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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偷生篇 第二十八章 令人着魔的音乐(1 / 1)

庄明当然知道罗斯口中的“她”,指的是谁。

点头答应,心中有些不是滋味,想到了自己那个不靠谱的父亲,也不知道他现在正在哪个娱乐场所快活呢。

有趣的是,庄明心中那个不靠谱的父亲——庄东杰,最近新收购了一家传媒公司,旗下有个小模特,正和他打得火热,整个公司都以为老板娘的人选差不多要定下来了。

如果庄明在场,知道那家传媒公司的人会那么想,一定会笑他们太天真,他爸庄东杰留恋花丛20多年,连个算的上号的正式女朋友都没有,又何谈老板娘之说。

只是他现在对那个小模特有新鲜感,愿意宠着罢了,各取所需而已。

那个小模特也不见得对庄东杰是真爱,因为庄东杰好像对爱情很排斥,但凡是看出来哪个女人对他动了真情,是绝对不会碰的。

而这一切,庄明都脑补为庄东杰是忘不了自己的母亲,自从母亲去世之后,他就开始嘻戏人生,不愿意再付出感情了。

皮丁是d国巴伐利亚州的一个市镇,人口只有5千多人,在d国和奥地国的边境处,与奥地国的萨尔兹堡毗邻,这里自古以来就有着丰富的地下矿藏。

由于恩尼格洛和皮丁都是小镇,没有机场,坐飞机再加换乘汽车的时间加在一起,和自驾前往差不多,所以余优找了一家附近的租车行,租了一辆suv。

自驾在行动上来说比较自由不说,手机也能保持畅通,万一在飞机上来个什么重要的电话接不到,总会让人提着一颗心,最主要的是,潘小鹏在等他母亲手术的消息。

事实证明,很多事情是白担心的,刚到租车行办理完手续,潘小鹏的电话就响了,是他父亲打来的,说是手术很成功,让他不要担心了。

由于不知道谭静的情况如何,潘小鹏刚撂下电话,马上又打给了程仁,确认谭静状态也很好后,自然又是一番千恩万谢。

“你和我说这些干什么,还是等你回来,你再亲自谢谢小静吧。”

“嗯,一定,一定,您和静姐以后就是我的再生父母了!”潘小鹏激动的说道。

“你可别!我要是有你这样的儿子,得少活二十年!我看这辈子,还是做一个丁克好了。”

“您不要孩子,不代表静姐也不想要啊。要不趁你俩还行,赶紧生一个得了。”潘小鹏无比认真的建议道。

“这就不用你操心了,平时少给我惹点事,你当我的再生父母都可以商量!好了,说个正事,你们之前发回来的那个‘海胆’,今天上午送到总部了,生化科正在抓紧时间研究,不出意外的话,再过几天就能有结果。”

之后潘小鹏又向程仁汇报了一下鼠王现象的事情以及他们下一个目的地——皮丁小镇。

根据网上能查到的信息,皮丁那边只有一家旅馆,可就这么一个独苗苗,距离市镇还不是很近,而且到了地方估计天都黑了,所以三人决定到了皮丁先住一晚,第二天再去小镇上找寻线索。

在天完全黑透之前,三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皮丁旅馆的环境还不错,就坐落在通向市镇的公路旁,由5栋连在一起的小楼组成,最中间的三栋楼算上阁楼一共4层,对于这么一个人口不多的小镇来说,算的上是相当豪华了。

旅馆的前台是一名20多岁的d国小伙子,看到庄明三人进来后,眼睛直接就黏在了余优的身上。

“你们好,请问有预定吗?”小伙子是对着余优说的,把庄明和潘小鹏彻底忽视了。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余优也微笑着办理了入住手续。

“我帮你把行李拿上去吧。”小伙子边说边从柜台里走了出来,来到余优的面前,伸手就要去拎余优的行李。

庄明心里有些不舒服,他知道余优走到哪都是焦点般的存在,更清楚她对自己有一丝好感。

虽然由于余优那特殊的身份以及满身的秘密,自己尽可能无视了她对自己的感情,可看到对面这个帅小伙对她献殷勤,出于男人的自尊心和占有欲,庄明竟然行动比脑子反应的速度还快,上前一步,直接挡在了余优的身前。

