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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恩爱(首订)(1 / 1)

可能是身为现代人,没怎么讲究,所以她大方地拿手拈了一块,送到成毅公子的嘴巴,“成毅公子,来,张嘴,尝尝。”

成毅公子愣愣地看着风铃儿送到跟前的洋芋擦擦,觉得看起来非常美味。只不过,他的注意力似乎在风铃儿那双手上。

洁白无瑕,手指骨节分明,纤细且长。

一个女人如此亲密地喂他吃东西。

像极了一个人。

他迟疑了下,张嘴吃掉了。

“哈,好吃不?”风铃儿在意的是味道。

成毅公子点点头,“挺香的。”

“那这可以成为酒楼第三样招牌菜么?”

成毅公子仿佛看着那双眸子,有所触动,丝毫都没有思考,就答应了下来,“好。”

“耶!”风铃儿激动地举起手来,“那么成毅公子,我去厨房,叫他们赶紧做啦!”

成毅公子懵懂地点着头。

小跑下楼。

敞开的门拂进一丝柔软的风。

……

雷管家又在一楼小吃格局里打上了洋芋擦擦四个大字。

吃着饭菜的顾客看到那个洋芋擦擦的名字,笑得合不拢嘴。

“我说,这酒楼真有趣,几天一个特色菜?”一顾客握着筷子笑,“但这酒楼也没让我们失望过,都是些没吃过的好东西。”

身旁的哥们儿附和,“那要不,坐过去点一份儿那什么洋芋擦擦尝尝。”

“成,尝尝鲜,好吃,下次把夫人孩子都带来。”

吃菜的顾客因为觉得特色菜的名字新奇,都前往吃洋芋擦擦去了。

一时间,这洋芋擦擦便在酒楼里成了名菜。而这名菜还带动了其他两样招牌菜。

狼牙土豆和猪瘦肉辣酱。

厨房里的人都为做这洋芋擦擦忙得不可开交。

有第一次来的顾客看到三种招牌菜,纷纷表示要尝尝。

是以店小二又楼上楼下地来回跑。

因为辣酱在二楼,而喜欢吃猪瘦肉辣酱的也比较多。上菜,上辣酱。不一会儿,又要狼牙土豆,洋芋擦擦。

看到他满头大汗,木如绵也不拘小节,做起了第二个店小二。

他武功不错,直接从第二楼奔到第一楼,再从第一楼,奔到第二楼。店小二才跑两三趟,他已经来回跑了五六趟了。

看着此刻的生意现状,成毅公子笑得更开怀了。

风铃儿让他酒楼的生意越来越好,他离自己的那个愿望就越来越快。由此,他心里头,对风铃儿十分感激。

过了饭点儿,酒楼的生意都没降下去,导致厨房老老少少的伙计,累得不行。

风铃儿不好意思地插着腰,“抱歉,我不想出这么一个洋芋擦擦,你们也不会这么繁忙!”

“风姑娘说得什么话,咱们酒楼里生意这么好,可要感谢你呢。”吴厨师带头笑道,“再说了,忙点儿就忙点儿吧,忙得分不清东南西北的时候,做事儿也就得心应手了。”

“哈哈,吴师傅,你可真幽默。”风铃儿笑他。

“老头子活这么久,总算了解到,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这句话了。”顾老伯擦着额头的汗水,附和称赞,“风姑娘,你呀,在做菜上,真是好天赋啊。”

“哪里?”风铃儿被夸得不好意思了,“我也就只会做这些小东西。而师傅你们才是这酒楼的中流砥柱。”

顾老伯直起脊背,望向风铃儿,突然好奇,“风姑娘,说起来,你究竟是哪里人士啊?”

“哪里的人么?”风铃儿拖着下巴,“说实话,具体哪里人,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是在田水村长大的。那里山美水美。”

吴厨师冲顾老伯细说,“顾伯啊,别看风姑娘小,其实人家已经成了亲。她的相公啊,是他们那儿闻名的神医。一身医术,那是叫人望尘莫及啊。不过你运气不好,没见过他,其实之前,他还来我们这儿炒过菜呢。他炒菜的技术丝毫不亚于我们。若非他执意医术,只怕已经是我们这儿的招牌厨子了。另外,楚神医丰神俊美,和咱们风姑娘那叫郎才女貌,天造地设!”

