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夜幕彻底覆盖天地,天色愈发黑暗。
寂静的森林里,冷风不断肆意穿行,耳边皆是它们清晰的吼声。
从丝选择一处较为平缓的山林,搭建临时窝棚,作为今晚的庇护之所。
小白还在一旁呼呼大睡,丝毫没有醒来的迹象。
从丝也不管它,自顾自将打来的猎物拿到不远处的小溪剥洗干净,然后回来架柴生火。
幸好走出地宫的时候,还未到黄昏,她凭借最后的日光,找到了两只兔子,还有只野鸡。
如今这天气,早已不似刚进地宫时那般秋高气爽,猎物正准备入冬,所以也不常出现。
温暖的火光照映着她娇小削瘦的脸庞,让她平日冷硬的模样柔和了几分。
在地宫待了这么久,她整个人都比之前瘦了不少,但身上内敛的杀气愈发精纯。
只见她缓慢地转动手中支起的架子,被串起来的野兔慢慢散发出诱人的香味,简直垂涎欲滴。
趁火势稳定,她终于空出手来,将手边被芭蕉叶包好的东西打开。
她低头慢条斯理地咬了一口,瞬间,香甜的蜂蜜包裹整个口腔,让她心头忍不住一颤。
嚼着一块巢脾,酥脆的口感简直大快人心,要是有口酒便好了。
接近傍晚的时候,她无意间发现一个大型野蜂巢,趁蜜蜂还未全部回巢,她便弄了个小火堆,熏走大部分蜜蜂,然后割下一块足量的巢脾。
她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补充体内能量,一边给烤兔抹上淡黄的蜂蜜,好增加肉的风味。
许是香味太诱人了,远处竟悄无声息来了只狼。
从丝耳尖,早已听到声音。
她看了看放在身旁的长剑,有些皱眉。
形单影只的狼,必须快点解决,不然等会儿狼群来了,就跑不掉了。
那野狼和狼群有了打斗,受了伤逃跑了。
它大老远闻到了香味,便一路循着过来,此时口水早已流了一地。
它趁从丝专心烤肉时,突然从斜后方扑来,矫健的身姿勾勒出一条弧线,快而准确。
可下一秒,从丝原地消失不见。
只听见一声巨响,那只狼被活生生劈成了两半。
口中的嚎叫还未喊出,命便没了。
至死,它都想不明白,为何连个人类都打不过。
从丝甩了甩剑上残留的血迹,便转身回去继续烤肉。
她的速度太快了,连影子都没有。
没过多久,兔肉终于烤好。
她嘴角弯弯,喜滋滋地拿出匕首,一刀一刀地把肉割下来。
正待她吃到一半时,一旁的小白悠悠醒来。
它不满地吐着信子:为什么不叫醒我!?
从丝撇了它一眼:“叫你干嘛?梦里什么都有,你可吃饱了!?”
小白知道某人在吐槽自己,它发出嗤嗤的声音,身形一动,便将从丝手中吃到一半的烤肉咬进了嘴里。
它吧唧吧唧地咬着,而从丝气得要死。
她两眼冒火:“你个天杀的坑货!”
……
一人一蛇围着火堆烤火烤肉,好不惬意。
从丝烤了另外一只野兔,早已吃饱,现在空闲下来,将刚刚杀死的野狼也一并上火烤了。
小白还没吃饱,剩下的都是它的食物。
“你沉睡之后,都看见了什么?”从丝不紧不慢转动架子。
小白倒是没再隐瞒,一边卷着那块黑色石头玩,一边将事情一五一十说出来。
黑色石头存在已有数千年,在那时,社会还未有所发展,不似如今这般繁华。
但那时已经出现了较为系统的朝代和统治者。
某一年,瘟疫突然来袭,很快,整个王朝将近三分之二的民众死于瘟疫。
各种医药都挽救不了生命,没有任何办法遏制瘟疫。
眼看着王朝上下就要死光,某一天晚上,当朝的王做了个梦。
神仙托梦给他说:“你们为了生存,过度砍伐捕杀,已经彻底破坏了自然律法。上天为了惩罚你们,特降下天灾。”
王急忙问:“有何办法解除瘟疫!?”
神仙说:“你们可在城外挖一个大坑,用来焚烧尸体,待尸体焚烧殆尽之时,瘟疫可除。”
于是第二天,醒来的王找来祭司,说了此梦。
祭司闻言,杀羊宰牛祭拜上天,不断祈求原谅。
后来祭司说,挖坑焚烧的办法可行。
接着,当日开始,王朝仅剩的民众,包括贵族都一一加入了挖坑队伍中。
可容纳万人的大坑终于完成,无数因瘟疫失去生命的尸体被仍进了坑中。
但就在要放火焚烧的那一刻,突然天降天火、天雷,瞬间,坑内快速燃烧起来。
所有能烧的都烧了,天火持续了整整白天,日夜不歇。
天下人认为是神的责罚,皆朝拜叩首,请求恕罪。
百天过后,一切都成了灰烬。
而在灰烬中,一块黑色的石头明显地出现在人们面前。
祭司得知,大惊失色,急忙将石头捧走,奉给了王。
王问,此石有何用?
