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当然不可能是路上捡回来的,两人都心知肚明,吴莎却不愿意说太多,毕竟对方只是一时起了贪念,并没有存着什么坏心思。
昨天,吴莎总算在一个村庄发现了一对行迹可疑的夫妇。夫妇两人住在村子最边上,跟村里人不怎么来往,但村里人都知道他们都过了四十还没有孩子的事,平时他们出现在村子里,少不得被人议论笑话一番。不知是不是这个缘故,两人不常在村里露面。吴莎到了这个村子后,倒有那好心的大婶领着她去给两人看病。
吴莎半诊半蒙地诊断出女子没有问题,男子精气不足。男子听罢脸色有些不好,但并没有太惊讶,似乎早就知道这事。想来也是,如果不是问题出在他身上,而是因为女方,说不定他早就休妻另娶了。世上像徐喻明这样的男人少,她由衷地想。
作为一个装得跟真的一样的游医,她恰好就有专治精气不足的神药,当然价格也不低。两人犹豫了片刻还是没有买,吴莎也不强求,只说后日还会来,若是两人改变主意可以去村口找她。
说话间,吴莎发现妇人总是时不时地朝屋内看一眼,像是担心里面会有什么事一般,吴莎假作没有发现,离开村子后,夜里又偷偷潜了回来。
“要不我们把这孩子送回去换些钱吧?”屋里传来男人说话的声音。
妇人一边哄着孩子,一边说“不行,不是你说咱们就养这个孩子当儿子了,怎么又说把他还回去了呢?”
“以前我生不了没办法,现在不是有药能治嘛。”
“我看那游医像是骗人,不能相信。”妇人一口断定。
两人吵了几句嘴,直到孩子哭起来了才停下。吴莎断想也会如此。本来男人以为不能有自己的孩子了,就打算把抱来的孩子当成亲生的,而妇人呢,心里已经把抱来的孩子当成自己的了,现在让她送回去,她不舍得,她也担忧就算自家男人治好了病,她都一把年纪了,也没法再生孩子,与其让他治好了去跟别人生,还不如留着抱来的孩子呢。
吴莎发现了孩子的踪迹,怕进去强夺伤着孩子,就在窗外弄起声响,故意用阴恻恻的声音幽幽地喊道“还我的孩子,把我的孩子还给我……”
两人一直关注着富贵人家丢孩子这件事,也知道那天队伍里有小男孩生母的棺木。男人不是个胆大的,会捡孩子回来,也是鬼使神差之下用尽了他这辈子最大的勇气,现在听到外面有声响,又想到自己有可能会生,护着孩子的心思早就断了。妇人也是如此,到底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她马上把孩子往床上一放离得远远的,跟自家夫君挤在一起发抖。
等他们静下心时,孩子已经不见了,他们也不敢声张,只当这事只是一场梦,好在孩子身上本就带着一些值钱的金银手镯,当了也值一些钱,说不定能买游方郎中所说的神药。
尽管不知道事情的全貌,萧墨言看吴莎的打扮,就知道她帮忙找回孩子并不容易。他一时心情起伏,胸中似有千言万语,偏一个字也说不出,只激动地看着吴莎,倒让吴莎不好意思起来。
“好了,夜里凉,你把孩子抱进去吧,我走了。”
萧墨言想要叫住她,开口却是问“你为什么会来帮我?”
“谁让你是我义兄呢?”吴莎淡淡地说,也知他不信,歪过头一笑,“就当是卖个人情给你吧。让我出手,代价是很大的,你要有心理准备。”
“若你所求为你,我本就会尽力相助。”
这话说的就有点玄妙,吴莎挑眉问“为我家夫君算不算是为我?”
“你觉得呢?”
