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狱卒是人类,芭尔芘应该能喊上两声,但可惜狱卒都是速度远胜人类的吸血鬼。在芭尔芘喊出第一声后,立刻有吸血鬼近身,捂住了她的嘴,并将她拉进了牢房。
范菲菲看向了声源方向,可惜芭尔芘站位靠后,她只看到吸血鬼狱卒身影一闪。
“谁在喊?”范菲菲问。
“一个血畜。”塞壬大笑道:“在这里的血畜,哪个不想离开啊。”
范菲菲在两年前已经来检查过一次,并没有遇到被囚者呼救的情况,因此这个呼救声敲动了她刻意麻痹的心。她知道塞壬说的对,哪个被囚者不想离开这个鬼地方,哪个不想获救。
但她就是无法释然……
于是,范菲菲跑向了声源方向。
她这一跑,塞壬和几个高层也跟着跑,而且他们的动作更快。
当她们分开被囚者,跑入牢房后,发现里面站着一个浑身发抖的女人。
“你在喊?”范菲菲柔声问道。
那女人满脸惊恐,怯生道:“是…是的。”
范菲菲皱眉,她的语音辨别能力很强,觉得声音不对。难道被掉包了?以吸血鬼的速度,也许能做得到。
塞壬哈哈大笑,从助手那里抽出一张资料,递给了范菲菲。
“你看资料。这个女人是哈顿监狱的杀人犯,我们在42天前买通典狱长,将她引进到此。”塞壬指着资料上的照片:“绝对没有违背《血畜引进法规》。”
“我会查清楚的。”范菲菲冷言道。
范菲菲一行离开13号牢区后,所有被囚者又被关入了牢房,而芭尔芘则被转移到了2号牢区。
与此同时,有一个吸血鬼狱卒脑袋落地,他是被法特尼司派高层亲自处决的。原因是他工作失误,竟然让芭尔芘出现在被囚者队伍中,假如范菲菲眼尖,不用芭尔芘呼救,她也能将其认出,毕竟芭尔芘是名人。这是重大工作失误,必须处以死刑。
……
在血畜地狱的E出口,拉斯博瑞走了出来。
同时,林中响起了超声波哨声,表明一切安全。
拉斯博瑞整理了自己的衣领,望着密不透光的森林,喃喃道:“亚马孙森林还不错,虽然湿度偏大,但光线很合适。”
在十多米外,就是河流,岸边停着十艘铁皮船。
拉斯博瑞很慎重,他没有因为安全哨声而放弃自己侦查,当他发现一切正常后,打了个响指。
紧接着,E出口陆续走出了血宴派的吸血鬼,他们将从血畜地狱中购买的人类搬到了十艘铁皮船上。这些人类都被注射了麻醉药,处于沉睡昏迷状态。
这十艘铁皮船和外观不同,完全是高科技的结晶,人类被放在了船舱暗间,极难被检查到,而且就算出现什么问题,这铁皮船也能高速逃走。
船队出发了,拉斯博瑞在最前一艘铁皮船里,他打开了一个暗格,从里面拿出一只白嫩手臂。手臂的主人是一个人类少女,此时她正昏迷着。
拉斯博瑞摸了摸少女的脸,然后伸出獠牙,咬破了手臂血管,开始吸血。
他并不想要少女的命,吸到一定程度他就收口了,并且用止血膏涂抹了少女的伤口。
当他把少女的暗格重新关闭后,他身后出现了一个苗条的身影。
那是一个端美的东方少女,柳眉杏眼,留着齐肩黑发,她手抱一把中式宝剑。虽然她外形甚是可爱,但确是吸血鬼中响当当的角色——叶絮。她是准始祖级吸血鬼,拉斯博瑞的伴侣和得力属下。
拉斯博瑞走到叶絮跟前,轻轻抬起她的下巴,给了她深深一吻。
“小叶,怎么不高兴?”拉斯博瑞问:“是不是因为FF?”
“我想杀了她!”叶絮认真道:“她只是一个人类,却管的太宽了!”
“她无法成为血族,再过二十年,待她人老珠黄,必会失去安科纳尼的宠信,到时你再去杀了她吧。”
“好。到时我会先切掉她的所有指头,再砍掉她的四肢,然后吸光她的血。”
“听起来很美妙。”拉斯博瑞露出了神往表情,但这只是设想,至今并不现实,他不想在这个话题上浪费口舌:“这批血畜,你认为有多少个能成功转化?”