“不用了,谢谢。”庄明说的是英语,虽然不知道他们之前说了什么,可是看到那帅小伙的动作,也能猜个不离十。

简单的英语单词,小伙子自然是听懂了,又看庄明主动拎起了余优的行李箱,和余优有说有笑的样子,暗自摇了摇头,看来自己是没有机会了。

行李放好后,三人去了餐厅,准备吃顿晚饭,这中午就没好好吃饭,到了晚上着实饿的慌,尤其是潘小鹏,那吃像,说是饿死鬼投胎也毫不夸张。

三人吃的差不多时,之前在前台遇到的那个帅小伙又来了。

“还真是阴魂不散,优姐的魅力还真大。”潘小鹏小声嘀咕着。

庄明低头不语。

余优却是淡淡一笑,招手,示意那个帅小伙坐她身边。

帅小伙显得有些受宠若惊,连忙走了过去。

这个帅小伙名叫弗雷德,是这家旅馆老板的孙子,高中毕业后就一直在这帮忙。

余优只是想和他混的熟一些,方便套话,于是客气的说了一句“你还真是勤快,在前台忙完又来餐厅帮忙。”

谁知道听完余优的话,弗雷德却是苦笑一声“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附近招不到工人,只能自己多做些了。”

经弗雷德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这样,他们住进来后,确实没见过几个工作人员,余优好奇道“是你们这里的人口少,不好招工?”

“不是的,是人们都去附近的矿山上挖矿去了,男女老少,但凡有些力气的,都去了,这里又不是什么大城市,外地的人不愿意过来,所以根本招不到工人。”

“这附近有矿山?赚的很多吗?”

弗雷德摇头,说起了这镇上一个奇怪的现象。

大概是在6年前,突然有一个人,在这个宁静祥和的皮丁小镇附近的山上,开了一家矿场。

丰厚的报酬,吸引了一些年轻人前去工作。

可渐渐的,不知道为什么,去那个矿场的人越来越多,一开始还只是男人,后来竟然连有些力气的女人也过去了。

余优把弗雷德的话翻译了出来,潘小鹏好奇道“那个矿场的工资很高吗?那么吸引人?”

弗雷德摇头“我问过一个在那工作的朋友,5年前的薪水还挺高的,但是后来就越来越少了,和我家这个旅馆给出的薪水差不多。”

在矿场上面做的都是一些体力活,而且还存在着一定风险,经弗雷德这么一说,庄明三人更好奇了,为什么相同的待遇下,这里的人们不选择工作相对轻松的旅馆,反而要去矿山出卖体力呢?

余优问出了三人心中的疑惑,觉得这件事情,或许没那么简单。

“我朋友和我说,吸引他们去矿场工作的并不是报酬,而是在工作的时候,那里面播放的音乐。”

音乐?

三人的心中都不约而同的产生了一个猜想,莫非他们要找的蒂姆后人,就和那个矿场有关。

弗莱德也看出了庄明三人的疑惑,不待他们发问,就自顾自的解释起来。

原来,一开始去矿场上工作的人确实只是为了讨生活,人也不多,可到了周末,有人回来和镇上的人说,那边的工作环境很好,最主要的是,在矿场里还会循环播放一首曲子,会让人感到心情舒畅,工作一天下来,丝毫没有疲惫感,而且还能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热爱生活的正面情绪。

这个世界上,总是有很多人不信邪,他们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曲子有这种魔力,于是也纷纷去了矿场。

一个月过后,镇上的人们看到了去矿场工作的人,一个个神采奕奕的回来,又能拿到丰厚的报酬,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去了矿场。

到了现在,皮丁镇基本上除了老人和孩子之外的所有人都去了那里工作。

即便是后来,薪水一降再降,也没有一个人想要离开,就像是着了魔一般。

矿上的工作时间是早9点到晚上5点,中午1点到2点是午休时间,节假日休息。

这个工作时间看起来还是挺人性化的,可是在矿上工作的人却主动要求加班,996都嫌不够,恨不得007才好,因为过度劳累而晕倒的人,这几年是比比皆是。

但主动加班的人还是很多,劝都劝不住,就像一群瘾君子似的,几乎所有人的身体都处于一种极度劳累的状态,但是精神上却依旧很亢奋。

弗莱德说到这,摇头叹气道“我那个朋友本来身体特别健康,可是前段时间我看到他,面色苍白,脸颊凹陷,就像行尸走肉一样,刚从医院出来,就想赶回去继续工作,我和他说话,他却不太愿意理我,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

“那在矿上工作的人为什么要主动加班啊?是因为那个曲子吗?”潘小鹏问道。

“我的朋友马克,以前和我说过,他回到家后,总会忍不住想要往矿上跑,心里一直惦记着那首曲子,后来有人开头了,主动提出加班,甚至是直接住在了矿上,之后跟风的人就越来越多,导致镇上平时都看不到几个人了。”

庄明三人听后,觉得这个曲子堪称毒品,十分的危险,很有可能就是吹笛人后代的杰作。

“那你没去矿上工作,真是万幸。”余优笑道。

弗雷德耸耸肩“想去我也去不了,我祖父肯定不会同意的,家里的旅馆还需要我帮忙呢。”

“对了,那个矿场是产什么的?”庄明好奇的问道。

“黄金。”

………………

这一晚,庄明三人早早睡去,决定第二天一早就去那个矿场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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