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1 / 1)

“沈二少你这是恃恩挟报,乘虚而入呀!”韩弗理调侃道,使劲拍拍沈飞的肩,“好家伙,终于得偿所愿了。”

沈飞喝了口酒,但笑不语。酒吧里灯光闪耀,音乐迷离,他半张白皙的脸渐渐染上暧昧的色调。

韩弗理挤眉弄眼道:“怎么样?滋味不错吧?”

沈飞笑骂道:“胡说什么呢。这是我女朋友,不是小情儿!我沈飞也不是个毛头小子,第一天上来就要对人家动手动脚。”

“是女朋友,又不是女祖宗,要搁神台上供着。打个啵儿怎么啦?”韩弗理不信他的邪,幸灾乐祸大笑,“铁定是吃瘪了吧?”

“维桢年纪还小,怕生得很。”沈飞回了一句。

他倒是想与维桢多亲近,谁知小丫头没说几句话就吵着要回去上课。沈飞怜惜她今天饱受惊吓,不舍得勉强她,将人送回文化研究学院。

沈飞兴致缺缺,自顾着抽烟喝酒,并不参与众人的玩乐。

韩弗理大乐。以往只见得女人对沈飞投怀送抱,飞蛾扑火似的上赶着讨他欢心,哪里想到沈二少也有对女人瞻前顾后,求而不得的一天。正所谓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维桢当日被沈飞亲自送到学院古华夏文化科系的大教室里。

早在她回来之前,“古琧斯文化研究学院新一任院花童维桢是沈氏世族二少爷沈飞的人”这样的话,经韩弗理有意宣扬,在整个军校传得沸反盈天,而在战略指挥学院的版本则是将“沈氏世族二少爷”七字替换为“特邀魔鬼教官”,同样具备杀伤力。

维桢没有察觉周遭同学欲言又止的态度,更丝毫没有发现系里的气氛起了变化,对她而言,就算天塌下来一半,只要还没压在身上,她都不一定能注意到。她只是欣喜于再没有如狼如虎的男生骚扰自己,接下来的日子居然回复到了入学初的平静,沈飞果真十分值得依靠。

维桢近日正全力应付即将来临的期中考核,与沈飞的约会时间大大缩水。沈飞是巴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跟维桢腻在一起的,自然一有空就陪着她备考。

“桢桢,你干脆到我的公寓去复习功课吧。就在学校旁边,走路不过十来分钟,地方大,也没人会吵你。”

“不行,环境太好我怎么看得进书去,怕不是没一会儿就呼呼大睡了。”维桢拒绝了。

图书馆不可喧哗,两人便寻些空旷人少的教室温习。

维桢把书本丈量工具及草稿纸堆满整张桌子,蹙起两道细细的眉毛,忙得不可开交。

沈飞好笑道:“就这么苦恼?我看这些军工材料统筹的题目都挺简单。”不然也不会作为文化研究学院的考题。

维桢道:“你觉得简单是因为你会做。计量类课程是我的短板。”她有些沮丧,“妈妈总说我是榆木脑袋,天赋点都点在外貌上了。”

沈飞没想到方瑾儒说话如此风趣,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维桢对他怒目而视。

“桢桢别生气。我是看你母亲言语有趣呢,不是说你笨。”连忙搂了维桢哄她,“桢桢要是不聪明,也考不上联邦第一军校。”这里的学生俱出类拔萃,是同龄人里的佼佼者。

“那也跟爸爸妈妈没法比。”维桢嘟嘴道。

垌文迪许先生乃博学硕儒,是罗霂兰国家古琧斯文化研究院设立以来最年轻的院长。方瑾儒更是博闻强记,精通古琧斯十二国语言,古华夏四书五经倒背如流,诗词歌赋无一不通,是个才高八斗之人。

维桢小时候,方瑾儒为她启蒙,多次苦恼女儿的鲁钝。有次批阅了女儿写的观后感,叹道:“妈妈小时候,姑姑总说我非常幸运,我不单有着女人最可引以为豪的美貌,还十分聪慧,机敏,果敢。这些都是一个女人在当时世道能很好地生存下去的最大依仗。”

小维桢仰起俏生生的脸蛋问道:“所以妈妈跟我说这个是因为——”

