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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 帮我杀掉曹翔(1 / 1)

听到这话,我顿时就愣了。

我怔怔地望着一脸严肃的温可馨,而她正望着蓝丰城,她是认真了。

蓝丰城看到温可馨的这个样子,马上就慌了,他赶紧说,“可馨,你误会了,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并没有骂他的意思,我还挺佩服他的,只是好人不长命唉,可馨,你要接受这个事实,难道你要为他守一辈子的寡吗?”

岂料温可馨斩钉截铁地道,“他真要死了,我就要为他守一辈子的寡!他要没死,我就等他等我死的那天!”

我忽然有种强烈的想流泪的冲动,呆呆地望着温可馨,恨不得马上就啥都不管了,马上和温可馨相认,告诉她,不用你守寡,我已经回来了!文明回来了,有什么困难,我们共同度过!

然而温可馨没有管我,她再瞪了蓝丰城一眼,就跟潘曼香越过蓝丰城,向她的车走去,然后开车扬尘而去了。

于是就只剩下我和蓝丰城两个,蓝丰城有点尴尬,他知道我也是一个经过的路人而已,并没有在意我,只是淡淡地瞥了我一眼,然后就拿着他那束鲜艳欲滴的玫瑰花走了。

偌大的路上就只剩下我自己一个人在这里,陪同我的,是川流不息的路人而已。

这一次没有白来,我看到温可馨了,不只是她,我连潘曼香都看到了,她们在外表上并没有多大的变化,不过倒是在气质方面,变化了一些,她们更加多愁善感一些了。

耸了耸肩,最后再望了一下温氏集团的招牌,我抽了抽鼻子,然后就走了。

果然没多久,天空就开始下雨了,毛毛细雨,让本来有点燥热的天气,凉了那么一些。

幸好我带雨伞出来了,不然的话,这肯定是要被淋湿了。

从天而降的雨点,滴答滴答地打在雨伞上,发出清脆动听的声音,伴随着我愉悦的心情。

温可馨还是这么爱我,特别是她刚才的那句话,让我特别地感动,我不会死,也不能死,我欠她一个幸福呢。

回到租房里面,方毅在练功,雷豹子就出去了,见到我回来,方毅马上就停了下来,对我打了一声招呼,问道,“哥,看到嫂子了吗?”

我轻轻一笑,把雨伞上的水滴在外面甩干净了才进来,“嗯,见到了,你嫂子挺好的。”

方毅又接着问了一句,“哥,那个,嫂子没把你认出来吧?”

我微微呆了一下,摇头道,“没,我和她说话了不过她还是没有把我认出来不过她差点把我认出来了。”

我一连用了两个不过,同时也在扪心自问,如果温可馨当时真的认定我就是文明,那又是一番怎么样的情形?

方毅点了点头,马上就换了一个话题,“哥,你说明天去见刀疤森的时候,会有多少人等着我们?”

明天就要见刀疤森了,我虽然是打好了算盘,但我也不是有太多的把握,因为我并不了解刀疤森,富贵险中求,这个险字往往就会让人死无葬身之地。

“按道理来说,刀疤森要考验我们,看我们是什么来路,性格如何,能力如何,忠不忠诚,然后才会考虑要不要收我们。”我一边泡茶,一边说着,“只要刀疤森不傻,他都会收下我们,因为我们可是人才啊,哈哈哈。”

方毅也笑了,转而,他马上又轻声地问道,“哥,你会习惯自己突然多了一个大哥出来吗?”

他的问题很明显,我以前已经是浪宁最大的江湖老大了,现在一无所有,要重新跟人做小弟,那滋味肯定是不好受的,方毅怕我会接受不了。

我的动作停了一下,然后望着方毅,笑得很灿烂,“我不会有老大的,因为这世界上唯一能配做我老大的人,已经死了。”

第二天,我们请假了一天,要去见刀疤森。

地点和时间都是刀疤森定的,他只要我们考虑去不去就行了。刀疤森就选在了晚上九点,让我们去混街找他。

混街我知道,以前是东子的地盘,我做狼头老大的时候,来过几次,是个在九街来说,很乱的地方。

以前来的时候,我都是一堆人跟着,像是皇帝巡逻自己的领土一样,声声都是文哥,一路走过去,不断有崇拜的眼神望着自己。

但是现在没有,我带领着方毅和雷豹子过来,刚下车,就感觉到自己被一双双阴暗的眼神盯住了。

很显然,事先他们就知道我们会来了,所以今晚才会这么地静,在街上偶尔会出现几个混混,像毒蛇一样望着我们人,然而默默地给我们引路。

没多久,我们就来到了一个地方,是一家桌球室,挺大的,在门外就摆放了很多辆摩托车,是那种铃木王那样的跑车,挺酷炫的,而且还有很多不良青年在这外面站着,看到我们过来,马上就警惕了。

我放眼一望,竟然在这里面,看到了不少熟人!

