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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傍晚,蒯祥步入马回回菜馆时,徐妙锦和蔡小芹已在菜馆包间里。
“忙完啦?”妙锦问。“想回北京啦?”
“是,”蒯祥回答。“早已归心似箭,那边一大摊事等着呢。”
“反正你到哪儿都闲不住。”
“谢谢姑姑百般照顾,陪我师妹逛街,还拨冗出席今晚的践行宴。”
“你就别客气了,妙锦也想见见郑和,好久没见他了,过会儿我与他聊聊佛法。”
“是啊,你们是同道中人。”
“这次回北京,妙锦同你们一道走。”
“那再好不过。”
“我们就定在后日出发吧,圣上答应派锦衣卫护送。”
“劳师动众,有这个必要吗?”
“当然有。别忘了你俩怎么被劫持的,安全上的事,马虎不得。”
“好,全凭姑姑安排。”
正说着,于文明带着一个青年走进菜馆包间。
于文明向妙锦施礼。“郡主金安!”他转向身边的青年。“还不见过妙锦郡主。”
青年向妙锦施礼:“妙锦郡主金安!”
妙锦:“这位是……?”
“老夫的孙儿,”于文明回答。“于谦,字廷益,号节庵,已取得举子功名,正在家乡钱塘日夜苦读,后年将去参加辛丑科会试。前日他来南京给老夫送寒衣,听老夫说这些天正与一个修北京皇宫的大工匠一起忙于大报恩寺塔工程,大工匠名叫蒯祥。蒯祥的事迹坊间传说不少,他觉得很神奇,很想亲眼看看这位活鲁班的真容。今晚恰好有这个机会,老夫便不揣冒昧地把他给带了来。”他指指蒯祥。“廷益,这位就是你想见的蒯所丞,传说中的蒯鲁班。”
于谦向蒯祥行礼:“于谦得识鲁班,三生有幸!”
蒯祥还礼:“哈哈!让足下失望了吧?这个工匠并没长着三头六臂。”
“闻名不如眼见,”于谦道。“蒯鲁班比晚生想的还要挺拔英俊。”
蒯祥问:“敢问于公子贵庚?”
“晚生洪武三十一年五月十三生人。”于谦回答。
“巧了,我们同庚!蒯某只比于公子小不到一个月!”
小芹在一旁道:“缘分!”
于谦看看蒯祥身边的小芹。“这位姑娘是……?”
“在下的师妹蔡小芹。来,芹儿,见过于公子。”
小芹一揖:“芹儿见过于公子。”
于谦还礼:“闻名不如眼见。小芹姑娘水般灵秀,听说还极有担当。晚生有幸,今晚竟结识到你们两位奇人!”
于文明道:“好了,你们先喝茶聊天,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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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外边迎迎三保大人和宋大人。”
客人陆续到齐。出席马回回菜馆晚宴的除了郑和、徐妙锦、宋礼、蒯祥、蔡小芹、于文明、于谦外,还有一个名叫蒲日和的泉州卫镇抚,他是郑和的得力亲信,前不久刚随郑和下过西洋。大家围坐在一个大桌旁,桌上摆满了菜肴。
郑和原本姓马,叫马和,小字三保,家里本是元代云南王麾下的旧贵族。洪武十四年,朱元璋派傅友德、蓝玉率大军平定云南的元朝势力。十一岁的马和被明军俘虏,送至燕王府中做了小太监。马和聪敏好学,很快便成为燕王朱棣的亲信。特别是在靖难之役至为关键的郑村坝战役中,朱棣的八万人马对阵李景隆五十万大军,马和请命率百余骑兵突袭南军帅营。李景隆不知对方虚实,阵脚大乱,节节败退。朱棣趁机助势掩杀,南军全线崩溃。马和立此战功,更加得到朱棣器重,内侍中无出其右者。永乐二年正月初一,朱棣亲笔御书“郑”字赐他,表彰其在郑村坝之战中的殊勋。自此马和改名郑和。靖难之役中与郑和一样立下战功的太监有好几个,譬如王彦、钢铁、马骐等,他们当中郑和功劳最大。这一众太监的杰出军功导致了朱棣在军事上特别倚重宦官,宦官在军中的影响力随之变大,逐渐形成了大明朝独具特色的宦官监军制度。
郑和虽然大蒯祥二十七岁,地位也高蒯祥不是一星半点,可经过这几天工地上的相处与磨合,两人竟惺惺相惜,彼此都觉得很是投缘,有忘年交之感。
郑和举杯:“今晚给蒯所丞践行,又有妙锦郡主和宋大人光临,郑和不胜荣幸!”