风铃儿啧啧舌,“吴师傅,我相公长得俊美,那倒不假。不过我就算了吧。”

“风姑娘,吴师傅可没乱说。凭你这个相貌,说你是大家闺秀,也值。”吴厨师手指扬了扬,“如果风姑娘生活的环境能够很好,说不定会更美呢。”

被夸美,也不是什么坏事,风铃儿也就没再继续过分谦虚。

中途,骤雨急下。

来往顾客草草吃完就离开了。有的看见下了大雨,便买了东西,急急走了。

好不容易繁忙的酒楼终于消停了下来。

风铃儿望着冷清的道路,想着自己看中的靴子,便打算趁着这时辰,去把自己看中的靴子买下来。

早一天买,相公就可以早一天穿上。

步下楼梯,来到门口,望着大雨,她果决地冲进了雨雾中。

水润着她柔顺的发丝,风吻过她精致的面庞。

泛旧的绣花鞋踏着青石板小路。

轻灵曼妙。

偶尔泥水溅上那浅绿色的裙角。

但丝毫也掩盖不了姑娘那眼眸里的喜悦。

跑到鞋铺门口,扑打了两下衣裳上的水滴,然后风铃儿就步上台阶,走进铺子,向老板要上那双靴子。

拿出十两银子,又补了十两银子,将第一次钟情的那双靴子买了下来。

毕竟,有了银钱,总要给自己的夫君买双好鞋。

兜进怀里,还没走,就瞅见雨雾里,一个身穿白布衫,跨着药箱,奔进来的男人。

因她站在一边,没出声,是以相公楚晨汐也没在意。

走到柜台前,楚晨汐便用那温和的声音,对老板道,“老伯,上回我看到的那双浅粉色的绣花鞋,拿给我吧。”兜出袖子里所有的铜钱,又拿了点儿碎银放在桌子上,“这是二十两鞋钱。”

老板看他全身湿透,不由地问,“楚大夫,你今日又跑了多少趟啊?”

“没多少,八趟而已。”

老板心疼地问,“你跑那么远,给别人看病,就为了挣银钱买这双绣花鞋?”

“是啊,这绣花鞋底最软,料子最舒服。而且颜色清新淡雅,我夫人穿上一定会非常漂亮。”抬起袖子擦了下头发,“你知道么,老伯,今日,晨汐还很高兴,因为你这鞋铺离我夫人所在的酒楼非常近。一会儿我就可以看到她了。”

站在身后的风铃儿,抱着靴子,怔怔地望着相公楚晨汐的背影。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

风铃儿闷声不说话地站在门口。

老板看到,忍不住问,“哎,姑娘,没伞,不敢走吧,等着,老头子把伞借你用一日吧,到时候你给我还回来便是。”

“谢谢老伯。”风铃儿出声,抱着靴子走到相公楚晨汐的跟前,“晨汐……”

“铃儿?”楚晨汐大喜。

风铃儿直接一个大步,跳上去,抱住自己的相公,“太好了,竟然在这里见到你。”

老板两手捂着眼睛,说话时,又张手露出了小口,“哎呦呦,你们竟然是小两口。难怪难怪。”

楚晨汐将夫人放下,又才握着风铃儿的手,示意她等一下。

“哦,对了,你们不试一下对方买的鞋么,看看到底好看不好看啊?”

风铃儿和楚晨汐对视一眼,摇头,“不用了。”

风铃儿认为楚晨汐的眼光很好,不需要试。

而楚晨汐却以为,只要是风铃儿选择的东西,那就很好。

另外,他们对视的双眸,已经将他们深厚的情意传达给了老板。

老板一抬手,“得,不用试了,你们夫妻二人,这么依恋对方,谁买的鞋,都会格外珍视吧?”

看破又说破。

夫妻二人腼腆红了脸。

风铃儿拿了鞋铺老板的伞,拉着相公楚晨汐的手走出去。

因为担心把靴子打湿,所以二人均是将鞋子抱在怀里。

“晨汐,你怎么想起给我买鞋的?”

