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凡又找了一些鸟的羽毛,荒岛上生活着一群类似孔雀的鸟,个头却跟火鸡那么大,不过跟性格相对温顺只靠颜值吸引别人的孔雀不同,这些鸟喙里藏有尖牙利齿,还有狩猎小型动物,叶凡暂且称其为“食孔雀”,他趁着一只食孔雀落单直接拿起石矛戳穿了对方的肚子,将其扛了回去。
以往的叶凡根本没有这么大力气,但是现在的他却觉得自己扛这食孔雀轻松无比,回去做个烧烤,给末离加个餐,最近部落里的粮食越来越少,分给每个人的分量也逐渐减少,有时候末离甚至会留下一半的食物交给部落里的老弱病残,叶凡只想尽自己的一份力让末离吃得好一点。
做些的材料全部准备好,叶凡将蛇皮包裹在木鞋之上,内里则被他垫了一层野生棉花,至于缝纫则要向部落里的老妇人们借点石针,有时候叶凡不禁感慨人类祖先的伟大,在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只依靠自己的双手建造了一个又一个伟大得闻名,无论是传承五千年未曾中断过的华夏文明,还是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古巴比伦,古印度,古埃及闻名,都值得人类去深思。
叶凡不禁幻想,如果他有朝一日能够回到人类社会,一定要去看看这些古老的文明。
再次走回部落,叶凡发现不少尊卢人对着自己都充满了欣慰的笑容,弄得他有些不自然,莫非是他做了什么对不起部落的事情?回想起来,最近并没有啊?
“我们就知道梵神勇士不会离开我们的部落!”
“您一定是为了减轻大家的压力,所以才会亲自出去打猎吧!”
“天啊!看梵神勇士带回来的猎物,这么大个,够四五个人吃了吧!”
叶凡无奈只好分出了一部分是肉给前来欢迎的族人,“别抢了!剩下这两条大腿我可要带给阿离吃!”
末离听见外面吵闹的声音早就出来,他看到叶凡扛着食孔雀正在个族人们分肉,心中还惦记着自己,内芯不由地一甜,“好在这个臭男人还知道关心自己!算他识相!”
看到末离像个小媳妇一样站在帐篷外等待着自己归来,叶凡感觉到了家的温馨,他立刻跟族人告别,拿着两只食孔雀的大腿说道:“其他肉分给他们了,不过我想你平时吃的不多,两条腿应该够你吃了吧!”
“怎么?我要是吃得多,你就不养我了?”
“哪能呢?我一定养得起你!”
谈起食物的问题,末离的脸色有些难看,“族人们只知道在野外采集谷物,天气一凉,很多谷物都枯萎了,我们的食物供给不足,而外出打猎的战士,完全是看天吃饭,唉!”
末离关心族人的心意,叶凡可以理解,但是相对于农耕文明,游猎文明的弊端就在于不稳定,尊卢人但凡聪明点采集一些谷物种下,多余的食物储存起来,都不会有断粮的担忧。
叶凡手里没有闲着,他将两只食孔雀的腿烤得香喷喷,洒上一把粗盐,递给了末离,“吃点肉吧,不吃肉可没有力气,等你吃完了,我会送你一样礼物!”
一听到叶凡有礼物送给自己,末离立刻一扫脸上的阴霾,“到底是什么礼物,你先给我看看!要不然我吃不下饭!”
叶凡的怀里正有一双蛇纹鞋,不过还差最后的缝纫步骤,“你先在这里吃东西,我去去就来,有时候就要保密!”
近来部落里断粮的问题日趋严重,王的心情不是太好,他重新换上了巫医的装扮,并且戴上了迪迦奥特曼的面具行走在部落里,对于这个奇装异服的人,族人们并没有赶到好奇,毕竟连叶凡那样的人都能够获得王的认同,何况一个巫医了,大家只当他是个部落间旅行的巫医。
看到叶凡正在借着石针,王赶到无比好奇,尤其是这厮怀里的一对东西,他从来没有见过,“喂,你这小子又在搞什么鬼?”
“哎呀!这不是大舅哥么!你好你好!”叶凡立刻上前,不管王喜不喜欢直接握着他的手:“大舅哥,最近睡得怎么样?是不是特别解乏?有空你来末离的帐篷,我在给你做做足底按摩,包你爽!”
一想起叶凡所说的按摩,王有些意动,不过他更感兴趣的是叶凡现在做的东西,“你这是在干什么?这东西还是一对,莫非是新的武器?”
