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在讨论凌一苇的事情?”
闲聊了一会儿之后,苇庆凡把话题拉了回来,“有空叫她来家里吃个饭吧,妙妙你来负责。”
黎妙语:“当然是我负责,我们俩关系这么好。”
李婉云:“你们不就是只见过一面吗?”
江清淮:“呵呵”
江清淮:“她跟谁关系不好?”
李婉仪:“也许是自我感觉良好。”
黎妙语:“坏女人伱把话给我说清楚!”
黎妙语:“她先找到我,这就是缘分,说明我们俩最有缘分。”
李婉仪:“不要着急,先询问一下她的意见。”
江清淮:“我也觉得,重逢是好事,但不要让人家有心理压力。”
苇庆凡:“所以让妙妙出马啊。”
李婉仪:“这倒是。”
她也比较擅长与人打交道,但跟黎妙语却是截然不同的风格与概念,一个是熟稔人情世故,另一个则是赤子之心。
江清淮其实也很擅长跟人打交道,她的擅长与李婉仪类似,但又有不同,李婉仪的擅长是性格,而她的擅长是“技巧”。
她其实并不是一个很喜欢和陌生人、和不那么喜欢的人打交道的人,但因为成长的环境,她不得不这样做,必须让自己拥有很好的人缘,才能改变自己的处境。
心、性格、技巧,三个不同的出发点,导致三人擅长的地方全然不同,李婉仪和江清淮看起来比较相似,而黎妙语最为“独特”,她在陌生人面前其实有点“社恐”,至今都还保持着清冷的对外形象。
而只要突破了外围防御,很容易就可以接近她内心最深处,这种性格导致她的朋友不多,但只要是朋友,就都非常亲密。
李婉仪江清淮李婉云如此,苇庆婵苇庆欢如此,谢瑶如此,路小雨如此,唐舒云孙晓吴嘉嘉如此,现在连何言希也开始有这样的趋势了。
黎妙语:“今天估计不行,她说今天傍晚约了三里屯旗舰店,要去取手机。”
李婉云:“对哦,她就是买手机才找到你的。”
江清淮:“她还要买?某人表现的机会到了。”
黎妙语:“我跟她说了不用买,她不肯听。”
李婉仪:“她不是去店里面取机嘛,到时候问清楚身份,让店员直接交给她,也算是个惊喜。”
黎妙语:“好主意!”
黎妙语:“坏女人果然很坏!”
办公室里面,苇庆凡看着群里面的消息,觉得有点好笑和奇怪,江清淮、李婉云不知道究竟,情有可原,黎妙语眼中基本就没有坏人,有这种表现也正常。
让他觉得奇怪的是李婉仪,学姐的性子不该这么没有分寸啊!
他们和凌一苇其实没有多么深的牵连,更谈不上什么感情,因为说到底就是十年前在火车上有过一段偶遇而已。
十年过去,谁知道凌一苇变成了什么样子?
请她到家里吃饭,已经是比较热情了,到时候接触一下,再看有没有后续打交道的必要,算是给当初一点缘分有个交代了。
李婉仪居然提出要直接送礼物,还是直接通过店员送……
你不考虑人家的感受吗?
不担心升米恩斗米仇吗?
这太不像是李婉仪做出来的事情了!
不过,短暂思索之后,他很快有了猜测,李婉仪的表现可能有两个方面的缘故:
一,与黎妙语类似,十年之前的偶遇不仅是对当初那个小姑娘有怜惜有好感,更是三人共同的回忆;
二,十年之前那段偶遇里,真正起到关键作用的人是黎妙语,是这位好看、善良、有钱的漂亮姐姐留给了凌一苇深刻的印象,李婉仪和苇庆凡一样都是边缘角色。
而在那次三人同行,前往省城参加比赛的路途中,李婉仪印象深刻的事情太多了!
