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
天明气朗,万里无云。
微风徐徐,日光融融。
正是好天气。
长街上车水马龙,依旧热闹。
“卖菜咧,新鲜的大白菜!”
“大姐小妹都来瞧瞧喽,上好的胭脂水粉!”
“卖布!蝶衣轩的好布!”
摆摊的小贩扯着嗓子吆喝,此起彼伏。
平添了几分生活气息。
李元出了门,准备买些菜肉。
难得清闲,便一边走一边逛,欣赏着繁华的古代街景。
“路过的大爷,可怜可怜我吧!”
“给口吃的吧!”
“我三天没吃饭了!”
有热闹,便有凄凉。
路边时不时冒出几个干干瘦瘦的叫花子,追着人乞讨。
模样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世道艰难,百姓食不果腹。
乞丐也越来越多。
一条街走过去总能碰上七八个,并不稀奇。
可其中有个女叫花子,格外引人注意。
那叫花穿着一身破袄,面色苍白,坐在路边一块大石头旁,手中端着个破碗,口中念念有词,时不时有路人投个一两文钱。
悲惨的是,她没有左臂,右腿也少了一截,自膝盖以下被砍断,只剩下半截大腿,孤零零晃荡着。
衣服上血迹斑斑,触目惊心。
李元听说,有的叫花为了讨钱,便以自残身躯来引人同情。
可这女叫花未免自残得太狠了!
一条胳膊一条腿!
就为了讨上几文钱?
不至于!不至于!
李元驻足细观,忽然发现女叫花身上有一道黑气。
隐隐约约,十分微弱。
别人或许察觉不出,可李元修行武道,满身阳烈,对邪气煞气尤其敏感。
绝不会错!
这女叫花不简单!
于是,李元坐在路边一个茶棚中,点了一壶茶,一边喝茶,一边观察女叫花的动向。
“老板,可认识那女叫花子?”
喝了口茶,李元向茶摊老板打听。
老板抬头看了眼,呵呵一笑,“客官问的是‘疯娘’吧,认识,这片的人都认识她。”
“她常在这附近乞讨,是个苦命的可怜人!”
说着,老板叹口气,自顾自打开了话匣子。
“她本名‘芸儿’,是外镇一个乡绅的女儿,家世不错,偏偏看中了咱县城的一个穷书生,瞒着家里与其结为连理,还生下一个孩子。”
“后来,书生进京赶考,中了功名,却背信弃义,一纸休书将她和孩子赶出家门,与京城一位富家小姐结好,逍遥快活去了。”
“经此打击,芸儿变得疯疯傻傻,神志不清,所以大家伙都唤她‘疯娘’。”
“丈夫休了她,娘家人不认她,疯娘只好靠乞讨为生,养活自己和孩子,这不,已经五年了!”
讲完,老板又叹了口气,直呼“可怜”。
李元若有所思,“那她的手脚,为何被砍断呢?”
这事透着极大的古怪。
还有那一道邪气,绝不一般。
老板摇摇头,“那便不知了!”
“说来也怪,疯娘这几天是不对劲。”
“昨日少了条胳膊,今天少了条腿脚。”
“唉,她无亲无故的,又疯疯傻傻,哪怕死了也没人在意,谁会去管呢!”
话难听,却不无道理。
一个疯叫花子,没人在乎。
哪怕死在大街上,顶多挖个坑埋了。
李元点点头,不再多言。
一边饮茶,一边盯着疯娘。
一个时辰!
两个时辰!
疯娘一直坐在路边乞讨,或许因为太悲惨,收获还不小。
半天讨了满满一碗的铜钱,至少有五六十文。
眼看天色将黑,她终于颤颤巍巍起身,拄着一根棍子当做拐杖,一瘸一拐走到一个卖包子的小铺前,用讨来的钱买了三个包子,放在怀中。
而后走进了旁边的小巷。
疯娘走得步履维艰,用右手拄着木棍,左腿一蹦一跳,每走一下便疼得龇牙咧嘴,半天走不了多远,比爬还慢。
李元悄悄跟在后面,百无聊赖地跟了一个时辰。
终于,疯娘在一户院子前停下。
哗啦啦!
