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可没那个耐心教人认字,毕竟她自己这段时间也是借着看书,慢慢地熟悉繁体字,并且私下里偷偷练字,以使自己的字跟原主的字接近。
原主的簪花小楷是写得极好的。而她以前的钢笔字,写得龙飞凤舞、肆意张扬。
两个人的性格截然相反。体现在字的风格上也如此。尽管她有原主的记忆和身体机械记忆,但写出来的字还是风格迥异。
白蕊疑惑地接过纸,低头细看。
看了两行,她蓦地抬头,看向叶雅茗。
这纸上写的,是原主这些年送给余氏的金银玉器首饰。
为着叶家的资助,余氏总是装穷,她头上、手上戴的都是一些木制首饰,然后跟原主聊天时,话里话外都说隔壁哪家太太看到她没有首饰,看不起她,在原主面前哭。
原主也不是看不出余氏在向她索要首饰。但为了讨好未来婆婆,也为了宋易风,她只得送余氏金玉首饰。
不过她自己手头也不宽裕,家里给她们这些女孩儿打的首饰也是有数的,她自己不能光着头,损了叶家小姐的体面。而且,她也知道不能养大余氏的胃口,不可能逢年过节都送。
于是她顶着余氏的白眼,只在过年的时候,拿一件金银玉饰当作年礼送给余氏。
有一就有二,送了一两次后,就形成了惯例。每到过年,原主就会送一件首饰给余氏。
不过在余氏的压力下,她送的首饰都不便宜。这些年统共加起来,那些首饰也值二三百两银子了。
叶雅茗知道白蕊惊讶什么。
她淡淡道“宋家既嫌弃我,那我以前送出去的首饰自然得要回来,可不能白白便宜了他们。你看看还有没有漏的,有的补上。没有了的话,你把这单子送去给孟吉。”
白蕊闻言,细细看了那上面的首饰名称,想了想,又让叶雅茗添了一样,这才拿去正院,
……
宋易风虽考上了举人,却也还是个年轻的读书郎,既无人脉,也无钱财,气愤之下也没想着到叶府附近去打听一下叶家最近的动静。
因此他并不知道今日有两辆马车去了叶家,其中一辆还是吴师爷惯用的。
他回到家里,把跟叶崇明的对话给余氏说了一遍。因为宋易风事先给余氏打过预防针,余氏接受度倒还良好。
因为她知道,叶崇明是生意人,做了一辈子买卖,他不可能做亏本生意。既然宋家要退亲,叶崇明不咬下他们的一块肉来,只是要求他们归还这么多年叶家出的钱,就倒还好。
大概也是忌惮着她儿子的厉害,所以不敢太过份。
她眼珠子转了转,道“就还他们一千五百两银子吧。”
宋易风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后还是闭上了嘴。
叶家从他十岁起,给他们每年二百两,到现在就有一千四百两了,更不用说每年他参加诗会、文会、去参加科举考试,还有借着他和母亲生病的名义要的钱,起码又是每年二百两。
七八年时间,叶家送给他们的银子不下三千两,这还不算叶雅茗每个月的贴补,以及当初买这宅宅院时的花费。
沉默了好一会儿,他道“您先给我准备三千两银子。还一千五百两,我担心叶家会不依不饶,到时候以此为借口不愿意退亲就糟了。银子虽多,但退了这门亲,好处更多,不能因小失大。”
三千两银子,也就叶家这些年给他的大致的数目。如果细算的话,只能更多。但他相信叶家是不会为了那二三百两银子跟他闹僵的,还个三千两银子,也就差不多了。
至于买宅子时叶家花的那一千两银子,他就当作不存在了。
虽然家里的银钱都是余氏在管,但家里有多少钱,宋易风还是知道的。把田地卖了,凑一凑,还能凑出三千两银子;想要凑够四千两,就得把这处宅子卖了。
住宅是一个人的脸面。卖了宅子,搬到环境差、面积小的小院子去,他这个举人的脸面就丢尽了,哪家官家小姐也不可能嫁给他住到那样的宅子里。
至于等那官家小姐陪嫁一座宅子,以后住到陪嫁的宅子去,宋易风不愿意,也不敢想这样的好事。除非有求于他的巨商,否则哪家都不会陪嫁这么大一笔钱财。
所以这处宅子是万万不能卖的。
余氏跟宋易风是亲母子,娘儿俩的脑回路是一样的。
对于卖掉这处宅子凑银子的事,她想都没想过。
她道“我倒想给你呢,可家里也得有啊。便是一千五百两,还是我今日去那些小地主家里借来的。”
这些小地主之所以想把田地放在宋易风的名下,除了免去一定的赋税外,也是想要依附宋易风的意思。
这年头有钱却无权无势,光只应付地痞流氓就算了,还得应付衙门里的差役和里正这些人的盘剥。依附到举人名下,小地主的日子才能过得安生。毕竟打狗还得看主人呢。
举人的前程谁敢小看?不说他们有可能考上进士,就算考不上,出息一点的就跟吴师爷一样,给官爷们效力,或是去县学、府学上上课,实在不行他们也能参加诗会、文会,在官老爷或有权有势的人面前说得上话。
余氏是个精明会算计的妇人,否则当初也不会带着儿子跑到临安城里来,日子还越过越好。因为以前缺钱了就可以朝叶家要,她手上基本上是不留什么钱的,攒到二三百两银子,她就拿去买田地。
这阵子叶雅茗不来宋家做冤大头了,余氏手里的费用又花出去不少,先前手头统共只有几十两银子。
宋易风一说要退亲,她就知道定然得还叶家一些钱。今天她跑了一天,好不容易才借到了一千六百两。
没了叶家的进项,她总得留一百两银子备用。往后母子俩的日子不知道有多艰难呢,她哪里肯多花银子?
“不行,你再去借些,至少也得有个二千五百两。”宋易风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