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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病了(1 / 1)

忠上被上次京城里来的大人吓着了,在赐婚的消息传来时,他一时又有点害怕。他得罪过人,说不定未来的主母怕惹事,会把他赶走。最糟糕的就是把他交给那个公公,让他生生被折磨死。就算这事一时能瞒下,他也担忧会不会哪一天就得罪未来的主母。他上回也不过是多看了一眼,行礼慢了一会儿罢了,怎么就惹怒了大人了呢。

等看到了吴莎,忠上也就放心了。吴莎是个有本事的人,待人又极好,教过他识字明理,也会对他嘘寒问暖,这样的人能当上主母,不管是她出身好还是别的什么,他都为她高兴。

比忠上更开心的就是三妮,她这会儿正在厨房显摆她的新身份,郡王妃身边的贴身丫头,以后府里的排位杨管家下面就是她了。府里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府里的事以后都要归吴莎说了算,杨管家现在又要守丧,郡王妃少不得会交一些活给三妮。三妮整个人都在飘,目光有些挑剔地看了人群中的嫂子一眼,唉,要是早几日知道要嫁给郡王的是吴莎,她说不定就不让哥哥娶吴嫂子了。

三妮的哥哥忠柱和吴嫂子很是低调地在知道郡王即将成亲后成了婚,府里杨管家也不在,就让几个年纪大的婆子充长辈。

府里有个婆子姓李,三十几岁的时候被她男人卖身为奴,之后主家破败,又被转卖到了郡王府。她本来有一双儿女,听说在她被卖后不久,也被她男人卖了,她那时心心念念要出去找她男人理论,最终她男人跑了,也不知跑到了哪儿去,后来又听说死了。她的儿女到现在也下落不明。

人死为大,十几年过去,过去有怨恨都淡了,只有担忧不曾减退。她想着不知道消息,就当自己的孩子还好好活着。第二次被卖后,她本是打算在府里挑个小丫头认为干女儿的,偏偏府里的下人少,小丫头更是没几个,小厮倒是有,但是小厮认了干亲也没用,没有丫头贴心。

后来李婆子跟吴嫂子分在一处做事,倒是跟吴嫂子熟悉起来,也是她一直跟犹豫的吴嫂子说忠柱这样的人好,让她千万不要错过。男人忠厚最要紧,别的都是虚的。吴嫂子本来就不曾嫌忠柱憨直,只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不过看看李婆子一个人老来孤苦无依,她最终还是接受了忠柱的好意。

三妮反对这事的时候,李婆子没少出来帮着说话,府里曾有人悄悄说李婆子杠上了李丫头。要说口才,李婆子还不如三妮,她以前也不是个泼辣多话的,只被卖之后才练出来了一点,碰着天生机灵能言善辩的三妮,她只能靠着自己的阅历和耐心,才勉强够看。

别看三妮是个横的,嘴里尤其不肯认输,怼自家亲大哥大嫂,能骂到他们怀疑人生,但她其实还是听得进去别人的话,回头也会改,加上那时吴莎也劝了她几句,她才同意了哥哥的亲事。

虽然不满吴嫂子条件不怎么好,但是看在她对她这个小姑子还算敬重的份上,三妮也就不跟她计较。加上她发现二哥成亲后有个好处,他变得顾家了,不会再被大哥哄骗了。上个月,吴莎离开钱塘没多久,三妮的大哥就找上门来,说是家里没钱做冬衣,让忠柱把新的棉衣给他一件。

忠柱去年就这么给过。三妮倒是能守在门口防着,却防不住忠柱上街采买遇上大哥,他又一向心软,被大哥诉几句苦就把府里新做的棉袄交出去了。好在现在他知道自己要成家了,在他的观念里,成家之前他的钱就是家里的钱,也就是可以拿给哥哥妹妹花用的钱,成家之后他的钱就是媳妇的钱,不过妹妹还没有出嫁,也要给妹妹一半。

所以这次忠柱在街上遇到大哥后没有马上答应给钱,反而回去跟吴嫂子商量这事,毕竟是他未来的媳妇,他得听她的。妹妹那儿他不敢说,怕说了又要挨顿骂,还会把他妹妹气哭。吴嫂子听说好声好气地劝了他许多,像是别人家没有在外面当差的兄弟日子也一样过呀、他家的田地不算少勤快点不会饿着呀、乡下人谁会每年做新衣、冬天没新衣也不怕,多砍点柴在家烤火就好了……