楚晨汐步子停下来,温柔地抚摸着夫人的脸,“怎么,为夫给铃儿买鞋都需要想起来才能买么?”

风铃儿摸摸鼻子,压低声音自言自语,“可人家却是想起来才买的。”

这话被楚晨汐听到,对方蹲身,同夫人平视,“铃儿,你给我买鞋,我很开心。”

风铃儿傻乐,摸摸对方抱在怀里的绣花鞋,“我更开心。”

本来想着直接回酒楼的,但觉得好不容易有机会能够和自己的相公独处,是以风铃儿绕路走,转了一大圈。

柳树下,风铃儿拽着楚晨汐的手,询问对方,今日跑了哪些地方。

楚晨汐老实地交代了,说是村里有几家,镇上有两家,县城有三家。看完了病,他就直接去鞋铺,买下那双已经看上的绣花鞋。

“铃儿,以后别亏待自己,挣了钱就买双好鞋穿。”他揉着风铃儿的脑袋,就像在宠一个孩子。

“我知道啊,挣了银钱,我一定会给自己买东西的。不过你还好意思说我,你自己呢,我可没见你对自己好过半分。”风铃儿手指轻戳了下相公的胸膛。

被对方按住,凑到唇边,亲了亲。

风铃儿看雨水很大,四周无人,大着胆子,踮脚,吻住了楚晨汐的薄唇。

哪知道,浅浅的吻,在对方不受控制的挑、逗下,竟然变成了攻城掠地,长驱直入。

放在腰上的手力气很大,仿若要将自己也给揉进身体里。

退身,呼了一口气。

“天啊,晨汐,原来你……你不是……”

楚晨汐抢问,“不是什么?”

“你不是一向腼腆害羞的么?”风铃儿诧异不已地睁大了眼睛,望着眼前的男人。

楚晨汐把药箱提了提,往风铃儿凑近了两步,轻笑,“我这个样子,铃儿不喜欢?”

“那个……那个……”

风铃儿被吓到了。

平日里温柔腼腆的相公,原来只是……表相。

退后的步子没踩稳,身子不受控制地倒下去。

接下来的一幕,也确实发生了她早就想到过的场景。

腰上出现了一只手。

他手臂的力气很大,将风铃儿轻轻地托起来后,又才抿了抿嘴唇,讳莫如深地邪笑一句,“好铃儿,走路时,不要东想西想。”

撑在头顶的伞上,劈哒劈哒地打着雨滴。

雨滴沿着伞柄滑落下来,湿在楚晨汐那白色袖子上。

风铃儿抓着那手臂,恰好碰到他的袖子,“好多水?”

楚晨汐低头看着她,“你也是。”

“没有换的,怎么办?”

楚晨汐回答地超级自然,“一会儿回去,自然就干了。”

“湿衣服穿在身上会很难受!”风铃儿体贴入微。

“没关系,为夫是大夫,不容易伤寒!”手指成拳头,轻敲了一下风铃儿,“倒是你,回去后,得想办法把衣服晾干。”

风铃儿摸了摸袖子,“我就一点儿,还好。”眼含泪花地盯着自己的相公,“可是晨汐,你这样,我真心疼。”

“不用担心我,我过不了多久就要回家了。到家换衣服很快。”楚晨汐叮嘱,“铃儿,今晚早点儿回来。”

“嗯。”风铃儿想到此,从身上掏出剩下的银钱,“晨汐,这里面有的钱,是胡婶卖的土豆钱,你回村,便把这些银钱拿给胡婶。另外的,是我挣的,你拿着,一会儿坐车回家。”

“这里少说也有好几两呢。”楚晨汐把胡婶的钱收好,其他的,就只拿了一两银子。

风铃儿强塞,却没塞进去。

楚晨汐又俯身,在对方的额头小小的亲了一口,“那么。铃儿,为夫就先回去了。”

“不去酒楼坐会么?”

