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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山中偶遇二(1 / 1)

我长长舒了口气,跌坐在地上,浑身已被汗水打湿,看着此时正在地上喘着粗气的壮汉,良久才道:“这位仁兄,你不碍事吧?”

他喘着粗气,似乎也累得不轻,此时缓缓坐了起来,像是一块山包一样,一边摸着自身上伤,摇了摇头笑道:“没……没事。”

他身上的伤口很多,小腹上不停地流着血,他此时竟还能笑得出来,就像感觉不到疼痛一样。要是换做是我的话,早就已经疼的直冒冷汗了,他嘴上说着没事,但是已经有些昏昏欲睡的样子了。

我莫名有些着急,道:“兄台再次稍等片刻,我去去就来。”

我的包袱里有些金创药,是我来的时候在草药房里购买的,想着哪一天受伤的时候用,他身上流的血很多,不尽快帮他止血的话他可能会有性命之忧。

我匆匆跑了回去,熟料我找了许久也没有找到包袱,刚刚救人心切,我一路冲的太快,一时间忘了来时的路。

直到七转八转的拐了数个弯,我才看到被我仍在半山腰的黑色包袱,抓起包袱我便匆匆赶了回去,再回来的时候他依旧是坐在地上捂着伤口,但是面色白的有点吓人。

我打开包袱从中拿出金创药,对他说道:“你且忍一忍,擦上金创药可能会有点疼。”

其实我这句话说的有点多余,他小腹上几道伤口很深,肯定会很疼,只不过他没有表现出来罢了,这点金创药带来的疼能算的了什么。

他没有说话,点了点头。

我打开金创药瓶塞,在那伤口处倒满了粉末,然后从包袱里拿出一件新衣衫,将他的小腹围紧,这样一来他肚子上的伤口才慢慢不再流血。我又在他身上其他伤口处撒上金创药,一一替他包扎好。

我突然想起包袱里还有那黑衣女子赠送的黄色丹药,当日我受了剑伤她才送我那丹药,那女子出手不凡,送我的那把追影剑吹毛断发,想必那黄色的丹药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我赶忙将那木盒拿出来,打开木盒,取出药丸,给他吃下。

他吃下药丸不久,脸上渐渐恢复了血色,僵硬笑道:“多谢兄弟出手相助。”

我从那边半山腰处跑过来用了大概盏茶的时间,那只山中老虎体长近一丈,少说也有五六百斤重,他却能与这山中老虎徒手肉搏这么长时间,这让我既惊叹又佩服。如果换做是我,没有了手上的追影剑,恐怕那只老虎片刻间就能将我撕成粉碎。

这时后我才发现自己的内功还是修炼的生疏,体内那团气虽然可以即时吐纳成型,但是运转起来却不是那样迅速,往往要等几个呼吸,腹中那团气才能被我引到腿脚上。若是真的与人厮杀起来,提前运气况且还要出其不意才有可能将对手击杀,否则出手之后气劲消散,再提气就晚了,与人撕斗时并不能发挥优势。除非我能不停的将体内那团气引到四肢上,但是这样一来体内那团气就会很快消耗掉,我也会因为体内气不足而身体虚弱,到了那时,不但不能发挥优势,却更是一个累赘。

当日东关镇山谷里跟随高风裂他们几人时,我也是提气跟上去,但是那时他们走走停停,留给我一些时间充盈体内耗损的那团气。所以之后与他们打斗起来时,我体内那团气并没有耗损多少,将体内气劲提到四肢与高风裂以及那个持刀青年打斗,之后又将那青年斩杀时,我体内那团气仍还有保留。高风裂他们虽然会些招式,但是力气怎么能和这只老虎相比,我虽然同样提前提气与老虎周旋,但还是出于内功生疏,只那么一两招就将我体内的气几乎用完,根本来不及再吐纳聚气。

我在他身边坐了下来,道:“兄台言重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既然遇见,我岂有不来帮忙的道理。”

能杀掉这只猛虎全是依仗着他,若不是他两次将那猛虎拖住,恐怕我这次就要栽在这里了,想到这里我突然笑了起来。

他看着我,突然也跟着笑了起来,道:“兄弟为何如此高兴?”

刚刚虎口脱险,我俩算是共患难过了,此时他叫了我一声兄弟,我心里顿时有些豪情,道:“不瞒兄台,在下前不久还在想着在江湖上闯荡闯荡,适才就这么死了的话,不就等于还未出门便身先死,还谈什么闯荡江湖。”

这是我的心里话,前几天在东关镇时还豪情万丈要出来闯荡,万一刚才真的被这只老虎吃掉的话,我岂不就是个天大的笑话了么。

他听完哈哈一笑,道:“不过我们还是把它给杀了。”

他笑起来很洒脱,很爽朗。

我道:“不知兄台如何称呼?”

他缓缓将身上的衣服理了理,怕牵动了伤口,笑道:“鄙人复兴百里,单名一个徒字。”

我抱了一拳,道:“在下顾天,幸会。今日能见到百里大哥这样的英雄,小弟倍感荣幸。”

他看上去有三十出头,叫他一声大哥自是应当,况且他打虎时的气魄也着实让我折服,比起擎天石徒手打死山猪不知道英猛了多少倍。擎天石已经够强壮的了,但是与他一比,恐怕还要矮上一头。

他却笑道:“我哪能算得上什么英雄,不过一介粗人罢了。不过顾兄弟你侠义之心,能冒死来相救,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我不由苦笑。我是大英雄么?他要是知道我一开始是想着逃跑的话,就不会说这话了,我道:“百里大哥,你就坐在这里休息,我去将那老虎剥了皮,今晚你我就在此地搭个火,吃老虎肉,怎样?”

