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杀破狼(1 / 1)

申时,契丹人收拾停当,准备返回西狼关。

忽然,一匹战马惊了。

“有人!”一名负责警戒的士兵低声喊道。

众人立即抄起兵器,迅速摆出了一个弧形的战斗阵型。

此时的宋起暂时活下来了,但依然被几个士兵重点照顾,他举目向北张望,果然在数百步之外,一支衣衫不整的队伍,缓缓向他们这个方向移动。

不像是袭击,否则速度不会那么慢,队伍也不会如此集中。

果然,那支队伍派出的使者挥动白色毡帽,表示投降。

公主派探子前去接触。很快,探子回来报告了情况。

原来他们是哥哒克人。

契丹西北邻哥哒克,以伯利亚山为界。

哥哒克人能征善战,骁勇无敌,常常以部落为单位袭击劫掠辽国边境,乃至骚扰西北门户西狼关。契丹人不胜其扰。

据哥哒克使臣讲,这支队伍是哥哒克中崇尚和平的部落,因其酋长犯了重罪,被判诛全族,于是举族迁徙,一路从伯利亚冰原逃到了这里。但是在密林中,遇到狼面人身巨兽,一言不合就干了起来,结果被杀得七零八落,死伤惨重。剩下这近二百人在哥哒克勇士的拼死掩护下,逃了出来,多是妇孺老弱和伤兵。他们无处可去,希望得到大辽国庇护,入城避难。

萧瑟心中暗喜,终于有软柿子可以捏了,于是说道:“将军,哥哒克与我国是世仇,今日突然出现,必然有诈,请下令把他们给灭了!”

可是,他又没et到公主的点。公主紧皱眉头,望着绵延数千里的伯利亚山,难道五百年前的传说并非虚无缥缈?拯救世界的使命感使她雄心万丈,深沉道:“不,本将军看他们丢盔卸甲,衣衫不整,马匹不多,且有伤员,必定是刚刚经历了一场厮杀。问题是,五百年前,狼人不是已经消亡了吗?”

“狼人只是个传说。我看,他们就是图谋不轨!”

然而,面前这条绵延几千里的边境高墙到底是何用途?

高墙足足有七八丈之高,皆用巨石雕刻垒砌,花费了契丹几代人的心血修建而成,绝非只是为了抵挡游牧民族哥哒克。

而杀狼峰更是数十里长、千刃高,山的西北面犹如刀面一样陡峭光滑,无法攀附。

传说,契丹先祖太阳神为了阻挡妖兽侵袭,将山劈为两段,并排摆到了这里,也因此,杀狼峰中间有条狭窄的通道,是两个断面山的连接处,人称一线天。

坐在一旁的宋起听说狼人出现,为之一振,起身劝道:“将军,我看那支队伍已经丧失了战斗力,不可能是来偷袭的,他们的话不可不信。如果将军抓到了一只狼人,那就是天下第一猛人……”

“闭嘴!这没有你说话的份儿!”萧瑟吼道。

“闭嘴!”公主刚听到一句恭维的话就被萧瑟打断了,凶了他一眼,反手对宋起嫣然一笑道:“继续说。”

“说……说啥?说完了啊。”宋起有点懵逼。

这天聊不下去了!

公主命道:“来人呀!把哥哒克人给我围起来!”话音未落,公主策马第一个飞了出去,传令官小红旗还没摇起来呢!有你这样打仗的吗?

宋起手疾眼快,飞身追了过去。公主虽然虎啦吧唧的,可她是自己的救命稻草,可不能有闪失。

一人一骑顺利进入哥哒克人的包围圈,还有跟在屁股后面的宋起。

萧瑟不讨公主喜欢是有原因的,反射弧有点长,现在才反应过来,公主已经身陷重围了!终于带领骑兵杀了过来,将哥哒克人围在中央。

公主和宋起在中央的中央。

宋起牵着公主坐骑的缰绳,生怕她再不按套路出牌,把自己给作死了。

公主横枪立马,清清嗓子,高声喊话道:“哥哒克人都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不要做无谓反抗,不要……束手就擒吧。”

哥哒克人蒙圈了,到底谁被包围了?关键是我们已经束手就擒了啊。

被逼无奈,哥哒克人只好在丢掉武器的基础上,将身上的金银首饰也摘了,扔到了地上,这下诚意够了吧。

公主终于弄清楚了场上形势,质问道:“你们说曾与狼人作战,证据何在?”

