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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鸿雁 第三百八十四章 轻剑快马指穹苍(1 / 1)

——死里逃生——

而另一边,王知府没命的奔跑着。

跑掉了帽子、鞋子、袜子,连身上的官袍都被野狗撕咬掉了。屁股上、腿上、后肩上都被咬伤了,鲜血淋了一地。

尝到了血腥味,几条野狗已经血灌瞳仁,紧追着王知府不放。

王知府已经快跑断了腿,他漫无目的、上气不接下气的跑着。

眼瞧着几条野狗与自己的距离越来越近,两旁都是别人家的院墙,而眼前是一条河——他将自己逼进了绝路。

「完了!完了!这下彻底完了!」

看着面前虽然不算宽阔,却不知深浅的河水,不识水性的王知府倍感绝望,却不敢停下脚步。

或许此时,他已经做出了选择——宁可被水淹死,也不要被野狗蚕食,起码还能留个尸!

可事到眼前,他还是有些退缩了,一步就要迈进湍急的河水,王知府还是急停下来,泪流满面的转过身。

看着一步步逼近自己的野狗,他们龇牙咧嘴、急不可耐的样子,一向高傲的王知府,竟然「噗通」一声跪了下去,双手合十向野狗们乞求:

「你们要什么我都给!求你们别伤害我,别伤害我!」

这位眼中只有钱的知府大老爷,在生死关头之际,能想到的救命方式,竟然还是交易,这就叫做死性不改。

可他高估了野狗的兽性,毕竟对它们来说,新鲜的血肉,可比冷冰冰的金钱更有吸引力。

所以,它们想要的东西——只有他的命!

果然,几只野狗呲着尖利的牙齿,一步步逼近,王知府绝望的嚎啕大哭,好像一个地主家的傻儿子。

他一寸寸往后退去,双腿一软,一个趔趄便跌进河中。

没想到这河水深不见底,王知府刚刚跌进去,便猛呛了几口水。

他慌乱的蹬着水,在冰凉的河水中一沉一浮,不完整的求救声,很快就消失不见。

一路的奔跑已经让他体力将尽,在河水中折腾了一会儿,他便失去了力气。

眼睁睁看着河水快要将王知府淹没,忽然一只手伸过来,一把抓住王知府的胳膊,强行将他带到岸上。

惊魂甫定后,王知府吐了好几口水,又猛烈的咳嗽了一阵,才渐渐恢复意识:

那几条凶恶的野狗早已不知所踪,自己则是被几位身着粗布衣衫的蒙面人,给团团围住。

王知府警惕的看着他们,颤声问道:「你……你们是谁?」

一个男子答道:「王大人,是我们赶走了野狗,将你救了啊!你现在怎么样?」

听到是自己的救命恩人,王知府霎时松了口气:「好在有惊无险,你们救了本官,本官是不会亏待你们的!不过,你们既然要救人,为何要蒙着脸啊?」

几个人相互看了一眼,一边捏着拳头,一边客气的说道:「王大人,有人花重金雇佣我们,要将您暴打一顿!多有得罪,您可别怪我们!我们也是生活所迫、逼不得已。为了不暴露身份,我们只能蒙面了!」

听到这话,王知府身一颤,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才出虎穴又入狼窝,竟还是难逃一劫!

他此时已经瘫软无力,一步都跑不动了,只好哀求道:「求你们别伤害我,那个人出了多少钱,本官加倍给你们,本官有钱!」.

他以为所有人都见钱眼开,却不料面前的蒙面人,纷纷发出鄙夷的冷笑:「对不起了,王大人!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能将你暴打一顿,是整个江宁百姓的最大心愿!」

说罢,一众人也不顾王知府凄惨的哀求,将毫无反击之力的王知府按在地上,抡起胳膊便狠狠的教训了一顿。

不知过了多久,再也听不到任何的求救声,大家才停下手。

沐芊芊带着其余四个人,从一旁的院子里走出来。

大家连忙凑到跟前,看了看地上满身是血、奄奄一息的王知府,脸上均露出了舒心的笑意。

那些蒙面人走过来,向沐芊芊汇报道:「女侠,已经按照你的吩咐,将他狠狠的教训了一顿!」

沐芊芊笑着问道:「怎么样,觉得痛快吗?」

众人齐声高呼:「自然痛快!」

沐芊芊又问道:「那开心吗?」

众人大笑道:「开心得很!」

沐芊芊从袖中拿出一袋银子,放在他们手中:「那就好!有钱难买大家高兴!要都玩得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看着手中的银子,那些蒙面的百姓千恩万谢的相继离去。

——官司——

王知府被人抬回府后,立刻派人去调查凶手。可查了许久,什么都没查到。

那些人下手很重,王知府在床上躺了足足有十日,才勉强能下地。

而使团休整了几日,也准备启程继续前行。

他们在市集上逛了一天,满载而归走到府衙的门口,却被门口人山人海的百姓吸引住目光,纷纷凑了过去。

知府衙门外,十里长的柳荫,树影儿歪斜。白鸢在天空往下斜看着,想要下来却又不下来。

几个人挤到门口才发现:原来是有人来打官司!

