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好热……”
她在一边扯着自己衣服,嘴里一边低声地叫喊,那声音很低沉,令人听了就脸红。
我狗眼不禁为之一直,傻愣在那里了好几秒。
而且这一会儿的功夫,她的衣服已经被她弄的东倒西歪,凌乱不整,春光乍泄了,我本来就喝了不少酒,看到这一幕只觉得自己的脑子有点眩晕起来。
可以说她现在的样子挺不雅的,我有点纳闷,怎么现在的大学生都这么随便了,妈的以前我屌丝的时候这么就遇到过呢?
她醉得像猫,在床上打滚着,一边呢喃叫喊着,看得出来,她是真的挺难受的,但难受归难受,她自己给自己脱衣服是什么意思啊?觉得我是正人君子,还是没有发现我在这里?
说起来张丽娟还是很漂亮的,而且身材特别好,因为年轻,皮肤什么的也很白嫩,还会打扮,身上香喷喷的,现在又这幅任人宰割的样子,我要说没感觉那是假的。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理智却离奇地强烈起来,告诉我,不能碰她,不然的话,让小师妹她们知道了,会有很大麻烦。
然而我刚准备咬咬牙,帮她把被子盖上,然后离开,让她自己待在酒店睡觉的时候,她突然做了一个亮瞎我眼睛的动作!
她竟然直接把上衣给脱了,我瞬间整个人都蒙蔽了,狗日的,这不是引人犯罪嘛卧槽!
噗!
忽然我的鼻子一热,伸手一摸,擦,真的喷鼻血了!
我慌乱地冲进浴室,打开水龙头,一遍又一遍地冲着鼻子,脑子里不受控制地想起刚才张丽娟雪白的样子。
终于把调皮的鼻血擦干净了,我出来一看,瞬间不能淡定了,又马上有种喷鼻血的冲动,因为张丽娟龙虾在床上就像龙虾一样,扭动着身体!
不行了!再这样下去,她肯定就做出更加荒唐的事情来了。
啪!
用自己最强大的意志力,我狠狠地给自己扇了一巴掌,然后大步地走过去,用被子把张丽娟暴露的身体遮挡住。
其实我和张丽娟非亲非故,是她自己失足,就算我现在把她给睡了,也没什么事。但是我做不出,也不想做,因为她是小师妹的好朋友,我不想做出给小师妹带来负面影响的事情。
有时候我这人就这么地怪,没原则起来很没原则,嘻嘻哈哈,和曹翔什么玩笑都能开。有时候又很有原则,能有原则到有妞不炮大义不道的程度。
她不断地扭动身体,嘴里还不断地叫喊,整一副饥渴得不行的样子,我就是再傻逼,也想到她这是被放药了!
次奥,这就好解释了,难怪她会这么失态,醉得这么快这么沉,原来是被放药了。
会不会就刚才那个和张丽娟搭讪,被我揍了的猥琐男呢?还是其他的男人?
对了,我似乎还没想到,张丽娟她到底是为什么要来黄檀,和谁一起来的?
老实说,我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一时间倒有些不知所措起来了。
“喂,醒醒!醒醒!”我有些焦急,千万别出了什么事啊,尼玛那我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我拍着她的脸,摇晃着她,但是没用,她醉得太厉害了,药效已经发挥作用,渗到脑海里去了。
可是不论我怎么抵抗,她都像一块磁石一样地粘着我,我怎么都摔她不掉,要是让她自己亲自看到她现在这么疯狂的一面,估计她自己都不敢相信。
我是男人,一个正常的男人,而且今晚喝了这么多酒,刚才又被公主挑起了不少火,这一会儿功夫,我整个人都感觉要爆炸一样,冲击太大,我的理智渐渐被泯灭,终于在她的火热下,我迷失了自我。
我迫不及待地解除武装,连一旁床头响铃的电话都没有听到,也是一直到第三次响铃的生活,我才听到,匆匆拿起手机一看,顿时就吓尿了!
是温可馨的电话!
我睁大狗眼,再看清一遍,没错,真的是温可馨打来的!
