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一十三章前往l市
“好滴,一切都听老公的,老公说往哪里去就往哪里去,我们甚至可以往车里去。”
江婉听到牧盛说有要求,立马明白牧盛是真的愿意带上自己了,而不是敷衍自己。
“那你听好了,一定要听话,一就是我们过去之后肯定会被当地的玄者联盟安排的,我出去办事的时候你必须在玄者联盟的注视下,这样我才放心。”
牧盛讲完第一个要求,江婉乖巧的点这头,连那面膜都被甩下来了,牧盛看着一顿好笑。
“二就是你必须保证自己的安危,玄者联盟都有被侵入的风险,我会留给你一个小石球,并且会在你的住所周围安装一堆阵法,这样几乎可以保证你在玄者联盟被侵入的时候都有拖延的时间。”
“然后小石球之中蕴含着一系列的阵法,遇到危险时直接注入玄气就能使用,我已经注入了我的玄气,足够开启一次大阵,你只需要注入玄气激活就行。”
“样的情况下就算是玄者八阶来了,你都能保证一时半会不会受伤。”
牧盛为了江婉的安危,已经将自己觉得最为稳妥的手法都用上了。
玄者联盟在外防护,自己留给江婉的阵法在内防护,牧盛觉得再也没有比这更加强大的防御手段了。
“哦,对了,给你这个,还有这个。”
牧盛将一块储物石递给了江婉,这是上古宗门古蛇宗给自己奖励时一并给予的。
在外界极为珍贵的储物石,在上古宗门之中,却显得不那么珍贵了。
虽然还是很稀少,但那些分支的宗主,还有那一群长老总归是有的,所以牧盛才会再次得到一个。
并且牧盛在将储物石递给江婉的同时,还摸了摸自己的储物石,拿出了两样东西,一件就是那破洞的盔甲,一件就是盘龙鞭。
这破洞的盔甲他至今都还没搞懂是什么材料做的,并且他估摸着其他世家的人也不懂,玄者联盟之中的大部分人应该也不知道。
那元苍肯定知道这是什么来历什么材料制作的,但之前的自己都忘记了这个盔甲的存在,也没有第一时间递给元苍看看。
但牧盛能够感觉得出来,这个破洞盔甲绝对是一件强大的宝物。
甚至于上一次自己在牧家大战的时候,硬生生的接了马家傀儡那一拳。
那时到自己都被打入了一栋建筑之中,可见其力道有多么恐怖,但就是这样强大的傀儡的一拳之威,甚至没再自己身上留下一点伤痕。
从哪里牧盛就能看出,这盔甲是真的厉害。
将这破洞的盔甲给江婉穿戴着,牧盛心中更加放心了,并且这盔甲穿戴起来之后,就可以用储物石一摸,直接从身上收入储物石之中。
再去一摸储物石,那盔甲从里面拿出来,便是直接在身体上出现。
这极大的保障了穿戴者的生命力,往往就是每一处的穿戴的时间,就足够取一个人的性命了。
最后就是那盘龙鞭,牧盛一开始选择它就是想吸一吸上面的龙气,但随后自己得到了那么多的圣龙气,便不再纠结这一点龙气了。
选择这鞭子除了吸收龙气,二就是想要送给该送的人,比如江婉就很缺一条鞭子武器。
这盘龙鞭的材料也很称得上江婉的身份,所以牧盛这一次记起来了就一并给江婉了。
江婉见牧盛给自己准备了那么多的东西,十分高兴的跑过去抱住牧盛。
这些东西一个比一个珍贵,但牧盛还是毫不犹豫的送给江婉,因为他把江婉的命看的比他还要重。
“老公,这个盔甲你还是自己留着吧,你要去和那些异魔战斗,我就用不着了。”
江婉虽然心中暖洋洋的,感觉到了牧盛心中自己的重量,但牧盛将那破洞战甲都拿出来给自己了,她就有些心疼了。
这破洞的战甲看起来好像很烂的样子,当江婉知道,牧盛在那牧家大战的时候都穿戴着的盔甲,甚至还愿意让自己穿戴着保命的东西,肯定是个宝物。
这样东西必须让牧盛带着,不然江婉会不放心的。
“如果你不带着这盔甲,我就不让你去了,我会不放心的。”
“至于我自己,现在的我基本上没有多少战胜不了的对手了,即使是战胜不了,我逃也能够逃的了,所以你不用担心。”
牧盛拍了拍自己的胸口保证道,可是江婉还是不愿意接受着战甲。
但牧盛见江婉一再推脱,直接用江婉不带着,就不让他跟去l市了。
随即江婉没办法,只好穿戴起战甲。
“这战甲一直穿着也影响美观呀,我是个女的呀,不可能一直带着,还是你穿着比较好,你穿着有种英雄的气息。”
江婉一穿上战甲,就觉得太过于突兀了,自己毕竟是女性,出个门穿着战甲是什么缘故呀。
虽然防御是足够了,但也太过于耀眼了吧。
要是在路上给别人看到了,还以为是什么主人的任务呢。
如果是牧盛穿着就不同了,牧盛是男的,穿着这一件盔甲,别人在路上看到了,顶多会说牧盛是个s而已,不会多说什么的。
而牧盛见江婉又要找理由脱下来,立马解释了其原理,可以用储物石收起来。
这下江婉没有办法拒绝了,只好接受下来。
“好了,这一切的问题都解决了,你也可以跟着我去了,那咱们就走吧。”
牧盛此时也放心江婉跟着自己一起去l市了。
正常情况下由自己保护江婉,在自己办事的时候把江婉带入玄者联盟的地盘,然后用一系列的阵法和手段保护起来。
这样的情况下,牧盛觉得几乎万无一失了。
“对了,其实这一次去l市我也有一件事。”
江婉在此时也提出了一件事情。
牧盛摸了摸江婉的脑袋,让江婉直接讲出来就好了,反正他们这一次解决l市的任务是顺带着的,带江婉出去散心才是真的。
“我在l市有个曾经的高中同学,她邀请我去参加她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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