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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算你有良心

严格地说,七国其实并非真的七国,只是一个瑜国被分成了七大块,楚荣越协等小王各占了一块而已。所以,手头有通行文书的林晗玉和林二桌虽然过关需要贿赂,但真正做生意倒是没什么阻挠,说白了,哪个国的山大王都希望有钱的人都带着钱过来自己的地盘,不管是消费还是浪费。

有了李六这个地头蛇带路,林晗玉很快就看好了店铺,就在离大丰酒楼不远的一条冷街,因为是冷街,价格便宜,林晗玉拿别的地方买一间的钱在这里买了三间。再加上请石匠打石磨,买豆子细麻等材料,身上带的钱花去了一半。林晗玉此时也庆幸,自己只是带了小小钱去找唐木,不然全身家当都被金玉楼骗了去,她现在就是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了。

三天时间,一切准备就绪,林晗玉的豆腐坊就开起来了。

虽然与朱红洗签的合约只是限于楚国境内,但豆腐坊一开起来,林晗玉头一个合作的对象还是首选大丰酒楼。只是大丰酒楼在协国的分店仅白狼关这一家,所以根本消化不了一个豆腐坊做出来的豆腐。林晗玉与朱红洗的堂弟,也就是这家大丰酒楼的老板商量,豆腐仅供应大丰酒楼,但豆浆和豆腐花则批发给愿意挑担走街串户去售卖的小贩。

于是,协国境内从此多了一道风景,一个个挑担的小贩在街头巷尾大声吆喝“好吃的豆浆豆腐花卖啰!”

豆浆豆腐花成本不高,回利快,只要手脚勤快多跑几条街,一天下来也能赚个二三十钱,比去大户人家当个短工什么的可好太多了。于是,这一项职业甚至成了协国本地无业游民一时的首选。当然,这是后话,刚开豆腐坊的林晗玉还没想到自己在不久的将来解决了协国许多无业游民的就业问题呢。

三天时间,林晗玉的熊掌也可以吃了,本来前一天就可以吃了,她推说要腌得够味一点,让大厨迟了一天炖。其实林二桌知道,是因为她在等一个人。

到了第三天,林晗玉的理由不成立了,熊掌依约端上了桌。

四只肥美的熊掌摆成了个四叶草的造型放在餐桌中间,大丰酒楼及客栈的所有员工,豆腐坊的四名新雇员,济济一堂,准备共享。

所有人都拿好的筷子看着林晗玉,等着她一声令下便要将那四只熊掌瓜分入肚。

林晗玉站起身,“嗯嗯,今天是个喜庆的日子,豆腐坊正式办起来了,仅以此熊掌为礼款待诸位,望不嫌弃。”

谁敢嫌弃熊掌啊。众人啧啧。

“那个,那就动筷吧。”林晗玉举筷伸向熊掌,筷子快挨着肉的时候又缩了回来。

“我好像肚子有点不舒服,要不你们先吃,留下一只我晚上再吃。”林晗玉遁,带着一只前右掌。

是夜,林晗玉趴在房间的桌上,对着那只前右掌低语。

“再不回来我就吃了它。”

“算你有良心,还留了一只给我。”一个声音在身侧响了起来。

林晗玉惊喜地望向窗,看到略有些憔悴的唐木一手搭在窗棂上然后跳了进来。

有股血腥味儿,可是他一身的黑衣,看不出有没有受伤,但听声音,就算受伤也不至于要命。

“你怎么从窗户跳进来,又不是属猴的。”林晗玉心情很好,她心情好的时候才会打趣人。

”两天没好好吃东西了,这熊掌正好解馋。“

唐木将黑衣的外衣一脱,露出淡蓝色的里衣,林晗玉瞅来瞅去,没发现伤口,背后也没见渗血,说明之前的伤口也没裂开。她松了一口气,”人呢,不是说去简相之女么,怎么?失败了?“

“人救出来了,不过带着她目标太大,我将她托给一户人家了。等过两天要回国时再去找她。不过回去肯定不能走白狼关了,白狼关此时应该已经收到消息加强了戒备。”唐木边说边坐下,看着桌上备的两副碗筷扬嘴一笑,坐下来就要拿筷子开吃。

