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弯着腰走,仗着有轻功,不知不觉走到了一座偏僻的院落,说到偏僻其实委实是抬举了夏彦了,身为保亭县的县令,府衙那叫一个寒酸!太子能屈尊在这下榻,属实难得了,颇为亲民,真真是贤德!
这一间间屋子,也就比杨村能稍微强那么一点点吧,但凡保亭的县衙能稍微气派一点,她都不至于出来晃悠找逃生路线。
她走到里面发现是个死胡同,刚要掉头,却被来人堵住了去路。
此人又黑又瘦,岁数也挺大了,看起来比圆通还邋遢,可真是要往乞丐上归类也并不对,因为他的背很直,似乎有着坚韧的脊梁,这样的人都不容小觑,他们心有丘壑,不修边幅,不在意也突破了皮相。
沈芳难得温柔的向前走了几步“劳烦,让让路。”那人往旁边让了一步,身子左侧的空位让了出来,他却伸出食指指着沈芳,神情严肃,吹胡子瞪眼呵斥道沈芳道“你、你、你胡闹!你为什么在这里?”
这毫不客气的语气,似乎跟她很是熟稔的样子,沈芳可不喜欢被人用手指着教训,于是没忍住翻了个白眼,一句干卿屁事就要出口,却在那人说的下一句话时仿佛被雷劈到般,定住了脚步。
“方沈,我问你,为什么不在你爹安排的地方老老实实待着,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此人面目严厉,耳聪目明,哪有半分的耳聋眼花?
正是保亭县的知县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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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小女,方沈……”
“这个名字怎么取得这般随意,方沈,方婶儿,孩子出去别人还不追着打她,莫名其妙的长辈分占人家便宜嘛。”
“我姓方,她娘姓沈,娴娘生她伤了身子,以后恐怕不能生养了,娴娘是独女,老丈人对我不薄,所以起了两家的姓,户籍上就叫沈芳,大家随意叫,爱叫沈芳叫沈芳,爱叫方沈叫方沈……”
“那你以后不打算纳妾了?”夏彦问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啊。”
“我爹娘都已过世,我既没有什么万贯家财,非要个儿子去继承,也没有雄韬大志,非要从儿子身上找补回来,说句不好听的,进士出身的我,自己又混得怎么样,空有一腔报国之志,出身寒门,到现在不也是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待着,官场也没混明白嘛,下一代就不要考虑那么多了。”
“方老弟豁达啊……”
“方兄一席话,实在是说得我汗颜……”谢云为他斟酒“小弟虽然出身世家,可才能比方兄差得远了,心里实在是汗颜……”
“谢老弟莫要妄自菲薄,世家和寒门本没有什么对立的地方,我们这次前来,还不是要跟谢老弟打秋风……”
“咳咳……”夏彦喝到嘴里的酒,听到这句打秋风,忍不住呛了下,他摸索着下巴“打秋风……也算上我一个。”
小小的沈芳坐在一边,忍不住好奇的问“爹爹,什么是打秋风?”
“……”
众人正琢磨要如何给小童解释这三个字,就听锣鼓敲响,百姓沸腾,被众人围绕的花魁身穿绫罗绸缎从花楼款款而下,边上的侍女不停的往她身上撒花瓣,街道两旁众人跟着花车走,一时间街上人潮涌动,那花魁半纱遮面,额头上点着金闪闪的花钿,婀娜多姿,十分柔媚。
花车从他们所在的酒楼走过,然后周围渐渐归于安静,沈芳看着花车消失在眼前,鼻中还能隐约嗅到花儿的香气,太香了!
“谢兄这里还真是颇为热闹。”
“折煞我也,我也是穷则思变,怀城这里虽小,历史渊源世家太多,有我娘亲那头的,也有我父亲那头的,来一个人不是我的舅舅,就是我的伯伯……”谢云无奈的摇头“我不能明着从他们手里弄钱,总要想点办法让他们兜里的钱往外放放……”
看他苦恼的样子,另外两人对视一眼,心里却写满了羡慕,常言道,一任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他们身为本就不富裕的县令,不想贪赃枉法鱼肉百姓,想要有所作为,施展拳脚,可兜里也就两个铜板响,寒门和世家的差距在任上就体现出来了,他们不得不来跟谢云讨钱。
几个人沉默,各有各的忧愁,几杯酒下肚,曾经高中时的豪气干云,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意气风发,在这远离朝堂,穷乡僻壤之地,被灼灼烈日和滚滚风沙一点点的侵蚀掉了。
人穷志短啊,岁月不经挥霍啊。
他们心情都有些沉重,这时却听到身边小童开口说道“爹,我有志向了!”
来时,沈芳问他爹为何带她出门,她爹跟她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多见见世面,开了眼界,以后长大了不必困于一院一墙,心中要有志向……
听到她的豪气,几个人对视一眼,不由得心中好奇,三人缓缓喝酒,逗她“哎呀,你这个女娃子厉害得嘞,说说看呀,什么志向?”
