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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章 接连暴击:离个婚,我TM负债了?(1 / 1)

不出意外。

沈清用出了自己的第一个杀手锏。

这些视频的出现,瞬间就让原本还有恃无恐的王晓晓脸色骤变。

出问题了。

而且还是致命的大问题。

心中更慌的,却是作为证人的马小蓉。

马小蓉懂法的程度不高,但也知道作伪证犯法,甚至是犯罪,现在被当场拿出石锤的证据,她完全乱了分寸。

相比于他们两个,作为专业律师的杨可玉彻底麻了。

她甚至都不用看沈清的举证和反驳,光是王晓晓和马小蓉的反应,一切都直接明悟了。

她最大的依仗,葛淮新的出轨证据和证人的证言,结果居然都是假的。

在这之前,杨可玉还专门找人鉴定了王晓晓提供的照片,也多次找王晓晓了解求证过事实,更专门跟马小蓉谈过,但完全没有往这方面设想过。

这一切居然都是假的。

这尼玛……

哪怕杨可玉的涵养一直很好,也常以高精尖人士自居,但此刻也忍不住有种想要破口大骂的冲动。

如果现在不是在法庭上,杨可玉甚至想把手中的文件摔在王晓晓的脸上。

作为你花钱请的委托律师,你特么就是这么信任我的?

随着这个情况的出现,本来掌控的主动没有了,然而……现在已经不仅仅是被动不被动的问题了。

她不知道王晓晓还有没有其他事情瞒着她,如果有,那接下来别说反击了,只希望沈清能够看在是同行的份上,别下死手。

但很可惜,她的这种想法非常不切实际。

都对簿公堂了,还留一手?

换成是她的话,只会笑对方是个傻子!

但沈清是吗?

显然不是!

杨可玉也当然知道这是妄想,此时对面的沈清甚至连给她们挣扎的机会都没有。

几个关键的酒店走廊视频后,沈清又拿出了一份视频中对话的唇语识别和鉴定资料,里面涉及的内容,已经足够推翻王晓晓之前提供的那些所谓证据,并且揭露马小蓉这个证人的问题。

虽然酒店提供的这些视频,并不能听到他们具体说了什么,但沈清通过另外的方式,还原了一部分出来。

足够了……

出轨?

现在谁有问题,一目了然。

而之前王晓晓和马小蓉的举动,无疑成了一个笑话。

推翻了马晓晓提供的那些证据和证人证言,作为证人出场的马小蓉,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就黯然退场了。

并不是说对方作伪证这件事,就不痛不痒地过去了。

虽然说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中是不存在伪证罪,不会面临刑事处罚,但民事诉讼案件存在的伪证的行为,也是属于违法的。

对于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对伪证者的制裁可以从轻,进行批评教育则可。

如果伪证足以影响案件事实,但法官未采纳,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法律设计的罚款、拘留按情节适用。

可若是伪证影响了法官公正裁判,造成了严重后果,甚至是构成了刑事犯罪,那就不仅仅是罚款和拘留那么简单了。

更别说还有一个妨害作证罪的存在。

只是现在并没有证据证明王晓晓或者杨可玉存在贿买或威胁马小蓉出庭作伪证的行为或者嫌疑,否则这个庭审便没办法继续进行下去,只能以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名义暂停审理,并且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刚才王晓晓的说辞是,为了能和葛淮新离婚,故意和自己的“闺蜜”马小蓉搞了那么“一出戏”。

一点都不敢往收买和威胁这方面靠,因为一旦深究这些,那么就有可能挖出更多的问题,到时候就不仅仅是离婚少分财产的事情了。

不过这样一来,原本占据着“大义”的王晓晓,立马就往过错方那边倾斜了。

两极反转!

“审判长,除了分割房产以外,我方要求原告一起承担后婚内共同债务850万,因被告与原告二人婚后购房所需,由被告向父亲葛树德借款……”

庭审还在继续。

乘胜追击的沈清又拿出了一个杀手锏。

绝杀!

“什么?”

随着沈清拿出葛淮新和葛树德的借款合同,原告席上的王晓晓瞬间就傻了。

850万的债务?

什么时候有的这个?

她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

短短的时间内,王晓晓都快变身为愤怒的好奇宝宝了。

“审判长,我并不知道有这个。”

“你现在知道这个也不晚。”

“葛淮新,你这个混蛋,给我闭嘴!”

“咚!”

“原告,请注意你的言辞!”

“对不起,审判长,我不是故意的……但葛淮新他坑我,买房这笔钱不是我借的,这不应该是夫妻共同债务,这个债务应该是属于葛淮新一个人的……”

“杨律师,你快帮我……”

“……”

随着王晓晓乱了分寸,法庭内一下子就“热闹”了起来。

“肃静!”

“请原告保持冷静!”

