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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爆竹声中一岁除(1 / 1)

“说起来,当日小麦你曾对我说过不看好这一战,当日为兄以为这只是你不愿出仕的托辞,没想到却一语成真。”秦琼惋惜的摇着头。

“哦?”程咬金定睛看着王小麦。

“我也都只是纸上谈兵,连战场都没见过,只是一时的胡乱猜测,当不得真。”王小麦摆摆手。

“小麦兄弟你莫要自谦,俺老程当日见到你就知道你是个有本事的人,叔宝看上的人能有错?”程咬金这一句话拍了两人的马屁,直把秦琼和王小麦说的眉开目笑。

“小麦哥懂得可多了,在庄里的时候人民就说他神神叨叨怪里怪气的,像个算命先生。”富贵起身便给众人添酒边说道。

“你这是夸我还是骂我?”王小麦哭笑不得,还算命先生。那时候刚来小王庄,的确对这古代的一切充满了好奇,看啥都能瞧上半天。

“哈哈哈哈……”众人又是一顿哄笑。

“常言道,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要说上阵冲锋,俺们这些军汉自然眉头都不皱,可要是牵扯到制定谋略,还得是你们这些书生。”

“什么谋略不谋略,战争最终比拼的还是硬实力。常言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靠谋略或许会赢得一两次战役,但真正决定胜负的还是双方实力的对比,拼的是后勤供应。”王小麦说道。后勤是决定战争走向的基础,无论古今都是如此。后世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发动起了可怕的战争机器,产能成倍的提升,后期几乎一己之力撑起盟军的后勤补给,同时支援欧、亚、太平洋三个战场作战,直接拖垮了法西斯联盟。

秦琼和程咬金都赞同点点头。

秦琼押了一小口酒:“如今天下大乱,我本来以为魏公是天命所在,没想到……”,他摇了摇头,放下酒碗,“听闻大唐已经平定了薛举父子,关中已经被李家经营的固若金汤,现在想来,今时今日最有希望收拾局面的反而是这个一直不声不响的李渊了。”

王小麦心道来了,俩人果然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恐怕是在王世充手下过的不开心。

“可不是,”程咬金放低了声音,“俺听说大唐二皇子李世民赏罚分明,每战必胜,是个厉害的人物。将来洛阳和长安必有一战,恐怕到时候咱们在战场上也得遇见他。看他这两年的战绩,真是后生可畏,俺老程不是怕事,恐怕咱们在他手里讨不了便宜。”

众人都是点点头。李世民参与唐军入关中之战奠定了唐王朝的基础,最近独立指挥的平定薛举父子之战更是让世人瞩目,大唐的这位二皇子,成为乱世中冉冉升起的一刻军事明星。

王小麦心中一动:“你们听说王太尉要弄一个封诰大典吗?”王世充现在大权在握,前些时候又让皇帝加封了他三公之一的太尉之职,如今朝内事无巨细,皆出自太尉府,已经是做了曹操第二了。

“听说了,据说把好多在家养老的七老八十的老头子都搬了出来,搞了好大的阵仗。”程咬金端着瓷碗让富贵给他倒上。

“王太尉这样做是在是不得人心啊。”秦琼摇着头叹息。

“不瞒二位,这次封诰大典也有我的份,”王小麦苦笑一声,“本来只想进洛阳打探你们的消息,没想到却陷在了这里。王世充之心,路人皆知。现在这个皇帝,恐怕早晚……唉……”

“王太尉何必急于一时,此举无疑于自毁长城。”秦琼一口气喝干了碗中的酒,“中原诸郡名义上归附他,都是看在隋帝的脸面上,如果他真的行了那大逆不道之事,恐怕会落得那宇文化及的下场,众叛亲离。”

“王世充这个人才识风度浅薄狭隘,却爱乱说,喜欢赌咒发誓,像个老巫婆,哪里是拨乱反正的君主!他名义上待我们不薄,实际上却处处防备着我们这些归附的降兵降将,只给人口头上的许诺,从不兑现。咱们名义上是大将军,实际上却一点兵权都没有,着实让人寒心!”程咬金叹息道。

“咬金慎言!”秦琼低声道。

“我倒是觉得程大哥说的句句在理,”王小麦说道,“二位都是勇冠三军的猛将,王世充却不重视你们,现在执掌大权都是他王家的人。我听说,贤明的君主都是对下属信任有加,不会因为亲疏而冷落臣子的。俗话说,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仕。你们现在的官职都是隋帝封赏的,跟他王世充毫无关系,假如有一天他让你们参与弑君,你们怎么办?难道跟从他落得个千古骂名吗?此人如此多疑,二位还是早作打算为妙。”秦琼这人还是比较有节操的,想劝他改主意就必须站在道义的制高点上。