众人举杯。
蒯祥道:“谢谢三保大人!谢谢妙锦姑姑!谢谢宋大人!谢谢在座各位!什么都不说了,全在酒里。在下先干为敬!”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郑和道:“这些天蒯所丞在大报恩寺塔工地上跑来跑去,出了不少好点子。咱家无以为报,就送蒯所丞件小礼物吧。蒲镇抚!”
蒲日和:“标下在!”
“把东西拿过来吧。”
蒲日和起身,从旁边的案子上拎下一个箱子,拎至蒯祥跟前,打开。
箱子里是一套木工工具。
郑和道:“这套工具是咱家下西洋时,番国君主赠送的礼物,据说是一个叫做欧逻巴的地方制作的,很稀罕的东西,今日终于找到了配得上它的主人。”
蒯祥道:“谢谢三保大人厚赠!蒯祥一定好好使用,不辜负大人的信任与期盼!”
小芹道:“三保大人,您去过那么多地方,见多识广,您给我们讲讲您在海外的见闻呗?”尽管今晚是头一次见到郑和,她却一点儿都不认生。
“这位是小芹姑娘吧?”郑和笑眯眯地问。
“正是芹儿。”小芹回答。
“咱家听万岁爷说,小芹姑娘十分机灵勇敢,打得水宼头破血流。今日一见,咱家算是信了。小芹姑娘想听些什么?”
“什么都行,说说我们这儿没见过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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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好,就给你说说我们船队去过的一个叫麻林的地方吧。那里的人黑得有如焦炭,‘麒麟’的脖子一丈多长,一探头,嘴巴便可吃到树梢上的嫩叶。”
小芹惊得大张着嘴巴合不拢。
蒲日和补充道:“就在去年,麻林的特使跟着我们的宝船来南京,还给圣上送了一头这样的麒麟呢,养在御苑里,只可惜水土不服,没多久便死掉了。”
“太可惜了!”小芹惋惜。
酒过三巡,气氛愈发活跃。
宋礼对蒯祥道:“昨日于大人问老夫今晚的宴会能否带孙子来,说他想见见蒯鲁班。我说能,他们两个都是少年才俊嘛!蒯所丞有所不知,于公子也十分了得,从小便是神童。”
“哦?”蒯祥惊诧。
宋礼多喝了几杯,不免有些话密:“于公子八岁的时候,穿着红色衣服,骑马玩耍。邻家老者戏弄他道:‘红孩儿,骑黑马游街。’你猜他如何作答?”
“如何作答?”蒯祥好奇。
“‘赤帝子,斩白蛇当道。’回答得不仅工整,而且气度非凡。”
“八岁稚童如此才思敏捷,确实了不起,”蒯祥刮目相看。“不输骆宾王的‘鹅鹅鹅,曲项向天歌’。虽说骆宾王当年只有七岁。”
“咱家听说于公子七岁时便也已迥异于常人了,”郑和插话道。“说是有位老和尚,惊奇于他的相貌,断定他日后必成为拯救时局的宰相。”
于文明慌忙摇手:“三保大人折煞小孙了。那是山僧信口开河,实属无稽之谈。小孙虽幼时便略显机敏,然古人云:少时了了,大未必佳。”
“诶,”郑和一口饮干杯中的状元红。“自家人不必过谦,我就看好你家这个有志气的孙儿。当宰相怎么啦?男儿当有鸿鹄志嘛!你们知道吗,于公子自幼仰慕文天祥,悬文丞相画像于座位之侧,十几年如一日。”
由于在座的多为长辈,于谦话语不多。见大家都在议论自己,他起身施礼道:“诸位尊长、妙锦郡主、廷瑞兄……还有小芹妹妹。承蒙错爱,晚辈不敢奢望能如忠烈公那般彪炳青史,可忠烈公的一身正气却是晚辈日夜景仰的。‘是气所磅礴,凛然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
“好!”蒯祥喝彩。他听出来了,这是文天祥《正气歌》中的几句。这首荡气回肠的长诗他也一向喜欢。
于谦朝蒯祥拱拱手:“多谢廷瑞兄鼓励,忠烈公的《正气歌》高山仰止。诗言志,晚生景仰之余,也试写了一首小诗,名《石灰吟》。诸位若是不嫌弃,愿与在座诸君分享。”
郑和道:“好,念来听听!”
于谦英气勃勃地高声朗诵:“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蒯祥的心中忽然萌生一种莫名的感动,不由肃然起敬。今晚刚刚结识的这个浑身散发着魅力的同龄人,竟好像与自己彼此相识了一辈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