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三柱自然相信吴莎是心慈的,卖身为奴的事在乡间也不算丢人,这跟做长工也差不了多少,就是一个可以随便打杀一个不能。现在知道主家是吴莎,他也没了这个担心,加上郡王府给的卖身钱不低。这数目是照着三个男童的给的,样子清秀的男童在江南一直身价不低,一般人都不是把他们买回去只当下人用。
韩三柱考虑了许久,回去又跟家里说了这事,最后就同意了。陈哥把人送到郡王府后,除了带回了卖身银子,还给韩家带来一包天麻,这是韩老爹药方里最贵的一昧药,吴莎听说后记起御赐的药材里有这个,就拿出一包出来。
韩家自然又说了一通感激的话,尤其是听说这药是宫里赐下来的,都差点给跪下。也不知是不是这御赐的药就是比外面的强起了作用,韩老爹的病之后慢慢有了起色,后来还能下床走动了。
且不提韩家的情况,三宝在知道自己要卖了之后,心里就有些不痛快,哪怕是知道卖到了他以前去过的郡王府,也抹不去心里的失落感。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村里人真没有说错。三宝也知道为了给爷爷治病,这是没办法的事,但他也可以去当学徒,也可以去做伙计,为什么就非把他给卖了呢?一想到爹爹对后娘生的小弟弟十分疼爱,他心里就更不舒服了。
到了府里时,三宝就被人领去学规矩,连吴莎的面都没有见着。比他早到半天的还有三个比他年纪小一两岁的男孩子,见着他来打了一个招呼,却没有上前跟他说话,而是三个人聚在一起小声说着什么。四个人是住一间屋子,管人的李婆子带他去住的地方看了看,又跟他说明早起来要学规矩。等她走了,其他三个人才好奇地靠过来跟他说话。
他们进了郡王府,就都改了名字,三宝改成了忠宝,有了一个“宝”字,吴莎就以“物华天宝”四字取了名字,不过里面的“天”改成了“地”。四人之中,忠宝年纪最大,忠地和忠华八岁,忠物年纪最小才七岁。忠地等人在人伢子手里呆了一段时间,一时又听说他们不久就能过上好日子,一时又听说他们会受各种折磨,每天忐忑不安。
等他们被卖了,主家和人伢子在过契,就听得边上的管事说了一句“你们运道不错。”
三人勉强放了心,跟着来买人的杨管家进了府后,却又忐忑起来,因为主家不让他们做活。在人伢子那儿时曾经有管事跟他们玩笑时说过,要是他们被人买走后用不着做活,看着是享福但苦头在后头,若是马上让他们做活,就算再辛苦,也是有活头的。
既然管事的说他们运道不错,为什么他们到了之后仍不让他们干活呢?到了下午,三宝来了,他们只当他是其他人伢子手里的孩子,也不知道他对自己的处境晓得几分。晚上一问,知道他认得主家,说是主家不错,三人才安心下来,对三宝也客气了几分。
四个都是半大的孩子,住了一晚上就混熟了,三宝心里也好受了些,因着他年纪最大又是认得主家的人,其余三个隐隐都听他的。他在家里本来是最小的,当然现在家里有了新的堂弟,他也是哥哥了,平时却还是被上头的哥哥们管着,哪里像是现在,底下有几个年纪比他小不了许多的人听他的话,还用不着他太费心照顾。
在一起学了五天规矩,他们才被带到正院,见到了郡王和郡王妃。三宝是认得两人的,想到以前一个他喊小叔叔,一个他喊孃孃,现在他却不能再这么没规矩了,心里也有一瞬失落,但这情绪很快就过去了。他不是那不晓事的孩子,已经知道了一点尊卑有别,就算吴莎对他好,他也不敢生受着。
吴莎也没有表现出对他特别照顾,身份不同,态度当然转变。就像从小看到大的邻居家孩子进了你所在的公司成了新人,你也不可能把他的活都揽过来干完,而是会把他当成一个成年人对待。
徐喻明对吴莎没有买丫头却买了小厮的事也没有多问,就是觉得这四个孩子除了三宝生得忠厚些,其他都生得有些太秀气,唇红齿白的,看着让人不喜。等他们请过安,李婆子又带他们下去,吴莎也就跟徐喻明说了自己的打算。徐喻明也没有说若是想培养人当管事,为什么不挑几个长相中等的,这话说了也显得他太小气了。
“你拿主意就是。”
“里面有一个忠宝,你还记得吗?”