手机上面闪烁的‘可馨’两个大字,好像是一道紧箍咒,让我头疼脑胀,心里十分空虚,有一种强烈的偷情被当场抓奸的害怕。
二话不说,几乎是潜意识的,我马上从张丽娟身上滚下来,拿过电话,以最快最贼的速度冲进浴室,深呼吸三口,接下电话。
我真的怀疑有一双眼睛一直盯着我看,不然没理由会这么巧的,每次都是到我关键关头的时候,不是一个电话,就是一个撞门,让我悬崖勒马!
以前在粉城的时候,我和桃桃亲热就被小雅撞破过两次,然后上次和女神亲热,也是悲催的悬崖勒马。而到了现在,也同样这样!
妈的,下次做坏事的时候,必须把手机给关机了!
难道真的是举头三尺有神明吗,总在我要出差错的时候,给我当头一棒,逼我悬崖勒马,把我从堕落的边缘生生拉回来。
或许是吧,上天注定要我做一个君子,而非一个人渣。
一瞬间,我想到了许多,心里头有愧疚感,甚至还有一丝隐隐的敬畏感,是对莫名虚幻,举头三尺神明的敬畏感。
别说我傻逼迷信,有时候你身处红尘,经历过离奇无法解释的东西,也会不得不神经兮兮地迷信起来。
“喂,这么晚了还……”
我还没来得及把不睡两个字说出口,就被她打断了,“喂,你在哪里,怎么这么久才接电话?”
她的语气有些冲,有些埋怨,有点小怨妇的味道。恰是她的这种小怨妇味道,让我觉得她越发地真实了,真的就从一个天上的女神,坠入凡间,变成了一个有七情六欲的小女人。
“在外面呢,怎么了,这么晚了你还不睡?”我靠在墙上说着。
有时候人就能变得这么快,十秒前我还是一个准备提枪上弹开炮的午夜色狼,转眼就变成了一个和小女友打情骂俏的小男人。我本来欲火高涨的心渐渐平复下来,有点淡淡的温馨,很享受地,静静地和女神说着话。
“唔,我睡不着……”她这样嘟囔了一下。
我看了时间,也十二点多了,已经不早了,要按我平时也早该睡了。
“为什么睡不着?”我明知故问。
“因为……”她忽然嘻嘻一笑:“我在想外面一条流浪的小狗。”
我汗,没想到女神也会卖萌了。
“是啊,这条流浪的小狗真可怜,因为他也在想那条小母狗。”我坏笑着。
果然,她一下就娇嗔了,“讨厌!你才是母狗呢!”
我哈哈大笑。
众所周知,恋爱中的男女是有很多废话要说的,他们讲起电话来都是按钟头计的,一个吃饭了没有的问题都能讲上半天。我和温可馨已经算是恋爱关系了,我们彼此都有默契,共同营造出一种恋爱世界,撇开桃桃和订婚这种话题的恋爱世界。
聊了半个多小时,我已经忘了自己现在身处的环境,忘记了自己现在一丝不挂,忘记了外面还有一个被放了药的张丽娟。
忽然,温可馨的一句话让我紧张了。
“文明,你,现在是和她一起吗?”
我不知道为什么好端端的,温可馨会说起这个她,这个她不是谁,明显就是桃桃。
“啊?什么,没有啊!”我摇头回答。
她哦了一声,有些异样的情绪在里面,停了一下,又接着很低沉地说:“文明,我们这样,会不会不好?”
今晚的温可馨有些反常,我纳闷,不是说了要默契,不是说好了不提起那些不开心的事吗?
“没有什么不好的!”我沉声说着,有些烦躁,但很耐心地安慰着她安慰着自己,“你不用想这么多,我们是彼此真心喜欢的,在一起是天经地义,并没有错。”
我不敢说相爱,而是用喜欢来代替,因为我觉得还不够资格。我同时也默默对自己说,你并没有错,错的那个人是我,你们两个都没有错,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一切的罪过就让我来承担吧。
“但是……”她支吾了一下,“我觉得这样对不起她……文明,都是我的错,对不起……”
啊!原来我们是如此的相像,都是这么地善良,都这么主动把罪过往自己身上揽,宁愿自己痛苦,也不愿对方愧疚。难怪我们能彼此相爱了,因为我们都是同类人啊。
她的这种善良,让我越发地怜惜她起来,心中暗暗发誓,怎么样也不能辜负了她!