「咚咚咚」三通鼓响,叫醒了衙门里所有的人。

快、壮、皂三班衙役在正堂里排班肃列,王知府身着官衣官帽,转屏风入座。

「啪」的一声,惊堂木落。

王知府皱眉瞪着下方,沉声问道:「堂下何人击鼓?」

方才的事他心情不悦,满腔怒火无处发泄,只能将气洒在打官司的人身上。

堂下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押着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儿跪在地上。身旁还放着一具盖着白布的尸体。

男子在地上磕了一个头,悲切的说道:「大老爷,这个老头儿将我父打死了!」

王知府一拍惊堂木,怒道:「这老头儿,你何故打死他父?」

那老头战战兢兢的磕了个头,惊魂未定的说道:「启禀老爷,事情……事情是有原因的!」

王知府突然间来了兴致,立刻挑眉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从实招来!」

此时,他心里盘算着,该如何从这场官司中吃完被告、吃原告,大捞一笔!

老头稳了稳心神,才将事情娓娓道来:

这个老头姓陈,地上的死者姓赵,二人是相交多年的好友。

陈姓老头养了一只非常好的鹌鹑,每天都带着这只鹌鹑,在村里四处显摆。

赵老头见那鹌鹑心生喜欢,便借着二人相交的情谊向他索要。陈老头哪里舍得,不但不给,还将他臭骂一顿。

之后,陈老头带着那只鹌鹑,更是得意洋洋的在村里招摇过市。路过赵老头的面前,还时不时说两句不咸不淡的话讥讽他。

终于有一天,赵老头气急败坏,偷偷跑进陈老头的家中,抱起鹌鹑就跑。

好巧不巧,赵老头还没出门,就碰到从外面回来的陈老头。

他见自己的宝贝被人偷走,立刻就扑过去要抢回鹌鹑。

两个年逾五旬的老头很快就厮打在一块儿。

本来就是满肚子的怒气,此时竟在一瞬间就爆发了。

赵老头身材瘦小,打不过身高体胖的陈老头,眼瞧着打不过他,一气之下,竟将怀中的鹌鹑摔死了。

陈老头的心头肉被摔死,他伤心欲绝,却顾不得嚎啕大哭,只一心想报仇,便下手重了些,竟失手将赵老头打死。

赵家的人哪肯饶过他,可陈老头的家人也觉得冤枉,两家人都觉得自己有理,便一起过来打官司。

其实这个官司只要是正常的审讯,怎么审都是对的,有罪无罪都能说得过去。

可王知府听着事情的来龙去脉,心中竟突生莫名的兴奋:

这样可轻可重的案子,真是天赐的赚钱商机!

自己不但能无休止的从中捞取钱财,还不会落人口实,就算是夏云卿也不能说他有失偏颇!

整个京隆府的百姓,哪里又不知道这位官老爷是什么德行!兜里没点钱,谁敢击鼓打官司?

所以来之前,陈老头的家人送来了五十两纹银,希望老爷从轻判。

但是被告那家财大气粗,竟送来了百两纹银,希望老爷从重判。

王知府脸上面沉似水,心里却乐开了花儿:

待会儿让你们瞧瞧,本老爷多年摸浑水的能力,让你们乖乖把家里的银子,统统送进府衙的大门来!

只听得一声惊堂木响,王知府沉着脸,高声喝道:「来人啊,将这个打死人的老头,给本官拖下去,重打四十大板!」

陈老头吓得哆哆嗦嗦,磕头如捣蒜,连连哀求道:「大老爷!小的不是故意的,是那赵老头有错在先啊!还望大老爷明鉴!」

王知府冷哼一声,不依不饶道:「不管事出何因,你杀人就是重罪!来人,将他带下去!」

左右衙役刚要过来带人,那陈老头又重重的磕了一个头,伸出右手,做出了一个「五」的手势,暗示道:「大人,小人冤枉!请您手下留情啊!」

此时此刻,他也是逼不得已,他不想挨打,只能提醒王知府,自己送过五十两银子了,希望他能看在钱的份儿上,对自己网开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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