方瑾儒拍了拍她的脸颊道:“所以呀,桢桢,好好保护你的这张脸,没了它,你就毫无依仗,这个残酷的社会会将你生吞活剥的。”

维桢这才明白母亲是在揶揄自己除了容貌一无是处,便滚进母亲怀里,扭股儿糖似的撒起娇来。方瑾儒也掌不住笑起来,摩挲着女儿浓密的乌发道:“草包美人就草包美人吧。总归爸爸妈妈能护着你一辈子。”

维桢思想乱开小差的时候,沈飞已经帮她把大纲提好,各种可能考查的题型都分门别类一一列出。

“你记性好,把这些题型都记熟了,到时候照着套用公式,不说满分吧,考个优秀总是没问题的。”维桢记忆力很强。幼年时,别家孩子还在念“罗碧缇,白又白”,她已经能将大半部《诗经》一字不差地背诵出来。

维桢翻开细看,上面的字笔走龙蛇,铁划银钩,十分大气,不禁赞道:“沈飞的字写得真好,不像我,软塌塌的没有风骨。”又连声道谢,“列得很全面,工整分明,沈飞费心啦。”

沈飞看了看表,“那桢桢陪我吃顿午饭权作谢礼吧。”

沈飞开着车,指了几家饭店询问维桢的意思。维桢不爱吃午饭,又记挂着方才看过的题型,沈飞说什么她都点头应允。沈飞便去了一家十分具备古华夏风格的茶室。

这座茶楼内里别有洞天,布置得古朴静谧,院内家具听闻均为古琧斯时期遗留的华夏古董,琴筝声声,檀香袅袅,又以通透微红的格璃斯石天花顶采集自然光,莺啼鱼游,光影疏淡,仿佛一派远离尘嚣、返璞归真的世外桃源。

接待员礼貌周全地把他们领到雅间。维桢脱了鞋子爬到宽敞的榻榻米上,也不把腿放地台下面,只曲膝坐好。沈飞没有去桌子另一边,而是跟过去坐到她身旁,伸手揽住她的腰,头也不抬道:“你们这里最好的绿茶先来一壶。”

接待员笑道:“我们店里新进了一批顶级的阿莎湄,口感甘醇,您尝尝?”

沈飞点了点头,又问维桢:“桢桢,你想吃点什么?”

“不要吃肉,不要吃蔬菜,也不想吃粮食。”维桢道。

沈飞合上菜单,“你干脆就说不想吃午饭得了。”

“可以吗?”维桢眼眸闪闪发亮。

“不可以!”沈飞拧了拧她的鼻尖,吩咐将店里受欢迎的点心、小吃拣清淡精致的都上来一份。吃零嘴是不健康,但他更舍不得维桢饿肚子。

茶水和点心很快就端上来了。沈飞给维桢斟了一杯茶。

维桢拈起小瓷杯吹了吹,汤色翠绿清透,隐约呈现出诱人的金黄琥珀色泽,轻轻抿了一口,顺口回甘,还有点淡雅的天然果香味,不禁眯了眯眼道:“真好喝。我在家的时候尝过一种带萃蕾果味的,香得不得了。妈妈偏说是画蛇添足,盖过了茶本身的清冽。”

“你喜欢就成,管它添足不添足的,回去立马给你找萃蕾味的。”沈飞怜爱地端详着她,将一碟子炸得金黄的面果子挪到她跟前,“茶入空肚,饿上加饿,你先吃点东西垫着。”

维桢勉强咬了两口就摇摇头:“太甜了,怪腻味的,不想吃。”眼角直直地瞟向一碗撒了红、绿果丝的冰酪。

沈飞那里禁得住她馋嘴的小模样,立即把酪端到她面前。维桢拿起小勺尝了尝。

沈飞嘴角噙笑,觉得她吃东西时樱唇微动,齿如含贝,实在是好看极了,偶尔露出的一点粉红舌尖,令他想象与那羊脂般的小舌头交缠,该是何等蚀骨销魂,喉头便动了一下,不由伸手往维桢唇边捻了捻。

维桢觉得被他碰过的地方有些痒,伸出舌尖舐了舐。

沈飞眸光一暗,俯低身往她唇上吻去。

维桢蹙起眉下意识要躲开,沈飞脸色微沉,两指捏住她的下巴笑道:“宝贝儿躲什么?我能吃了你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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