吴莎只一笑,说“我家夫君是个老实的,就是有时爱闹闹脾气,怪让人心疼的。我们也无需你做什么,若是有万一的时候,只要你能多一分信任即可。”
萧墨言并不想在这个时候听徐喻明的事,想再说什么时,孩子干哭了一声,他低头哄了几句,再抬头时眼前已经没有吴莎的身影。他抱紧孩子,在那里站了许久,露出感怀的笑。他也不知这笑是为了失而复得的孩子,还是为了本以为断了交往的人忽然出现。笑了一会儿,他忽然又流下了泪,又烫又涩的滋味漫在胸口,焚着了五脏六腑。
“哇~”
怀里孩子的哭声唤回了他,他收住了感伤,朝着儿子微微一笑,转身朝着母亲住的房间走去。
孩子失而复得,萧老夫人也万分激动,也就没有发现那时萧墨言脸上与平时不同的表情。之后,她也兑现承诺出钱重修了翠竹寺,之后翠竹寺的香火不断,在当地成了传奇,这是后话。
此时传奇真正的创造者却一路飞奔回家,在府外落脚处略一收拾再悄悄入府。
她已经离开七天了,徐喻明也知道她说离开五到十天,不可能那么巧就在第五天回了府,却还是盼着她早点回来,也盼着她帮忙归帮忙,没有跟萧墨言见面。正想着,门口忽地闪进来一个人,他一看却是穿着七天前那身棉布衣衫的吴莎。
“我先去洗个澡,回见~”
说完,她就出了房间,去叫了下人送水,又让人去厨房交待晚上多做两个菜。她赶了一天的路,吃的是白馒头配凉水,早就想吃点好的了。
徐喻明略一恍神,直到她交行菜式的声音飘进来,才确定自己刚刚不是在做白日梦,是她真的回来了。他有心想出去跟她多说几句话,起身后又想起她刚刚说的,不得不按捺下来。他现在有些明白她喜欢给人做菜的心情,几天没见她都瘦了,不行,他得去厨房看看有什么好吃的菜。
府里的人知道这几天吴莎没在,在准备饭食上比较不走心。对李大厨来说,主子虽然有两个,一个是吴莎一个是郡王,但是郡王嘴太叼只爱吃吴莎做的,他也就不废劲讨好,只求吴莎一个主子认可。就算他做的菜没有那么好,至少得让她看出他下了功夫。其实徐喻明也能吃出李大厨厨艺上的长进,只是吃了吴莎做的菜后,其他的人菜做得再好,于他来说也不过如此。
加了一个素菜一个卤鹿肉,又加了一个鸡汤,徐喻明勉强满意。他就是一个人在府里,厨房也不会怠慢了他短了他的菜式,原先的加上这三个也差不多了。吴莎不喜欢浪费,他现在也不喜欢,有一些菜还是他自己亲手种的,怎么能浪费呢。
等他点好菜回了院子,吴莎已经洗过澡正坐在走廊上披散着头发晾着。三妮已经拿棉布替她擦了好几遍,但还是有些湿。屋外到了傍晚还是有一些冷,徐喻明担心她受凉头疼,把她拉回了屋子,让她坐到暖炉边上,为她烘头发。徐喻明怕冷,哪怕现在天气渐渐暖了,屋里的暖炉也没有收起来。
“你可小心着点,别把我的头发给烧着了。”
“冬天的时候你自己在暖炉边坐着都不会烧着头发,现在有我看着,怎么还能烧起来呢?”
“你就没听过越帮越忙这句话?”
“没有。我不是这样的人,你也不是。”徐喻明意味深长地说。
“我自然不是。请叫我万能小帮手,谢谢。”
徐喻明一笑,感觉手中的头发已经有七八分干了,便拿着梳子替她把头发梳顺。
“你这头发是不是又短了?”徐喻明忽地问。
吴莎正背对着外面坐着,撇了一下嘴,她老实应道“是呀,我嫌头发太长不便利,就修了一下。”
为了扮男装方便,吴莎会剪短头发,其实就是不扮男装的时候,她也会剪头发,头发太长晾干需要很长时间,她没有这个耐心。只是古人重孝,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这一套很推崇,加上有迷信的说话说是剪头发指甲有损寿数,一般人都只会在特定的日子里修剪,吴莎不耐烦记这日子,都是想剪就剪。
徐喻明也信这个,便劝道“你若要剪,等到了日子我替你剪就是,好端端剪什么?”
“我在遇着你之前,时不时就会剪一次,也不见出什么事。要是遇到了你,因为剪头发招了什么祸事,你说到底是因为剪头发,还是因为你?”吴莎好笑地问,然后故意叹了一口气,“许是我福薄,不配嫁入皇家。”
“就你话多。”徐喻明无奈说道,却还是坚持“下次你要再想修剪,你告诉我,我帮你挑日子,我帮你剪。”
“这么周全?能再顺便帮我按个摩吗?”吴莎笑道,想起以前去理发厅的常见配套服务,要是能再给她美个甲就太完美了。
“你现在躺着,我帮你按。”徐喻明跃跃欲试想帮吴莎按。吴莎以前为他按肩膀,一开始是有些疼,后来却舒服得很,他也还反过来替她按过。
吴莎也就随口一说,她可不想给生手按,哪怕这人是她的夫君。正想着要怎么推掉,就见三妮在门口晃了一下,想是饭好了想来问是不是摆饭。不用三妮问,她马上给了叫了饭,暂时不再跟徐喻明讨论到底要不要让他按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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