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了一个通宵,警察问完了23名当天出现在青石街周边监控中的黑丝女。
大部分都是出去逛街、买奶茶、买咖啡,做美睫美甲的年轻女性,还查出了三名在娱乐会所上班的女性,两名在扬城市最火的洗浴中心的按摩小姐。
狄杰顶着两只乌青的黑眼圈,拿着资料向严忠义汇报结果。
“老大,这23名女性盘问下来,没有一个有杀害蔡明生的作案动机。
只有一个女的认识蔡明生,她经常去青石街吃东西,听人提过街霸蔡明生,每次遇见他都绕着走。”
严忠义眉头皱了一下,“认识蔡明生,这一点很可疑,有没有深入问下去?”
狄杰撇了撇嘴,将手机递给严忠义看了看,“一定不是她,这与蔡明生马仔形容的女性身材根本不一样。”
严忠义看了看,叹了口气,照片中穿黑丝的女人看着四十来岁,身材发福,两条黑丝腿像象腿一样粗壮。
蔡明生那么好色,一定不会被一个肥胖的黑丝女吸引。
经过一夜的通宵加班,警局上下耗费了不少警力,下面县级市(区)的兄弟们都辛苦了。
“肚子饿了吗?”
“凌晨的时候就饿了,盘问期间肚子响了好几次!”狄杰摸了摸肚子,“这会儿食堂应该快要开放早餐了吧?”
严忠义拿出五百块钱:“去前面那家海棠春早茶店,给兄弟们加餐,大家这一夜都辛苦了!”
狄杰两眼放光,笑了笑:“铁树开花啊,难得大方一次,我替兄弟们谢谢您!”
狄杰出去后,严忠义一边抽着烟,一边思索黑丝女究竟是如何避开了所有监控。
他想了很久,不管她从哪个方向跟踪到蔡明生,都会有监控拍到她。
除非她中途换装,这样一来监控对她而言,就毫无作用,警方不可能把每一个人都喊到局里问话。
这么一想,严忠义觉得自己可能低估了凶手。
虽然现场的作案手法颇为幼稚,但是偏偏就是查不出个所以然,这让严忠义坐立不安。
现场没有打斗迹象,没有发现可疑足迹和指纹,死者身上甚至没有任何其他人的毛发和皮屑组织。
严忠义长舒了一口气,有时候自命天高的凶手反而会留下线索,往往那些初犯或者没有过多犯罪经验的人,很容易歪打正着,让警方毫无头绪。
不过目前也不是一无所获,首先最大嫌疑人已经锁定是一个身材偏瘦的黑丝女。
其次,他们在蔡明生的手掌心,发现了十几颗剧毒植物鸡母珠。经过鉴定科的化验,这种植物确实可以使人致命。
最关键的问题来了,他身下的那张a4纸,上面是打印字体,无法辨别字迹。
蔡明生的右手从案发至现在,一直没找到。
法医通过尸检,发现蔡明生脖颈部位遭遇过电击。
这证明蔡明生是被人袭击过后,然后残忍杀害,并且制造出自杀的假象。
不过这一步,凶手做得太lw了,完全有些侮辱了警察的智商。
所以基本可以确定,蔡明生与李丽的死,大概率是同一人所为。
隐约间,严忠义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凶手的大概形象。
年轻女子,二十来岁,身材纤瘦,腿部纤细,五官戴着口罩,外形看起来是个时尚的美女。
“热乎乎的大肉包子来喽!
一人两个,快趁热吃,老大请客!”狄杰已经从海棠春买了早餐回来了,正在各科各室送温暖。
严忠义接过肉包子,狠狠咬了一口,接着站在白色的kt板面前看了很久。
剧毒植物鸡母珠,盛产在广西、广东和云南地区。
凶手能够得到此物,说明可能是这三个地区的人,或者与这三个地区有密切往来。
“狄杰,赶紧在系统里面查出在扬城市有多少广西、广东、云南地区的常住人口和短住人口。”
狄杰嘴里叼着大肉包子,鼓着腮帮子,道:“是!”
他又叫来了李子昂和申强,让李子昂着重调查扬城市有没有企业与三个地区有业务往来,让申强调查叶峰的大学同学当中,有没有这三个地区的同学。
......
临近春节,天气格外寒冷,叶峰出门后,骑着电瓶车去日报社上班。
他一早空着肚子,却一点不觉得饿,李丽死后他就没怎么吃过东西。
李丽离世的消息已经发出了,她两个妹妹都说没空。偏远地区的女人家里生了三四个孩子,需要有人照料。
李丽的母亲已经年迈,眼睛不好,自然不可能来这么远的地方。
李丽的弟弟原本也不打算来,后来叶峰对着电话一顿发火,他才勉强答应过来,但是要求叶峰给他报销来回路费以及吃喝住行的费用。
叶峰答应了,毕竟他是李丽的亲弟弟,李丽的尸体也要落叶归根。
至于李丽在扬城市的那套房子,他打算帮她卖了,这笔钱留给李丽的母亲养老。
时间还早,叶峰在路边报刊亭买了一包烟,这两天他开始抽烟了。
坐在电瓶车上,他点燃了一根烟,深吸了几口,心中的郁结稍稍缓和了一些。
抽完烟,他拨通了严忠义的电话。
“叶峰,怎么了?”严忠义很快接通了电话。
叶峰沉默了几秒:“严队,我已经通知李丽的家里人,她弟弟明天下午会到。
李丽的尸体,我想让她在本地火化,骨灰由她弟弟带回老家安葬。
您和法医那边说一声,如果不需要对尸体进行尸检了,我来联系殡仪馆的人。”
严忠义思索了一会儿,李丽的尸检报告已经写好了,家属来带走尸体也是人之常情。
“好!你明天带她弟弟来公安局,通知殡仪馆的人一起把李丽的尸体带走!”
叶峰嗯了一声,接着问道:“严队,我听说蔡明生死了,那浑蛋不可能是自杀!”
严忠义眉头一皱,问道:“为什么这么觉得?”
叶峰忖度了一会儿,道:“叶峰就是一个小混混,他脑子没那么复杂,而且他也不是左撇子。
我听人说他砍了自己的右手,那么当时的场景应该是这样的,他先砍断右手,然后再抹脖子自杀。
但是他之前在附近喝酒的时候,我没有发现他是左撇子。
一个人如果习惯使用右手,那么左手一定不是很方便,更何况他当时还要用左手抹脖子自杀。
您可以问问法医,如果刀口很果决,或者没有顿挫感,那么左手不会那么容易做到。
所以我认为当时的场景应该是这样的,他被人引到了那条巷子里头,然后使用了什么手段将他击晕。
蔡明生身强力壮,那个人要想袭击他,除非比他更加身强力壮。
否则,那个人只会使用特殊的手段,比如迷晕他,或者将他电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