百里徒脸色已经有些红晕,大概是那黄色药丸开始发挥了药效,只不过他嘴唇已然惨白,他道:“如此甚好,那就有劳顾兄弟了。”

天色虽然尚早,但是百里徒今天是不能行走了,若是将他一人留在此地,唯恐有变,而我本来也就没打算再往前走,想着今晚能在此地露营。况且那只老虎身躯庞大,割皮切肉很费时间,这个时候切了它,恐怕要忙活到日落。

我与他打了个招呼便来到那猛虎尸体旁,那猛虎早已气绝身亡,身下流了一大滩血,渗在泥土中,招来了几只飞虫。我将追影剑从它身上拔出,便着手将它扒皮。

追影剑虽然锋利,但是我为了能切到一张完整的虎皮,手中追影剑并没有大起大落,只是一张虎皮便费了我小半日的时间。等我将一张还算完整的虎皮扒下来后,剩下的事情就简单的多了,追影剑刺入虎肉中如入败腐,极为轻松。这只猛虎身上的肉极多,我取了它四条腿上的腱子肉和它身体上重要的一些内脏,其余的虎肉都被我撇在一边。

在山中寻了处小溪,将这些腱子肉清洗一番,回来后生起篝火,我便和百里徒坐在火堆旁烤起虎肉来,此时天也已经黑了下来。

秋凉气冷,山上的风还是有些大,我们处的地方正好在两块大石的空隙处,风吹不到这里。

我们将虎肉烤熟,开始大口的吃了起来,不得不说虎肉当真肉质鲜嫩,一口咬下去,满嘴想喷喷的。我饿的不行,连日来吃的都是些山中野果,半点荤腥未碰,早已馋了,只道是虎肉肥嫩,恨不得自己多长一张嘴。而百里徒更是能吃的很,我手上的虎腿还未啃到一半时,他已经开始吃第二条虎腿了。

吃了一条虎腿我便已经饱了,而百里徒硬是一人吃了三只虎腿,看来他也饿的不行,看他肆无忌惮的吃相,厚重的身躯估计就是这么吃出来的。

只消一会,那些虎肉就被我们吃光。

吃完了虎肉,我的心情大好,他的气色也有所好转,我们坐在虎皮上,他道:“顾兄弟此次去永州,所为何事?”

我笑了笑,道:“不瞒百里大哥,顾天此次出门是为了金花大盗而来。”

他道:“金花大盗?他偷了你什么重要的东西了吗?”

我摇了摇头,道:“他并未偷我什么东西,与我也没有任何瓜葛。”

百里徒突然笑了笑,道:“那你是想请他为你偷些东西,那就是了。”

我一怔,苦笑道:“百里大哥误会了,我之所以去寻他,实则是为了自己游历江湖,长长见识罢了,并非是请他出手帮忙。”

百里徒喃喃道:“寻着金花大盗而行走江湖,确实是件很不错的选择,不知道这金花大盗是何方神圣?”

我道:“在下也不是很清楚,只道是他轻功极好,偷盗手法及其高明,前些日子在衡州做了案,如今又出现在永州。”

我不知道金花大盗的轻功好不好,这些都是张旭德说的。我也并未见过真正的金花大盗,只是觉得金花大盗很神秘,才会寻他而去,对于能不能寻得到他,我一点也不关心。说是追着金花大盗而去,实则只不过是为自己浪迹江湖找些借口罢了。

百里徒笑道:“这倒有些意思,比我一直呆在山里要痛快得多。”

我心里一奇,道:“百里大哥一直住在山里?”

他脸上本来就有几道抓痕,此时看去更添一丝凄苦,他长叹一声,道:“不怕顾兄弟笑话,我自幼被山里农人抚养,没怎么出去闯荡过,养父养母西游后,我便在山中住了下来。这次出来本想打些野味,却不想遇到这只大虫……”

突然,他抬起头看着我,道:“顾兄弟,你是出来闯荡之人,不如算上我,咱俩一起去闯荡,相互之间还能有个照应,如何?”

我一怔,他说的没错,我孤身一人去闯荡江湖不免有些单薄,两个人在一起好歹能有个照应,他大概也如我想的那样,不愿在山里过一辈子才会有这样的想法。

我想了想,道:“如此也好,百里大哥若是一辈子待在山里的话可就有些屈才了,出去闯出个名堂来也是人生中的一件快事。”

江湖尚武的年代,像他一身的巨力,也肯定能混出个名堂来。

百里徒笑道:“那么你我二人以后便一起去寻那金花大盗,行侠仗义了。”

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百里徒有些莫名其妙,我则想起在齐福客栈时遇见的丁老大,他们也是出来闯荡江湖,结果碰了一鼻子的灰。若是有一天我与百里徒也到了那种地步,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如丁老大一样狼狈开溜。

百里徒不知我心中所想,我笑道:“若是以后你我二人混成了叫花子,那就惹人嗤笑了。”

百里徒乐了,笑道:“顾兄弟真会说笑,以你的剑法,想要在江湖中混出一些名气来应该不难,大不了再回到山中就是。”

我则笑了笑,没有说话。百里徒一直在山中生存,应该不曾见过厉害的剑法,若是他见过了玄木真人的剑法,恐怕就不会这么说我了,况且我的剑法并不怎么样,只不过是追影剑厉害罢了,心里更是没有想着要闯出什么名来。

若是真的有那么一天出了名的话,不知道师傅师娘是该高兴还是更加痛恨我。若是没有出人头地,百里徒可以回到山中,而我又将回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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