沈芳站起,用袖子遮住了自己的半边脸“我长大要做名满天下的——花魁!”
“——噗”
“——咳、咳”
“……”
几人同时呛酒,六目相对,忍不住哈哈大笑,原本不得志的低落情绪瞬间消失殆尽。
后来,也因为自己这不假思索的一句话,让她爹给送到了万福寺,说她俗尘杂念太重,从头俗到了脚,送到香火旺盛的佛祖面前,熏陶熏陶,估计是想掰正她那颗俗世之心。
她大些的时候,才渐渐懂得什么是花魁,青楼妓馆的头牌才算是花魁。
她爹当时没把她腿儿打断,委实也是看着她是亲生的缘故。
县衙偏房里,夏彦皱着眉头“你爹就你这么一个独苗……”
“夏伯伯放心,我在万福寺藏身了多年,没人知道我是方九城的女儿。”沈芳忍不住得意“我学了点皮毛功夫,有事我就逃了……”
“你呀你呀……”夏彦不赞同的摇头“你爹为了百姓,犯了抄家灭祖的大罪,为何把你和你娘分开送走,还不是怕不稳妥,你爹的良苦用心,你莫要辜负啊。”
沈芳知道夏彦是好意,她现在想起来了,她小的时候见过这个夏伯伯,后来他也来过营城看她爹,还没事就逗她叫她,方婶儿!
本来叫她方沈这个名字就不常叫,娘亲和爹都叫她沈芳,偶尔爹那头极为远支的叔伯来探望,才听爹叫她方沈。
所以她对这个人的印象也算深刻。
可他怎么老成这个样子?
她都险些没认出来,当然,这么说话属实是不礼貌,她爹最近几年也老得不成样子,每天为了百姓的生计发愁,希望百姓过好穿暖,可不两鬓斑了白嘛。
她压下心中的酸涩,却听夏彦推心置腹道“也罢,既来之则安之,不过你要格外小心,不要觉得你自己聪明,这个世上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他们金尊玉贵的从小见识得多了,心眼子比马蜂窝都多,心都比比干还能多七窍,你万万不要大意啊……”
“夏伯伯放心,我知道了。我一定小心。”沈芳再三保证,夏彦才似乎松了一口气,门框此时被敲响。
他走到门边,却是他的主簿,要找他商量赈灾的事宜。
沈芳看他有要事,极有眼色地告辞出来。
她回到屋里,刚想躺下,就听有人敲门,她走到门前,开门,却看到谢瑾瑜端着一个瓷碗“我今天偷偷炖了个鸽子,你来尝尝……”
既然是和太子汇集到一处,他也安全了,便让属下把信鸽,炖了一只。
沈芳无语的看着谢瑾瑜,心里却忍不住感动,信鸽培养一只都是废了大功夫的,炖了吃肉,暴殄天物啊!
显然谢瑾瑜也知道,可还是做了。
他给魏婴分了一半的汤,另外一半趁热给沈芳端来了。
太子赈灾是为了公务,看着灾民的惨状,他不可能自己大鱼大肉,最近也开始茹素,太子都不吃,他和魏婴就不好贪吃,也跟着吃素。
沈芳脑中一转,也忽然知道这只鸽子的珍贵了,更为难得的是他的这片心。
她把鸽子汤倒了出来,和谢瑾瑜一人一半,谢瑾瑜摇头“你吃,这是给你留的,我吃过了。”说着还抿了下嘴唇。
他不知道他撒谎的时候会有一些下意识的小动作,比如抿嘴唇。
沈芳也是观察很久发现的,她也不拆穿“我吃饱了,吃不了,你不吃就浪费了,现在非常时期,还是不要浪费了。”
谢瑾瑜这才喝了半碗。
两人又说了会闲话,谢瑾瑜有点困,打了两个哈欠,就起身慢慢一瘸一拐地告辞了。
沈芳看着他的身影消失,脸上的笑容也慢慢的消失,她忽然想到谢瑾瑜和魏婴安慰自己说的话,他们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以她对他们的了解,就算他们看破了她的身份,如果她不自己主动承认,他俩也不会说出来,自己却还傻乎乎的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
他俩是在她面前,憋尿憋得跳脚,也不会开口说我出恭的那种人。
躺在床上,沈芳想到夏伯伯的态度,心里忍不住沉甸甸的,如果爹真的没什么事,他看到自己不至于这么紧张,而他这么紧张的态度,也就意味着她爹的罪,绝对不是那么好脱罪的,她想到谢瑾瑜,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看到谢瑾瑜的爹谢侯爷,让他帮忙求情,能不能行?
她心思纷乱,脑子里越想越多,反而失眠了,她起身下地,倒了杯水,刚喝下肚准备回去睡,就看到院外亮起了火光!
——有刺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