“哈哈!”对于没有见过鞋子的尊卢人,自然充满了好奇,叶凡笑着回答:“这东西叫做鞋子,是穿在脚上的,你看我穿着的鞋子,有了它,走在路上就不会被石头隔破脚,我正在给末离做一双鞋子。”
叶凡脚下穿的是草鞋,给末离做的则是样式精美的木鞋,尤其是那蛇纹搭配着食孔雀的羽毛,让王也觉得美不胜收,“你小子对末离也算是有心,我在这里等你一起回去,顺便也看看你所说的鞋子是什么。”
既然便宜大舅哥要监督,叶凡自然做的更加仔细,他拿着石针穿针引线将蛇皮笼罩在木鞋上,随后又搭配着食孔雀漂亮的羽毛,一旁的尊卢人都对叶凡的手艺赞不绝口。
“叶凡勇士不愧是梵神的化身,相传梵神就是艺术与战争的化身!”
“没错,梵神每次作战都像是一场艺术,咱们的勇士竟然能把木头和蛇皮做成这样!”
“这东西一定是装饰品吧,可比瓦罐好看多了!”
叶凡终于完成了最后一步,他感谢完借针的族人后笑着对王说道:“大舅哥,咱们现在可以走了,我已经做完了。”
两人走在部落中,王看到很多小孩子吵着说肚子饿,心里一阵难过,“现在粮食不足,猎物又狡猾滴躲了起来,真是流年不利!战争季可以不打,但是族人们却要因此饿肚子!”
“其实解决粮食问题并不难。”
听到叶凡的话,王立刻停下了脚步,他的声音有些激动,“你说解决粮食问题不难?你可知道部落里一千多号人,每天要消耗多少猎物和谷物么?还不难?”
“我真的有办法,其实只要扛过两个月,就能不断收获一批又一批的粮食!”叶凡信誓旦旦地说道:“看到末离这些天不开心,我也难过,每天我就打算带着她去解决粮食问题呢。”
“你真的有办法?”王一激动,发现迪迦奥特曼面具险些掉下来,他立刻正了正面具说道:“要是你真的能解决粮食问题,乜龙部落一定会把你奉为座上宾!”
“有些时候我在想,部落里的人是不是真的值得我救,之前我听说族人们会以像我这样的外乡人为食”
听了叶凡的话,王哈哈大笑起来,“我还以为是什么谣言,没想到又是吃人的蠢话!我们不欢迎外乡人是因为曾经我们的祖先信任一个外乡人,但是却遭到了背叛,导致乜龙部落在百年期间由尊卢人的最强部落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所以面对图谋不轨的外乡人,我们选择杀!”
叶凡点了点头,两人一起回到帐篷,倒是让末离有些好奇,“王哥,你不会又对叶凡说了什么吧?我警告你,再这样不经过我同意就私自找叶凡,我可要生气了!”
说着末离就要上前去揪王的耳朵,吓得后者立刻求饶,“好妹子!外人还在,你给我留点面子!对了,叶凡说他要送你礼物,你快去看看!”
叶凡苦笑一声,没想到这个对自己如此冷漠的大舅哥面对末离竟然如此温柔,果然每个妹妹都是哥哥的天使。
“叶凡!”末离深处纤纤玉手,一副讨债的样子,“快把礼物交给我!为了要礼物,我都把两只大腿肉吃光了!现在是你对线诺言的时候了!”
hat?两只都吃光了?叶凡差点栽倒在地,那两个大腿是他们一人一个的啊,末离这厮平时吃的很少啊,怎么今天如此暴躁?
不过能吃是福,叶凡从怀里拿出了那双鞋子笑着说道:“快看看!喜不喜欢!这可是我杀了一条蟒蛇外加一只食孔雀才做出来的。”
蛇纹鞋面看起来充满野性,而孔雀翎插在鞋舌上,则显得更加漂亮,叶凡蹲下身,拿起末离的玉足将鞋子轻轻地穿在她脚上,“你试试走一下,应该会很舒服!”
末离带着兴奋,慢慢地行走,脚底传来棉花软绵绵的质感,有了鞋子保护,脚步不用在与地面接触,“叶凡!你你真是个天才,这双鞋子也太舒服了吧!这个东西好神奇,要是能普及到部落里,族人们都不会磨破脚了!”
看到末离笑起来那么美,叶凡觉得一天的忙碌都值得,“没问题,明天我会教部落里的妇女编制草鞋,到时候人人都能穿上鞋子!”
王若有所思地看向叶凡,到底要不要让叶凡讲出解决粮食的方法呢?
一旦重用了叶凡,那部落里的其他人又会怎么看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