哥哒克队伍中走出一个头戴金色毡帽的中年人,忧戚道:“我是首领,我叫达旦,我看到你们猎捕了一头雪狼,将军可听过一句谶语:‘雪狼出,狼人现’。雪狼的出现,是狼人崛起的先兆啊。”

说着他掀开板车上的毡布,露出一颗头颅,两名哥哒克男子将那颗头颅抬起来,扔了过来,滚到了公主马下。

“这就是野兽的首级,我们三百人只杀死了这一头。”

公主身体微微一颤,故作镇定,并不下马,想用长枪戳下头颅,可惜太远了,枪够不着,公主俯身去够,忽然一声尖叫,公主脚套在马镫里,人倒挂在马肚上。

不对啊,刚才与狼头还有一丈多距离,为何此刻只有001公分?公主与血淋淋、凶恶的狼头面对面,即将口对口。公主这才是意识到,自己掉下马,但又没有完全掉下来。

她惊恐地睁大了眼睛,被迫将狼头看了个仔细,用力一卷,想要重新坐到马上,试了几次,卷不上去。不对呀,宋起怎么就能卷?

“来,宋起,你是怎么卷腹上来的?”

“六块,有六块就行了。”宋起谦虚道。

“不,两只,两只手就行了。”

尴尬。宋起忙将她扶上马,公主挺重的,目测得有一米七五,一百二十斤。

那的确是一颗狼头,数倍于一般狼头大,獠牙又长又尖,拇指一般粗壮。头颅很新鲜,还在滴血。

狼人存在,而且就在眼前!

宋起惊喜万分,热血沸腾,望着前方那片神秘的丛林,暗暗握紧了拳头。

擒拿雪狼只是小试身手,燕王给他的绝密任务是找到狼妖,甚至捕杀一头。

萧瑟总是在关键时刻表达反对意见,狐疑道:“这就是个狼头,大的出奇罢了,你说狼面人身,人身呢?”

“它有七八百斤重,我等拖不动,便只砍了它的头。”达旦解释道。

“将军,抓住一头狼人,您不仅是天下第一猛人,更是套狼的女汉子,多么的威武雄壮,您飞驰的骏马就像风一样……”宋起怕她犹豫,便再添把火。

“女汉子?”

“女子中的汉子,汉子中的女子,女人天花板!”

“嗯,中听。”公主决定干一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事!于是,立即将队伍分成两拨,少部分押送哥哒克妇幼伤者入城,其余人包括哥哒克能战斗者一同前去猎杀狼人。

然而,临行前,达旦却面露怯色,劝道:“将军请三思,那野兽力大无穷,手执板斧,走一步都地动山摇,我们这是以卵击石啊。”哥哒克向来以勇敢无畏著称,如今居然也吓破了胆。

公主面露不悦。

萧瑟终于领会到了领导意图,方才还反对上山,此刻调转风头,冷笑道:“尔等若想让你们的家眷活过今夜,立刻上马,头前带路!”

达旦吓得一哆嗦,为了妻子儿女的安全,也只能豁出去了,抖擞精神,翻身上马,领着契丹骑兵队向大山深处进发。

队伍刚开拔,萧瑟瞟了一眼宋起,请示道:“将军,那个宋人是个累赘,就地处决吧。”

宋起早料到他在背后搞阴招,泰然自若地走到公主马前,拦住去路,自告奋勇道:“你们需要我,因为,这里没有人比我更了解狼人!”

公主正等他主动请缨,却故作矜持,向前冷视片刻,并不看他,命道:“少年颇有胆识,身手也不错,一起进山!”说罢,策马飞去,溅了宋起一身的雪。

女汉子范儿十足!

宋起躬身致谢。

根据哥哒克人的指引,队伍转向左行进,在密林中持续行进了约有二里地,头前带路的达旦最先发现了一些数倍于常人的硕大脚印,脚印是如此深,以致于落雪尚未完全覆盖。

公主下马查看良久,站起身望着远方,目光深邃,叹道:“我没猜错的话,这是脚印吧。”

“嗯呐,是没猜错。”众人附和。

“而且是五个脚趾头的脚印。”公主断定。

“脚印里面还有又粗又硬的刚毛,所以是狼人的脚印。”宋起补充道。

公主瞪了他一眼,低声训斥道:“别抢我的词!”然后高声道:“向前进!”

