儿忍不住咬上一口,甜蜜又冰凉的感觉在他嘴巴里肆虐。就好像有上百只蚂蚁在啃咬他的嘴巴,酥酥麻麻的,好像凉到了骨子里。

这绿豆吃起来有一种特别的奶香味,让人欲罢不能。

在这大汗淋漓的夏天,吃上一根冰棍果然是一种享受,这钱花的值!

男子没一会儿就吃完了一根冰棍,擦了擦嘴巴,忍不住感叹“你们这冰棍儿的味道太好了。”随后他又想起这里好像还有别的不同口味,心里跃跃欲试,“再给我拿其他两种不同口味的冰棍带走。”

家里老父亲一直在念叨这天太热,吃啥都没胃口,这冰棍应该可以缓解他的暑气,让他开开胃。

“好嘞!不过这冰棍公子要吃的话请尽快,不然会化掉的。”

现在这冰棍外带可没有干冰保温,加上这太阳又猛不出一会儿准会融化。

男子点点头,他家就在前面巷子里,离这儿又不远,没几步路就到了。

付过了钱,男子拎着袋子离开了。

顾仁德咧着嘴把这十五个铜板放在掌心里数了又数,“这可是我们在古代挣的第一份钱呢。不过这也多亏了乔乔。”摸了摸乖女儿的小脑袋说道。

顾乔得意的昂着小脑袋,没错!比起那两个只会干饭的傻哥哥她可聪明多了。

接下来十几分钟陆续有人来问,不过一听到这个价格纷纷打了退堂鼓。

“太贵了,有这个钱还不如去饭馆里吃碗荤面呢。”

“这啥味道也不知道还卖五文,我看是穷疯了吧。”

顾仁德老神在在的眯着眼睛,丝毫不把那些话放在心上。

他们卖这些东西也是得计算成本的,虽然说糖跟冰块并不用花钱,但是他们花了那么多人力物力,如果只卖一两文的话,岂不是要亏本?

别的不说,就大老远的从村子里来到镇上,来回都得十个铜板了。

男子拎着冰棍七拐八弯的进入一条小巷,推开木制大门,往里吆喝了一声“爹、娘我回来了!”

“亦辰兄回来了?”

“今日我等上门拜访老师,请亦辰兄莫要见怪。”

七嘴八舌的声音从大厅传来,周亦辰这才想起来今天是恩师日,他们都是父亲以前教过的学生,今天一同前来探望自家父亲。

走进大厅,一位中年男子神情严肃的坐在上方,十几个穿着蓝色儒服的书生坐在下方,三三两两交头接耳,谈笑风声。

“今天又去哪鬼混去了?”

听闻父亲的话,周亦辰嬉皮笑脸的往上凑,“我这不是担心你胃口不好嘛,走遍了满大街恰好有一家卖冰棍的小摊,就给你买了两根回来。”

周明山压根儿不相信自己在混蛋儿子的话,什么跑遍满大街,依他看来是去斗鸡馆才是真。

不过这冰棍又是何物?居住小镇那么久,未曾耳闻。

底下学生也是感到些许好奇,不过出于自身的素养他们并未插嘴。

周亦辰得意洋洋,心想也有你没有见过的东西。

从袋子里拿出冰棍递给父亲,“喏,这就是冰棍儿,刚才我吃了一根,那味道真的到现在还在回味。”

这凉飕飕的感觉让周明山一惊“这是冰块?”

“当然,你儿子厉害吧,能找到那么棒的摊子。”

周明山还在疑惑这冰块现在如此便宜了吗?连香河镇都有了。

把冰棍放嘴巴里一塞,凉意瞬间满全身。

学生们在下面羡慕不已,悄悄拉过周亦辰打听卖冰棍小摊的位置。

周亦辰也不藏私,给他们指明了地点。

余红梅望着头顶的太阳,悠悠的叹了口气,那么久了才卖出去三根冰棍,刨去车费,他们今天白干了。

顾仁德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这做生意啊就是这样,哪有人一帆风顺的,我们今天能卖出去三根已经是不错的了。”

话音刚落,那边乌拉拉的涌来一群书生。

“老板,你这是卖冰棍的吗?”

顾仁德一脸懵逼的点点头。

“给我,给我来一根牛奶口味的!”

“我要红豆!”

“喂喂,你们别抢。”

七嘴八舌的声音传来,让顾家人瞬间回神,手下不停的忙活。

顾乔看着手上越来越多的铜板,一张小嘴张的可以塞进一个鸡蛋。

她们这是踩了什么狗屎运呐,怎么突然来了那么多人?

原本负责当背景版的顾舟言跟顾尧这下也有机会活动起来,一个负责算数收钱,一个负责装袋打包。

等那一群乌泱泱的书生散去,顾家人都松了口气。

就那么短短的一会儿功夫就卖出去三十多根,这样的顾客麻烦多来一点。

也许是连锁反应吧,原本在边上观望的那些人看到那么多书生都涌过来买,他们也开始挪动脚步上前买了一根。

顾仁德倒也没觉得奇怪,毕竟人都是有从众心理的。

在现代不也是这样吗?只要哪一家店铺前边排满了人,就一定下意识的认为这家店一定是好吃的,自己也跟上去排在后边。

过了一个时辰之后,他们带来的一百根冰棍终于卖完了,收获了五百个铜板,相当于是半两银子。

如果再按照这样算下去的话,一个月不就十五两银子了吗?

顾乔越算越兴奋,感觉未来幸福的生活在向她招手。

余红梅在收摊之后去了前边儿的街道上买一斤猪肉外加两斤排骨,摊主见也准备收摊了,顺便把旁边没有人买的大棒骨带给了余红梅。

这古代卖的筒骨上面的肉刮的那叫一个干净,完全没有肉,这没有人买也挺正常。

不过余红梅还挺乐意的,这筒骨煲汤可是一绝。

回到家里,余红梅一刻都没有歇过,把排骨丢进盆里泡去血水,猪肉洗干净切丝跟青椒一起炒。

顾仁德磨了一下菜刀,把筒骨“哐哐”几下砍成几段,接过洗干净的白萝卜一起丢进砂锅里煲。

他给娘子打下手已经是几十年养成的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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