又一声锤响。

看到王晓晓情绪又一次失控,审判长不得不出声警告。

而作为她的委托律师,杨可玉也不能坐视让她这样自乱阵脚。

不过……

在看过沈清拿出来的那份借款合同后,杨可玉也沉默了。

除非王晓晓能拿出证据证明这份借款合同有问题或者无效,否则就算是神仙来了,也没有办法。

虽然这850万是葛淮新找葛树德借的没错,王晓晓也确实不知情,可这并不意味着,这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可问题是,借款合同上还特地写明了,葛淮新借这850万的用途就是用于婚后他和王晓晓买房。

而通过沈清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据,也确实证明了,这850万并没有用到其他地方去。

看这样子,对方是早有准备。

不是指这个离婚的案子,而是在他们结婚或者买房之前。

否则。

正常情况下,大部分父母支持自己的儿子买房,都不会特地签什么借款合同。

杨可玉有些无奈。

光是这一步,即便他们最后胜诉了,也占不了什么便宜。

分房子?

先把这笔钱还清再说吧!

而今天葛树德出现在这里,并不仅仅是以被告家属的身份,更是以他们夫妻二人债权人的身份。

“不对…这不对……审判长,我要举报,葛淮新连同他父亲转移财产,他父亲当时卖房的钱只有五百多万,而他自己有没有那么多存款,所以不可能有850万借给葛淮新,其中至少有两三百万是葛淮新偷偷转给葛树德,再让他借给我们卖房……”

在确认那850万是夫妻共同债务之后,王晓晓忽然又找到了一个新的“反击”点。

杨可玉微微皱眉,迅速思考了起来。

而此时。

听到王晓晓的这番话,被告席上的沈清却是微微一笑,拿出了一份之前进行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时间是葛淮新和王晓晓结婚前。

葛淮新把自己多年工作攒的那些钱,全部赠予了自己的父亲葛树德。

对于自己的个人财产,葛淮新有完全的处分权。

别说是婚前,哪怕是婚后,葛淮新把这些钱赠与葛树德,王晓晓即便作为妻子,也没有半点干涉的权力。

因为他这些年的工作收入,是婚前所得,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还是那句话。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来呢!

葛树德和葛淮新只是准备把卖房所得的那部分房款写到借款协议里面,不过在叶向阳找沈清帮忙检查自己试着起草的那份借款合同时,了解情况的沈清又提了个建议。

既然有备无患了,为何不一步到位?

于是,就有了那个赠与合同的出现,以及最终借款金额的变动。

就是这样。

叶向阳和沈清两人,一人一个建议,在不经意间把王晓晓本来很完美的谋划,直接给搞废了。

如果王晓晓知道这些,怕不得生撕了他俩。

可惜她现在已经自顾不暇。

此时。

王晓晓把最后充满希望的目光望向了杨可玉,奈何对方也只能冲她叹息摇头。

现在坚持离婚的话,对她来说,没有半点好处。

“审判长,我们申请调解。”

偷偷和王晓晓商量了下,杨可玉替她说出了这个决定。

“原告王晓晓,这是你的想法吗?”

“对……,审判长,我觉得我和葛淮新还没有到不可调解的那一个地步,或许可以再协商一下。”

王晓晓慌了。

一想到这样离婚,自己就要背上巨额债务,王晓晓真的无法淡定。

即便是最好的结果,也是债务和离婚分割的财产相抵消。

她是不用负债了,可最后的结果却跟净身出户没差别,想想她这小半年来为了讨葛淮新欢心,花费了多少时间和心思,结婚后更是连身子都给了对方,最后闹一个血本无归?

这简直亏大发了。

况且。

就这么离婚,未免也太便宜了葛淮新和葛树德这阴险的父子俩。

王晓晓简直是恨死他们了,好端端的突然搞出一个借款合同和赠与合同,原来早就防着她了。

也就是说,之前所有对她的好,全都是装的。

“被告葛淮新,你的想法呢?”

“审判长,我觉得没有调解的必要了,直接宣判吧!通过刚才的闹剧,我想审判长也能看出我们夫妻的感情早已破裂,实在没必要这样浪费大家的精力和时间。”

虽然葛淮新这样说,但审判长还是建议先试着调解。

在沈清的示意下,葛淮新答应了。

调解并不一定代表不离婚,也不是非要妥协不可,毕竟调解是建立在遵循双方意愿的前提之下。

除了调解成功外,还有这调解失败和调解无效两种结果,在审判长倾向于进行调解的情况下,不是非要强硬坚持自己的态度。

接下来。

暂时休庭,双方进入了调解程序。

只是很显然,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再怎么调解也很难起到作用。

意识到自己已经完全没有优势,王晓晓又想起了打感情牌,并且降低了自己的“要求”,不再强求分割一半甚至一半以上的房子,房子她不要了,但提出让葛淮新对自己这小半年的付出,做出“一定补偿”即可。

所谓的一定补偿,一开口就是两百万,就是后面王晓晓降到了一百万,葛淮新也没有同意。

想屁吃呢?

都已经看穿了她的真面目,葛淮新怎么可能答应对方这种要求。

更何况,和他在一起这小半年时间,王晓晓损失了什么?

