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刚落,一个身穿灰色衣裤,脚穿军绿胶鞋,中等身材的中年男老师匆匆跑了过来。
“怎么回事?”许老师问蒋菲薇,他打饭刚回来,听到叫声就跑了过来。
许老师教初中政治,但因为老婆孩子都在乡下,没什么事就主动提出担任学校大门看守人。
此时看着地上趴着三个孩子和一地的书本文具,不用问许老师都知道肯定发生了打架事件。
蒋菲薇为何找到了日记本依然不动声色?因为她知道什么叫只有万年做贼没有万年防贼,所以她要——绝后患。用武力使对方屈服只是一个方面,她可是还要问出是谁告诉李班长她带来了日记本。万一对方一时死倔就是不说又怎么办,难不曾还真把人打残?她不会把偷窃事件告诉老师是因为老师知道最多也就是罚偷窃之人写个检查什么的,处分肯定都不会给,这样的处理绝对不会让这人长记性的。但是不告诉老师并不代表老师就没用了,老师就将是打碎他们死倔的最有利工具。这就是蒋菲薇为何会选在此时此地收拾几个偷去了自己日记本的同学。
看见匆匆跑来的许老师,蒋菲薇的嘴角略略往上抬了一点,随即又恢复了原状。许老师赶来得的时间跟蒋菲薇的估计差不多。
“我也是听到叫声跑了过来,刚好看到两个人从那边跑开了!看背影好像是两个社会青年。”蒋菲薇一脸紧张地对许老师说。
“是这样的吗?”许老师问。其实他跑过来看到现场后,就很怀疑蒋菲薇和那个没有挨打的女生,但是蒋菲薇现在并没有半点衣冠不整的样子,连书包都好好地背在肩上,看起来实在不像是刚打过人的样子。那个没有挨打的女生倒更像动过手的样子。
其实也是这个老师没经验,一个听到声音急忙跑过来的人怎么可能没有半点衣冠不整,连书包都好好地背在肩上?跑动的时候,衣服什么的毕竟会留下跑动后的痕迹。同样的,在先前捡起日记本后顺手整理了一下自己衣服的蒋菲薇也没有想到自己此举实在是画蛇添足。不管怎么说,都没有发现这个破绽的两人中,许老师暂时消除了对蒋菲薇的怀疑,而蒋菲薇也在心中暗自得意自己的计谋成功。
“刚才是两个社会青年欺负我们,要抢我们的零用钱,被闻声赶来的蒋菲薇吓跑了!”那个没有挨打的女生赶忙解释说。
先前被打趴在地的三人也连连点头。毕竟蒋菲薇现在可捏着他们的把柄,只要他们敢说蒋菲薇打他们,蒋菲薇肯会说出日记本的事情。打人不对,但偷东西好像更加不对,他们很清楚到时候几人很有可能要替李班长背黑锅。所以他们根本不敢说蒋菲薇打了他们。
此时许老师纵然有些许怀疑,但是众口一词,他也没法,加上他可是看门的,如果真是社会青年趁他去打饭的时候混进了学校,这事捅出去,他也落不了好。
“有没有伤到哪里?”许老师问,好像没看到李班长和另外一个女生脸上的红手印一样。
“没什么事!擦破点皮而已!”被打趴在地的三人挤出一脸跟哭不相上下的笑容。
“那我送他们去医院上点药吧!”蒋菲薇自告奋勇地说。这时候校医早回家吃饭去了。
“好吧!”看其他人并没有反对,许老师点头同意,随后将几人送到学校大门外,一直叮嘱他们小心。
小绵羊跟大灰狼走在一起是什么感觉,现在李班长和几个跟班就是什么感觉。
不慌不忙地走出许老师的视线后,蒋菲薇不紧不慢地说:“你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情忘了告诉我了?”
“是高翔!”李班长也不是吓大的,而且她也有自己的智慧。可惜她估计错了蒋菲薇的判断能力。高翔是班上最高的一个男同学,坐在教室最后一排,怎么可能看到一直坐前两排的蒋菲薇的日记本?