尤其是黎妙语手里面一个小小的“听歌MP3”就要四五千块钱,以及黎妙语可以轻易送出去一个学习机的举动,带给了李婉仪很强烈的震撼和冲击。
那个时候她们一家人一年的收入,一年的衣食、学费和各项花用,全部加在一起,也只是黎妙语手里面听歌的那个小玩意而已。
这就像是一条鸿沟,横亘在她前方,他们坐在相邻的座位上,却只能看着鸿沟的对面,苇庆凡和黎妙语谈笑风生,看着黎妙语自然随意的展现她的善良,以及无意间暴露出她的奢侈……
李婉仪再好,毕竟也是个俗人,有七情六欲,因此十年之后,当凌一苇再次出现的时候,李婉仪看待这个小女孩的态度,回忆和善良都有,但未必没有一些潜意识里的“执念”。
送礼物的之后,可能才会真的“念头通达”。
想明白这些,苇庆凡也就不再纠结,对他来说,“婉婉开心”的重要性和优先级毫无疑问可以碾压此前给凌一苇送东西的各项本能考虑衡量的因素。
苇庆凡笑着打字道:“那就让她傍晚先去拿手机,然后到家里来吃饭吧,你就算是想要把平板送给她我也没意见。”
他指的是还没发布的“至臻板”,这玩意肯定不能够出现在店里面。
黎妙语:“好啊好啊,我们三个每人送一个,手机平板电脑。”
李婉仪:“她想要自己买手机,就让她自己买吧,你不是说癸巳版用起来和标准版没有多少区别吗?”
江清淮:“我也觉得,她想要自己买的就让她买吧。”
李婉云:“我先去帮你们打探一下消息。”
黎妙语:“你是一个好奸细。”
李婉云:“你才是奸细。”
江清淮:“该出发了。”
苇庆凡:“嗯。”
黎妙语:“你们去哪?”
江清淮:“去看总部大楼,羡慕吧?”
黎妙语:“哇,我也想去!”
苇庆凡:“想来就来呗。”
黎妙语:“可是我还要工作。”
江清淮:“你居然还知道工作?”
黎妙语:“我工作一直很认真好不好?”
黎妙语:“算了,我不去了,等什么时候彻底完成再去。”
黎妙语:“我先去找苇苇聊天,哈哈哈哈”
黎妙语:“这个名字莫名觉得有点恶心,也不知道是因为谁”
苇庆凡:“啊,你也有了吗?”
黎妙语:“滚!”
苇庆凡:“如果需要我的话发消息。”
黎妙语:“不用,我也可以找店里送礼物。”
“行吧。”
苇庆凡果断滚了,与江清淮一起去看望已经确定命名为“星环”的古诗词科技园,同行的还有唐亭岳、肖家胜等人,张远平不愿意在这种事情上浪费时间,拒绝了,因为除了公司的人之外,还有当地领导也要去视察。
公司总部自2012年开始设计建设,如今已经三年了,建筑主体已经建设完成,正在完善各种设施,预计2016下半年可以正式启用。
按照苇庆凡提出的构想,总部建筑组成了一个“圆环”,至于他在圆环里面弄一个“内湖”,甚至圆环外再搞个“外河”的方案,在评估之后被集体否了,包括他自己。
太麻烦,也太贵了。
整个园区耗资接近50亿元,虽然听起来远不如苹果总部Apple Park耗资50亿美元(合人民币340亿元)那么夸张,但这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了。
最重要的是,古诗词公司在“建筑”这方面的优势就如同苹果在芯片上的优势一样,都可以站在“巨人”肩膀上。
苹果可以吸取丑国半个世纪的半导体发展成果和人才,古诗词公司也可以获得中国在基建方面的人力、成本、效率等各方面优势。
苹果建总部大楼,效率肯定比丑国基建的效率高,但想要跟中国这边比就是天方夜谭了。
古诗词公司总部跟落成之后的苹果总部相比肯定许多方面不如,整体建筑以及设计要求仍然是顶级水平,只是苇庆凡没有那么极端,不会为了强迫症、炫耀“简约”“科技感”而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那样太不环保了,得少送多少充电器才能弥补回来啊?
真想环保,早点换成统一接口、号召发达国家少特么浪费点水电,不比不送充电头有意义得多?给个选项也行啊!
不过,苹果在建设总部时候的追求并不全都没有实际意义,苇庆凡在两件事情上做出了同样的选择:
一是大部分停车位都在地下(不够用,另有停车楼),给地面留出更多的绿化空间,这让整个园区绿化率大幅度提升,超过70%;
二是建筑屋顶布满了太阳能光伏板,用以给园区供电,按照初步评估,太阳能发电大概可以提供整个园区超过65%的电力。
“这边是面向公众开放的区域,店铺也开始在装修了……”
园区办公区域是不对外开放的,不过也有公众开放区,在门口也有一家“旗舰店”,且旁边还留了一家咖啡厅、一家奶茶店的空间。
这边人流量不算很大,但以古诗词公司如今的影响力,园区建成、启用之后,很快就会带来很高的人气。
“这里环境确实要好很多,真希望可以早点搬过来。”
极高的绿化率让整个园区环境极佳,甚至比一些公园还要更好,江清淮还没到办公区去看,就开始期待搬到这里来了。
苇庆凡笑道:“快了,蒹葭两周岁之前肯定可以。”
“那确实挺快的。”
换了一个计算时间的方式,江清淮顿时觉得快多了,毕竟蒹葭现在都已经半岁了,虽然仍然需要一年之后,但工作一年,跟看着女儿长大,时间流速能一样吗?