“原本是想着,可是为夫后来一想,这么狼狈地去,反而给铃儿丢脸!”楚晨汐指了指自己一身。

“我从来没有觉得晨汐会给我丢脸!”风铃儿嘀咕。

“我知道呀。”楚晨汐昂首而立,“正因为这点儿,所以我就更希望,自己不会给铃儿丢脸了。”

楚晨汐在乎自己的形象,也在乎别人会因为自己的形象而把自己最亲近的人搬上桌面,成为谈资。

他不喜欢。

风铃儿执拗不过他,又担心他走路回去,是以最后只能在他离开前,自己亲自给雇了马车,看着他上车。

马车开走,风铃儿追着摇手。

楚晨汐在窗户上,晃着手,分外不舍。

马车转过拐角,楚晨汐才停下马车,付了银钱,又提着药箱,去了下一个地方。

是的,他得挣银钱。

夫人要盖书院的心愿还没有达成,他就不能停下脚步。这县城里,还有几家没去。

虽说衣服湿透,是要赶快回家,但挣钱和换衣服,还是挣钱的事儿大。

“铃儿,抱歉,又要向你撒谎了,不过为夫答应过的事儿,绝对不会食言。”一咬牙,又踏上了治病救人挣诊金的旅程。

……

抱着新买的绣花鞋,来到酒楼,风铃儿不舍得穿。所以把绣花鞋放在厨房的角落里,想着晚上回去,再穿给相公看。

身上湿漉漉一大片,雷管家看见,不禁觉得奇怪,便打听是怎么一回事儿。

风铃儿笑着回答,“没事儿,趁着中午没多少客人,出去买了点儿东西。”眨着眼皮问,“哦,对了,雷管家,我先忙了。”

“你这衣服?”

“没关系,衣服有些湿,我拿火烤干就是了。”风铃儿蹲身,将灶台上的火生得很旺。

差不多两个小时,衣裳就干了。

只不过,等着风铃儿做着菜,去拿自己的新鞋出来看得时候,才发现鞋子不见了。

“我东西呢?”风铃儿纳闷地问顾老伯。

顾老伯拍了一下脑袋,想起来回答,“是这样,刚刚李掌说厨房角落东西太脏,让人把东西清除出去了。”

“清除?”风铃儿右手拍着手掌,紧张地说不出话,“那是谁清除的?”

“秀荷姑娘啊?”

风铃儿找到李掌询问,然后得知扔东西的人是厨娘秀荷,就又找了秀荷,询问。

秀荷拍拍裙子,一脸好笑,“风姑娘找菜渣做什么呀?”

“我……哎呀,我把我的东西放在旁边了。你……你看见没,是个灰布包起来,枯草系起来的一个包裹?”她脸惨白,解释起来,也有些心急如焚。

秀荷一听,尖声捂住嘴巴,“那是风姑娘的东西啊,我以为是菜渣。就……就把它们全部收拾出去扔了。”

扔了?!

犹如一声惊雷,破天劈下来。风铃儿急地确认了具体的地方,才出去找。

走到回廊,被雷管家叫住,说是有客人要辣酱和狼牙土豆,让她赶紧做一份。

她心里急,摇手,说一句,厨房里还有其他人,让厨房里的人做就是了,而后飞快地跑出去了。

看得雷管家直挠头。

……

跑到放废渣的小巷子,风铃儿在菜渣里面,四处寻,四处摸,什么也没找到。

其实,如果放在现代,这鞋子丢了就丢了,大不了再买一双。但这是另外一个世界,自己从小在乡村,没了银钱吃了不少苦。就那么一双鞋子,也很少买来穿。

如今她相公给她买了一双那么好看的鞋子,而且还是来回折腾自己给人看病得来的诊金,说什么她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一次都没穿,鞋子就不见了啊。再说了,回去后,要是相公问起来,她告诉对方,自己放到厨房角落,不小心被人当成垃圾扔了,那该是什么心情?!

她又怎么对得起楚晨汐?

焦灼难安地揉了揉脑袋,风铃儿坐在菜渣里,难过得想哭。

回去的时候,身上臭气熏天,胳膊处跪地到处是残渣。

失落里走进酒楼,被众多吃饭的顾客指指点点。

雷管家和店小二也是狐疑地捂着鼻子,“天啊,风姑娘,你……你这是去哪儿了,这么臭?”