“呵呵,看来刚才那耳光真打轻了。”说着蒋菲薇再次举起了手。
“是易明,是易明!”李班长这次真怕了,刚才那一耳光真把她打懵了,打得她半天耳朵里都还在响。
“上次,我的政治笔记本,也是你们干的吧?”心中早有所猜测的蒋菲薇换了个话题。
“不,我们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但是刚被打怕了的几人却眼神闪烁。
“哼,以前的事情我就不追究了,我只告诉你们,以后我再有任何东西不见,不论是不是你们干的,都会找你们算账!当然,你们也别怕,我绝对不会告诉老师的,毕竟骂是风吹过,打是实在货!记住了!”说着,蒋菲薇挥着手,像跟朋友告别似的走远了,至于几人去没去医院与她无关。
回到家,蒋菲薇翻开了心爱的日记本。
果然不出她所料,中间的活页都不见了,蒋菲薇顿时恨得上下牙不停地磨动起来。
也怪不得蒋菲薇如此恨那几个丢掉活页的同学。日记在一般人眼中,就是用来记忆一些事情,以后可供回忆的载体。这一点大致跟蒋菲薇的日记差不多,只有一个细小的差别,那就是蒋菲薇的日记记得全是自己从书中或者现实的事情中得到的感悟,而不是回忆。
古人云:“日三省其身”,又云:“读书百遍而义自现”,对这句话,蒋菲薇的理解是,日之三省并不一定是省当日之事,读书百遍并不一定非要在短短的时间内完成。
这究竟是个什么意思呢?
前者对蒋菲薇而言,每日三次(三次当为虚数,也就是多次的意思)反省的时候,既可以反省当天发生的事情,也可以反省昨天,前天,甚至去年,前年发生的事情。但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人的记忆总是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模糊,所以要用日记记下自己有感悟的事情,以方便日后反省。
后者对蒋菲薇而言,读书可以一口气读百遍,也可以三个月内读百遍,更可以五年,十年内读百遍。而且对于蒋菲薇而言,她更喜欢五年十年内读百遍,因为只要不是一心想当猪的人,他的眼见和阅历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宽阔而丰富。所以五年十年内读百遍所领悟到的含义,绝对比一口气读百遍和三个月内读百遍要丰富和透彻得多。
所以蒋菲薇的日记可以说跟一般人的完全一样,又可以说跟一般人的完全不一样。
而蒋菲薇的加密手段那更是让人眼球滚一地——不加密就是最好加密手段!这就是蒋菲薇的加密方式。
为什么会这样?这个问题解释起来有些空乏,用两个小例子来略微说明一下。
前面说过,蒋菲薇的日记中大多记载的是从书中得来的感悟,但她可不会把这些感悟明明白白地写在日记本上,她只是把给她这些感悟的章节在书中记录下来而已。这些记录根本不能看懂。但是一句话让一百个人来看就能看出最少两种以上的意思(每人一种意思也不是不可能),所以即使别人看去了这些被她记录下来的章节也不可能真正还原出蒋菲薇当时的心境和感悟。而所谓的加密,不就是让别人无法正确解读出文字的含义吗?这样自然就已经达到了目的。
不过,蒋菲薇的日记中不仅仅有这样的记录,还记录了一些事件。她又是如何达到加密的目的的呢?
