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芳和魏婴看着他,感觉他最明显的改变就是食欲不振了。饭都吃不了几口。两个人问他原因,他也只是摇头,不愿多说的样子。这样沈芳很惆怅,她为了哄他开心,偷偷的出去了几天,给他准备了份礼物,想给他个惊喜,可她都回来了,跟谢瑾瑜聊天,他都根本没发现她离开过。
沈芳这才断定他是真的有了心事,关切问“谢瑾瑜,你到底怎么了?”
谢瑾瑜摇头“没事,我就是心里觉得不安。”
沈芳本来想要奚落他,听到他这么说,话到嘴边又吞回了肚子,她坐在他身边,难得好脾气问“哪里不安了?”
谢瑾瑜双手拄着下巴,百无聊赖地用木棍在地上画圈“先是娘亲,她这几日看起来强颜欢笑,日日礼佛了。”
“侯夫人原本就爱礼佛啊?”沈芳安慰他“她又不是这一日才礼佛,你是不是想多了?”
“没有……”谢瑾瑜目光灼灼地看着沈芳“就是你能理解嘛,大人为了你好,明显是有事瞒着你,你明明知道他们可能是瞒着你,可你还是要装作不知道的样子……”
沈芳拿着木棍的手就是一顿,她不由得苦笑,可不是么,怎么不能理解,她太能理解了。
“怎么不理解呢,我自己深有体会啊,大人们总是打着为你好的幌子,却从来没问过你是不是想要这样的安排……”沈芳低声说。
“我爹既然已经凯旋,就定会派人来庆州接我,之前我走丢了,我娘已经派人传信给他了。他当时要领兵抵御漠北,分身乏术来不了庆州,可我了解我爹,班师回朝之后一定会第一时间来找我,我在太子哥哥这这么久了,不但他的身影我没看到,他派来的人也没到……”
“会不会是你多心了?”沈芳艰涩地说着,话出口她自己也不信。
“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他出事了,顾不上我了。”谢瑾瑜眼睛里续满了泪,他话音刚落,沈芳的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
她当初接近谢瑾瑜就是因为知道他是淮南侯的儿子,他们年岁相当,万一方九城押解回京,希望能让谢恒给求求情。她误打误撞对他儿子有了救命之恩,以命换命不为过吧,可是如果谢侯爷自身出了事,谁来就她的爹呀?
一时间,沈芳眼睛里也跟着雾气腾腾。
可她们能力有限,就算是知道谢侯爷出事了,他们又能做什么呢?他们什么都做不了。
“咱们俩也不可能单独回京城。”沈芳叹息道。
听到回京城,谢瑾瑜的眼睛瞬间亮了,直勾勾的看着沈芳,沈芳没好气的拍了他头一下“别想了,我是不可能跟你单独跑回京的。”先前遭了多大罪不知道啊?
谢瑾瑜眸光瞬间暗淡了不少,沈芳不忍心,就跟他说“不过咱们这几天也就能回去了。”
“你怎么知道?”
“国舅爷为何要往粥里放沙子,为何要慢慢减少粥点,因为要撤走了,做收尾的工作。所以我猜,太子回京也就这几天……”
听了沈芳的话,谢瑾瑜的脸色才好了不少。
果然,傍晚的时候众人就都收到要回京的消息,开始打理行囊准备回京。
太子即将回京的消息,不胫而走。沈若风当然也知道,她见到太子神色如常,太子也是只口不提回京的事。
直到太子回京这天,长长的送行队伍排得很长,太子李泽很得民心,百姓自发的前来欢送。光出城门就花了一个多时辰。
一向坐马车的太子,难得跑来地跟国舅商量“孤想骑会马……”
国舅什么也没说,了然的看了他一眼,太子先前摔了一跤,一般摔跤当天看不太出来,反而是隔了几天,才会有淤青。
太子正好摔了脸,此时肿紫一片,原本不周正的脸此刻成了猪头,他还不在马车里坐着,还要骑马。
明显的有猫腻啊。
难得的是,国舅欣然同意,还牵了一匹马与之同行。
随行队伍浩浩荡荡的出了城门,百姓渐渐的也看不到人影,太子神色自若,眼光却不时地四处看着,脸上难得地有了一丝失望神色。国舅觉得心中好笑,没戳穿他。
终于出城能有五里了,到了一个当地人唤作五里亭的地方。
这是太子回京的必经之路,今日的风很大,此地之前干旱了许久,树木枯死良多,风皱起,卷起阵阵黄沙。
本来,出了城门就有很多幕僚催促太子进马车,太子却以想骑马透气为由拒绝了。
随行的众人看着周围漫天黄沙,心里不由得慨叹,这太子爷委实好兴致,日头底下赏黄沙,独特啊!
