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综合 > 留在多伦多的记忆与青春 > 第二章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第二章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1 / 1)

少年在寂寞的时候是需要有爱情的陪伴的。

出国之前我刚刚和青梅竹马的初恋女友分手。我们从小一起长大,高中之后她去了上海,分隔两地的烦恼让我们俩个人走到最后都有些身心俱疲,而我即将出国的消息彻底剪断了我们之间最后的不舍。像许多曾经做过美梦的高中生情侣一样,我们最后也不得不屈服于现实!

到了加拿大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再想要去恋爱的冲动。那时的我尽情享受自由自在的单身生活。如果生活足够充实,感情世界不需要填补,独身一人的感觉还是非常美好的。

我也曾经幻想过自己就这样一直保持现状,孑然一身的过下去。只可惜我的生活并没有能够一直充实下去,孤独感终究出现的太早。

所以来到多伦多之后不久,我就又陷入了爱情。

而这段足够刻骨铭心的爱情最终几乎让我丢盔卸甲。

这个故事的女主角是然。对!就是前面提到的,我们的组长然!

与然的初次见面简单并且没有任何新意。

开学的第一天,我提前找到座位坐定之后就开始无聊的转笔,在几分钟之后她突然就出现了。

“大哥,请问这里有人么?”温婉柔和的声音仿佛和煦的春风直吹心底。惹得我心头一震。

后来然告诉我当时见到一个几近光头皮糙肉厚的男生翘着二郎腿坐在那里无趣的转笔。除了大哥这个能够表示一点点辈分的词语,她实在是想不出其他合适的词语来称呼我。

某次我们谈起初次见面的感觉,她说她一直坚定的认为我与她是出生于两个不同时代的人。像我这样一把年纪还重返高中汲取养分的人她打心眼里佩服。

然后就是某日偶然间听到我真实的年纪,她情不自禁的大声“What?”了一下。我好奇的追问她为什么感觉如此惊讶。她支吾了半天最后尴尬的不断重复:“少年老成!少年老成!”

。。。。。。

继续说回初次见面。我转头看她,垂间长发整齐的盖到肩膀,宛如倾泻的黑色瀑布定在空中,柔软,洒脱。白皙的皮肤,些许婴儿肥的娃娃脸搭配上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浑身上下都是甜美青春的感觉,一个洒满阳光的女子。

我愣了愣,一时语塞没有回答她。好在她也没有尴尬的傻等,直接自己就坐下来了。

这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候的情景。普通或者说其实是微不足道的。

当时的我也并没有立刻对她爱慕上身,或者说除了视觉上的好感之外并没有其他别的感觉。对于一见钟情这种说法,我自始至终都是不相信的。

只是不知为何,恰巧那几日在读关于汉武帝的一本,而里面的几句诗当日一直不断的在我脑海中浮现。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之后几天里除了讨论作业,一直没有和然有其他的交流。我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喜欢在男生群中找存在感的性格,不太喜欢去和女生聊那些婆婆妈妈的事情。

上课的时候也会偶尔偷偷斜眼瞄她一两眼,好似做贼一般。

再后来随着时间推移我们慢慢开始熟络起来,她和佳也会不时地加入到我们的汉堡小分队。吃完了之后四个人会趴在桌子上闲聊一阵子。最开始的主要话题是围绕着佳,因为她每天都在想尽一切办法劝说她爸给她弄回中国去。上完这几天的课之后,极度不适应带来的烦躁让她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抑郁了。穷山辟水带来的孤独感更让她每天都无比想念家乡天津街头的煎饼果子。说到动情处时不时的竟会潸然泪下。

然那时总是坐在她旁边,耐心的听她说完接着在不厌其烦的安慰她。让我觉得她竟然是如此的和蔼可亲,莫名的好感倍增。

而我也总是在努力的试图用自己天生的幽默细胞竭尽全力的去劝佳留下来。毕竟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少了谁都会是个令人沮丧的消息。

“少年,你听说过唐朝大诗人韩愈么?”