掏出钥匙,熟练打开院门上的锁链,推门而入。
院子又小又简陋,门是木板钉排的栅栏,长短不齐,墙是土坯垒起来的土墙,还没一人高,房屋仅有两间,破破旧旧,墙壁满是肉眼可见的裂缝。
被雨水冲刷久了,屋顶瓦片掉落不少,参差不齐。
这房子,寒酸得不像话。
见疯娘进了屋,李元一跃而起,仗着轻身功夫跃过土墙,悄无声息落在院中,随后蹑手蹑脚来到窗前,扒开窗户缝往里瞧。
屋子里更简陋。
墙壁污黑,蛛网罗布,房梁破裂,地面全是泥疙瘩。
除了一张桌,两个凳子,什么家具都没。
此时,疯娘正坐在凳子上,吃着刚买的包子,一口接一口,狼吞虎咽。
吃完两个包子,她抹了抹嘴巴上的油,将最后一个包子用油纸包好,小心放置。
呜哇!
这时,里屋忽然传来一阵怪声,像野兽叫,又像哭声。
疯娘脸色一变,拄起棍子便一瘸一拐地往里屋冲,焦急溢于言表。
似乎里屋有什么了不得的东西,令她格外在意。
屋外,李元纵身一跃,跳到了里屋的窗户前,继续窥视。
他看见,里屋放着一张床。
床上盖着破破烂烂的棉絮被子,满是缝线。
一个五六岁左右的小孩蹲在床上,姿势怪异,脸色发黑,脑袋不停晃来晃去。
身上穿的衣服倒挺新,是一件雪白小褂,很好看。
怪异的是,小孩身上缠着一条铁链,锁住了手脚和脖子。
像拴畜生一般!
李元记得茶摊老板说过,说疯娘生有一子,自从被夫君抛弃后,母子俩相依为命,勉强过活。
估计这小孩,就是疯娘的儿子。
“饿!”
“饿!”
小孩口中不停叫唤。
或许因为饿极了,眼睛直冒绿光。
看着瘆得慌。
“乖!娘给你吃的!”
疯娘疼爱地抚摸着小孩的头,满脸关切。
虽然神志有点不正常,可她仍是个称职的娘亲。
像天下所有娘亲一样疼爱自己的孩子。
“娃娃,乖!”
疯娘坐在床边,不停抚慰。
右手小心翼翼撸起破烂裤角,露出只剩半截,血肉模糊的大腿。
小孩一看,眼中绿光更盛,嘴巴里呜呜叫唤着,锁链挣得哗啦啦响。
嗤啦!
衣物扯开,露出胸腹。
胸腹上,赫然是一张长着参差尖牙的巨口!
巨口一咧,黑舌蠕动。
黑乎乎的黏液顺着肚皮流淌而下。
旋即,他一口咬住疯娘的腿,开始贪婪的撕咬,咀嚼,吞吃。
嘎吱嘎吱的声响,在小屋内回荡。
像在锯木头。
疯娘一动不动,似乎根本感觉不到疼痛,吭都不吭一声,反而疼爱地抚摸着娃娃的脑袋,口中不停叨唠。
“娃娃,吃了娘,就别去吃别人了!”
“害人不是好孩子,知道么!”
“要乖!”
“娘的肉好吃么?”
看到这幕,连李元都感到头皮发麻。
心里说不出的堵塞,像被一块大石头压着。
显然,这小孩已被缝尸婆婆所害,变成妖童。
疯娘怕他出去害人,便用锁链将其拴在家中,又不想娃娃挨饿,于是以身喂子。
怪不得疯娘少了胳膊和腿脚,原是喂给了自己的孩子。
果然疯啊!
一个正常的母亲,再疼爱自己的孩子也难干出这种事。
太荒谬,也太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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