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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诱导(1 / 1)

“姚胜海的行为在他清醒前不是完全无法解释。”梁安把杯子扶正,暂时没有清理下面还存有余温的水渍,低头看去,“既然我们排除的只剩下清洁一个理由。这个杯子的密封条或许被动了手脚。可能是促进老化,用一些加热升温之类的手段让它像是自然变化损坏的样子,但其实也不影响正常的使用。”

“因为姚胜海做事井井有条,不是会把东西随便乱放的样子。”邵梓皱起了眉头,“也就是说,难道这个杯子很早就被做了手脚?”

“有这种可能,但不绝对。”梁安一挑眉,把杯子又拿了起来,“那么现在我们要考虑的,是这个不尴不尬的剂量的成因。毫无疑问,如果凶手最初的目的是要杀死姚胜海,那么他失败了。”

因为姚胜海没有死。

但这恰恰是最令人意外的部分。要知道,获取氰化钾这种毒物并不容易,所有的有毒药物都有管制,哪怕是电镀工厂使用的部分也会有所登记。这是个难题,但如果能搞到这种难以寻到的毒物,又怎么会在剂量这么简单的问题上出了差错?

黄金论克卖了也就算了,这种东西要是论克来卖,那可就是真的用大手笔来做小本生意,令人难以理解了。

所以问题也许并不是得不到这么多的毒物。而是足够量的毒物并没有进入姚胜海的体内。

那么,它们去了哪里?

“问题如果出在杯盖上,凶手又想诱导我们认为事发时间在剧院演出的时间段,那么无论怎样的准备,都需要让事件定时的在演出过程中发生。而剧院倾斜四十五度的水杯槽无疑就是其中机关的一部分,利用它和水杯杯盖的特性,姚胜海又被迫在中场以后去清洁杯体。”

已有的条件止步于此。接下来,是无凭无据,但有所依仗的环节。

空想,但又不完全空想。

“那么,接下来发生的什么在凶手的意料之内,又有什么干涉了凶手犯罪行动最终的结果?”

首先是这个机关的起点——毒物的来源。

“如果要不接触杯体却让毒物进入饮料当中,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毒物本身就在水杯当中,只是触发了一定的动作才会让它融入饮料当中。”

而凶手这么精心的利用了环境和物件,必然不会是毫无所图。

“如果把毒物用糯米纸一类可以遇水融化的东西包裹在毒物的外围,贴合在水杯白色杯盖的内层顶部的缝隙当中,也许不容易被发觉。”

需要的氰化钾剂量实在不多,正因如此,这个微小的装置可以尽可能的迷你。用以包裹的糯米纸甚至可能不足一个指甲盖的大小。

而触发机关的,是水——或者说,是液体。

如果需要清洗杯体上的饮料,自然需要先稳稳的把漏水的杯子拿到洗手池,分别用水流冲去杯盖上面漏出液体的位置以及杯壁上产生污染的地方。

糖分充足的饮料,一旦漏出而且晾干一些,势必会呈现出一种滑溜粘手的奇怪质感。和它们被喝入口中时不同,这时候的清理工作实在令人不悦,但又不得不及时处理——因为干透以后的感觉更为怪异。尤其对于不在家中,而是在外出途中的讲究人,这种感觉实在难以忍受。

清洗的过程也颇为好懂。杯盖已经被证实不能完全密封,于是翻来覆去的清理过程也不应当在饮料浸泡的情况下进行。从一开始,杯里的饮料就会被倒出去,来方便接下来的步骤和清洗外壁的过程。

而这种清洁也有局限性。比如按照常理,杯盖上的液体并不会被完全排除。因为姚胜海只是知道水杯漏出了液体,但不知道是因为自己没有拧紧还是因为水杯本身的问题。正因如此,如果他要验证这一情况,就需要再次盛入液体,进行试验。

比如在外面的开水机里的水。

安全,卫生,并非生水,而且盛入以后不需要清洗——是不需要用水来洗干净水的。

“这是凶手原本的计划。但如果再往回回想,这里面有一个不太容易察觉的漏洞。”梁安缓声道,“这或许就是造成误差的原因。”

这个计划看上去相当的完整,也不难猜测。姚胜海出行用的是自己的私家车,驾驶座旁就有平的水杯槽,喝过水的水杯里液体也不容易一蹦三尺高,又恰好渗入缝隙当中。而洗杯子的过程却能抹去这种顾虑,刚刚好让姚胜海及时的掉入圈套中。

然而,在透明的水杯,透明的空气以外,还有另外的东西。

看不见的东西——或者说,看得见它的同伴,又看得见它本身。

“剧院提供的水是开水。里面的水蒸气上升,会在杯壁,以及水杯的各处留下自己的痕迹。”梁安舒了一口气,“也算幸运,凶手也许并没有考虑到这个要素。所以姚胜海才侥幸的存活了下来——因为他刚好倒掉了氰化钾含量最大的致命饮料。凶手并没有意识到,热水上方水蒸气的秘籍存在依附在纸张以后,会和水的浸润产生同样的效果。毒物早先就溶解在了水蒸气当中,时间也相当恰当。”

杯壁上的水珠量少,只是因为上面鲜有容易依附的凹槽。大滴的部分已经顺着杯壁留下而不显得最终残留的量很多,但实际上,水蒸气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处于这样一种上下交替的状态。

足以在滴落的水珠运动时,把毒物送进饮品里。

下午便出行的姚胜海出门时虽然为了晚上的行程换了杯子,也一定一如既往的往水杯里装入了热水——即使水杯本身并不保温,很快里面的液体就凉了下来。

也就在这个时候,有人刻意接触了这个不起眼的物件。出于作案难度考虑,最理想的方法应当是购买了和姚胜海备用水杯同款的水杯,用别的盖子直接替换了这个本就看起来宛若全新的水杯的杯盖,直接一步到位,达成目的。

当然,这也暂时只是臆测,没有实证。

而凶手犯案的时间也因为这样的结果产生了变化,原本是在戏剧演出的全场一段时间以内,后来扩大到了这个水杯在姚胜海的工作台附近尘封待用以后,现在又缩小到了今天姚胜海出发以后。

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早一步,出了杂志社以后水蒸气长时间的浸润也难免会让糯米纸提前融化,而晚一步的结果就是现在的情况。

这是一个极其矛盾,思路精妙,却又从某种方面看来特别生疏的凶手。

自然,这样的生涩并不来自被视作犯罪天才的黎明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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