她没有心情回答。

失落从酒楼人群里走过去的时候,忽然看见了那双同自己相公买的一模一样的鞋子。

难道……

风铃儿急坏了,凑过去细细打量。

本来一样的鞋子也是有的,可是那双绣花鞋的鞋面的花心出了点黄色的线头。

因为是被自己的指甲刮出来的,所以风铃儿确认那鞋就是自己的。

“这……这是我的?”她笑地特别激动,伸手去扒拉那孩子的鞋。

一般来说,她挺理智的,可是因为自己失落到了底儿,所以看到希望的时候,总会有些鲁莽。

不过,当她盯着鞋子叫嚷时,那个小姑娘就哭了。

坐在同桌的男人忽然伸出手臂来,阻止道,“喂,姑娘,你干什么呢?”

“不好意思,请问……”脸一抬,就发现了眼前的男人是当初那个在牛棚里装睡,骗她银锭子的贼。

“好啊,你这个偷银子的贼,今天竟然跑到我们酒楼来蹭吃蹭喝了!”风铃儿气着站起来,也顾不得什么形象了,“还我钱来!”

那男人站起来,错愕地愣了下,装傻充愣,“姑娘,你胡说什么呢,我们见过么?!”

“我说了,银钱还我!”风铃儿兜着手伸出。

刚才因为扒拉找鞋,所以手也是脏兮兮的,好一大股味儿。

没想到那偷银子的男人,扁起袖子,就朝着四周的人顾客讲道理,“诸位,你们看,这……这个臭女人不讲理,冤枉人嘞。”

“你胡说?!”风铃儿看着四周叽叽喳喳顾客,也扬起食指说理,“这男人几天前在牛棚里装老板,骗了我一银锭子。那银锭子是我打算拿来买小黄牛的。就是他,就是因为他窃取了我的银钱,所以才害得我没了钱买牛。”

“大姐姐,你别冤枉好人,易哥哥才不会做这种事儿。”桌子上的两个孩子,纷纷从凳子上坐起来,藏在易张身后,一边哭鼻子,一边叫嚣。

“哭什么哭?!”

“大姐姐……你……你不要拿走易哥哥送给我的鞋子!”小姑娘眼睛红彤彤的,楚楚可怜地哭道。

风铃儿气不过,指着她的绣花鞋吼,“什么你的鞋,这鞋子明明是我相公给我买的。你……你知道他看了多少病人,才赚得银钱给我买这双绣花鞋么?你……你……在那胡巷子口里捡到了它,是你的运气,但……但你能够摸着良心说,这是你们买的?!”她脸涨得通红,一巴掌拍在桌面上,就冲着那小姑娘喊,“小姑娘,这鞋子穿了一次,我不介意。请你还给我。”

小姑娘抱着那偷银贼的袖子,泣不成声,“不,我不,我就这么一双鞋,鞋……是易哥哥给我买的。”

“这样,我认栽了,把那绣花鞋卖给我成不成?!”风铃儿那双明亮的大眼睛,死死地瞪着眼前的小姑娘,再一次重复道,“我拿钱买……买,成不成?!”

“喂,你说什么呢,这天底下卖鞋的地方那么多,谁知道会不会撞上买一样的?”那偷银贼易张又气势冲冲地吼,“各位,你们说,是不是?”

“是啊,姑娘,你这么冤枉人,可不好啊。”一顾客打抱不平地嚷道,“上回你偷了成毅公子的簪子,现在成毅公子让你在酒楼里干活,已经是仁慈了,怎么如今还欺负一个小姑娘呢?!”