“没洗手不许拿筷子。”林晗玉在他手够着筷子之前伸手啪地一下打过去,扁嘴,“一身的血腥味,真不知道杀了多少人。”

唐木望了望自己的手,虽然没有血迹,但这双手的确杀了不少人。

林晗玉将早就准备好的一盆水端给他,“洗手再吃吧。”

唐木依言将手放进水盆里洗手,洗得很仔细,连指甲缝都清理了一遍。

洗完,他扬起双手,“现在可以给我吃了吧。”

“嗯,吃吧。”林晗玉放好水盆也重新坐了下来。

她突然又想起那个简相之女来了,酸酸地问“你把千辛万苦救的人放哪里了,要不接过来就住大丰客栈,近的话让她也来吃熊掌吧,这熊掌也算难得,好歹让人家也吃两口。”

“两口?一口她都吃不了。“唐木摇头。

“啊?为什么?”

“她牙都没长齐,吃什么熊掌。”

“牙……都没长齐?”林晗玉没听明白。

“嗯,才两岁,刚会走路,话都不太会说呢。”

“啊?哦……呵呵,两岁呀。”林晗玉突然食欲大增,伸筷子夹了一大块,熊掌不愧是美食之首啊,入口香滑绵软,简直不能再好吃了。

“喂,你吃慢点,我才吃两口呢,你就吃了三口了。”唐木加快了咀嚼的速度。

“好吃的东西当然要用抢的啦,手快有,手慢木有,这个道理你要是不懂只能吃剩下的。”林晗玉边说边又夹了一筷子。

唐木一愣,“好东西要用抢,手快有,手慢木有?”

“嗯,当然啦。”

“的确。”唐木突然笑了。

吃饱了,两人趴在桌子上等胃消化。

“你还要去荣国么?”唐木漫不经心地问。

“当然要去,那是此行的目的,既然出发了,就要达到目的为止。”林晗玉略微直了直腰,吃太饱还真不太好,趴着也觉得撑。

“你怕冷么?”唐木又问。

“冷?长夏炎炎,怕什么冷?”最好来个空调。

“白狼关不能出了,但荣国与协国之间有一座山,山高,常年积雪,咱们可以翻那座山过去。”

“山高就不设士兵把守,这协国的防御系统也太随便了吧。”

“此山不同,据说是妖山,山上有妖,没人敢靠近。”

“哦,明了,放心我不怕妖,也不怕冷。”林晗玉当然不怕妖,因为世上根本就没有妖嘛。至于冷,那天那张熊皮还没用呢,正好做一件大衣御寒。

唐木在大丰客栈一呆就是三天,这三天,林晗玉发现大街上的藤甲士兵果然多了许多。

因为豆腐坊已经开起来了,又要保护好制作豆腐的秘诀,所以,林二桌留了下来做掌柜,林晗玉则决定跟唐木一起爬爬那个什么雪山。

那简相之女不过两岁,林晗玉用熊皮将她裹成了个棕子,背在唐木身后。

简相今年五十有余,老而弥坚,前两年得了个宝贝千金,取名宝珠,正是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宝珠认人,见谁都哭,就喜欢唐木,结果唐木被有心人远派到金平关守关,宝珠见不到唐木,据说是闹得很厉害,简相无法,令人将宝珠送到金平关来,却不知护送宝珠的其中一个院卫根本就是细作,一边里应外合将宝珠偷了让同伙带出了境,一边则去金平关报信,趁唐木不备抡起一把大刀从身后偷袭,然后闯出了关。

唐木自然不肯放过那个比背后偷袭和掳走宝珠的院卫,可是守关大将不可随意出关,更不可率兵出关,唐木无奈之下便只带了几个亲兵追出关外。谁知人家本来就是冲他而来的,关外十里早就设下了埋伏,所以也才有了避进小村偶遇林晗玉那一幕。

听完唐木讲述经过,林晗玉不由得叹,再聪明的人也有被情绪控制的时候,冲动就是魔鬼,这话真没错。

“那那个左手拿刀从背后偷袭你的人你找到了么?”林晗玉问。

“你怎么知道他是左手拿刀?”唐木讶。

“你的伤口啊,伤口通常能告诉我们很多事,左手拿刀和右手拿刀造成的伤口可是大不一样的。”