“好了,我不离婚了。”

到最后,无可奈何的王晓晓彻底放弃了。

真要离婚了,她直接一无所有。

不离婚,她起码还有一套房子…和债务……

貌似不离婚,对她也没太大好处。

葛淮新的工资收入不低,但王晓晓显然看不上这些,毕竟一年下来扣去花销,也未必能剩多少。

更不用说接下来葛淮新肯定会防着她。

这不是她想要的。

而王晓晓的真实目的,就是拖着葛淮新。

现在情况对她不利,这个时候离婚肯定没好处,等相互“折磨”一段时间,王晓晓相信葛淮新肯定不会现在这么轻松,到时候为了摆脱她,或许会选择妥协。

“不离婚了?对不起,我不同意!”

“你凭什么不同意?”

“你说呢?都这样了……”

调解明显失败了。

和杨可玉聊了几句后,王晓晓忽然站了起来,对着审判长说道:“审判长,我要撤诉,我放弃离婚的打算了。”

“撤诉?”

“是的,之前是我想不开,我觉得我和葛淮新还能继续下去……”

“……”

都进行到这个地步了,没想到王晓晓居然在这个时候提出了撤诉的申请。

正常来说,只要是判决结果没出来之前,原告都是可以提出撤诉申请的,大部分也都会通过,但也并非绝对。

尤其是现在已经审理到最后一步,这种情况也比较少见。

“被告葛淮新,原告提出想要撤诉的意愿,你现在是什么想法?”很快,审判长又把目光投向了葛淮新。

“审判长,我和原告的感情已经破裂,所以反对对方撤诉,要求继续审理判决,坚持和对方离婚,并且分割婚内一切共同财产和债务,就算这次王晓晓撤诉了,我也会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的……”

葛淮新说得很决绝,显然并没有给自己留“后路”的打算。

“好,当事人双方的意愿,我们已经收到了,请让我和陪审团商议一下,然后再做出决定。”

听审判长这么说,葛淮新不由松了口气,还好没直接同意王晓晓撤诉的请求。

倒不是说王晓晓撤诉了,自己就拿她没什么办法,但如果能今天就解决,葛淮新也不想拖下去。

“葛淮新,到底是夫妻一场,你真要做的这么绝情?”

“王晓晓,你脸皮挺厚,居然还好意思说这些,佩服啊!”

“你……”

法庭之内,葛淮新也不想和王晓晓展开什么骂战,直接闭目养神,懒得搭理对方。

片刻后。

商议结束的审判长和陪审团归来。

咚!

一声锤响中,之前的休庭结束。

再次开庭!

“……对于离婚案件,我们一般是以调解为主,今天的案子情况比较复杂,在经过庭审的多个环节后,我们刚才也组织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不过结果并不乐观,在调解失败后,我们收到了原告的撤诉申请,也征询了被告的意见,最终决定不予取消原告的撤诉申请,并且对此次离婚案件进行了了商讨,已经有了一个结果,决定当庭宣判!”

“什么?”

听到审判长不仅不同意她的撤诉申请,还要当庭宣判结果,王晓晓整个人就像被暴击了一样,脑瓜都要昏了。

这到底是什么晴天霹雳啊?

而葛淮新却是满脸激动和振奋。

其实审判长和陪审团做出这个决定并不奇怪,毕竟在刚才组织调解之前,庭审的所有环节几乎都已经结束,就差商议案件审判结果和宣判了。

显而易见,葛淮新和王晓晓两人的感情已经破裂,并且调解无效,已经符合判定离婚的要求。

“全体起立!”

在宣读了原被告的相关信息后,审判长又说道:“原告王晓晓与被告葛淮新离婚纠纷一暗,本院立案后,依法使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及其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确定是否应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关键看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从庭审和原告举证情况来看,本院可以认定:首先,双方在婚后……,……反映出双方已无和好可能,故可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由于……

综上所述,本院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王晓晓与被告葛淮新离婚。

二、羊城阴水区青山路麓明小区4栋2702号房屋,系……

三、双方需要共同承担夫妻债务850万元……

四、原告王晓晓需归还婚前被告葛淮新出资所购婚戒、项链……

……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

“全体再度起立!”

“现在宣布庭审正式结束,请审判长与陪审团先退庭。”

“请控辩双方代表团……”

随着审判长与陪审团离席,各方人员也开始退场,面对这个结果依然无法接受的王晓晓彻底麻木了。

因为在这次离婚案件中,她属于过错方,所以分割房产的时候,她只分到了四成多一点,可却要承担一半的债务。

换算下来的话。

也就是说,她离婚拿到的那些钱,还不够还债……

非但如此,之前领证前葛淮新送她的那些戒指首饰之类的,也要还回去。

最让她郁闷的是,之前以为离婚分房这件事十拿九稳,被杨大鹏和马小蓉敲诈,自己还特地从表姐赵新晴那里借了十五万,换成现金给他们了。

离个婚,血本无归不说,还TMD负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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