祭司欲言又止,就在他准备开口的那一刻,突然口吐鲜血,倒地而亡。
见状,王大骇,知道此事不宜再问,连忙将石头封了,埋在当时最好的风水宝地。
至此,王朝平安延续了五百年,全国上下风调雨顺,繁荣昌盛。
小白说到这儿的时候,从丝的话便插了进来。
“活下来的人一起去挖坑了,还是万人大坑,又有瘟疫,他们怎么可能完成?!你是不是在骗我!?”
小白翻了一个白眼:我骗你干什么?那些都是我从石头里看见的!
从丝依旧不信:“你都睡过去了,说不定是在做梦。”
小白狠狠咬了一口狼肉:你才做梦!那就是藏在石头里的记忆,我要是骗你,我天打雷劈!
见小白如此坚定,从丝不禁怀疑起来自己。
莫非真是她想错了?
她继续问:“那为何这块黑色石头会出现在地宫里,还被肖蒲隆找到?”
小白继续娓娓道来。
当初,肖蒲隆为了长生,特地派出军队,南南北北寻找长生不老药。
后来,军队在寻找一个历史名墓时,无意间发现了这块黑色石头。
当时凡是触碰过黑色石头的人,在回宫后全部在睡梦中失去了生息。
肖蒲隆得知后,大惊,找了上古的祭祀大法,寻找真相。
因此,他得知黑石的来历。
黑石过于诡异,拥有亦正亦邪的能力,但只要利用得当,便会得到永生。
所以,他下令秘密建造西南地宫,在他死后,将黑石放进枯死的梧桐树中,以此代替他进入地狱。
因为只有这样,他才可以顺利升天,成为神明。
闻言,从丝毫不留情地说道:“原来肖蒲隆建造西南地宫的真正目的竟是为了永生!”
“哼!可惜,他没想到,自己死了这么久还是困在了地宫的陵墓中!”
“而且他死了还没两百年,天葑皇朝就没了,他的子孙也一样另辟蹊径,想倚靠黑蛊尸王掌控天下。”
除了义父,前朝的人脑子都有病。
小白吐吐信子:世间没有永生,但却有往生,没有人可以妄想成为神明,除非是在做梦。
听小白将所有事情讲出来,从丝早已烤好了一半狼肉。
她靠在宽大的树干旁,双手放在脑后。
“往生啊……那不就是死亡咯?”
小白点头。
从丝冷笑道:“所以你快点把那块石头有多远扔多远,别靠近老子,不然老子明儿就因为它死了!”
闻言,小白不愿意,尾巴死死卷着石头。
见状,从丝不满了:“嘿——我说你呢!听见了没有!?”
小白张牙咧嘴:扔掉?不可能!
它需要这块石头,不可能扔掉。
从丝不解:“为什么?”
小白说,具体的我也不懂,但是我唯一能告诉你的,便是这石头和我今后的命运息息相关。
从丝抓过一把沙土,朝某蛇扔了过去。
“你会死的!懂不懂!?”
小白摇头,要死它早就死了。
过去的一年多年,它无数次尝试死亡,却次次活了下来。
它知道,这是天命,也是它的命运,它无法逃脱。
从丝皱眉:“小白,你把我当成了朋友,我也把你当成了朋友,哪怕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我都不希望你去冒险。”
小白眨着蓝色的双眼,眼中幽绿色越发明显:你放心,还没到我要死的时候,哪怕你百年后,我都能活着给你守墓。
闻言,从丝嘴角抽搐:“我真想现在就弄死你……”
小白嗤嗤喷气,不再理会从丝。
它一边大口大口撕咬着烤肉,一边默默沉思。
她不想让它死,可它太想死了。
永生终究是孤独的,一旦活得久了,就会发现连死都是奢侈的。
……
休整一夜后,一人一蛇在寒冷的清晨,一齐踏上路程。
小白对从丝说:人只要没有绝对的贪念,即使得了黑石也不会死,若是贪念太盛,便会死得极快,连灵魂都要被禁锢在地狱中,经受千万般锤炼折磨。
从丝挑眉:“那你呢?你也有贪念?”
小白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从丝了然于心,不再言语,因为她也有贪念。
她希望自己能活得更久一点,钱多一点,每天喝口小酒,就算永远成不了亲,没有家和孩子,也能在江湖中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以后要是老了,也可以选择隐姓埋名,将东严楼交给小辈们打理,自己则四处游山玩水,赏世间好风光。
也许小白说的是对的,只要活着,便不可能没有贪念。
但只要不过了限度,都在情理之中。
万物皆如此,何须多愁绪。
这般想着,从丝倒也想开了,一路便只奔着回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