其实说熟人也不能完全说得上,因为有很多人,我还是叫不出他们名字的,只是对他们眼熟而已,这些熟人不是谁,赫然就是以前在狼头跟我混的小混混而已!

这是我重新回到九街这么久,第一次看到了以前的熟人!

他们现在还是小混混,只不过不同的是,他们已经不是狼头的人了,而是天豪集团的人,他们的老大也不是我,而是廖明豪。

“森哥,他们来了。”

看到我们过来,在前面的一个染着银发的青年,马上就对桌球室里面高喊了一声。

在过了几秒之后,从里面传来一个听起来很雄厚,但是却有点慵懒不经心的声音,“嗯,让他们等一等。”

不用说,说出这个声音的人,就是刀疤森了。

刀疤森的声音听起来很有那种老大范,有点像电影里面那种黄秋生扮演的江湖老大的形象。

渐渐地,有越来越多的小混混,从其他的角落涌出来,看着我们,虎视眈眈,一点一点地涌上来。

我始终淡定着,而方毅和雷豹子他们两个也很淡定,怎么说我们都不是什么菜鸟,都是有过地位,都是经历过大场面的人了。

我微微垂帘闭着眼,对着慢慢涌上来,不怀好意,给我们压力的人视而不见。

既然是来投诚的,而且又不想像其他小混混那样从头混起,那么我们就要拿出比别人厉害的地方,这样才会让刀疤森高看我们,直接对我们重用。不然的话,我才不会来冒这个险呢。

看来刀疤森还挺看得起我们的,就这周围的混混来看,都起码有五六十个人了,他肯定是在试探我的本事。

我一直等,等了大概有二十分钟左右,终于,刚才那个慵懒的声音又传出来了,“妈的,今天手感不好,打五局输三局,真他妈地背!”话音刚落,紧接着,就有一个人在十几个人的拥簇下,搂着一个美女的水蛇腰,慢慢地走了出来。

很显然,这个长得并不是很壮,看起来挺英俊的中年男人,就是刀疤森了!

刀疤森这名字是有由来的,因为刀疤森的左耳之下的脖子处,有一条长长的刀疤,听说是被以前的对手划的,不过后来那个对手被他干掉了,他成了天豪会的一个堂主。

之前我在道上混的时候,并没有听说过他的名头,估计也是由外地过来的人而已。

管他呢,反正我今晚是来投诚的,他要是狗眼不识人才,那么我就找其他人去!反正天豪会又不止他刀疤森一个堂主而已,我既然决定了要报仇,那么就算前方是一个悬崖,我都会生出翅膀飞过去!

我原本以为刀疤森会是那种很彪悍的男人,起码是雷豹子,或者是看哥那种彪形大汉类型的,现在一看却不是这样,恰恰相反,他是属于我这种类型,就是看起来有点斯文的那种。

像刀疤森这种类型的江湖老大,要是真用电影里面的人物来比,就是无间道里面梁朝伟的那种类型。

他的身材和我差不多高大,但要比我年长许多,看样子,保守估计也有三十岁以上了,眼睛挺锐利的,盯在人的身上,会感觉像是被什么刺耳的东西盯上了一样怎么说呢,被他看着的时候,自己会感觉有点阴冷,像被什么锋利的刀放在脖子上似的。

“谁是仇诸豪?”

刀疤森的脸上带着一点戏谑玩味的身材,扫看我们三个,他还在桌球室里面,身处比我们高了一个等级,孤高临下地望着我们。

“我是。”我上前一小步,不卑不亢地道,“我就是仇诸豪。”

刀疤森本来分散的眼神,马上就全部放在我的身上,微微眯起来了眼睛,有点不怀好意,不是那么友善地说道,“哈,你就是把我兄弟打了的仇诸豪?”