总之说了一大堆后,忠柱觉得很有道理,第二天就上街把这事给回绝了,还说他要成亲了,以后都不会再借东西给他,惹得他大哥还在街上骂了他一顿,若不是他身边跟着护卫,他都敢动手。这事后来吴嫂子也偷偷告诉了三妮,她是怕万一三妮还是念着老家的,她拦着忠柱不让他给老家东西会惹三妮不高兴。

谁知三妮听了之后,先是在屋里骂了大哥大嫂一通,然后又警告吴嫂子一定要把忠柱的钱看死,一点也不记得她先前还反对两人成亲来着。骂够了,她也没有再去说忠柱,反正说了忠柱也不听,他就是不听她的也没事,现在有人盯着他了。不过想到忠柱竟然拿这事跟吴嫂子商量也没有跟她说,她心里又一阵别扭。

也是怕她时不时的闹个别扭,李婆子一看苗头有点不对,就可劲得夸她,说吴嫂子有福气才有这么能干的一个小姑子。在厨房帮忙的人也时常乐得跟着说句好话,在知道她成了郡王妃的贴身丫头后,他们说的更直白了。

“恭喜呀,我一定就知道你是个有福气的。”

“三妮子发达了,可得记得带带我们。”

他们有的是真巴结,有的是觉得三妮年纪小小的一副大人样很是有趣故意逗她。三妮照单全收,在厨房被人恭维着,直到李大厨热好了饭菜,她才说了几句要他们别傻站多干活的话,之后,一手端着吃食在忠柱用另一只手打雨伞护送得意的三妮回正院。

路上三妮还不忘叮嘱忠柱,让他别随便应事,要是有人找他帮忙他就得当心之类的话。忠柱听她说过很多遍,他刚负责采买时她就见天的担心他的钱被人哄了去,他牢牢记了下。忠柱微笑应下,妹妹说的话,他一向是听了,再说了他的妹妹这般能干,他高兴听她安排。

吴莎用了饭,见徐喻明还睡着,本想去看看她的嫁妆。可是看外面的雨下得更加大了,她也懒得去整理东西,索性趴在床边小睡了一会儿。她今天起得太早,跟徐喻明成亲这件事,在她看来没有什么感觉。办了婚礼又怎么样,这就能代表两个人成为两口子了,这会不会太形式了一点?她所认定的成为夫妻,是要经过许多时间的积累和沟通的,她和徐喻明还远远没有达到那一步。

成亲只是一个开端,谁让古代没有婚前同居这一说呢。

在钱塘生活的这一年,她对徐喻明有了初步的了解,抛弃那些不确定会引发更深猜疑的点,只挑食这一样,若是在现代她是没法接受的。这不吃那不吃的,这是想吃啥,外卖都没法点了,更别说做饭了。她年轻时曾因为一个男的不吃鸭肉和茄子对他的印象大打折扣,最终分了手。

当然,那是在现代恋爱自由,她又还年轻的时候。在她年纪渐长之后,对人的态度就平和多了,一些小毛病她都可以接受,两人当朋友有点毛病真没什么,要是上升到结婚的程度……嗯,他们都没有陪着她足够久并显示足够的诚意,够让她产生这样的想法。

现代生活大家都习惯保留自己的空间,有人觉得在这样的前提下能友好相处也就够了,吴莎并不认同。且在她的心里,她是愿意全力为一个人付出一次。只是随着年纪渐长,当她习惯了一个人生活之后,让她放弃眼前的自由跟另一个共享自己空间以及其他的一切,她开始做不到了。

就是现在,她也做不到,但是她又想要去努力一次。徐喻明是她现在遇到的最好的人选,他最大的优点在于他还年轻,可以接受她很多新的思想。她也能在他的影响之下,真正回归过平常生活,为照顾病人、一日三餐而烦恼。机缘这么巧,就在她眼前开了一扇她一直想打开的门,她心动依旧,也就无所畏惧地推门而入,所谓最差的结局,在现在的她想来也不过如此。她愿意接受这个生活给她的挑战,试着跟徐喻明共度一生。

小睡半刻时,她感觉到手臂下动了一下,吴莎马上抬起头,看到徐喻明正在拉放在边上的毯子。看她忽然醒了,他面上有些讪讪的,朝她笑了笑。

“别着凉。”

“嗯。”

吴莎轻声应着,把毯子拿了过来披在身上,然后笑着看向他,“可精神些了。”

他点点头,眼中像是闪着星光,“你真好看。”

吴莎听了眯了一下眼,终是没忍住,说“得了吧,我这会儿妆也该掉了,头发也散了,哪里会好看。尤其是穿着这身红色的嫁衣,我是最不适合穿红色的,显得皮肤很黑,又显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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