……

风铃儿气地胃都痛了,因为刚才回来淋了雨,又因为没有及时地换下湿衣服。再加上,中途衣服刚烤干,又跑到胡巷子口,从垃圾里翻自己被丢掉的鞋子。

所以感染了风寒,脑袋也晕晕乎乎的。

——

看着四周说三道四的客人,一个没忍不住,将那偷牛贼身旁的桌子掀翻在地。

桌面上的碗碟乒乒乓乓地掉在了地上。

“你们这些人,说话做事颠三倒四,从来不了解真相!”风铃儿手指着他们桌子上的菜,“你们现在桌子上吃的,这些美味的菜,其中一半都是我所做。我靠我自己的手艺进入酒楼做事儿,招惹你们了么?上回我得罪成毅公子,成毅公子以我偷簪子一事儿冤枉我,此事儿天地良心。如今……如今……”扶着另一桌顾客面前的桌沿,她冷声道,“你们再看,那……那小姑娘的脚。她这么小,鞋子却大了这么一截。不是太奇怪了么?”

“那有什么,易哥哥买大一些,多穿些日子不行么?!”小姑娘藏在背后,聪慧地顶嘴。

“那好,你不是说这是窃贼给你买的么,那你敢脱下来,同我到鞋店里对峙么,你敢么?!”风铃儿走近,伸手抓住了那窃贼胸前的衣襟,“我风铃儿不喜欢说谎,若这鞋不是我的,我自断一臂!但若这鞋不是你的,那我就断你妹妹一指!”

“姑娘,为了这么一双鞋,你至于么?!”有人跟着劝和。

“关你何事?!”风铃儿厉声怼回去。

窃银贼没有说话,身后的小姑娘却期期艾艾地哭了起来,“易哥哥,我不要她断手指,我不要断手指,呜呜……呜呜……”

面前的男人似乎有了一丝无奈,“这是我们之间的事儿,你拿孩子出气做什么?!”

“对,我就拿孩子出气如何?你不也是当着众人面,昧着良心冤枉我的么?!”风铃儿趾高气昂地嚷道。

此话一出,身旁看好戏的顾客纷纷围了起来。

楼上的成毅公子,狐疑地走下来。

从厨房里出来的木如绵也循着声音走过来细看。

雷管家奔到中间,二话不说就向那偷牛贼道歉,“客官,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今日咱们这位风厨娘,心情不好。”

“心情不好,就能冤枉易哥哥么?!”小姑娘歇斯底里地喊了句。

那木如绵刚走过来,看到这儿,连忙过来了解情况。

人刚现身,木如绵就被那偷银贼拉住了,“大哥,你快来,这姑娘莫名其妙地要断小冰的手指!”

木如绵看了身旁的兄弟易张一眼,眼神透着睿智,“发生了什么事儿?”

易张还没说,那藏在背后的小女孩就跑到跟前,指着自己的绣花鞋向木如绵说,“木哥哥,这大姐姐不分青红皂白,就说这绣花鞋是她的。而且……而且她还说要断了我的手指。”

风铃儿冷冷地站在那里,没说什么话。

木如绵看了眼风铃儿,而后蹲身,用手摸了摸鞋料子,紧跟着背手站起,生硬地命令,“小冰,把鞋子脱下来,还给人家!”

“我不,木哥哥,这是大哥哥买给我的鞋子!”

“我说了,脱下来,马上脱下来!”木如绵的脸也已经气地通红,许久看女孩儿没动,直接将对方的绣花鞋脱掉了。双手交到风铃儿的手上,微微躬身,“风姑娘,是我这个做大哥的没有教好,请你不要怪罪!”

木如绵做这件事儿的时候,雷管家和店小二都看到了。但是他们觉得,是因为木如绵是风铃儿招进来的,如果得罪了风铃儿,对他也没什么好处,是以才这么冷酷无情地脱掉小女孩儿的鞋子。

四周知底的顾客,纷纷指责风铃儿的不是。

但风铃儿还是硬着头皮,拿过了那双绣花鞋。

“这鞋子是我没有拿好,才让你捡了去。不过你当初吭了我那么一大笔银,应该足以给你妹妹买双鞋了吧。”面无表情地想要离开。

被身后的成毅公子挡住了。

“说清楚!”他说。

“什么?”风铃儿回转头,却看到成毅公子镇定自若地盯着木如绵,“你既然把鞋子归还,那势必有一个理由。木如绵,当着众人的面,说清楚!”