很快,队伍来到了哥哒克人与野兽作战的主战场。

达旦所言不虚,现场一片狼藉,血染雪地,头颅、肢体四处散落。见到此情此景,哥哒克人不禁潸然泪下。

众人提高警惕,谨慎前进。

前面树木越发紧密,战马行走受制,推进缓慢,于是,众人下马,踏着没过膝盖的积雪步行前进。

不知何时,宋起已经走到了队伍最前面,他注意到野兽脚印旁边有蜿蜒一路的血滴。

野兽就在近前!

可是,有几个契丹士兵已经吓得两股颤颤,走不动路了。

萧瑟虽然也两股颤颤,但依然将装逼进行到底,他眉头一皱,计上心来,警惕地观察四周,进言道:“将军,我们是不是太鲁莽了?一旦中了埋伏,伤亡会很惨重。哥哒克如此凶猛,三百人都打不过几头狼人,我们要讲究策略啊。”

“哦,那你想怎么做?”

“故技重施。”

“肉饵?”

萧瑟点头称是,然后阴险地一笑,将宋起叫过来,道:“宋狗,将军要你做肉饵,把狼人引到埋伏圈。”

公主扶额叹息,我没同意啊……

萧瑟以为这回宋起一定会吓得面如土色,跪地求饶。

“好,我去。”宋起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就答应了。

宋起感谢萧瑟,送死的事情总是第一个想到他,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提出第二个条件。

公主大吃一惊,这回,六块腹肌真的保不住了,颇有些遗憾,叹道:“说吧,这回,你的临终遗言是什么?”

“如果我杀一头狼人,可否恢复我自由之身?”

“放肆!你怎么还敢提条件?”萧瑟怒不可遏。

“放肆!我和人说话时你可不可以不插话?!”公主怒道,没等萧瑟解释,脱口道,“可以。”

宋起和萧瑟都有点蒙。

不管了,公主说了可以,那就是可以恢复自由之身。

可没有人相信,刚刚从死亡边缘捡了一条命的宋起能杀死狼人。

“少年,狼人可比雪狼凶猛百倍,你这是去送死。”达旦善意提醒道。

“放心,我会完成任务的。”

公主一副长者风范,望着宋起暗忖:这个少年破衣烂衫,不畏酷寒,面容冷峻,气质非凡,最重要是帅,起码比苦苦追求自己的萧瑟帅多了,所以,就再给他一次机会吧。

萧瑟暗道:老子就不信,你还能赢!

宋起束紧了靴子,勒紧了裤腰带,绑好护甲,匕首别进腰间,手持短弓,背着一壶雕翎箭,义无反顾地出发了。

公主随即安排众人分散开来,形成一个弧形埋伏圈,并在圈内布置了绳索、铁链,完毕,静静等待狼人入瓮。

宋起顺着野兽的脚印继续往前走,不久,他发现,那双脚印逐渐变得凌乱,弯弯曲曲,来回盘旋。

在第一次看到带有血渍的脚印时,宋起便已判定,这是一个落单的野兽,受了伤,还走错了方向,因为这里是偏南方向,朝西狼关去了。

对于一只受伤的狼人,引诱其入圈套的可能性,还没有将其杀死的概率高。

宋起猫腰捏脚前进,终于来到了一块林中空地,而空地中央,一头巨兽,斜靠在一块石头上,右手捂着左胸,左手拎着一把血淋淋的板斧,身上还插着几支箭。

狼面人身!狼人,活生生的狼人!在古书看过无数遍,画了无数次的狼人,就在眼前!

宋起激动万分,却面如平湖。从歌手到猎妖人,他已迅速适应了这个跨度极大的新身份!

他屏住呼吸,悄悄绕到了狼人的侧面。

根据古书《龙族》上记载,狼人的致命弱点是前脖颈(咽喉),他弯弓搭箭,等待时机,将它一击致命。

一炷香的工夫过去,狼人依旧未动。

太墨迹了!

“狼,你睡着了吗?”宋起决定主动出击,一边走向它一边弯弓搭箭。

狼人抬眼看了他一下,轻蔑地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

说了也是白说,都是狼语,宋起听不懂。

被狼人无视自己的存在,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

“狼,你怕了?战吗?战啊!”话音刚落,一支箭射入狼人手臂,可它只是扒拉了一下,箭掉在了地上,就像驱赶苍蝇一样。

宋起连续射了三支箭,骚扰它,激怒它,可这头狼三棍子闷不出个屁来,愣是一声不吭。

看来,它只是想静静。

那就不能静静。

给你唱首摇滚,烦死你。宋起竟然在面对狼人,束手无策时唱起了林肯公园的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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