她拿出手机,拍了不少照片,然后发到群里面给李婉仪、黎妙语、李婉云看,顺便看了一下群里面的消息,等到苇庆凡与人说话的间隙,小声对他道:“妙妙既然送了,肯定送好的,准备送凌一苇超极本和至臻板。”
超极本已经准备就绪,今年秋季会一同发布,主要卖点是徽标、质感、屏幕,以及没有下放计划的压感触控板。
黎妙语已经体验过一段时间了,最喜欢的就是那块压力触控板,单独使用笔记本的时候完全不需要外接鼠标,高效且优雅。
而至臻平板她用了几天,对高色准屏幕倒是没有什么直观感受,那支“点睛笔”却是非常喜欢,如果不是被李婉仪骂过,估计都要用平板教苇知德写字画画了。
两人在外吃了午饭,随后一块回到公司,黎妙语发来消息,已经与凌一苇说好,让她晚上到家里来吃饭。
而且,她居然住在稻香园,跟曹泽、谢瑶在同一个小区里面,就在小区楼下的药店里面上班。
江清淮:“果然很有缘分。”
黎妙语:“那当然了!”
黎妙语:“隔了十年都能够再遇见,肯定很有缘分啊!”
黎妙语:“对了,她是中医药学院,导师是李秀文,你认识吗?”
李婉云:“不认识,我们都不是一个学院的。”
李婉仪:“@苇庆凡”
黎妙语:“你圈他干嘛,他更不认识。”
苇庆凡刚刚回到办公室,听到群里消息提醒,点开之后看到聊天内容,略微怔了一下,随后收到了李婉仪私发的消息:“凌一苇的导师是李秀文。”
苇庆凡很快回复:“嗯。”
回复消息之后,他打开手机备忘录,很快确认了这个名字,放下手机,莫名有一种很荒唐的感觉:这也太巧了吧?
——虽然不知道是哪方面的影响导致这一世黎妙语没有再发病,但她前世因为红斑狼疮而夭亡始终是苇庆凡的一个心病,因此他瞒着黎妙语,悄悄资助了国内几家医院和大学进行这方面的研究。
经过很久的苦思冥想之后,他记起来前世曾经看过一个新闻:大概是2018或者2019年,屠呦呦团队发现青蒿素对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很好的效果!
他于是按照这个模糊的记忆方向,以个人的名义寻找大学和医院共同合作,开始攻克这方面的研,为了尽量提高成功概率,没敢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面,有好几个团队在研究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治疗方案。
这件事情只有苇庆凡和李婉仪两人知情,凌一苇的导师李秀文是一位非常杰出的中医药学方面的专家,她领导的团队,正是合作的对象之一。
冥冥之中似乎真的有天意,十年之前黎妙语因为善良,无意且随手得帮助了凌一苇,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她的人生;
十年之后,当年的那个小姑娘“依约”来到了京城,进入了为了救黎妙语而进行医学研究的团队之中……
她现在只是一个学生,但谁又能说十年之后她是什么样子呢?
苇庆凡怔了一会儿,因为重生的缘故,他看待一些事情的角度和想法难免会受到影响,此时脑海中就忍不住浮现出一个念头:
如果真有因果循环,如果黎妙语未来还会生病,难道生机就在凌一苇的身上?
可是,这样的话,前世呢?
苇庆凡并不记得黎妙语前世是否参加了省赛,按理来说应该会去参加,那么应该也会遇见凌一苇才对……
不对!
他很快反应过来,前世离世的时候,凌一苇应该还在上高中……而这一世,因为他的缘故,妙妙至今都没有生病。
这么说的话,凌一苇还是很有机会成为“拯救妙语姐姐”的那个人……
这个想法非常荒唐,而且黎妙语再生病的概率本身就已经很低了,然而哪怕黎妙语有万一的患病风险,哪怕凌一苇只有万一的成功希望,都足以让苇庆凡重视起来了。
在这之前,他对凌一苇并不太在意,有一些善念,却也仅此而已,但发现这件事情之后,凌一苇在他心里面的重要程度立即蹭蹭上涨,以后当亲妹对待都不为过。
只有一章,尽量写长一点。
另外说明一下,我承诺过妙妙不会生病了,但在剧情里面,苇庆凡的视角并不能够知道和肯定这件事情,因此这个坑还是得填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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