有时候人就这样的,类似滴水之恩以涌泉相报,当有一个人对你好,你就会打心底感激她,恨不得把心都掏出来给她。
“不要说对不起。”我温柔地说着,“要说对不起,也是应该我说对不起。知道什么叫屌丝和女神吗?”我忽然笑问。
她嗯了一下。
“我就是屌丝,你就是女神,现在女神被屌丝逆袭了,你说是不是这个屌丝前世烧高香了,捡到宝了?呵呵。你是女神,你能喜欢我,选择和我在一起,那就是对我最大的眷顾了。所以,你不用说对不起,也千万不要说对不起。这样我会觉得很癞蛤蟆,很不真实地吃了一个天鹅肉。”我发自内心地说着。
我不知道这句话算不算肉麻,温可馨有没有感动到,但它的的确确是我的心里话,温可馨太完美,我太平凡,她能和我在一起,就是对我最大的眷顾了。
静,电话那头静下来了,我听到她有些混乱的呼吸声,心里很甜蜜,因为她感动了。
“甄文明同学,原来你是癞蛤蟆啊,是挺形象的哦。”她笑着说。
“是啊,我是癞蛤蟆,专门吃你这只天鹅的癞蛤蟆。”我也笑着。
突然,她的语气一变,变得有点羞涩,有点揄揶挑逗,我仿佛看到她是咬着唇说的,“其实,那晚你要坚决一点的话,我不会拒绝的……我困了,晚安!”
不等我反应,她就一下挂断了电话,留下一个想入非非,后悔到肠子都青了的大傻瓜站在原地。
尼玛!早知道那晚就坚决一点,直接把她吃了擦!
这一通电话足足聊了差不多一个钟,把手机都聊得电量不足了,我出来的时候,已经没有了那种想偷吃的欲望,虽然还有一团邪火,但已经侵占不了我强大的理智了。
张丽娟歪歪地躺在床上,一丝不挂,好像是一个白色的羔羊。她还在不停地扭动着,但是动作已经很小很无力了,确实,折腾了这么久,就是一块铁都得软了,何况她一个晚饭都没吃的弱女子。
她的表情很痛苦,深深蹙着眉,身上被她自己抓出了几条指痕,看起来很惨很可怜。
我叹了一口气,真有些同情起她来了,走过去,捡起她地上的衣服,为她穿上,虽然有肢体碰撞,但我已经没有邪欲,很正经地为她穿衣服。
她真的没力气了,好像一个搁浅的八爪鱼,有些奄奄一息。
碰到我,她好像是抓到了一根溺水的稻草,拼命往我身上扑,但是很无力,像烂泥。
好不容易,我为她穿好了文胸和内裤,自己倒出了一身臭汗。
摸摸她的额头,很烫,她的眼睛很红,嘴唇也很干,我看着不对劲,又慌忙地帮她穿好了衣服和裤子,再顺便帮她穿好高跟鞋,就把她背起来往外走。
不能再拖下去了,她肯定是出问题了,要送去医院检查,不然很可能会留下什么后遗症的。
我是好人,滥好人,我看不得一个年轻的生命,在自己面前堕落而无动于衷。不管怎么说,张丽娟是阅历不够,任性了一点,她本性不坏,她还很青涩,她还有一大段人生路要走,她不应该就这样堕落下去。
如果我没有看到,那还好说一点,可现在就发生在我面前,如果我不伸出援手,那么我会愧疚很久很久的。
听说吃了春药的人,有两种解毒方法,一个是和异性交欢,发泄出来,第二个就是去医院医治了。我既然选择了做君子,就得把张丽娟带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