他的语气很强、硬。

易张抓木如绵的手臂,提醒他,“大哥……”

“别说话!”木如绵转过面庞,同成毅公子对视,“这双鞋是上好的面料做成的,没有二三十两银钱,根本不可能买下来。而我弟弟,我了解,他没有这么多钱。更不可能给妹妹小冰买这样贵的鞋,所以……这双鞋无疑是风姑娘的。并且,鞋子底还粘有菜渣,说明当时这双鞋的确被误送到了胡巷口,而……而我弟弟也应该去过。”

“所以说,这双鞋,是你弟弟捡到的?”成毅公子理清事情的原委,“也不是风姑娘在胡说八道?”

易张吵嚷着不愿意服输,“胡说?!”

木如绵瞪了易张一眼,“还不说实话!”

没办法,最终,易张只好不情不愿地走到风铃儿跟前,道歉,“不好意思,这鞋确实是我在胡巷子捡到的,不过在捡到鞋子时,我确实喊过,没有人后,我才拿走的。请姑娘不要见怪!”

“好好道歉!”木如绵冷声喊。

易张又只好拱手,深深地鞠了一躬,“姑娘,易某在这里道歉了!”

成毅公子拍了拍手,为风铃儿这件事儿打上了一个完美的问话,“好,既然事儿已经清楚了,那此事儿就算了吧。”

成毅公子招来雷管家,轻言细语地说,“带着孩子买双鞋去!”说完,兜着袖子,也向风铃儿鞠躬道歉,“风姑娘,当初在下的确一时捉弄之心,冤枉姑娘偷簪,此刻也便在这里向你道歉了!”

风铃儿看了他一眼,轻轻回答,“不必!”

当然,成毅公子在众目睽睽之下,唱这么一出,其实也是有理由的。

这风铃儿刚刚确实被吃饭的顾客冤枉得发了火,而究其根本原因,也是因为自己当初冤枉了她。所以她要想时刻留住风铃儿的心,让她好好在自己的酒楼干下去,就得保留她的尊严。

其实,木如绵是风铃儿招进来的,如果他不当着众人的面说清楚,大家就会以为,木如绵是碍于风铃儿当初招他进酒楼工作的这份情意,才这么及时承认错误的。

因此成毅公子想要还风铃儿一个彻底的清白,这样对他的酒楼名声也好,还能够让风铃儿安心地在酒楼里做生意。

风铃儿知道这里面的意思,但她还是很感激,道了声谢后,就不想再多说什么了。

晚上,狼狈地离开时,成毅公子让雷管家给她买了一身衣服。

她咧嘴笑笑,收下。

“雷管家,代我谢谢成毅公子,今日他的相助,我会记在心上的。”

换了衣服,准备走得时候,被追出来的沐红绵叫住了。

“风姑娘?”

风铃儿顿步,狐疑地转过头去。

她是一个是非分明的人,从在酒楼处理绣花鞋一事儿上,她就看出来了。

“什么事儿?”她还是尽可能地让自己保持微笑。

不管如何,以后还是要在一起共事的。所以,现在最主要地,就是让自己相信,自己该怎么去处理。

“我为弟弟的事儿让姑娘道歉,但是易弟做那些事儿都是情有可原的,如果……如果风姑娘有时间的话,我可以带你去……”

风铃儿不想再听,“不必了。”

“风姑娘?”木如绵伸手将风铃儿抓住,语气里带着一丝难耐,“上回易弟骗走你的银钱,我会替他还上的,只求你给我一次解释的机会,让我说出真相,。”

风铃儿原本不想听别的,只想回家,可走了两步,又觉得同在酒楼做事儿,这么显得很没有风度,于是折转了步子,返回去。

“好吧,我可是给你这个机会!不是你那位易弟。”风铃儿看了看四周的街道,回头问,“现在去哪儿?”

“风姑娘随我来!”木如绵将风铃儿带到了家里。

那个家,是两个黑漆漆且十分凄惨的茅草屋。

屋子里,四周阴凉。

地面,只有一些潮湿的枯草。

风铃儿踏步进去时,看到有很多可怜的妇女和孩子以及年迈的老人,颓唐地坐在地上。

他们看上去非常沧桑,大多面黄肌瘦。

“这是些什么人?”风铃儿急切地问她,“他们都没有家么?”

