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在离开摩尔那破公司以后,去集市上买了不少补给,用小车拉着往金角鹿号上走,经过集市的时候,意外的撞见了几个人,打扮的遮遮掩掩的,在集市上散发传单,自己也被塞了一份在手里,中间还有个光头大汉,站在木箱子上激情慷慨的演说。
说实话,都不用看传单内容,汉森就知道这几个人肯定是“恩密尔”教派的传教士,因为只有他们这些人才会穿着黑袍,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身上却画着一副奇怪的图案,中间是盾牌,两边带着瘦长的双翅。
这个所谓的“恩密尔”教派不是人类历史中正统的传承宗教,而是在百年星际战争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兴起来的,这个教派的名字翻译过来意思就是“神谕者”,他们自诩为可以替银河中诸神传达口谕。
对这个教派汉森不是很了解,因为在仙女座星系,他们属于非法组织,但是听说在太阳系,他们倒是合法的。汉森的老爹就十分讨厌他们,从小就多次告诫过自己,要远离这个组织,认为他们不仅仅是荒诞不经,更是用心不良。
其实仙女座星系的eia多次调查这个来历不明的教派,很多资料都显示,他们涉及到太阳系同盟中一些敏感事件和其它相关星际安全秘密,所以很多内容不作公开显示。
在安德星的最高军事研究院提交给eia总部的报告里还特地提到过他们,戈丁局长在讨论汉森之前,也看到过这个教派的内容。根据能查到的资料显示,在百年战争双方打的不可开交时,谁都没注意到太阳系境内,忽然莫名其妙兴起了一个叫做“恩密尔”的神秘教派。
初步判断应该在2439年左右,也就是战争初期的第一个十年,好像是凭空出现的一般。该教信奉所谓的来源不明的什么“银河创世七神”,教内最高领导者被称为在人间的行走的“先知”,被冠以名为“苏鲁之音”,由先知带领其它高阶祭祀主持教务,但很少有人见过他们,教徒自诩称自己为“神佑之民”。
原本太阳系的卡匹托尔大教廷是不承认他们的,但是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在三十年前,忽然承认了他们所信奉的什么“银河七神”是诸多宗教神灵中的一份子,让他们的地位在太阳系瞬间变得合法。但仙女座星系拒绝承认他们的合法性,所以坚决打击他们。
汉森也不是第一次见到他们了,这个教派的人总喜欢在一些战乱、混乱的地方出没,而且所以汉森自己这么多年来也不怎么理会他们,看着大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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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间的箱子上吐沫横飞的大肆宣传他们的教义,大谈百年战争是什么“银河七神”对人类世界的惩罚,皈依他们可以获得解脱等等。
说来说去还是这一套,汉森都觉得无聊,把传单揉成一团就给扔了,没怎么理会就继续赶路,拉着补给小车继续往回走,忽然被人扯住了衣袖,一转头,原来是这些教徒中有一人拉住了自己,估计是刚才扔传单的举动被他看见了。
“你想干什么?”汉森眉毛一皱,低头看着胳膊肘被他拽住,右手不由自主的摸向了腰间那把银色的双左轮手枪“致命曼巴”。
那教徒黑色的罩袍兜住了脑袋,看不清楚面容,但在那斗篷下,能够明显的觉察出那人实在审视着自己,黑暗中的看不清楚的眼神才更显得可恶。汉森的表情也变得逐渐冷峻下来,忽然听见警笛声大作,一回头,看见有警察冲了过来要抓捕他们,那几个教徒全都一哄而散,让汉森松开枪柄,不禁摇摇头。
