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之后,东子很愤怒,一拳捶在树上,把树叶都哗啦哗啦捶了下来,他很不忿地怒骂着:“我就不知道梁健这死胖子有什么好,会值得看哥这么维护他,现在在狼头谁还不知道梁健是一条蛀虫,妈逼的,打架落最后,分钱冲第一,我草他妈的!要我是看哥,早就把他堂主的位置撤下来了,让狗日的霸着茅厕不拉屎,我草他妈的!”
东子真粗俗,但恰恰他的这种粗俗,说得让我郁闷的心情舒坦了那么一些。
说起来东子还是我的引路人,是他把我带进狼头的,我欠他一个人情,尽管他从来不这样认为。也幸好在狼头还有一个东子,不然的话我真的会孤独死的。
忽然我想起了曹翔,我的这个铁哥们,如果他在的话,我或许就更加舒服,不会像现在这么郁闷,有什么事,我都可以跟他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但是不行,混是一条不归路,我身处其中,深知当中危险,一个不小心是会坐牢出人命的,曹翔是我的兄弟,我就不能把他拖进来,不然我的良心都会过不去的。
拍了拍东子的肩膀,我沉声道:“放心吧,我不会让梁健伤害到狼头的,我死死地盯住他,就不信他和张三北能搞出些什么来。再说了,北洋只是一个小地方,就是任张三北折腾,他也折腾不出什么来。放心吧,看哥能统领狼头这么多年,把战斧都灭掉,他的本事大着呢,不用咱操这个心,咱只要做好自己本份就行了。”
“但是……”
“没什么好但是的,难道凭咱两兄弟,还不能斗得过一个梁健了?笑话!就那死胖子,走一步肉颤三下,尼玛我一泡尿都能把他喷墙上去了!”
东子真的很好哄,被我这么一说,他就真的放松许多了,和嘻哈了两下,就回去他窝里了。
都说傻人有傻福啊,忽然我羡慕起东子这种没心没肺,智商硬伤缺根筋的天分来了,像他这种人,应该一辈子不会失眠吧?如果我和他一样,就不用有这么的烦恼了。
唉,算了吧,人死卵朝天,不朽万万年。走一步算一步,我坚信,只要我一路坚持下去,总能走出属于我的那片天!
中午回粉城吃了个午饭,睡了个午觉,下午我就出来了,去了一趟医院,去看望我的女神。
看到她的时候,她的气色好多了,烧完全退了,现在就只有些咳嗽而已。
“你来了。”看到我进来,她马上娇容一展,笑得很开心,很阳光,阳光到让我有一种自卑感。
越是看她,就觉得她越美,美到无可挑剔,在我印象中,似乎就没有那个女人能有她美了。
桃桃是媚,潘曼香是娇,小雅是羞,小师妹是纯,陶远是妖,张丽娟是蛮……而女神温可馨,我居然她这五者都具备了,娇媚如花羞答答,又纯又蛮妖无双,气质太多变,实在分不清哪个才是真正的她。
但不可否认,无论是哪一个她,都是我深爱的她。
“感觉好点没?”我把苹果放在桌子上,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
其实我是多余了,都一天过去了,在医院里护士照顾着,能不退烧才怪呢。
然而她很享受我的这种多余,甜甜笑道:“嗯,好多了。”
我微微一笑,拿起苹果,问道:“新鲜的,我削一个给你吧。”
她点头说好。
很平静,我在削皮,她在静静地看着我,我们真的就好像一对恋人,在彼此地享受着来自对方的温柔。
我们都保持一种默契,就是不提及过去,我们共同忘了曾经的不快,我们共同忘记了我还有一个女朋友,我们共同忘记了她已经订婚了的事实,我们一起默契地营造出一种旁若无人的二人世界。
“好了,看看甜不甜。”我拿给她,但她摇头,她羞红着脸弱弱道:“我,我要你喂我。”
我一怔,转而笑得很开心,大力点头,用小刀切开一片一片,亲手喂到她嘴边。
好温馨,此刻真的好温馨,就仿佛和她第一次见面时,她介绍自己的名字,我叫温可馨,可以很温馨的温可馨。
时光飞逝,发生的事情太多,让人不禁唏嘘感慨,在这几个月的时间,我居然就发生了这么多,从一个一无是处的屌丝,变成了一个混子,背负仇恨,和两个大美女搞着暧昧。
如果不是自己亲身经历,谁又能知道,我会有这么大的变化呢?只能这样说,天有不测风云,人算不如天算,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我已经深深陷进来了,人渣就人渣吧,负心汉就负心汉吧,我已经不管别人怎么看待我了,我豁出去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我偏偏想兼得,我爱温可馨,我也爱桃桃,她们两人任何一个,我都不想放开。
即便我知道极大可能,会有真正东窗事发的那天,到时候我可能是鱼与熊掌均不可兼得,但是我没得选择,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管他以后万人唾骂,我先享受眼前幸福再说。
“很甜!”女神把整个苹果都吃下去了,眯着眼笑得很甜,让我觉得,就算苹果再甜一万倍,都没有她现在的笑容甜。
我很棒槌的呵呵一笑,“甜那再吃一个?”
她翻了翻白眼,“讨厌,你当我是猪啊,吃一个我都撑了。”
我呵呵。
潘曼香又回来了,我们办了出院手续,就奔去温可馨的那个商品房了。
晚上我留下来吃了一顿饭,女神的手艺,还不错,没想到她一个白富美也会做饭,真是有种颠倒三观的感觉。
饭后我就回家了,女神留了下我,我摇头拒绝了,她有些失望,但还是理解地答应了,我本来想来个吻别,但是想想还没亲密到这种程度,也就作罢了。
然后在我回去的时候,好巧不巧,我遇到了一伙人,定睛一看,居然是梁健和陈志南他们几个,这还没什么,最令我火冒三丈的是,他们居然和张三北在一起,从酒楼里走出来,然后一起驱车走了。
我草啊!居然这么大胆,这才没两天,就勾搭上了,还这么正大光明,就在九街勾搭,还真不把看哥放眼里。
我就奇了,难道他们就这么心里坦荡,不怕人家看到,不怕看哥猜疑?
我不知道,我倒要看看他们到底去哪里,要搞什么名堂!
“司机,跟前面那几部车,隐秘一点,别被他们发现……咦你这样看着我干嘛,莫非以为我没钱付账?”我忽然神秘兮兮地说着:“放心吧,我是便衣,现在在执行任务,前面那几个是嫌疑人,如果你跟踪好一点,我破了案,会给你颁一个良好市民奖的。”
估计是我的演技太逼真,这个中年司机居然真的信了,跟打了鸡血一样,咻的一下开了出去,紧紧地跟在前面几部车后面。
我眯着眼,脑子飞速运转起来,梁健和陈志南在狼头是元老级别,威望只在看哥之下,虽然不能打了,但烂船都有三斤钉,真正比起来,我和东子是不如他们两个威望的。如果他们两个都被张三北收买了,那情况可是大大的不妙,不仅是对看哥是一个打击,就是对整个狼头,那都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很有可能会流失不少一部分人!
绝对不能让这种情况发生!
令我奇怪的是,他们居然离开九街了,走了近百公里,来到了黄檀的一家夜总会,我一看,尼玛,原来是集体浪来了。
我下车了,给了司机佬三百大洋,有些心痛,我默默对自己说,总有一天我会从梁健那里拿回来的。
心情有些紧张,我到街边买了一个鸭舌帽,又戴了一副平光眼睛,跟在他们后面,溜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