“这是我们村的人。因为家里遭了难,所以无处可去,逃到京城,又被赶了出去。是以,他们在这县城近郊,搭了茅草屋。”

风铃儿手指触到下巴,“那木大哥你?”

“我也是他们其中的一员,所以他们也都是我的家人!”木如绵怅然地叹了一口气,“我那易弟其实心肠不坏。前段日子,我们村里的老孙婆生了重病,需要看大夫,所以他才会走了歪路。”

风铃儿现在心里头已经没有想那么多了,仅仅是好奇地补了一句,“我看他身手敏捷,为什么不试图找活儿干,非得骗别人的银钱?”

“我们之前都干过,只不过家里的人实在太多。有的生病,有的却要吃饭。而且那天孙婆突然,我想易弟可能是……”

“好了,别说了。”风铃儿伸出手,阻止对方说话。

在木如绵以为她还是不能原谅易张骗钱一事儿时,风铃儿却笑了,“既然是情有可原,那他拿我钱的时候,就应该说一句逼不得已什么的么,也好过我把他当贼这么久。哈哈,木大哥,事儿呢,我已经了解了。我们一起在酒楼里做工,也算是朋友了。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我一定帮。”她拱手,坦诚相告,“不好意思,现在天儿晚了,我得回家了。”

木如绵拱手感激,随后提议说,“风姑娘,如果不嫌弃的话,让易弟送你一程吧?他自小养了一匹小马驹,现在这么多年,小马变老马,长得可壮实了。而且……而且他身手敏捷,路上遇到危险,还可以帮忙。”

风铃儿一想,他骗自己钱,送他一趟,全当抵消,倒也不错。

“那怎么好意思呢?”

“无妨,他昨日才造了马车,正好试试如何?”木如绵说着引风铃儿进屋。

进屋后,风铃儿才看到了那位老父亲。他看上去很精神,听儿子说,是她给找了工作,感激地作揖。

“风姑娘,一直听如绵提起你,没想到今日就见面了,真是多谢你了。”那老父亲拱手道谢。

“客气,客气。”风铃儿也回礼道谢。

在说笑时,他看到十几个孩子,光着脚丫子,站在枯草上。脏兮兮的脚丫子上,还磨破了皮。

再看一屋子里老小,心里面便都清楚了他们的境况。

之后,木如绵将那易张带到一边,向对方说了送风铃儿回家的事儿后。

那易张乖巧地走到面前,微笑着说,我送你回去吧,风姑娘。

风铃儿挠挠脑袋,紧巴巴地点头,“好啊,那多谢你了。”

“不必客气!”

……

易张的确身手敏捷,当风铃儿上了马车不久,他也就飞奔上车,赶马离开了巷子。

没过多久,就出了县城。

路上,风铃儿觉得速度够快,也就打开帘子,坐到了那易张的旁边。

“易张兄弟,你驾车的速度很快哪!”风铃儿听着呼啸而过的风,朗声夸奖道,“从来没有见过你这样的速度。”

易张偏头,看着风铃儿,“风姑娘,你过奖了。其实不是车快,而是我这儿给力啊。你知道么,家里再苦,我都没有苦过这马。”

风铃儿打量了一下马脑袋,看它明亮的双目,忍不住笑问道,“这马儿有名字么?”

“有啊。”易张笑嘻嘻地回答道,“它叫大黑。”

大黑?全身黑,就叫大黑?天,这名字,也太……太普通了。

“有趣!”她调侃道,“不过有趣虽有趣,但是呢,这名字不够霸气。我看好多人都为马取名凌风惊风什么的,你怎么不取一个类似的呢?”

“哈,风姑娘,我这马可没那么挑剔。大黑,大黑,叫了十几年,它呀,还就喜欢这个名字。”易张畅快地聊了一会儿天后,又难堪地回转过,向风铃儿道歉,“不好意思,上回,我骗了你的银锭子。风姑娘,你放心,我会尽快还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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