“没有。”

“知不知道不是重点,关键是我告诉你,韩愈当年因为惹怒了宋仁宗被贬职到天津卫,写了一首著名的《饼说》?我给你背诵一段,“煎饼果子常有,而汉堡王不常有”。这就是诗人当年为了鼓励海外学子专心向学不去儿女情长而专门题做的一首脍炙人口的名诗!少年你再忍两年,等我们一起学成回国,一起带着鸡蛋去摊煎饼!”

我对着佳唾沫飞溅口若悬河,仿佛自己的人生在韩愈先生远远的注视下一瞬间突然升华了!

“那个。。。。。。韩愈不是唐朝的么?他怎么会惹怒宋仁宗呢?”

然弱弱的举手问道,那一本正经的表情在那一刻竟然是如此的不合时宜。

后来然告诉我说满嘴跑火车的男生一般都不是好人,他们总是把自以为是的幽默建立在别人盲目的信任上。后来我把这句貌似非常有哲理的话套用在了我最喜欢的德云社演员身上,郭德纲老师和小岳岳,于谦大爷。猛地发现竟然是如此的贴切。

某天然极不情愿的要走了我的QQ号,我也装作极不耐烦的随手写给了她。我猜她的主要目的应该是厌倦了每天早上我和小左轮番催她早起去教室,以确保我们上课之前可以抄完我们的作业。毕竟清晨二十分钟的睡眠时间是宝贵的。

之后我们组的作业果真变成了网络版。每天晚上然写完了之后照相再通过QQ转给我们。

我当时给自己取了个非常文艺的QQ名叫怕冷的企鹅。倒不是我真的怕冷,因为从小到大最好的哥们不知道为何非要叫北极熊怕冷,并且他一再鼓动我设计一个类似的名字。我不忍心扫了他的雅兴,但是想了一想如果叫“北极熊怕热”有点纯属说废话的意思。索性换成企鹅跟他一起怕冷算了。

然当时叫“然说不分手”,一个透出了满满故事点的名字。

“哈哈哈,怕冷的企鹅!”

“哈哈哈,然说不分手!”

“怕冷来加拿大干嘛呀,企鹅同学!”

“想从南极去非洲,走错方向了呗!话说你这个名字可真是霸道,人世间分分合合,哪还能你说不分就不分的!”

“要你管!”

“这是有什么难过的往事吧!说出来听听呗,乐呵乐呵,说不定我能帮你开导开导,早日走出阴霾呢!”

“呵呵!没有啦,先管好你自己吧!”

。。。。。。

两个陌生人之间的初次信任需要一段时间去建立。而信任决定了你们之间最终的距离。当距离逐渐拉近的时候她就会自然而然的像你敞开心扉。毕竟一个人的心事总是需要倾吐的。

我也不知道究竟过了多久然才建立起对我的最初信任。后来她曾开玩笑的说是因为我天生憨厚粗糙的外型长相容易给人造成一种老实巴交的错觉,不像是一个内心邪恶的人。

但是我猜更多的可能是因为那段日子里和她隔三差五的闲聊。寂静的夜晚在家摩拳擦掌的我经常会时不时的给她来一句:“在干嘛呢!”一副极度渴望和人聊天的样子。事实上,对于初来乍到的我们,漫长寒冷的冬季是多伦多最难熬的日子。户外北风刺骨,除了选择回家蜷缩着盯着电脑屏幕之外真的是很难想到其他更有意义的活动。

蜷缩久了,孤独够了,日子不充实了!面对着一个每天都能见到的漂亮女生,想要恋爱的这种想法自然而然的就形成了!

只是时机一直都不够成熟,瞻前顾后的想法让我除了每天晚上跟她不停的闲聊之外做不出任何实质性的跨越。单方面嗅到爱情味道的我,只能继续静候春天的到来!

最新小说: 无上至尊,从斩妖除魔开始 携崽死遁,疯批权臣跪求当爹 穿成皇孙,开局保下亲爹太子之位 三国:十倍速度,貂蝉说我太快了 全球末世:开局觉醒吞魂天赋 穿书后,我和闺蜜玩坏男主! 替嫁后,我成了九零首富少奶奶 1秒1血脉,觉醒荒古圣体我独断万古 真千金被赶出府,摄政王宠翻了 浅藏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