唐木点头,“的确如此。那人好像出了金平关就消失了踪影,根本没和宝珠在一起。下次再让我看到他,非抽了他的筋不可。”被人偷袭也是一种耻辱,他迟早要把这单找回来。

“呃,那个……”林晗玉本来还有个问题想问来着,可是突然又忘记了,因为她刚才好像看到什么了,一个全身银白的小动物地树上飞来飞去,可是再定睛一看,又消失了。

“前面是最后一个村子,咱们去歇歇脚,再准备一些干粮,后面的路就不太好走了。”唐木指着不远处冒着缕缕炊烟的小村落。

三人进村,这村貌似比林家村还穷,山下的土地估计是盐碱地,种不了什么庄稼,村里的人都是靠进山打猎为生,家家户户门前不是挂着兽皮就是悬着弓。

山里人好客,见有陌生人来很是热情,尤其是在唐木给了一串钱之后。

“公子要翻凤雪山?万万不可呀,这半山之下还好,半山之上住着妖怪,妖怪吃人,尤其最爱鲜活的人心,你们要去荣国还是绕回去白狼关出的好。”那个得了他们一串钱的老猎户好心劝他们别上山。

“吃人心?你们见到过?”林晗玉是个穿越人士,她相信时空可能会交错因而出现某种奇遇,但不代表她就能相信妖怪这种虚无的只在神话故事里出现的名词。

“我倒是没亲眼见过,但村子里有人见过,而且不只是一个,见过的人形容的那妖怪的长相也几乎一样,满头的银发,时而是个小孩模样,时而是个百岁老者。一人说也许有误,但这么多人都描述得一样,所以错不了了,这凤雪山一定有妖怪。”老猎户信誓旦旦。

林晗玉和唐木都不相信妖怪一说,猜测着可能是什么全身长银毛的动物。他们在猎户家买了弓箭,长靴,风雪帽,酒等等,又做了些熟肉干做干粮,然后就朝凤雪山出发了。

凤雪山,还有一个传说。

从前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与村里的一个少年相爱了,两人私定终身、相约百头,可是有一天,姑娘的家里人要将她嫁给村里另外一个富有的人,姑娘与少年于是私奔进山。他们在山里遇到了一只熊,那熊将姑娘的脸抓破了,虽然后来请了大夫治好了伤可是容貌却彻底毁了,姑娘伤心,觉得自己变丑了,配不上少年,终日郁闷。有一天,少年打猎回来,他的眼睛瞎了,被那头抓伤了姑娘脸的熊给抓瞎的。从此以后姑娘是那少年的眼睛,两人总是形影不离。后来有一天,姑娘才发现,原来那头熊在抓破了她的脸不久就跌进了少年做的陷阱,少年就是卖了那头熊才有钱给她治伤的,而少年的眼睛根本就是他自己拿刀划瞎的,因为如果他的眼睛再也看不见,她就不用为自己的容貌变丑而闷闷不乐。

姑娘自此生了执念,一心想治好少年的眼睛,据说后来他们两人都死了。可凡进了雪山的人再走出来的几乎都瞎了眼睛,人们传说,他们没死,而是成魔成妖了,是那姑娘取了进山的人的眼睛换给了少年。

林晗玉听到这个传说的第一反应是少年好傻,他不会跟姑娘说他根本不在乎她的样子么,而那姑娘更傻,丑就丑了,还输了心情,最后赔上了情人的眼睛,而相信那传说的人们就更傻,人死神灭,哪有成魔成妖的。

凤雪山真心高,他们爬了半天才刚到半山腰,再往上爬就是白茫茫一片的雪地了。

林晗玉突然明白了那个传说的由来了,原来不是人们傻,而是雪盲还没有被人们所认识。

林晗玉拿下包袱,从里面找出她那件黑色丝绸做的外衣撕了三条下来。

她先是给宝珠把眼睛蒙上,又递给了唐木。

“这是做什么?”

“蒙上眼睛。这丝绸透光,能看清前面却又阻挡了大部分的光线,靠它咱们才能越过雪山而不眼瞎。”

------题外话------

开学季,昨天几乎没什么码字的时间,所以只更了四千,非常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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