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李婉莹的嫌疑已经完全排除了,那就是她单纯的个人目的了,这决定着李婉莹的处理结果。所以,易青才重新提审李婉莹,为的是希望李婉莹能够得到从轻处理。
这也是易青开始的想法,因为毕竟是包含一点私心,所以没有直接告诉萧伟。
很快,李婉莹就获准了取保候审,走出了看守所。
当然这还不是最终的结果,两个月以后,案子起诉到了检察院,易青又特地向检察院做了书面的情况说明,讲明案子以外李婉莹是在饱受厂长的摧残和欺辱,之所以带那把匕首完全出于为了自保的目的。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公安机关的意见,对李婉莹做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李婉莹的案子才算最终画上了句号。
再说最初抓到的林勇,虽然这个案子查明和他没什么关系,不过他利用羊皮笔记本敲诈杨倩玉和厂长三万块钱的事是事实,而且根据数额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犯罪,所以需要依照敲诈勒索犯罪另案处理。
终于说到杨倩玉了,大家可能最关心她怎么处理。如果说杨倩玉最初也是个受害者的话,那么后来就彻底沦为厂长的同伙和帮凶了。
但具体到对她的处理,易青还真有点犯愁。
如果按照杨倩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可按照杨倩玉的口供,她实在厂长折磨侵害她的时候,被迫做出的反应,应该有正当防卫的成分,现场的情况也与杨倩玉说的相符。
所以按照故意伤害处理杨倩玉并不妥当,何况作为被害人的厂长已死,无法进一步印证。即便是一审按照故意伤害判决了,那么大概率地区中院的二审也会改判或者发还重审,这会有后遗症。
好在易青手里还有那个关键的笔记本,这可是认定杨倩玉参与犯罪的直接证据。不过,要想查明这些犯罪事实,易青面临两个难题。
一是作为当事人也是主要犯罪嫌疑人的厂长已死,这就缺少了很关键的直接口供,查证起来会困难重重。
二是厂长的案子涉及到的人是方方面面,既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也有政府机关部门的头头脑脑,甚至还有部分领导。虽然笔记本上杨倩玉的记录是用的代号或者简称,但杨倩玉自己已经交代的很清楚了。
查这样的案子阻力会有多大,易青还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不过,有道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易青就有这股子不认输的精神,就这个案子易青已经正式向局党委打了报告,要求正式立案侦查。
虽然易青有股犟劲却并不傻,他很清楚这种案子查起来一般都是已纪检会和检察院为主的,所以他在报告中指明是故意杀人案件的延续,只为了查明潘树林是否有幕后真凶,是否有买凶杀人的可能。
报告递了上去,也得到了包括老局长在内的局党委的支持,只不过要调查有级别的干部,还需要向县委请示报告。
就在易青满心欢喜的等着县委的批准回复的时候,县委回复的意见却给易青迎头浇了一盆凉水。
县委给公安局的意见很简单也很明确,那就是鉴于杨倩玉和厂长的情况已经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并且针县织厂是属于国有企业,按照管辖范围,应当由彭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彭城县检察院展开调查。因此,责令彭城县公安局从即日起将涉及案件的案卷材料、所有物证移交纪检会和检察院,由纪检会和检察院接手调查。
这个结果顿时让摩拳擦掌的易青彻底傻眼了,他万万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易青不服气去找老局长,老局长也很无奈,劝慰易青:案子移交纪检会和检察院没有错,按理也确实该人家调查,再说也没说不查,案子谁查不是查。还有这是同级党委的决定,公安局只能无条件的执行没有商量的余地。
很快,纪检会和检察机关就将所有涉及到厂长和杨倩玉案子的所有卷宗、材料、物证,包括那个笔记本提取走了。杨倩玉也是因为案情需要被转押到异地看守所关押了。
易青明白从此以后,这个案子已经彻彻底底的与他无关了,也与彭城县公安局无关了。
无关好啊,无关一身轻嘛!
易青在自嘲和自我安慰的同时,也感到深深的遗憾。
齐鹏和费龙知道了消息也跑来问易青,自己的案子就这么拱手让人了?
易青也很无奈,也只能用老局长的那句回答来回答,谁查都是查,还追究责任的都会追究的。
费龙倒没说什么,齐鹏在一边嘟囔着:“查,还查什么查,猴年马月见吧。”
而这些消息萧伟都是后来才知道的,因为学校开学了,他不得不踏上了返校的归程。
只是后来他得知李婉莹取保候审后最终被检察院做了不起诉的决定,这才明白易青当时说话的真正内涵,也从心里很感激易青。
就是后来又得知杨倩玉的案子最终是杨倩玉因为涉嫌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被起诉,而其他的部分因为厂长人已死,都查无实证,只能做结案处理了。
这个结果还是让萧伟很失望的,也对易青颇有微词。但事已至此,也只好作罢。只是自己暗自下决心,如果自己以后能当了警察,再遇到这种情况,肯定会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案子是了结了,萧伟也回到了梦州,对于李婉莹和玉秋母女来说就像是一场梦。
最终梦醒了,幸运的是一切如旧。经过这场风波,针织厂的班玉秋肯定是不会再去上了,幸好陆萍的父亲帮忙给办了个下岗手续,领个一些补助金和办了个下岗证。自此,李婉莹母女就踏踏实实的在“北国”干了下来。
萧伟原计划中的那场告别宴因为易青忙于杨倩玉的事没能实现,只能和刘军、李勇、梁歌、陆萍他们一起聚了聚,好在是李婉莹被取保出来了,也赶上送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