随便取一则日记来说明一下。
这则日记发生在蒋菲薇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以后。日记的内容是一起分到同一单位的几位青年男女——“同年”约好今天去青羊宫游玩。看时间快到了,蒋菲薇去隔壁叫另外一个女同事,打算一起去约好集合的地点。到了女同事的宿舍,女同事正在摘鲜辣椒的辣椒蒂,身边已经放了一整篮摘好的鲜辣椒。原来女同事打算做剁椒,正好今天阳光明媚,所以急着在出门前把鲜辣椒洗干净整理好。女同事因为已经摘了好一阵的辣椒蒂,所以被从破皮的辣椒中冲出来的辣味,熏得眼泪都下来了。一看蒋菲薇来,她赶紧叫蒋菲薇帮自己摘辣椒蒂。可怜的蒋菲薇在家里真正是油瓶倒了都不扶起来的人,哪里会做家务?但蒋菲薇不好拒绝她也不好意思说自己不会,只得硬着头皮坐下来帮她。蒋菲薇知道女同事脸上的眼泪是怎么回事,她一进屋就感觉到了空气中的辣味,只是蒋家酷喜吃辣,这点辣味还不能把她怎么样。但蒋菲薇不希望自己在帮同事摘辣椒蒂的时候也搞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所以她虽然没干过这活,却在一边干活,一边心里琢磨怎么才能顺利摘下辣椒蒂而不弄破辣椒的皮。这个问题没有难倒从不干家务的蒋菲薇,她很快就找到了解决办法。最后两人顺利处理完辣椒,不过却迟到了半小时。
蒋菲薇用完全写实的手法,将事情的经过记录下来,但是没有写出当时自己的心里想法,也没有对女同事的言行做出任何的评论,一句话说白了就是——这是一篇流水账。
只是谁也不会想到这篇流水账后面隐藏着蒋菲薇从这次事件中获得的感悟,那就是一向不喜做家务的蒋菲薇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便是从事最简单的家务劳动也能学到自己没有学到过的知识。而在这以前,蒋菲薇不喜做家务倒不是因为懒,而是感觉浪费时间,学不到什么东西。
对蒋菲薇而言,知识不仅仅是指书上的理论,也有做事的方法。对于一向只知道从书中学习知识的蒋菲薇而言,这次感悟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别人却休想从这片流水账中看出来蒋菲薇的转变——这就是不加密就是最好的加密!
而后面的一则日记则证明了蒋菲薇的转变。
吴秀虽然无知无识,做菜也只是家常味,但吴秀有一项蒋菲薇到死都没有再找到过一个人能超过吴秀的本事——那就是做泡菜和咸菜的本事。吴秀做的泡菜和咸菜直接从坛子或者罐子里取出,根本无需放任何味精鸡精什么的,就已是异常鲜美,真是鲜得让人一不小心就会连舌头也一起吞进去。
所以吴秀在世的时候,蒋菲薇只要是在家里看书,必然在看书前先来一小碗泡菜或者咸菜,否则总是心绪难宁。而吴秀每次做的泡菜和咸菜,估计到了应该可以吃的时候,泡菜和咸菜已经消失了一大半。
身为泡菜和咸菜超级粉丝的蒋菲薇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学到老妈的这手绝活。这则日记正是蒋菲薇自己学习做泡菜的记录。内容就不提了,最后一段话比较有意思,也很能反映蒋菲薇的心态和行为的转变,摘录如下:
哎,为啥我做的泡菜就跟别人做的一样,却难及老妈的万一呢?听人说,有人的手出泡菜,有人的手不出,但我可是我妈亲生的,怎么就差别这么大呢?细想起来,我妈和我的手唯一的区别就是我妈两手的大拇指生了灰指甲,难道是这个原因?但是我的灰指甲长在脚上啊!我勒个去!
仔细看一段话就知道蒋菲薇想试验一下灰指甲的功效,不过因为长在了脚上而不得不作罢。这就足以证明蒋菲薇已经开始从简单的家务中开始了自己新的学习经历。
其实,但凡逻辑推理能力达到了一定程度的人,细看过这两则日记后,都不难发现蒋菲薇的转变,毕竟蒋菲薇在此以前的日记从来没有记录过做家务的事件。
不过,逻辑推理能力正是中国人的一项超弱的能力,不是吗?否则哪能一个小小的文化公司就能将一个狗屁不通的人塑造成一位神医?在蒋菲薇看来,能有刚才所说的推理能力的人,别说整个四川,就是整个中国也屈指可数,所以她的加密原则由此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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