只国舅由始至终任由太子胡闹,并不阻拦,还说道也想赏景,一起陪着太子疯了起来。
直到众人看到五里亭,里面隐约有个人在那静坐着,身形纤细,是个女子。
她白纱幕离,梳着仙女髻,尽管看不清楚,但远观那曼妙风姿,也能猜测出绝非凡品。
国舅远远扫到那个影子时,勒紧了缰绳,徐徐对身侧的太子说道“这五里亭在庆州很是出名,风景也属实不错,你不去歇息下,未免可惜了。”
太子显然也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他嗓子干涩,应道“孤,孤也正有此意。”
国舅示意队伍停下,歇息片刻,他示意身后之人不用跟来了,他跟着太子两人并驾前行到亭子附近,国舅却又对太子说“岁数大了,早上茶喝多了,肚子有些涨,你先前往亭中等我,我先去解个手……”说着,策马而去。
太子孤身下马,沈若风的手下躬身给他行礼“我家家主有请——”
太子点头,快步上了亭子里。
五里亭说是送别亭,其实周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景色可赏玩,和每个府里普通的凉亭没多大分别。亭子里都摆有石桌和石凳而已。
此时的五里亭也不例外,除了静坐的她,面前的桌子上覆上了一层厚厚的黄沙,太子走了进去,安静落座,随手摸了下,厚厚一层沙,硌得他手疼的同时,心中也跟着一痛。
不知道她孤身在此,等了他多久了。
一时之间他居然说不出心里是失落还是高兴。
那人全身白纱,今天难得的身着女装,看到他过来,随手把幕离拿掉,在身侧抖了一抖,甩出来不少沙子。
“听闻你今日离开,我特意在此恭候,备下了酒水,给你践行。”沈若风微微笑着,女为悦己者容,她今天略施粉黛,眉如远黛,眼如秋水,鼻若琼瑶,唇若含丹。
她尽量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展现给李泽。
李泽眼中泪花泛起,这个世上有一种人,她明明没说什么,却有好似道尽了千言万语。
他懂她在此的目的,也懂她今日为何这般打扮。
她却不知道,既然她已在他心上,无论她是淡妆,还是浓抹,总是相宜的。
就算今天她没着红色的披风,红色的斗篷,可在这漫天黄沙之下,有她在的地方,在他眼中,就是最美的彩色风景。
那是比彩虹都耀眼明亮的颜色。
太子喉头哽咽,眼泪涌动。嘴角努力向上勾起,努力笑道“如此甚好——”
沈若风给他斟了一杯酒,他仰头一饮而尽,瞬间明了。
“此酒是女儿红?”
“正是。”
女儿红是传统名酒,属发酵酒中的黄酒,用糯米发酵而成。
始创于晋,慢慢流传了下来,变成了富家生女嫁女必备之物。
一般父母爱女,女儿呱呱坠地第一声啼哭,往往都会让父亲心头一热,三亩田的糯谷就酿成了三坛子女儿红,仔细装坛封口埋在后院桂花树下,就像深深掩藏起来的父爱!
待到女儿长大成人,十八岁出嫁之时,就把此酒挖出来,成为女儿的陪嫁之一带到夫家……
沈若风出生时,她的父亲还没出事,定然也会为她埋上女儿红,如今他们现在身处庆州,她自然是不会随身携带。
可沈若风送别李泽,众多酒水,却偏偏带了坛女儿红,其中用意,不言自明。
李泽心中感叹,如此聪慧的女子,怎么会不让他爱重。
一杯酒下肚,瞬间到他眼中成了湿气和泪意。
他坐到了她对面,侧头用手指擦了下眼角,吸了下鼻子,掩饰道“今日风沙略大,沙子迷了眼。”如果不是他的声音发着颤,或许沈若风就信了。
女人都有直觉,面前的人对自己喜不喜欢,有没有爱意,一个眼神,就能窥测出几分。
沈若风苦笑着看着李泽,她今天能来,属实是有些冲动了,当今时下女子都是要脸面的,她贸然前来,凭得全是一腔孤勇。
她性子向来执拗,今天来只是想要问个为什么,她经商多年,生意场上失败了,她要知道为什么,成功她也要总结为什么。
她在此,其实是想问问他,为什么,为什么不提出来要她,明明他的情谊不似作假。
可当他坐在她面前,她心中的一股怒气,统统泄了去。
她知道他有苦衷,问了能怎么样,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
君若无意我便休,她是如此洒脱的人,天下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走的大活人有的是,不是非他不可。
何必呢?
“有什么想问的就问吧。”李泽双目灼灼的看着她,眼里的真诚丝毫不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