他这话我倒没有怎么吃惊,因为我就知道,脱毛虎是不可能不把事情告诉刀疤森的,而且他肯定也是和他的手下混混老大那样,添油加醋地说了一番经过,多半还说他报了刀疤森的名头,然后还被我更加狠揍了的事情。

“是我。”我挺直了腰杆,丝毫不惧地望着刀疤森,双眼就直直地望着刀疤森,直视他的瞳孔,观察他眼神里面的神采,就算他的一个轻微的情绪变化,都逃不开我的火眼金睛。

老实说,刀疤森还真压不了我,他和我比起来,无论是身份还是经历,见识过的大人物,都差的不是一星半点,他也就是阿根和雄仔那个级别的人而已,还是我的马仔呢。

这个时候,忽然从我的身后,猛地传来了一声大吼,声音很熟悉,赫然就是被我揍了的脱毛虎,我回头一望,就看到他大声地喊道,“森哥!就是这小子打了我,他不把我们天豪集团放在眼里!我怀疑这姓仇的小子,就是以前狼头留下来的余孽!森哥,大家都知道豪少是最憎恨狼头人的,我们把这小子绑了,挑断手脚,送到豪少那里去!”

脱毛虎会这样说,是我有点意料不到的,阴差阳错,他竟然就误打误撞地说中了!我不仅是狼头的人,我还是狼头的老大苍狼甄文明!我今天来,就是要卷土重来,东山再起!

我很淡定,心里只是微微凛一下,马上就恢复正常了,不过方毅就没有我这份淡定了,他虽然是武功高强,阅历却还远远不够,做不到喜怒不形于色的境界。所以当他听到脱毛虎这样说的时候,他就紧张了,我亲眼看到,方毅的手明显就握紧了拳头,他脖子上的青筋也慢慢地浮现起来。

我轻轻地咳咳了两声,用只有我们两个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阿毅,放松一点,他只是故意让我们身上泼脏水而已。”

陈毅望了我一眼,我给他一个定海神针的眼神,示意一切有我,他才慢慢地放松下来。

我忽然冷笑了起来,哈哈大声地笑着。

顿时,刀疤森就皱起眉头了,脸色不悦,沉声问道,“仇诸豪,你笑什么?莫非你真是狼头的余党不成?”

我还是在笑,又多笑了两声,然后脸色猛地就冷了下来,说道,“我在笑你的手下白痴,为了报仇,为了面子,什么脏水都往我身上泼!也不会用脑子想想,我要是狼头的人,我还会来找你吗?”

刀疤森沉了下了脸,脱毛虎马上就喊道,“森哥,你别相信他的,他很有可能就是狼头的人。”

我不说话了,从内而外地发出淡定,因为我就知道,这里除了方毅,就没有人知道我是甄文明!就连温可馨都没认出我是甄文明,这帮杂碎又怎么可能认出来我是甄文明?

“你住嘴!”刀疤森对脱毛虎吼了一声,脱毛虎马上就脖子一缩,怪怪地不敢说话了。

刀疤森一直盯着我,然后才道,“你想跟我混?”

我反问道,“我跟你混,我能得到什么?”

诚然,我的目的就是要取得刀疤森的信任,跟他混,但我不会马上就表忠心,表现出我就是想跟他混的样子。相反,我还会放高姿态,我就压根没想要跟你混的,你要有什么东西才能说服到我,让我跟你混?

这样以来,才能更加地打消他的警惕性。

这下轮到刀疤森笑了起来,他说道,“跟我混,女人,金钱,你都会拥有,在混街我最大!在九街,我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在浪宁,我们天豪是第一集团,在整个h省,豪少都做得了主,你说跟我混有什么好处呢?”

我有些被说动的样子,马上又问道,“如果我不跟你混,你会不会放过我?”

刀疤森的眼睛眯了起来,“你可以试试。”

我沉默了下来,在默默做着抉择,十几秒后,我抬起头,紧盯着刀疤森,“我跟你混可以,帮我杀一个人。”

“谁?”刀疤森淡淡地问。

“狼头的曹翔。”我冷冷地道!

在我身边的方毅,听到我这话,顿时就轻声了‘啊’了一声,然后不可思议地望着我。好像不认识我似的!

没错,这个决定,是我刚才临时想出来的,至于为什么,只有我心里才清楚,我连方毅都还没有告诉他。

刀疤森马上皱起了眉头,“你为什么要杀曹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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