“10个。”
“这么有信心啊!好!”拉斯博瑞很高兴,将叶絮揽入怀中。
……
在亚马孙边缘的有个土著村落,这里有简易的码头。因为地理原因,有不少想进入亚马孙的游客会路过此地,因此也造成了村落的繁荣,不单许多土著成为了向导,当地也出现了市场、旅店和酒吧。
此时此刻,在码头边的酒吧里,陈暮正愁眉苦脸地看着宽阔的亚马逊河。
他按照宇宙III号提供的路线前进,但是根本没追到埃德加等人。愁上加愁的是,此时此刻他和二十三个印第安青年坐在一起。
“你们不要跟着我!”陈暮收回目光,再次努力:“我是有……”
众印第安青年接口道:“你是有任务的。知道,知道。”
夜行补充了一句:“你们国家的**说过,人多力量大。我们能帮你完成任务。”
的确,二十多个5级以上的狼人,绝对是生猛的肉搏战力。
但是,肉搏很重要吗?关键在于武器和计划!
最让陈暮郁闷的是,宇宙III号不再搭理他了。宇宙III号只表明淬炩几人到过这个村落,但她们之后的动向,陈暮无法从宇宙III号那里问到。
陈暮也向当地村民打听过淬炩他们的行踪,但都没得到有用信息。陈暮既无奈又理解,这是合情合理的,淬炩等人都是精锐,怎么会留下痕迹让人追踪。
有用信息没打听到,他们这队人却十分引人注目。
“我们太醒目了。”陈暮抱怨。
“是的。”有个印第安青年提议:“我有个想法,你是中国人,容易打扮成印第安人的。要不然,你打扮成印第安人,那样我们这队都是同一部落的人了,那就不醒目了。”
“不是我扮相不对!”陈暮忍不住了:“是你们太醒目了。”
这时,他们看见旁边桌点了几大盘肉。
印第安青年们看看自己桌上的残羹剩菜,看看别人的大鱼大肉,一个个都流口水。
“想吃?”陈暮问。
“我们钱不够了,当初出来时,没带那么多钱。”他们的部落并不富有。
陈暮刚想说“我请”,两个印第安青年就唰的站了起来,兴奋地跑出了酒吧,朝亚马孙河跑去。
夜行喝问:“你俩干嘛?”
“我们看到河里有两条大鳄鱼,我们把它们抓上来烤着吃!你们稍等片刻!”
噗通两声,他俩跳入了水中。
陈暮满头黑线,果然生猛啊,入河捕大鳄鱼。
旁边的夜行点头赞许:“眼神真好。这下子有大餐了。”所有印第安青年在欢呼。
陈暮越发无语,他看着那辽阔的大河,心想如果真能抓住鳄鱼,那就不是狼人了,而是鱼人。
几十秒后,陈暮发现上游驶来了十艘铁皮船。
有九艘停在了河对岸,有一艘驶向了村落。
那艘船速度很快,它到达岸边后,没有停在简易码头,离其他船只远远的。非但如此,船上也没有下来任何人。
有几个贩卖水果的当地人划船靠近去叫卖,但根本没得到船上任何人的回应,于是怏怏划开了。
这船不单引起了陈暮的注意,也引起了一众印第安青年的注意。
夜行耸了耸鼻子,脸色变得很凝重,他用手指沾了水,在桌上写道:“船上有吸血鬼!他们的血腥味好浓,我怀疑是血宴派!”
陈暮知道狼人嗅觉很好,并不怀疑他的判断,脸色也凝重起来。
众青年没有说话,而是齐齐脱掉了上衣,露出了矫健的肌肉和印第安纹身。这场面就像是要打群架,吓坏了酒吧内其他游客,他们纷纷结账离开。
陈暮正准备说话,夜行就用手势制止了他。然后,夜行蘸水写道:“吸血鬼听力很好,不要说话交流。”
一个青年写道:“动手?”
现在是傍晚,太阳尚在,正是对付吸血鬼的好时机,众青年跃跃欲试。
陈暮急了,蘸水写道:“为什么要攻击他们?”
夜行写道:“因为他们可恨!”
“……”陈暮无语。他曾听爱丽丝讲过吸血鬼十三个派系,其中血宴派的实力是数一数二的,连爱丽丝也不会轻易得罪这个派系。
想不到这些热血狼人竟然见到对方就想开战。