“记得,还一起在山上打过蛇呢。一转间这孩子都长这么大了,时间过得倒是快。”
“是呀,也许再过不了多久,我们就老了。”
“我若能陪着你到老,也是好的。”
哪怕徐喻明的身体渐渐在好转,也比旁人体弱些,加上有些体弱的人一场风寒就有可能送了命,他有多少年可以活还真不好说。吴莎本来还想等他说几句她不管多老也不嫌弃的话,一听他说这个,还得反过来安慰他。
“只要你不挑食,活到七八十总是没问题的。”
能活到七八十在古代已经算是高寿了,就跟现代有人活到一百岁一样。
徐喻明笑了笑,说“七八十有些多了,能活到五十就不错了。”
“容易。咱们吃得均衡、有空运动、多拜拜神佛,还能活不到五十岁?”
作为一个前世五十多岁还没有退休的人,一听到徐喻明的要求这么低,吴莎都有些同情他了。徐喻明也不准备在这事上与她争论,两人又开始说起在医书上看到的养生方子,准备找些看着有效的试一试。
新到府里的四个小厮被安排去了洒扫花园,每天午后忠上会抽出一个时辰来教他们识字和算学,他们在郡王府的前面三年都得如此,当然这三年他们只做一些最简单的活,给的月钱也不是很高。吴莎也没有跟他们说将来的安排,只让忠上留心些,探探他们的性子。
忠上知道吴莎的安排,自然也帮着留心。现在府里担得起事的人真不多,他不敢出面只能在府里教导下面的人,其余的人要么天生愚顿,要么爱偷懒不上进。他不知道郡王府的产业有多大,隐约知道府里的这些人是远远不够的。
四人得了活,又有忠上教导,也就安心在府里呆了下来,心里都记着主家的恩情,尤其是忠宝,他听说爷爷吃了府里的圣药已经能下床了,就想去给吴莎磕头。作为下人,他不好冒然去,就托了三妮传话。三妮想着这孩子挺合吴莎眼缘,也就去递了话。
“去偏厅吧。”吴莎说道,朝徐喻明看了一眼,知道他是听到的也就没有多问一句,起身去了偏厅。
忠宝进了厅,结结实实地磕了头,说“多谢郡王妃的大恩,若不是王妃赠药,小子的爷爷也不会好。”
“起来吧。”吴莎笑了笑,让三妮把他扶了起来,说“你的规矩学得不错,在府里这么些日子,也算没有白呆。”
忠宝微微抬头,露出腼腆的笑,说“是忠上哥教的好。”
吴莎满意点头,笑道“我知你一向是个机灵的,就是得有人盯着,小时候让你记的字你竟都忘光了,还得让忠上从头教一遍。”
忠宝不好意思地垂下头,小声道“小子以后会用心学的。”
“自然得用心了。”说着,吴莎朝他招了招手,待他靠近时,就在他耳边小声说“除了用心学,你也要盯着些你屋里的忠物,若有不寻常之处记得告诉我。”
忠宝一愣,旋即点头,“是,小子一定记着。”
吴莎让他去记,倒不是觉得忠物的举止有什么问题,其实任何人留心去看都会有点不寻常之处,要是一点没有那才有古怪呢,她只是想练练忠宝的观察力和分析力,人就是这样一点点练出来的。
府里添了人,大家都有了新鲜头,等这劲过了,都快要过年了。府里的人忙着过年,府外负责守卫的人也跟着有了变动。赵卫队长被调回了京城,派来接替他的是他的小儿子,他年近三十,方脸浓眉,与赵卫队长长得很像。先头大家都叫他小赵校尉,现在他出任卫队长,旁人也不好再这样叫了。
不过军中跟他交好的人,照旧还是叫他小赵,里面就有常乘风。两人交情不浅,在京中时常一起喝酒,听说他要调去钱塘,常乘风挺高兴。
“有空我去找你喝酒。”饯别宴时,常乘风端着酒碗跟他说。
酒桌上的话,哪怕是常乘风说出来的,小赵也没有当真。结果他到钱塘当差没半个月,常乘风就风风火火来了。小赵虽是知道两人交好,但是有好到对方不远千里来喝酒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