“只是我们如今都是困在笼中的鸟雀,要想离开也不容易啊。”程咬金见秦琼有些动容,直接开始策划逃走了。

“王世充原来的班底没有什么良将,他早晚要用你们的,到时候你们带兵出战,便是天高海阔,鱼入大海了。”王小麦说道。

“就这么办!”程咬金转头看着秦琼,“叔宝你还犹豫啥,现在的情况这不是明摆着吗?到时候咱们一块投唐,以你在军中的名声,这李世民绝对会重用的。总比在这小小的洛阳城中憋死好。”

“好!”秦琼举起手中的酒碗,一饮而尽。

“那小麦哥你呢?”富贵在一旁问道。

”我本就无心仕途,家里的祖父祖母年纪大了,有机会我想辞官回历城照顾二老。”

“小麦兄弟你是个读过书,又聪明,不如和俺俩一起投唐,混个出身……”

“程大哥,谢谢你的好意。我哪算什么聪明人,“王小麦自嘲的说,”文也不行,武也不行,又不知道仕途的险恶,不像你们是靠军功。估计做了官就像魏玄成一样整天被人呼来喝去的,心里也不舒服,还不如不做。”

二人闻言叹息了一声,就此作罢。

“我在故乡,以后你们回历城,还能有个落脚的地方。事情就这么定了,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王小麦站起身来,拍了拍富贵的肩膀,“你在程大哥这里不要老耍些强棒的功夫,多认些字,和程大哥学习些兵法,不要一辈子只当个大头兵。”

“我记下了,你放心吧,小麦哥。”

宋老三早在王小麦解禁前就帮他在南市的道化坊买了一栋小院,本来还要帮他买几个奴仆,被王小麦拒绝了。他现在孑然一身,自己能照顾过自己来。如果不是知道王世充早晚完蛋,或许现在把老家的老爷子老太太都接过来也不错,也不知道二老在历城怎么样了。自己这个便宜孙子,刚认了亲就离家半年之久,大不孝啊。

王小麦穿越而来的第一个春节就这样来临了,除夕一大早,窗外绵延不断的爆竹声就把他吵了起来,倒不是爆竹声音太响,一截竹子爆开比起后世的开天雷差远了,而是因为窗户的隔音效果太差,真是无比怀念后世的双层真空隔音玻璃。躺在床上发呆十分钟,才不情不愿的从暖和的被窝里爬了出来。提起煤炉上的水壶才发现昨天把炉口封的太死,里面的煤球已经熄灭了,怪不得晚上觉得冷。王小麦为了度过这个没有暖气的冬天着实想了不少办法,厚厚的羊皮褥子铺了两层,被子特意买了最厚的,但除了重的能压死人,保暖性和后世的棉被简直没法比。棉花这东西好像是西域传入进来的,到时候找胡商问问弄点种子来,怎么也得给自己弄条棉被盖,要不然冬天太折磨人了。

幸好壶里的水还是温热的,倒进盆子洗手洗脸,王小麦看着自己的水里的倒影,除了头上多了个发髻,和初来的时候基本没什么变化。用手指沾了点青盐清理了下口腔,口中的咸味终于让头脑清醒了过来。制盐貌似是穿越者必备啊,可惜中原一带没什么出盐的地方,发挥不了这个技能。如果没有官方允许,这个时代私自贩卖的后果和后世的贩毒一样。自己虽然和王仁则关系不错,但是盐引这种红头文件估计还没有这么大面子能弄来。

漱了好几遍口,嘴里才没了那股咸味。先把炉子生上,屋里太冷了。这个时代取火也很麻烦,一块弯弯的铁板,称之为火镰,一块火石,碰撞出来的火星引燃易燃的引火物。废了半天劲才把炉子升起来,此时屋里上空漂浮着一股呛人的白烟,那是为了引燃煤而方入的柴火冒出的烟气,赶紧开门开窗通风。过了好半天,白烟才散尽,不过屋子里却还是充斥着一股燃烧过后的焦糊味。煮了一锅小米粥喝下,王小麦又躺在了床上开始发呆。

躺了没一会儿,宋老三的声音就从院子外传来。裹着被子就冲到门口打开门,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重新回到床上,羊皮褥子还有温度,不错。

“几天不见,你这身手倒是又敏捷了不少,准备投笔从戎了?”宋老三一屁股就坐在了床边。

“大过年的好不容易放回假,不在家陪老婆孩子,往这里跑啥?”王小麦把自己裹得紧紧地。

“你嫂子知道你是一个人过年,叫我喊你过去。”宋老三一把把王小麦固若金汤的堡垒掀开,“快点,家里煮好了汤饼了都。”

“不太好吧,除夕你们一家团聚我这个外人……哎哎……我这身衣服刚做的你慢点扔。”过冬的棉衣是件羊皮袄,外面缝着一层青色的绸缎。

王小麦在宋老三的再三催促下,终于穿好了衣服,哈着气走出了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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