汉森平日里就住在金角鹿号上,这里就是他的家,穿过金角鹿号宽大的腹部货仓,上面还有二楼,二楼是生活区,有个简单的带着厨房和卫生间的起居室,还有六个隔间,均匀的三对三左右相对分布,从二楼的栏杆走廊可以直接看到一楼的大货仓。
其中最大的房间是一个两居室,也是唯一一个带隔间的房间,汉森住在里面,外面的隔间自己取个名字叫“船长会客室”,其实就放了几把椅子和一张桌子,其余的五个房间都堆满了杂物,那个值钱而又神秘的箱子不在房间中,而是藏在了船上一个没人知道的密封舱,就在腹部货仓一进大门的右边,一般人绝对想不到,进来就进来了,谁会想到往后看。
晚上汉森随便吃了点东西,船上虽然有厨具,但自己不会做,胡乱的煎了几个鸡蛋就着面包和果酱吃了,然后洗了个澡,早早睡下。睡前,在房间里,特地把自己的武器都拿出来清点一遍,一把左轮手枪,一把霰弹枪以及……那把陶瓷匕首。
汉森至今都记得,父亲在临死前,把金角鹿号和手枪交到自己的手里样子,满目含泪,自己当时年纪很小,并不愿意离开,死也要和父亲死在一起,外面战火纷飞,四面八方都是太阳系军队突袭而来的导弹,父亲是流着泪把自己推上星舰的,从那以后,就再也没见到过老爹了。
从小老爹就不让自己用枪,别看和其他的士兵的孩子一起在军营里长大,但是汉森那时候年纪太小,父亲不允许自己摸枪,只有偷偷背着老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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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摩尔等其他士兵学使用武器的技巧,那把匕首就是父亲某一次从太阳系前线归来缴获的战利品,16岁的时候送给自己防身的。
整体的等宽龙骨构造,通体墨黑,半锯齿半平刃的4英寸刀身,挑头设计,经典生存刀构造,锆石铸造的陶瓷匕首,官方的金属探测器检查不出来,当时的汉森虽然很失望当时,但还是聊胜于无,于是从小就对着木桩百无聊奈的练习投掷,久而久之,倒是练出了一手很复古的精准投掷技巧。
其实除了金角鹿号和武器,老爹还留给汉森一样东西,就是那件棕色的皮质风衣,这也是汉森逃离以后才发现的,老爹的风衣当时就搭在驾驶舱椅子背上,估计老爹他自己也没想到会丢下衣服,后来汉森还发现风衣的衬里中封着一个小石头片子,不知道是干什么的。
最是那把霰弹枪,这把霰弹枪是当年救摩尔的时候得到的,摩尔这混蛋趁着一个地方军阀不注意,偷了人家的密码保险库,被一路追杀,正好被路过的汉森发现,一看是老熟人,就顺手救了他一把。
当时在打斗中,顺手从敌人手里抢来的枪,这是一把温切斯特牌的“烈马”霰弹枪,保养的不错,也是官方所允许民间使用的款式,结构设计成前段旋转式的气泵上膛,使用的时候,右手每发一枪,左手就顺势一扭,抛出霰弹蛋壳。后来发现这把枪被那伙军阀改装过,材质很耐热,而且能发射化学燃烧霰弹,是一把很毒辣的武器。以上就是金角鹿号上所有的武器了。
汉森把它们拿出来擦拭擦拭,确保它们正常使用,是为了接下来和摩尔翻脸用的,因为他叫雇主来收货的时候,要当面对质佣金,自己冒着这么大风险越境带来的东西,不能白白便宜了摩尔,万一翻脸,动手是免不了的,如果拿不到自己要的尾款,那自己也不会这么白白把这口箱子交出去的,这可是一大笔钱。汉森干的就是这一行,也不是第一次遇见黑吃黑的情况了。
晚上,汉森把左轮手枪枕在枕头下才能睡得踏实,结果出乎意料的是,早上6点,天刚亮,汉森就被通讯器吵醒了,原来是摩尔打来的,汉森不耐烦的坐起来,摸出枕头下的手枪,放在额头上酝酿一下,这才另一手接过床头的通讯器,阴阳怪气的问道:“是不是雇主回话了?也就只有挣钱的事情能让你这么早起。”
却万万没想到通讯器那头的摩尔,愤怒的咆哮道:“那个混蛋……就是那个有钱的混蛋雇主……他……他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