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1 / 1)

“娇不娇气的另说,记姑娘到了客栈脚就没停下来,一直在门口转来转去的等你,”林不悔听到他们的声音后就站到了二楼,话里话外又酸又羡慕,随后他抬手点了点盛礼,道:“还不上来换身干衣裳,免得着凉。”最后一句话突然声音虚高,音调宛转逗趣,他站在高处看着下面的人脸颊微红,笑的合不拢嘴。

盛礼和林不悔是一间房,他换完衣服后,记柳也来了。

“你刚从陈老那边回来?”记柳想到那个对她殷勤备至的老头就忍不住抬高嘴角。

林不悔从旁也插了一嘴:“对啊,我们为什么不住到陈老的宅子里去?你不是他的外孙么?”

“外公不想和这件事扯上关系。”盛礼解释了一嘴,陈显虽然是他的外公,但只要陈显一日是陈家家主,他便要一日把陈家的安危放在最前面。

陈家深谙明哲保身的道理,得以延续至今,再加上陈家的人善于商贾之道,才得以成就了鼎鼎有名的三朝皇商。

林不悔听到后理解地点了点头,他把话题岔了回来:“丁臣现在进了刑狱司,陈七亲手将他送给了酆大人,相信酆大人一定会告诉皇上,希望这件事能尽快了结。”

“你们一路上防来防去的,为什么不担心这位酆大人?”盛礼和林不悔似乎对刑狱司很是信任,从他们一路走来,记柳对朝廷里的官员有了很深的阴影,至少光她听说的,就没一个好的。

盛礼先是看了一眼林不悔,酆槐背景特殊,他一时间拿不准该不该说,直到看见林不悔点头,才和记柳解释道:“酆大人原是前朝皇族,他是前朝太子的弟弟,前朝皇帝三子。酆国被灭后并没有大肆屠杀皇族血脉,而是给了前朝各部机会,让他们自己选择是投降离开,还是不投灭族。酆大人本想以死明志,可实在放不下家中妻儿老小,便带着家人放弃一切找了一处僻静地方过日子。”

“那他后来怎么又回来了?还在替旌国做事?这不等于背叛亲族么?”记柳不曾想如今的朝堂中居然还有前朝皇族担任要职,旌国皇帝该说他心大好呢?还是他另有图谋?

“因为他......”

盛礼刚要开口解释,就被林不悔打断:“呵,因为他是个怪人,酆槐一直认为皇族姓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百姓过得如何。他发现当今圣上任人唯贤,人尽其才,手段亦是雷厉风行,杀伐果决,很快便把混乱中的前朝整顿到位。皇上当政后实行了许多新法,百姓也从一开始的谩骂慢慢变成了夸赞。在前朝的时候酆槐掌管的就是刑罚,他做事从来都是不顾身份,只管这件事本身的道理,是以当皇上建立刑狱司迟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后,就想到了他。”

记柳简直为之惊叹,酆槐能够不顾家国大仇,承担所有人的不解也要尽己所能保护百姓,实在是令人钦佩,她呢喃半晌,嘴里才冒出感叹:“他可真是个好人,佩服佩服。”

“嗤,好人?”林不悔脸色难看,他更觉得这种人失了气节,还不如他明晃晃喜欢权势来得真实:“不过确实该佩服,他妻子的亲族在前朝被灭时战死了,所以并不希望他协助新皇办事,最后他不顾众人劝阻丢妻弃子,毅然决然来到都城,舔着个脸给皇上办事。”

“啊?那他妻儿怎么办?”要不是林不悔讲出来,就连盛礼都没想到中间还有一段这样的陈年往事,甚至还一直钦佩他的为人豁达坦荡。

林不悔垂眼喝了口茶,温凉的口感正适合饮用,屋内安静了一会儿才响起了他的声音:“酆槐稳定后安排人回乡想接妻儿一同来都城都被拒绝了,直到他的妻儿搬离杳无音讯后他才歇了心思,他到现在都再未见过妻儿一面。”

“那他后来再娶了吗?”记柳急忙问他,若是酆槐再娶了,她会忍不住朝着刑狱司丢石子。

林不悔嗤笑着摇了摇头,道:“没有。许是觉得再娶对不住妻儿吧,反正最后百姓对他的评价就是为了国家大义甘愿放弃儿女私情的铁汉子。哼,倒是成就了他一心为民的宏愿。”

看着林不悔边说边转动茶杯,她心下犹疑,眼皮子转了转,把头靠近他,小声问道:“你好像很讨厌他?”

刚一问完,林不悔突然抬头,眼底赤红吓了她一跳,只听他高声反驳:“难道记姑娘喜欢这种人?”他再是看中权势,良心有时一抹黑,纵使妻子是他使了手段才娶过门的,但林不悔可以保证,绝对不会在任何时候抛弃她。

酆槐在他眼里,根本就是受不了贫苦生活,为了权势金钱放弃亲人,这种人活该晚年孤苦,就让他抱着刑狱司冰冷的牢房去睡吧。

记柳被他问的愣住了,她瞪大眼睛,嘴里不自觉说出心中的想法:“至少他为了自己放弃一切也要守护的百姓,都不可能和调换金疮药的人是一伙的,我喜不喜欢又有什么重要的?酆大人只要愿意为民请命,好好处理这个案子不就好了?!”

“也是......”林不悔之后没再讲话,他一口一口喝着茶,茶壶被他提起放下多次,直到空壶再也倒不出一滴水,他才罢休:“我要休息了。”

就在他不断压抑心中烦躁的时候,盛礼和记柳打定主意要出去,但看他如此难过又不好意思离开,等他一开口,马上起身拉着记柳就要出门:“我和记姑娘出去买点东西,林兄先休息。”

说着就关上了房门,记柳和他走开两步,问道:“林大人不会是被家人丢弃过吧?他好像很伤心的样子。”

盛礼深深看了一眼远处的房门,心中想着怕是远不止如此,嘴里却适时岔开话题:“记姑娘,难得来次都城,等明日丁臣公堂受审,我们就没时间了,不如今晚出去逛逛,听说都城集市晚间热闹的很。”

记柳应下了,她回到自己的房间抚摸手腕上的三连圆环银镯,这是陈显特意命人给她打的,老银发暗,表面刻有团花图案,镯子连接处做成了卡扣,可以手动抠开,中间原本做成了空芯,她从石头村脱险后找到了李玉的尸首火化了,如今镯子里面装满了李玉的骨灰。

“玉姐姐,晚上我们一起逛逛都城,看看传说中的金廊玉砌繁华世。”

记柳连州府都没去过,见到的最繁华的地界,就是昭沣县。盛礼跟在她身后,看着记柳穿着一身粗布麻衣在绫罗绸缎中穿行,神色坦然自在。眼中闪烁的光芒不输飞檐下勾着的万家灯火,盛礼一直知道记柳长的比他之前见过的世家小姐都美,没想到在人流繁杂的都城也是毫不逊色。

她笑颜如花,灵活游走在人群间摊贩前,脑后仅用一根木簪简单盘起的发髻随着她的动作上下摇晃,散落的发丝挂在脸颊两边,顺滑如同绸缎,在灯笼泛出的红晕下多了一股秋日的浓烈。

“这簪子很配你,不如买下来?”盛礼跟着她走走停停,最终还是回到了卖姑娘家饰品的摊子前,见她眼中蕴满贪恋,不由得建议道。

记柳高高挂起的嘴角瞬间跌落几分,她犹豫着放下流苏簪子,强撑着继续笑道:“不了,回到莲花村还不是在田里。走吧。”

记柳转身就要走,盛礼正要跟上,突然摊主嗤笑一声:“买不起就买不起,还摸了半天。”说完还拿起记柳刚才抚摸过的簪子,掏出怀里的丝绢细细擦拭起来。

显然记柳也听到了,她脚下一顿,抿着嘴摸了一下自己的钱袋,一路走过来她带出来的银钱早在掉下山崖之后就不见了,身上的这些还是陈显塞给她的,就连装钱的荷包都是上好的刺绣。

她为了能跟着押送队伍,已经欠下太多人情,不想再多一份待还。陈显给的这些钱她要省着点花,等回到莲花村再把钱补齐交给盛礼。

摊主嘲笑的也没错,记柳没有反驳,她抬脚继续离开,却听到盛礼在后面替她争执起来:“先生怎可如此说话?难不成您摊子上的东西是强买强卖的?”

“穿的破破烂烂,在老子的摊子前面晃了十多圈,不是看上了又买不起,那是什么?”

卖簪子的摊主是个男的,身上穿着比记柳华丽些,至少不是粗布麻衣,他叫叫嚷嚷让路人听到,纷纷围了上来看热闹。

“碰过了就一定要买回去吗?这和强盗有何区别?”虽然明眼人都能看出记柳对那个簪子的喜欢,但陈显给她的银钱比给盛礼的都多,她肯定是有自己的考量才没有买。

不买,不等于买不起,只是不需要。

摊主也被他说恼了,再加上周围人的指指点点,他冷着脸驱赶盛礼:“滚滚滚,不买就滚,别影响老子做生意,真是晦气。”

神情里的不耐让众人看的厌烦,盛礼气急,面具后的眉头都皱了起来,他低头就要取下腰间的荷包,给记柳买下那个簪子。

记柳见状立马上前按住他的手,簪子这种东西由盛礼买下,意义就不一样了,她还是选择拆下了被她藏在腰间,闪瞎摊主眼睛的金丝银白绸缎做成的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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